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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泸沽湖木垮村达祖社供排水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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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23 18:5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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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泸沽湖木垮村达祖社供排水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4-23 17:05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泸沽湖木垮村达祖社供排水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3423202000009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4-23 17:05
采购人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凉山州盐源县泸沽湖镇海门村,联系方式:杨老师,0834-63928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胜利路123号(锦江金桥酒店旁),联系方式:何老师,0834-3630712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834-3630712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报名成功;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报价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20-04-24 08:3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20-04-29 17:3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以邮购方式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请将汇款凭证、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城南支行 账 号:2320 6324 0910 0058 073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邮购;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140856141@qq.com
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邮购;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140856141@qq.com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05-11 09:0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05-11 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胜利路123号(锦江金桥酒店旁)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5-11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胜利路123号(锦江金桥酒店旁)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预算金额(元) 449308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M747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本项目备案号为盐财采(2020)80号,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49308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9446.4元。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监督机构:盐源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4-6366301。
PPP项目标识

售磋商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购买《磋商文件》时间联系人单位固定电话经办人移动电话单位传真电子邮箱备 注 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5134232020000091 泸沽湖木垮村达祖社供排水工程勘察设计 服务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 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〇年四月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9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1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4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27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8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29 第九章 评审方法.................................................................................................................................. 52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委托,拟对泸沽 湖木垮村达祖社供排水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 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34232020000091。 2.采购项目名称:泸沽湖木垮村达祖社供排水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 4.采购代理机构: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449308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泸沽湖木垮村达祖社供排水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报名成功;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 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 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9日8: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在西昌市胜利路123号(锦江金桥酒店旁)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 格不能转让)。邮购请将汇款凭证、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 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 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9:00至2020年5月11日9:30(北 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西昌市胜利路123号(锦江金桥酒店旁)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 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11日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西昌市胜利路123号(锦江金桥酒店旁)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 通讯地址:凉山州盐源县泸沽湖镇海门村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34-6392866 采购代理机构: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城南支行 账 号:2320632409100058073 通讯地址:西昌市胜利路123号(锦江金桥酒店旁)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34-3630712 电子邮件:3140856141@qq.com 2020年4月23日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 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即首次递交响应文 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 本次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方式:见第1章磋商邀请。 2 采购预算 本项目备案号:盐财采(2020)80号,采购预算品目为服务,预算金额 为人民币449308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否。 3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9446.4元,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最 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最后报价 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 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 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 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 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 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 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 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 除和失信企业扣分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 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 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 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 务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原件。 四、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 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 进行承诺。 6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7 履约保证金 金额:成交金额的5% 交款方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收款单位: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开 户 行: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银行账号: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退还时间:履约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 8 磋商文件咨询、磋商过 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根据相关规定,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 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000元人民币。 2.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电汇 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 10 成交通知书领取 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招标代 理服务费交纳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834-3630712 地址:西昌市胜利路123号(锦江金桥酒店旁)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 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 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的要求,符合通知要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 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或成都市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的融资机构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 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 产品的需向代理机构进行登记。 11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因素的询问,由 采购人负责答复或代理机构代为答复。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12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因素的质疑由代 理机构代为答复; 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的采购人联 系方式。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的采购代理 机构联系方式。 注:供应商按要求报名成功并购买磋商文件的,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的供应商,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 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盐源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4-6366301 联系地址:盐源县财政局 注: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 并进行承诺)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 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 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 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 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 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 5.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 5.6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 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 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 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 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 员应当回避。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竞争 性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中第1条至第7条的要求。 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在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一切事 务。 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6.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协议中应体现),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6.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 资关系。 6.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处理。 7.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8.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 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对以下有关知识产权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0 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 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 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不影响 有效性。 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 费用,采购人不再因供应商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供应商需将响应 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 容均可公布,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 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 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 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 改。 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5日 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 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 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 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 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 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应包括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 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四章) 其他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应包括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外的所有材料。 (详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 14.响应文件的语言 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活动的 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 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 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磋商小组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15.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资格性响应 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制作。