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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浦镇昆岙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公示[招标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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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17 15:2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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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浦镇昆岙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公示[招标文件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17 14:53


上虞区上浦镇昆岙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2020( )号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六、联合体协议书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上虞区上浦镇昆岙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 )号 上虞区上浦镇昆岙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经有关部门同意建设。建设规模为治理区总投影面积157263m2。面花处理面积29678m2,开采土石总方量778175m3,治理需消耗土石方量29799m3(宕底平整回填方量11800m3,坡脚后侧回填方量7560m3,喷播绿化用土方量8573m3,挡墙用块石方量1866m3),泥浆方量59202m3。治理后可回收土石方总量748376m3(其中石方量662095m3,剥离层方量88147m3),绿化总面积91600m2(其中喷播绿化面积85770m2,坡脚绿化面积5830m2),场地平整后新增可利用土地面积71647m2,折合107.47亩。工程位于上虞区上浦镇昆岙村西侧。项目业主为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上虞区上浦镇昆岙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主要包括边坡削坡、边坡清坡、宕底开挖回填、挡墙工程、喷播绿化、移植绿化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爆破作业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本工程预算价约998万元。监理服务期164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910日历天,保修期730日历天。本工程监理最高限价为102.0366万元。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监理服务工作为工程在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三级及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牵头人须为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 3 * GB3 ③联合体牵头人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拟派项目总监: 1、具有岩土或地质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1月至3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1月至3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3、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不得少于3名。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岩土或地质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班子其它成员不得少于2名,其中1名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点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 时 分; 2、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15.231.194.106:8086/BidOpening,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询问信息,并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六、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 万元;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 ; 备注: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联系电话82313651。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上虞区上浦镇 联 系 人: 章先生 联系电话: 0575-82365672 招标代理: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锦瑞大厦9楼910室 联 系 人:郑丽凤 联系电话:13819587120 2020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虞区上浦镇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 0575-8236567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锦瑞大厦9楼910室 联系人:郑丽凤 电话:13819587120 电子邮箱:709152648@qq.com 1.1.4项目名称上虞区上浦镇昆岙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1.1.5建设地点上虞区上浦镇昆岙村1.2.1资金来源 及比例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内容。1.3.2计划服务期监理服务期164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 910 日历天,保修期730日历天。1.4.1投标人资格 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内容1.4.2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16时前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2020年 月 日 16:00 时 下载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http://115.231.194.106/tpbidder/login.aspx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将在2020年 月 日16:00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己下载。2.2.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 时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9构成投标文件 其他材料答疑纪要3.2.3最高投标限价/3.2.4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无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人在2020年 月 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若产生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截止时间或非基本账户缴纳或缴纳不足额,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注: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之内退回,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3.6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2签字或盖章 要求电子的投标文件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3.7.3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向交易中心、招标人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打印,如与电子版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为准。)4.3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5.1不见面开标系统及开标相关要求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解密开始时间为:企业入围完毕,系统提示的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始解密的15分钟内,具体以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过后,仍未解密的,视作放弃投标。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3、本项目不见面系统开标网址为: http://115.231.194.106:8086/BidOpening, 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4、投标人可全程观看开标过程,不再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到现场开标。 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询问信息,并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5.2开标程序一、公布投标人; 二、投标人保证金查询; 三、全部企业入围; 四、投标人自行解密; 五、招标人解密; 六、唱标; 七、开标结束。 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6.1评标方法HYPERLINK "http://218.108.28.22/zjgcjy/infodetail/?infoid=3561d4c5-1965-4914-8d10-bfd371957ee6&siteid=1&categoryNum=032003" "_blank" o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后审综合评标示范办法(信用报告)"区间评定法7.1定标方式中标候选人数量:1个。7.2中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7.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汇票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5%8.2不再招标 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 1、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均需插入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锁),方可登录使用; 2、从安全角度考虑,请投标人务必保管好各自的CA锁,若有遗失,请及时通知交易中心,因遗失所引起的安全隐患导致废标等现象发生,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 3、投标人应当学习并掌握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 4、投标人操作流程:交易平台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上传疑问→下载补遗书(答疑纪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文件并设置密码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打印未加密投标文件→打开开标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上传交易平台; 6、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项规定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纪要); 7、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以截止前最后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开标特别说明 1、开标时请投标人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时的CA锁在解密截止时间前自行解密投标文件,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分为二次解密,第一次是投标人自行解密,第二次为招标人(代理)统一解密。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4、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时,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投标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第12号令)、《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监理服务标段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及计划服务期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绍兴市下属各县(市、区)绍兴市、浙江省、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部门作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1.10 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偏离 本项目不允许发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完善。