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为水道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区重要节点建设工程项目(部分分项)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翰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69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273万元,本项目施工工期约12个月,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金额约为479万元。
2.3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从《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所有咨询内容为止。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有为水道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区重要节点建设工程项目(部分分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含档案管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同步预防及全过程跟踪审计,各项工作范围及内容具体有以下内容:
第一节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
1.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策划管理
1.1参与建设环境和条件的调查和分析;
1.2参与项目建设目标论证与项目定义;
1.3参与项目规划有关的组织、管理和经济方面的论证与策划;
1.4参与项目规划有关的技术方面的论证与策划;
1.5参与项目规划的风险分析。
2.报建报批工作
2.1协助施工单位进行相关报建报批工作。
3.勘察管理
3.1组织编制勘察任务书;
3.2对勘察单位是否按合同履约、是否按合同约定提交成果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3.3对勘察单位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4协调勘察单位,保证勘察工作须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及项目的特性来处理。
4.设计管理
4.1组织编制设计任务书;
4.2对设计单位是否按合同履约、是否按合同约定提交成果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4.3对设计单位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4.4协调设计单位,保证设计工作须按照业主的要求及项目的特性完成。
5.合同管理
5.1提供法律法规、合同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5.2建立完整的合同管理流程、审批制度和相关资料格式;
5.3对工程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如有)等提供咨询和处理意见;
5.4为委托方工作人员开展具体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有关合约、法律等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6.投资管理
6.1对项目投资任务进行分解;
6.2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6.3编制投资控制报表;
6.4定期对工程费用进行分析,严防工程费用超支。
7.招标采购管理
7.1根据项目的特点,与委托方确定招标方案的策划并组织招标采购工作;
7.2编制招标采购流程和管理办法;
7.3开展施工和材料采购招标工作,审核和完善各类施工和采购合同;
7.4招标过程中询问、质疑、投诉的协调和处理。
8.施工组织管理
8.1审核工程进度及计划:审核工程总体实施计划、年度计划、分项计划等,并监督落实各项计划的进展,根据项目进展实时调整计划;及时了解并掌握各专业的工作进度,对于超期或不合理进度提出整改要求;
8.2对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控与控制,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8.3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解决。
9.参建单位管理
9.1对各参建单位的实施方案,包括不限于实施内容、实施进度的合理性、团队构架提供建议;
9.2对参建单位进行总体协调,管理。
10.验收管理:组织工程交工和竣工验收工作。
11.对工程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进行全面的管理与协调。
第二节 全过程造价咨询
1、初步设计图纸的审核,设计单位出具初步设计图后,对图纸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设计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满足相关规范对初步设计图纸的要求,是否满足送审核的要求,对图纸不合理的地方提出优化方案建议。
2、 对概算进行审核,主要审核重点是概算列项是否齐全,是否漏项,审核各单位工程费用是否合理,是否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审核工程建设其他费是否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及相关文件计算,审核总造价是否超估算。
3、审核施工图,对施工图的完整性、合理性及经济性进行审核,并提出优化建议,保证预算编制前施工图能准确清晰,定位布局、使用的品牌档次合理,造价合理。
4、预算编制,根据经审核后的施工图、合同材料参考品牌、档次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定额计价规范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保证范围准确,内容完整,工程量计算准确可靠,各项费用的计取合理、预算的总体额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等。
5、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审核,协助业主进行招标策划,标段划分,审核招标文件有关造价方面的条款,并提出咨询意见,在此阶段排除合同的漏洞及争议条款,保证顺利招标,保证施工阶段合同顺利执行。
6、参与图纸会审,对涉及有关工程造价问题进行解答,熟悉图纸,清晰图纸存在的问题,以及因为图纸问题可能引起的变更,费用增加,分析现阶段图纸可能会对施工 、结算造成的影响,分析图纸布局是否符合使用单位的要求。
7、编写资金使用计划,根据项目各阶段的工期及其工作内容,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并提交业主,清晰每阶段资金使用计划,业主即可合理安排资金,保证项目有充足资金、顺利推进的的前提下,又不过多的占用资金。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优化,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优化建议,对不合理的方案予以否定。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如果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变更时,及时催促承包方上报,并另行办理现场签证。
9、隐蔽工程的监管,对于隐蔽工程,及时核对图纸,是否按图纸施工,并及时现场拍照、取证,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如现场不按图纸施工,立即通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并做好相关记录,收集相关资料作为结算的依据。
10、工程进度款管理,咨询人员保证每期工程进度款计量计价准确,按合同相关条款审批进度款,严禁出现超额支付现象,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按时上报进度款,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保证每期的进度款顺利计量、顺利支付。
11、工程变更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所在区域及业主要求的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工程变更管理,对工程变更进行全程跟踪,及时提供专业意见并出具变更审核报告。
12、工程签证管理,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时报送签证,注重其时效性,全过程咨询人员在签证可能发生或签证发生时到施工现场调查取证,拍照,对于不合理的签证,或者已经包含在合同价的费用,马上提出意见,避免对合同、事情理解不一致发生争议,保证签证工程资料清晰,符合程序,依据充分,合情合理。
13、工程索赔管理,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时报送索赔,注重其时效性,全过程咨询人员在索赔可能发生或索赔发生时到施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资料,及时清点可能引起索赔的人员、机械 、材料等数量,为审核索赔报告提供充分依据,最后根据相关资料,对提交的索赔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正式报告。