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 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他响应文件 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制作。其他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 响应文件为准。 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清楚工整。 18.4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并逐页编码。 18.5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另有规定除外。 18.6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 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 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本文件加 盖单位公章均要求加盖公章鲜章。 18.7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8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9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10电子文档 18.10.1电子文档一份为响应文件Word或WPS版本,一份为PDF版本。电子文档保存介质 推荐使用USB闪存盘(U盘)。PDF版的电子文档可以为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完成并加盖相应公 章及签名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也可为加盖了相应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18.10.2若电子文档与书面响应文件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9.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的包装、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包装、密封和标注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9.1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应分别包装和密封。 19.2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性响应 文件、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他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 名称、项目编号、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电子文档的包装和密封、标注 电子文档须单独密封包装,且包装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文 档、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与响应文件一起同时递交。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 响应文件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最后报价表由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20.3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4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 竞争性磋商公告。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 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 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 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 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已提交响应 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 “第二章磋商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 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 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 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 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磋商小组在出具的评审报告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3.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 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供应商 承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者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 网”自行查询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现 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需进行情况说明)]。 24.2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 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 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成家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 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 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 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 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 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 定进行处理。 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 同组成部分。 27.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 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 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6 27.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 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 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否作作无效响应处理。 29.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 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 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 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31.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 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拒签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 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 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7 34.履行合同 34.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 35.验收 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若有)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验收。 35.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 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 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 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8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 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变化的, 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 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项目不 再发布更正公告、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本磋商文件中未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 40.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服务的技术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 有强制性规定的,供应商必须承诺符合其要求,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4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123号),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或成 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的融资机构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 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 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9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 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报名成功;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 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报价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 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 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 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 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 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条件的证明 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 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明材料;自然人的则为身份证;②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 供;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 (2)财务状况报告:①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 财务报表、报表附注和出具报告机构、人员的证照)复印件②供应商内部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 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以上①②③提供任意一项即可;b.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止不足一年的,提供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c.供 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即可;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 各方均需提供;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①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2019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税收缴纳的承诺函原件(注: 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 (2)2019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社保缴纳的承诺函原件(注: 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①联合 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①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证书复印件; (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报名成功;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 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②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①授权书 按本磋商文件第八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提供,并按格式要求签字或加盖印章;响应文 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必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联合体参与磋商的,仅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注: 1.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签字或盖章的,应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 料; 2. 上述内容中涉及承诺函的,供应商可以单独提供,也可以一并进行承诺。 3. 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 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 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4. 供应商若未将用于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装订入资格性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过。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泸沽湖木垮村达祖社供排水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工程规模及内容包括: ①新铺设污水压力干管3340m,管径DN100,采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HDPE)复合管(从达 祖社5组沿泸沽湖环湖公路到泸亚路和环湖公路交叉口处);新铺设污水重力干管3700米,管 径DN300,采用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从泸亚路最西端到泸亚路和环湖公路交叉 口处1800米、从泸亚路和环湖公路交叉口到木垮村情人滩污水泵站1900米)。 ②新建100m?/d污水提升泵站1座(位于达祖社5组)。 ③新建φ1000mm检查井100座。 ④新铺设供水管道7020米,管径DN100,采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HDPE)复合管(从中洼 自来水供水管网沿泸沽湖环湖公路到达祖社5组)。 ⑤新建220m?/d自来水加压泵站1座(位于中洼25.0m2)。 本项目为以上工程采购勘察设计服务。 二、项目详细内容 (一)服务目标 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完成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设计图,确保施 工设计图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并顺利投入使用。 (二)服务原则 1.结合实际,合理计划,科学统筹; 2.充分准备,精心组织,规范实施; 3.周密部署,衔接有序,限时完成。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根据采购人和建设项目的要求,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 勘探等勘察作业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 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说明、结构计算 书、初步设计概算,并取得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和开工建设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5 期现场技术指导等);并符合建筑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要 求; 2.本项目勘察、施工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项目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并能满足相应后续阶段任务要求;在编制过 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委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 编制。各项工作须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3.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均包括相应阶段的全部成果及成果报批、审查和批准工作,并按 审查意见完成对成果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工作; 4.成交供应商负责各阶段的设计有关服务,包括设计交底、一般设计变更及施工技术指导 等; 5.协助采购人做好报备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提供所需资料; 6.所有提交给采购人资料的最后文本,持有权都属于采购人,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成 交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该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7.成果提交:电子版一套,纸质版八套。(初级评审通过后) ★三、商务要求 1.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进度予以支付,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付款至40%,完成施 工图纸评审并技术交底后付款至80%,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100%。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人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须合理配置人员,提供好各项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各种服务 均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 2.成交人须接受采购人临时安排的与项目有关的工作。 3.本项目实施地现场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踏勘,业主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未踏勘,视 为已了解现场情况。 ★4.供应商承担在项目服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6 ★5.