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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遴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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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23 18:5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宁夏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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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受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 委托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 NXZH-2020-006、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遴选 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000403

2、项目编号: NXZH-2020-006

3、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遴选

4、采购预算: 700000.00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 700000.00元

5、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遴选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的公告》([2019]年第6号)的规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专业评估机构等,对矿山建设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 7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700000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①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投标文件须提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③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上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0-04-23 15:00:00 至 2020-04-29 18:00:00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3日起至2020年4月29日下午18:00时持CA认证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CA认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3)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拔打4008600271按1键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1.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有关平台操作事宜,请拨打4009980000按3键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至开标前持CA认证锁随时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注你所参与的项目,该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05-14 15:00:0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汇处瑞银财富中心B座),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开标时间:2020-05-14 15:00:00
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汇处瑞银财富中心B座)

1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13、公告期限: 2020年04月23日 至 2020年04月29日

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5、采购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
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人姓名: 赵震宇
联系电话: 18895000162
16、采购代理机构: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15号办公楼908室
项目联系人: 高林平
联系电话: 0951-8569287 1889507961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遴选招标文件4.23).pdf

代理机构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4-23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遴选 招 标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0403 采购文件编号:NXZH-2020-006 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 代理机构: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0951-8569287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评标方法------------------------------------------------26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29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5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0951-8569287 第一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遴选招标公告 受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委托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 NXZH-2020-006、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遴选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 来投标。 1、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0403 2、项目编号:NXZH-2020-006 3、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遴选 4、采购预算:70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70万元 5、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回 族自治 区绿色 矿山 遴 选 评估核 查服务 1 根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 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 南的公告》 ([2019]年第 6 号)的 规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专业评估机构等, 对矿 山建设情况开展实地核查, 形成第 三方评估报告。 70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700000.00 元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 照宁财(采)发[2014]1057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 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 、 《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4、凡在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0951-8569287 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 单位自有资金) 、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 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 办理融资业务” 。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①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供营业执 照即可) 。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投标文件须提供法人、 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③信用查询记录(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 个网站上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 。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04-23 至 2020-04-29 18:00:00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 方式: (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4月23日起至 2020年 4 月 29 日下午 18:00 时持 CA 认证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 CA 认证的方式进 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 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宁夏公共资源交 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锁业务请拔打4008600271 按 1键 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1.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有关平台操作事宜,请拨打 4009980000 按 3 键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4)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至开标前持 CA认证锁 随时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注你所参与的项目,该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 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 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05-14 15:00:0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 文件送达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汇处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0951-8569287 11、开标时间:2020-05-14 15:00:00 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汇处瑞银财富中心 B座) 。 1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 购网(HTTP://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 13、公告期限:2020年04 月23日 至 2020年04月 29日 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 25号 联系人姓名:赵震宇 电话:18895000162 16、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15 号办公楼908室 联系人姓名:高林平 刘瑛 电话:0951-8569287 18895079618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 日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0951-856928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采购人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 25号 联系人:赵震宇 电 话:1889500016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 25号 联系人:高林平 刘瑛 电 话:0951-8569287 1.1.3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遴选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列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本次招标范围 及标段划分 根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 指南的公告》 ([2019]年第 6号)的规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专业评估机构 等,对矿山建设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 服务期 1年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 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经营范围和资质等级与采购项目相适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 0951-8569287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资质条件要求; 9、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及评标方法的业绩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中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具体收取标准详见国家发改委【2002】1980 号文件规定,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6 保 密 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 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 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以递交答疑函的形式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 开标15日前 1.10.3 采购人书面澄 清的时间 收到投标人疑问7个工作日内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变更通知等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 0951-8569287 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收到所有投标人书面澄清文件 7个工作日内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5月14日15时 00分 2.3.1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澄 清的时间 开标15日前 2.3.2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修 改的时间 开标15日前 3.2 投标报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要求以人民币元为单 位,总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本项目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 价。 