14、材料价格的审核,对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主要材料或特殊新型材料、设备、人工、机械及专业承包工程等相关市场价格包括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设备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或新增的项目等,我司利用相关资源及经验数值提供相关的询价意见及审核意见,供委托方参考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15、结算初审,主要审查报送的资料是否完整,是否会出现争议、不清晰的资料,是否需要补充资料等等,对送审结算书进行初审,审查报送范围是否按要求,是否有虚高冒高等。
16、结算书审核,对施工单位送审的结算进行全面审核,根据2013工程量清单、定额计价规范、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工程勘察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索赔、开竣工报告及现场勘探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审核的控制点在于:范围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可靠,各项费用的计取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等。审核后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并提供相关工程量计算稿。
17、根据委托方要求参加各种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会议并提供专业意见。
第三节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招标工作计划,并按建设单位认可的招标计划开展招标咨询服务工作;
2)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工作,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市场调研,编制招标方案;
3)编制招标文件及招标补遗书;
4)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参与招投标过程有关文件的讨论、审查、汇报工作:
5)编写和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6)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答疑会(若需要),并草拟答疑纪要,收集投标人要求澄清的书面函件(包括传真);
7)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市工作(若需要);
8)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开标、清标(若需要)及评标(包括抽取专家)工作,编写评标定标报告;
9)编写合约澄清文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合约澄清工作;
10)编写并协助建设单位发布中标通知书;
11)收集招投标过程资料,编制合同文本,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12)协助建设单位向行业主管部办理招标市批或备案手续;
13)协助建设单位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诉事件;
14)负责提供招标咨询服务过程中有关法律法规的收集。并提供招投标过程所需要的电子文档。
第四节 工程监理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甲方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甲方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乙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乙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乙方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乙方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乙方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乙方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乙方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乙方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甲方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乙方整改并报甲方;
(15)经甲方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乙方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乙方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甲方;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甲方。
第五节 同步预防及全过程跟踪审计
1.1服务依据
1)《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系列标准》、《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指引(试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4)住建部第16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5)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6)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协字(1999)103号] ;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等;
9)《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10)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设计、结算、预决算及协议、合同、工程图表、工程计量、项目批文等;
11)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
12)委托单位对本项目的其它要求。
1.2服务主要目标
1.2.1同步预防服务主要目标
1)指导、监督委托单位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指引(试行)》、《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系列标准》等文件进行同步预防工作开展。
2)协助委托单位拟定同步预防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实施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廉洁预警作用,降低工程建设过程中风险损失。
3)监督本工程项目的财政资金支付的合法性、项目信息的真实性。
4)监督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5)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1.2.2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主要目标
1)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以及建设单位的公司制度等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审计咨询服务。确保建设项目基建程序的执行,在工程招标、工程设计变更、合同及资金等管理方面的合法、合规性,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监督。
2)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审计业务,监管建设项目各项经济行为和管理活动。
建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开展现场检查、实体质量检测,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加强“事前、事中”质量管理。
1.3服务主要内容
1.3.1同步预防服务主要内容
1)配合委托单位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指引(试行)》的各个环节的清单、《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系列标准》等文件内容要求开展各个环节的检查工作,形成检查记录。
2)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廉洁风险进行监督与评价。
3)组织实施预防工作,并提出咨询意见。
4)对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及整改建议。
5)提供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
1.3.2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内容分为三个阶段:项目建设前期、建设期间、竣(交)工阶段,具体审计内容如下:
1)建设前期审计的主要内容
a检查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建设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投资批复、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用地批准及施工许可等文件是否齐全。