在本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 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 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履约验收 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 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文)、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政 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注: 1、以上打★号的内容为本次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以上内容在磋商过程中均可变更(含实质性变更),其中打★号的内容只能作正偏离 变更。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磋商文 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7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以上“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打★号的 为 本次磋商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8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以上“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和“第六 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均可在磋商中变动,其中打★号和“第六 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 内容只能作正偏离变更。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9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强制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 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 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 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0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1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温馨提示: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 三、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则应通过年检,如 有有效期的则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2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组成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要求提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的要求提 供,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磋商文件第四章“财务状况报告”的要求提供。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 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的要求提 供;证明材料为承诺函的,应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或承诺函原件。提供承诺函原件的,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 诺内容一并提供。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3 (七)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按以下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承诺函 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方已知晓全部磋商文件的内容,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 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或者(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 选择)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 商: ;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 (说明:填写“(1) 供应商名称1;(2)供应商名称2;(3)……”)。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 六、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 合法的。 九、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服务的技术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 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符合其要求。 十、我方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十一、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 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 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二、若我方成交,我方承诺按照本磋商文件约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虚假应 标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愿意接 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4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八)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 按以下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为我方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 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职 务: 日 期: 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不允许粘贴。2)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的,资格性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必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5 (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以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按以下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需要提供。 联合体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项目 编号: )的磋商。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 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本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若涉及)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的 %。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印章) 成员一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印章) 成员二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印章) ………… 2020年 月 日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6 说明: 1)由代理人磋商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按磋商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与磋商,也不 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 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磋商的全权代表(牵头人),负责参加磋商的一切事务, 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等,并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4)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按要 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7 三、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一)其他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其他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8 (二)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其他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温馨提示: 一、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二、其他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 三、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则应通过年检,如有有 效期的则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9 四、其他响应文件组成材料 (一)报价函 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 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采购,总报价详见报价一 览表。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为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一份副本两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90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0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明细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 合计金额(大写): 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及本项目采购内容,详细报出各类服务的价格,不得漏报,否则视为已包含在 合计金额中不再单独另行报价,不影响有效性。 3.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人工费、检验、培训、税金、知识产权费(若有)和保 险等费用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的价格(如涉及)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1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说明: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其投标产品中的小型、微型企业生产 的产品不能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2 (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3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4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5 (七)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说明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6 (八)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成时间 2 服务期限 3 服务地点 4 付款方式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7 (九)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8 (十)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相关资料(无可不提供)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证明材料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9 (十一)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不限,但应包含不限于:综合评分明细表涉及内容。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0 (十二)知识产权承诺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 针对以下内容,我方承诺: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 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 识产权。 我方如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 成果后,我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 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将 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我方如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因供应商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 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 应当包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 名单。我方已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了标注和说明。 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 责任。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 虚假,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1 (十三)诚信情况承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要求,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 的有 次。 我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 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注: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进行承诺,“无”请填写“0次”或“零次” 或“/”。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2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 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 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 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 评审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 处理。 1.6 磋商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磋商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 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 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3 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进行书面澄清影 响评审的; (2)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影响评审的; (3)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4)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5)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6)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8)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 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1.4 磋商小组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完成后,应书面签字确认本磋商文件是 否有属于应当停止评审的情形。 2.2资格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 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 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第四章)、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 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序号 项 目 合格条件 结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 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和财务状况报告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证明材料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 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4 7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8 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9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0 联合体(联合体协议或非联合体形式参与 磋商均可)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注: (1)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合格”的,则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允许 其参加磋商,如有任意一项结论为“不合格”的,则供应商不通过资格审查,不 允许其参加磋商。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应载明不合格 的具体原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中第(1)(2)的证明材料由采 购代理机构出具即可,供应商无须提供。 2.2.2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 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 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位时,应 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 购活动公告。