3.3 投标有效期 60天 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注:缴纳时间:2020年05月14日15时00分前(开标时以投标保证 金到账为准,由于缴费系统不是即时到账,望投标单位尽早缴纳 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 投标人持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 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投标单位已备案的 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3.5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3年,2016年—2018年的财务报表。 3.6 近年完成的类 似项目的年份 3年,指2017年1月1日起至今。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 0951-8569287 要求 3.7.1 近年发生的诉 讼及仲裁情况 的年份要求 3年,指2017年1月1日起至今。 3.7.2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投标文件签字 或盖章要求 标书封口处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处 3.7.4 投标文件 正副本份数 文本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 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 的装订 采用 A4 版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 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文件每页编写页码,并编制包含页码的详细目录。 封皮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正本或副 本。 4.1.1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1.2 递交投标文件 要求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交款票据原件 [现场备查] 4.2.1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51号) 4.2.2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不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 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 0951-8569287 6.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专家4 人,采购人1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 6.2 投标报价的认 定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有 明显小数点错误的除外。 7.1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受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人的确定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此外,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 履行合同, 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 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同样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 7.3 履约担保 中标价的10% 7.4 签订合同 付款方式: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具体协商确定。 8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 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区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开标现场(后) 核验的资质文 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 份证】;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为三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 0951-8569287 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单位提交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 站上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截止时间交易中心核查缴纳为准) 以上内容必须提供原件, 并将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 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0.2 投标无效的情 况 1投标人所投标的超出招标文件确定的标的范围的; 2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10.1的要求提供的: 3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 盖章的; 4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 表签字或签章的; 5投标文件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7.4、3.7.5的要求的; 6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 金有瑕疵; 7投标文件未承诺项目完成时间或承诺的项目完成时间超过招标 文件规定时间的; 8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中重要商务条款及重要技术指标、参 数要求的; 9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技术标准的;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3 应予废标的情 况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0.4 采购预算价 70万元(超出采购预算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 0951-8569287 10.5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与采购项目专业类别相同,规模相似的项目。 10.6 投标人代表 出席开标会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 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 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0.7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情况在 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10.8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 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 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 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 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 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 以编排顺序在 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 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 解释。 10.9 中标无效的情 况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1 特别说明 本项目所称“标的”是指: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遴选 本项目所称“鲜章”是指:公章的鲜章。 投标人应提供可证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料有效的其它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 0951-8569287 证明资料原件。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 发[2014]1057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 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 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 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 、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 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 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 理融资业务”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0951-8569287 1.3 招标范围和项目完成时间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项目完成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 0951-8569287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 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 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6 0951-8569287 问题的澄清, 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上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由投标人使用 CA锁下载。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 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主要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 (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要求采购人对招标 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方式上传至宁夏回族自治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7 0951-8569287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由投标人使用 CA锁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 清发出的时间不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可能影响投标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 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上传 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不足投标人须知前规 划的时间的,可能影响投标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 评分索引 (4)联合体协议书;(如要求) (5)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综合介绍 (7)投标项目的介绍及说明 (8) 报价表及偏离表 (9)售后服务承诺等 (10)项目完成时间 (11)企业业绩、纳税 (12) 资格审查资料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评标方法中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 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 0951-8569287 3.2 投标报价 3.2.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要求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总价四舍五 入精确到元。 