b检查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确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否履行了公开招投标,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围标、串标问题;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是否存在向中标单位高额摊派招标代理费用、违规收取招标保证金问题;评标专家是否违规操作,存在评审标准不一致问题;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弄虚作假以及假履约保函、假信贷证明等问题。
c检查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全面、公允,承包商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是否一致,合同条款中关于预付款、计量支付款、结算款的条款是否存在缺陷和矛盾。
2)建设期间审计的主要内容
a检查前期工作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项目档案等制度是否落实、执行是否规范。
b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严格、到位。
c检查项目建设资金是否按规定、工程进度及时足额到位。
d检查是否存在随意变更、恶意变更,损害国家利益问题;是否存在不按变更程序报批,未批先建、管理混乱造成工程造价失控问题;是否存在隐瞒工程造价和因设计变更造成损失浪费问题;设计单位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存在勘察设计工作不到位、不合规问题;监理人员是否存在协同承包商弄虚作假,虚增变更工程量,侵占国有建设资金问题。
e检查工程价款计量、支付是否真实、合规,是否严格按合同条款和实际完成情况办理;结算手续是否齐全完备;预付款项是否按规定扣回,质保金是否扣足;有无超合同、未签合同付款情况;工程计量是否准确,有无超计量支付工程款。
f检查开工预付款和材料、设备预付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预付、扣回。
g检查设备、材料等是否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采购,有无违规采购、无合同无计划采购,采购的物资种类、质量、数量与采购计划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高价采购、低价倒卖等损害国家利益的问题;设备、材料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h检查质量保证金等是否按合同约定扣留,扣留比例、金额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
i检查项目进度是否按计划完成,项目完成投资额是否真实准确。
j检查工程质量是否依照国家规定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生态)保护工作是否按相关环保部门要求实施。
k检查承包商是否存在承诺的进场人员和设备不到位、不按技术标准或工艺施工、偷工减料等合同履行问题;安全生产费使用是否合理,是否专款专用。
l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规定履约、监理工程师是否按职业要求履职,隐蔽工程记录、关键工程和控制工程的控制记录、监理日记、监理检测报告是否完整、及时、真实。
3)竣(交)工阶段
对已完工程的验收情况及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服务具体措施
a资料的审阅:服务单位介入后,应对现有的所有由各参建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于不合理或不完整的内容提出书面参考整改意见。对日后的所有资料亦要进行审阅,并提出书面参考意见。
b在所有重大方面(包括决策、资金、索赔、招投标、工程变更签证等)及时提出书面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提示建设单位适时处理解决,避免岀现重大的违法违规事件和现象。
c审査项目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重点核查手续是否合法合规,支出是否真实,计算依据和标准是否准确。
d每月参与不少于2次的工程例会,对重大事项会议必须积极配合参与;参与现场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e在同步预防及全过程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建设单位、各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完善相应的问题。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798,363.73元(其中: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含档案管理)招标控制价为2,091,000.00元、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含概算)招标控制价为716,440.00元,招标代理费招标控制价为230,960.00元,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1,170,758.93元,同步预防及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控制价为589,204.80元)。
2.6工程质量要求: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2家,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指定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3.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3.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2.2.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均应按“牵头人单位全称 与 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方指牵头人及成员单位。除“联合投标协议书”及招标文件另有说明需联合体成员分别盖章及按要求签名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牵头人盖章及签名即可。
3.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3.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应分别为“监理类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其资质类别中,监理单位(具有监理资质)应为“监理类企业”,造价单位(具有造价资质)应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具备(监理、造价)资质的企业必须提供)。
3.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总咨询师)的资格要求:须同时具有高级(或以上级)职称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
3.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3.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报名时间:2020年4月 24 日09时00分起至2020年 4 月 30 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年 5月 14 日24:00时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0 年 5月 19日08 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5 月 19日 9 时 30 分。
6.1.2开标时间: 2020年 5 月 19日 9 时30 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 号三楼)。
6.3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
6.3.1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2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6.3.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会议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签名确认开标结果的程序均取消。
6.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的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
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翰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
邮 编: 528225 | 邮 编:528000 |
联 系 人:张小姐 | 联 系 人:黎小姐 |
电 话:0757-85400621 | 电 话:0757-82258808 |
| 传 真:0757-82132609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ianyudaili@163.com |
2020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