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4.3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之内退回;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材料等材料的扫描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开标 5.1不见面开标系统及开标相关要求 5.1.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解密开始时间为:企业入围完毕,系统提示的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始解密的15分钟内,具体以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为准。 5.1.2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5.1.3本项目不见面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115.231.194.106:8086/BidOpening, 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5.1.4 投标人可全程观看开标过程,不再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到现场开标。 5.1.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询问信息,并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方法 6.1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6.2 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 6.2.1 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6.2.1.1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6.2.1.2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6.2.1.3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6.2.1.4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6.2.1.5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2.1.6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2.1.7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2.1.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2.1.9 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2.1.10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6.2.1.11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让利范围的; 6.2.1.12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2.1.13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6.2.1.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6.2.1.15 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6.2.1.1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6.2.1.1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2.1.18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2.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IP地址上传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份招标文件源文件制作的; (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10)其他串通投标情形的。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名。 7.2中标公示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应在发布招标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 ,公示期为3日。 7.3 中标通知 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权利,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区间评定法) 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三级及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项目总监具有岩土或地质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1月至3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1月至3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材料)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监理服务工作为工程在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服务期164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不少于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的规定 (提供保证金入账凭证)2.2详细评审商务标评审根据第三章“评标方法 :投标报价评审算法“进行详细评审,并计算出评标价。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区间评定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评审并计算得分(评审的计算得分详见“评标方法”),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附件一计算得分,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本工程采用区间评定法(满分100分): 一、确定让利范围。本工程让利范围为10.00%-13.99%,投标人在让利范围外报价的,其标书视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评标程序。 二、确定评标基准价: C=A×(1—F) 式中C为评标基准价,计算精确到元,角四舍五入。 A为招标人的标底价,标底价为 1020366元; F为下浮值,在上述让利范围内,由招标单位代表在开标时抽出一个下浮值,先抽10~13整数,后抽0~9之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0~9之小数点后第二位,三者相加的百分比即为浮动率F, 三、计算得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基准价的,得100分; (2)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的, 投标报价得分=100—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4 (3)投标人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的, 投标报价得分=100-10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2 (4)以此求得各投标人商务标得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经审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列名次,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最高得分若有两个及以上分值相同,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分值相同,报价又相同,则抽签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抽签顺序号以开标要素一览表中投标人对应序号为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其中协议书、通用条款的内容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相应部分。 专用条款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无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6顺序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监理服务工作为工程在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按通用条款执行。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上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按相关监理规范执行。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按相关监理规范执行。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种类按相关监理规范执行时间为每月28日前,份数为2份。 2.6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 监理费为该工程监理合同价。工程量完成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即审计价款的10%待两年质量保修和养护期满后付清。(养护期自工程交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超过合同施工监理服务期的,非监理原因导致的工期推迟或延误,监理服务酬金不予调整。监理服务费支付还需结合每月现场人员对监理班子考核情况。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附加工作酬金不增加,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在六个月以外的,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180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0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与工程相关的一切资料。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与工程相关的一切资料。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与工程相关的一切资料。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不允许出版 。 9. 补充条款 (一)工程质量:若由于监理工作不力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单位需承担相关责任,委托方有权扣除部分监理费,每出现一次扣5000元,以此类推。 (二)工程进度:若由于监理工作不力造成工程延期或延误,监理单位需承担相关责任,委托方有权扣除部分监理费,每延期一天扣2000元,以此类推。 (三)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监理服务工作为工程在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四)施工安全:施工期间,若工地出现因监理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工作不力造成事故,除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处罚外,甲方有权更换相关负有责任的监理工作人员,并扣除部分监理费。 (五)考核办法: 1、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提出调整、更换项目监理班子,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并保留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权利: (1)监理人员的能力和力量不足以胜任所负职责; (2)监理人员不能或未能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3)监理人员的行为有损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工作性、廉洁性; (4)监理人员与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利益关系的。 2、监理人违约调换监理人员,按以下约定进行处罚: (1)擅自更换总监的,给予人民币5万元/人·次的经济处罚,并取消其合同,责令退场;经发包人同意,更换总监的,给予人民币2万元/人·次的经济处罚;发包人提出要求监理人更换总监的,监理人拒不履行的,给予人民币5万元/人·次的经济处罚,并取消其合同,责令退场。 (2)擅自更换监理专业人员的,给予人民币2万元/人·次的经济处罚,并在3天内补充具备同等资格及以上的人员到场。 3、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需独立进行检测工作,检测施工单位布设的孔间距、孔深、装药量等是否按爆破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实施。如检测马虎、不到位或不检测、漏检的,经委托人发现问题的,按发现次数每次扣罚监理费1000~3000元。 4、因监理工作不力造成工程未能完成当月计划工程量时,暂缓支付应付的监理费,同时每出现一次扣除3000元监理费,以此类推。 