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 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 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 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 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 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 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5 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代理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磋商过程中,供应商 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 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 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 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 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4.9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和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 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 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4.10供应商退出磋商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退出磋商的书面说明。供应 商不提供退出磋商的书面说明,也未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表》 的,视为其退出磋商。 2.5最后报价。 2.5.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 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 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 供应商,说明理由。 供应商可在磋商室外填写最后报价表,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 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2.5.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 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 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 应当附授权书(代理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 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6 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 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8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 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 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 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 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 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 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7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 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并列(注:为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 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磋商小组优先推荐企业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的供应商)。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 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 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 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 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 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 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 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 授权书(代理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8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3家的。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 素由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 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 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 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 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 因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20分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磋商文件 须知附表规定执行。 2.以本次有效的最低磋商报价为基准价,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 报价)*20 共同 评分 因素 2 技术、服 务部分 21分 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没有负 偏离得21分;技术、服务要求有负偏离的, 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共同 评分 因素 3 人员配 置 16分 1、项目负责人(4分)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得3分,同 时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职称加1分; 2、技术负责人(3分) 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高 级职称加1分; 3、给排水专业(3分)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得2 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加1分; 4、电气专业(3分) 共同 评分 因素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9 具有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得2分, 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加1分; 5、造价专业(3分) 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师得2分,同时具有高 级职称加1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证书复 印件同时需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不满足或不提供均不得分。 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 4 服务实 施方案 35分 根据供应商编制的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各分 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及对本项目 的响应程度和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的采购 需求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定,每项优得7分 (注:优不并列);良得4分;差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1、履约目标分析; 2、实施计划与组织; 3、质量控制和进度管理; 4、安全保障与应急预案; 5、后期服务方案; 各量化区间等级的评价标准如下: 优:服务实施方案结构严谨、图文并茂, 对项目履约目标分析结合实际且针对性 强,内容完整翔实(能针对采购项目内容 要求而细化制订),项目各阶段任务划分 科学,实施计划流程清晰,符合行业技术 规范要求,配备的项目组织机构完整、管 理运行机制健全,质量控制和进度管理计 划合理明确,为本项目制订的安全保障、 应急预案科学合理,针对采购项目后期服 务要求而专门制订的措施齐全且保障力量 雄厚。附有翔实的佐证材料。整个方案具 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行性,能完 全满足采购人针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特 别是满足工期、成果质量等相关要求)。 服务实施方案语言表述准确清晰,方案可 信度高。 良:服务实施方案相对规范合理,履约目 标分析能抓住重点,内容相对完整,有少 量资料,对项目分析结合实际有一定的针 对性,内容较完整,各阶段任务划分比较 合理,项目组织与运行机制完备,项目进 度计划、质量控制较合理,为本项目的安 共同 评分 因素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0 全保障、应急预案、后期服务要求而专门 制订的措施较齐全,有一定的保障力量。 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具有一定的针对性、 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人针对本项目的采 购需求(特别是满足工期要求)。服务实 施方案语言表述虽有一定偏差,但不影响 实质性意思表达。 差:有服务实施方案,但方案内容笼统(或 者套用同类项目通用服务方案模板),履 约目标分析针对性差,没有针对本项目细 化制订,各阶段任务划分合理性差(甚至 没有阶段任务划分),项目组织机构不完 整、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项目进度计划 不明确,未为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安全保 障、应急预案、后期服务要求而专门制订 的措施或措施差,保障力量薄弱。提供的 相关佐证材料少甚至未提供。整个方案针 对性、实用性和可行性差,部分满足采购 需求。 5 类似业 绩 6分 供应商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 开标时间为止)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材料,每提供一个符合条件的业绩证明材 料得2分,此项最高不超过6分。 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与本 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相适应才能予 以认定。提供完整的类似案例的相关证明 资料(合同或验收成果复印件,加盖鲜章,) 未提供不得分。 共同 评分 因素 6 响应文 件的规 范性 2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 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1分,直至该 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 评分 因素 注: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审专家应对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给出详细的评审说明(报价评分 项除外)。 3)联合体任一方具备评分要求的,均可得分。 4)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 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 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1 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 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 应商。 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5.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5.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5.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5.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 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 等违法行为; 5.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 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 明情况; 5.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5.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5.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6.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 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6.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 管。 6.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 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6.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 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 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 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2 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6.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 因履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义 务,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 合法监督。 6.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 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3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泸沽湖 木垮村达祖社供排水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34232020000091) 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 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 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乙方在响应时的书面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保密协议或条款 7.相关附件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的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明确)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4 4.1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金额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 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2 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及承诺 5.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 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由乙方承担。 5.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 拥有。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进行督促,并要求乙方进行符 合服务质量标准的修改。 6.2 负责监督乙方服务的实施及执行情况。 6.3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6.4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对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按照服务内容和质量 标准按时保质完成服务。 7.2 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并有权在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 及合理使用。 7.3 及时向甲方通告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 7.4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0.1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 法正常履行。 10.2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 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5 10.3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每项违 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10.4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 价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 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 付本合同总的 %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向 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 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 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 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在不能达成协议时,应选择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 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 11.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 效。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外,一方不 得无理由解除合同。 11.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在符合《政府采 购法》第49条的前提下,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后须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3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份,乙方 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6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订时另商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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