3.2.2本项目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 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 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 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4.3未中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由代理机构使用网上 交易操作系统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送退还请求,中心收到退款申请后,将投标保证 金退还给未中标公司的基本账户。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到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可 退款证明,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使用网上交易操作系统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送退还 请求,中心收到退款申请后,将投标保证金退还。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3.4.4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即视为投标人认可招标文件及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 的补充、修正等文件的所有条款,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修正等文件的所有要求进 行投标。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9 0951-8569287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交履约担保。 3.5 投标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资 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应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合同、中标通知书、评估 项目任务书、核查项目任务书四个提供一项即可)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 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 定的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 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 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 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 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期限、 投标有效期、 质量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 0951-8569287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 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 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 “电子版”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 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 “电子版”字样,封套上 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填写投标时间记录表。 4.2.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 0951-8569287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 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会场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与会人员、监督人员、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认 为需公布的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采 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 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 0951-8569287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算术性修正 6.4.1对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存 在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 1)大写金额与小些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或费率)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或费率)为准,但单价 金额(或费率)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除外。 6.4.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算术性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 人确认。如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 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以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0951-8569287 7.3 履约担保 7.3.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 形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 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 0951-8569287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质疑、投诉 (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二)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相关证明 材料。否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人应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投标人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 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 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 情节严重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5 0951-8569287 (四)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函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五)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 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在答复期满后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条款及参数有异议,须在开标之日前 15天以书 面形式提出,超过期限或口头质疑的,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均不予受理。 (七)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活动,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及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 补充、修正等文件的所有条款,招标活动结束后,投标人以《招标文件》或补充、修正 等文件的条款是否合理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均不予受理。 (八)对于中标结果的质疑,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 0951-8569287 第三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由代理机构将各 投标人的各子项的得分总和求算术平均值(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 2位小数), 作为各投 标人的最终得分。 二、评分标准(满分为 100分) : 价格(10) 、商务部分(29分) 、技术部分(61 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审内容 单项 权重 评分标准说明 1 价格部分 10 分 投标报价 10分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 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 价。 2 商务部分 29 分 体系认证 3分 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 分;最高得3分。 注:以上证书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人员组织 能力 20分 1.单位已组建有专业门类齐全的专家库,要求专业为地 质矿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采矿、矿山机 电、企业管理及财会类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 员,专业不能重复,每提供一个职称证书得 2分,共10 分。 2.参加第三方评估的全体人员必须经过“绿色矿山建 设第三方评估”专业培训, 每提供一个培训证书得 1分, 最高10分。 注:1、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三个专业为并列 关系,有其一即可。 2、以上证书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并提供投标人注册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7 0951-8569287 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2019年任意1个月为相关人员所 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如相关技术人员为外聘,投标单 位需提供外聘证明) 。 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鲜章,否则不得分。 项目案例 6分 近三年内(2017 年度-2019 年度)在类似区域地质条件 内开展过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或核查工作,每提供一个 业绩得3分,最多得 6分; 注:开标现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合同、中标 通知书、评估项目任务书、核查项目任务书四个提供一 项即可)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 不得分。 3 技术部分 61 分 实施方案 24分 1.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合理、技术思路明晰,计划完整可 行,组织分工明确到位,协调措施有力,具有完成该项 目的组织能力,具有相应的财力、物力、人力保障,能 够保证服务正常有序的实行得17-24分; 2.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计划基本满足要求,组织能力较 完善,具有一定的可实施性的得 11-16分。 3.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计划不全面,可实施性欠缺的的 5-10分。 质量 进度 15分 1、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齐全,清晰合理,进度安排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科学合理,有完善的服务管理措施 得11-15分。 2、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齐全,较为清晰合理,进度 安排较合理,服务管理措施较完善得 6-10 分。 3、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齐全,内容描述含糊,进度 安排较差,服务管理措施一般得 1-5分。 特点 体现 15分 1、方案拟定符合宁夏绿色矿山评估及核查特点及相关 规定,与宁夏其它行业规划发展相衔接,具有技术创新、 先进适用、可操作性强的优点,能全面响应招标人要求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8 0951-8569287 得11-15分。 2、方案能较好的体现宁夏矿山评估核查特点,能响应 招标人要求得6-10分。 3、方案基本可行,能体现项目区域特点得 1-5分。 服务承诺 7分 1、服务承诺详细、具体,符合满足采购方要求,具有服 务体系,得4分-7分; 2、服务承诺周到,基本满足采购方要求,具有服务体系, 得1分-3分。 注:以上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三、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人的确定:评委打分汇总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投标人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按 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 确定中标人候选人或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当确定的中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 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据评委打分汇总排序依序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四、中标价的确定: 中标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9 0951-8569287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组织的****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按照该项目的中标结果, 经双 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等见后附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小写) :¥ 三、货款支付 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协商确定。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五、服务时间及地点 1、运营服务时间: 年 月到 年 月,为期 年。 