5、因监理工作不力对应该旁站的部位未旁站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返工等情况,发现一次暂缓支付应付的监理费,同时每出现一次扣除3000元监理费;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委托监理合同关系解除。 6、监理签证与标准相差较大或按规定不应签证时仍予以签证,发现一次,暂缓支付应付的监理费,同时扣除1万元监理费。 7、施工期间,若工地出现因监理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工作不力造成事故,除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处罚外,发现一次暂缓支付应付的监理费,同时扣除5万元监理费,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8、因监理工作不力造成工程资料有问题或滞后等情况,发现一次暂缓支付应付的监理费;有严重造假的,发现一次暂缓支付应付的监理费,同时扣除1万元监理费。监理部未按要求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情况的,发现一次暂缓支付应付的监理费;未编制监理月报、监理日记等情况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9、因监理工作不力对涉及工程有关事项未按监理职责进行协调的,发现一次暂缓支付应付的监理费;问题严重的扣除1万元监理费。 10、施工现场发现不合格的施工材料或未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材料用于施工现场,每发现一次扣监理费5000元。 11、因非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或阶段性工期延误,若承包人工作失职或不当,每延误一天扣监理费500元,最高扣除当月应付监理费用的20%,视工期挽回程度,在下月支付时部分或全额返还;若造成关键节点工期(以总包施工合同界定为准)延误,扣除费用不予返还,且发包人有权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扣除未支付的全部监理费,并保留按法律和合同规定进行索赔的权力。 (六)其他事项: 1、工程有爆破作业,承包人须配备1名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2、监理工程内容还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爆破工程安全监理方案,并按爆破工程进度和实施要求编制爆破工程安全监理细则,按照细则进行爆破工程安全监理;在爆破工程的各主要阶段竣工完成后,签署爆破工程安全监理意见。 (2)检查施工单位申报爆破作业程序,对不符合批准程序的爆破工程,有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3)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施工;审验从事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制止无证人员从事爆破作业,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督促施工单位收回其安全作业证; (4)监督施工单位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在未经批准在工程中应用的爆破器材;监督检查爆破器材的使用、领取和清退制度。 (5)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72-2011)的情况,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6)对爆破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施工过程中爆破旁站监理,并参与爆破后效益评议。 (7)协助发包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经发包人同意下达爆破令。 (8)审核爆破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爆破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向发包人反应,重大问题向发包人做专题报告。 (9)主持爆破的技术交底等。 (10)主持召开工程爆破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爆破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参与处理索赔事项。 (11)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绍兴市上虞区有关部门对建筑安全的相关文件,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爆破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参与爆破安全事故调查。 (12)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和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有关爆破的技术资料。 (13)爆破影响范围内爆破参数确定及爆破影响程度确定。 (14)完成监理爆破规范与行业内容约定的其他工作内容。 (15)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16)协助发包人组织进行交(竣)工验收。 (17)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程内容。 3、监理依据包括: (1)按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内容有冲突的以调整标准为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2)现行工程建设设计、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a.《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b.《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矿山工程部分)》; c.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BGJ201-83);d.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标准》(JGJ59-99); e.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f.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等。 (3)依法成立的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附件。 (4)依法成立的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5)经审批同意的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6)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建设规划、《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其它文件。 (7)委托人认可的监理实施大纲。 (8)必须执行国家及地方颁发的最新的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竣工备案规定。 4、拟派项目监理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不得少于3名。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岩土或地质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班子其它成员不得少于2名,其中1名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2)项目总监到位率不得低于80%,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80%;技术人员到位率不得低于90%,月现场出勤率不低于90%;监理员到位率不得低于100%,月现场出勤率不低于100%。委托人将进行指纹考核,如监理人达不到要求的,总监按每缺一天罚款2000元,其他监理人员按每缺一天罚款1000元,总监离开2天需经委托人批准,离开3天及以上的需经委托人主要领导批准。 5、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1)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的,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2)审批爆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安全、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3)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4)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5)工程上使用的爆破材料的验收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返工。施工单位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完工期限的签认权。 (7)检查施工单位申报爆破作业程序,对不符合批准程序的爆破工程,有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8)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6、监理人可以行使按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利,但在行使下列权利之前必须得到委托人批准: (1)涉及全局工程进度的工程暂停; (2)设计变更涉及工程投资或承包合同造价的变化; (3)索赔的支付; (4)涉及改变原设计意图或影响设计结构的补充图纸和指标。 7、在监理工作范围内,监理人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除保险公司理赔额部分外监理人员的任何损伤由监理人自负。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工程监理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联合体协议书 一、投 标 函 (招标人):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监理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函向你方发包的 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最终报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负责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监理人数为 ______人,监理服务期_____日历天。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定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监理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函的约定与你方签订监理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我们同意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在 天的有效期内恪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单位(盖单位单): 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附件 1、网银、柜面转账(电汇)支付的电子回单或专用凭证; 注:电子投标文件附以上扫描件。 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一)项目班子成员组成表 职 务姓 名职 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 别证 号专 业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1、本工程一旦中标,将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2、电子投标文件中附上班子其他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 (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总监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号 专业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备注:电子投标文件中本表后应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材料的扫描件。 六、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 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 备注:电子投标文件中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扫描件。 (二)承诺书 承诺书 现承诺截止投标日前三年内,本公司及公司法人代表、本工程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查证具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司法机关的相关认定书为准),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六、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上虞区上浦镇昆岙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监理招标和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监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及签署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一切,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PAGE 133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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