2、服务地点: 六、交验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5、签订合同后由需方向财政部门备案。 八、供方责任 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服务质量标准。 九、违约责任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0 0951-8569287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方向需方赔偿合同总额 2%的违约金。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付 款项。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 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2%的违约金。 4、供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 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 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 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 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 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 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 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二份,财政部门备案一份,代理机构存档一份,作为退 付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 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十四、未尽事宜,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需方(章) : 供方(章) :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1 0951-8569287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2 0951-8569287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遴选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0403 采购文件编号:NXZH-2020-006 项目服务期:1年 采购内容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遴选工作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遴选工作 承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 起止年限:2020年1月-2020 年12月 项目目标:以我区所有持有有效采矿许可证的独立矿山(含油气类)为遴选对象,开展绿 色矿山遴选工作,遴选出一批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绿色矿山,切实推进我区绿色矿山 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项目任务: 1、确定遴选矿山名额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 (国土资 规[2017]4号) 、 《关于做好 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自然资源部 2018 年公告发布的《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 9项行标准开展遴选。以 9个行业标 准和“绿色矿山建设先决条件” (表 1)作为绿色矿山遴选的主要依据,若有地方标准发 布,则与行业标准进行对照,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 2、组织遴选矿山企业编写自评估报告 组织拟申报绿色矿山的企业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9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绿色 矿山评价指标汇总表和绿色矿山评分表,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 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和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6个方面开展自评,形成自评估报 告,并填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入库信息表,同时展现矿山整体面貌的影像或图片资料。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3 0951-8569287 3、确定第三方评估单位 根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的公告》 ([2019] 年第6号)的规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或专业评估机构等,对矿山建设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第三方评估 机构是指与被评估单位评估事项无利害关系,且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实体性咨询机构,包 括政府决策咨询其事业单位及评估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公司、律师事务 所及其他社会组织等。 4、开展第三方评估 第三方评估结构接受委托后,应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制定评估 工作计划,并将评估合同、评估专家组名单、评估工作计划等资料报矿山企业所在地自然 资源管理部门备案。随后,第三方评估机构应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 调研、舆情跟踪、专家论证等方式方法,汇总收集相关信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了 解真实情况,在评估基础上,编写第三方评估报告。 5、实地抽查 以自然资源厅为主导,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 多种手段进行实地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 30%(以确定的遴选矿山数量确定) ,抽查内容 和对象包括参加遴选的矿山企业和第三方评估工作。 6、材料审核 对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入库信息表、第三方评估报告等各类材料齐全性、内容规范性进 行审核,可结合实际需要,联合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给出审核意见。 7、公示 按照相关公式程序要求,通过网络、报纸等渠道,将遴选结果对外公示至少 7个工作 日。 实物工作量: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遴选主要工作量包括: 1、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下发通知、组织动员、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编写自评估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4 0951-8569287 报告、填写绿色矿山名录入库信息表; 2、项目中期的外业工作:矿山实地抽查、编写第三方评估报告、收集矿山全景资料; 3、项目后期的室内工作:审核各类遴选材料、形成遴选名单、资料建档。 预期成果: 1、完善绿色矿山遴选长效工作机制; 2、优化绿色矿山评估标准; 3、实地评估15家矿山,收集15家绿色矿山参评企业自评估报告、影像照片、第三 方评估报告等资料; 4、提高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水平。 资金预算:本项目预算资金为 80万元,全部为自治区财政资金。2020年委托业务费预算 为70万元,用于矿山实地评估、收集资料、提交报告等。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5 0951-856928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招标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6 0951-8569287 目 录 一、投标函?????????????????????????????? 页 二、开 标 一 览 表?????????????????????????? 页 三、投标报价表???????????????????????????? 页 四、技术服务响应表?????????????????????????? 页 五、商务条款响应表?????????????????????????? 页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页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页 八、资格证明文件??????????????????????????? 页 九、相关服务业绩证明????????????????????????? 页 十、拟投入项目人员名单???????????????????????? 页 十一、实施方案???????????????????????????? 页 十二、经营信誉、 质量保证等?????????????????????? 页 十三、其他资料???????????????????????????? 页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7 0951-8569287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投标代 表姓名)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 并进行投标。 我方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要求。 我方投标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我方承诺项目服务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方承诺质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方保证: 1、按照招标文件条款,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标的。 2、同意遵守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修正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间内,此 次投标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我方同意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要求的有关本次投标的其它任何资料。 4、无论中标与否,我方愿意承担由投标准备直至定标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8 0951-8569287 二、开 标 一 览 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项目服务期限 项目质量标准 备注 1.投标价格为投标人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2.投标人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 备注:本表所填的内容必须与投标书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书不一致,评标时 将以本表为准。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9 0951-8569287 三、投标报价表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以上表格不够可自行展开。 投标人: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0 0951-8569287 四、 技术服务响应表 序 号 服务内容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服务要求 偏离 说明 投标人: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1 0951-8569287 五、 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服务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7 8 投标人: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2 0951-8569287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 0951-8569287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 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 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八、 资格证明文件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4 0951-8569287 1、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 2、 投标单位须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提供 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 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3、投标保证金。 注: 1.以上 1-3 资质不符, 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 相关服务业绩证明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5 0951-8569287 序 号 合同编号 用户 名称 合同 金额 签约 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 年 月 日 十、拟投入项目人员名单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6 0951-8569287 序号 姓名 岗位 职称 身份证号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 年 月 日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7 0951-8569287 十一、实施方案 (投标人自行拟定) 投标人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8 0951-8569287 十二、经营信誉、 质量保证等 (格式自定) 十三、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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