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地块(三期)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的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地块(三期)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ZX03TG20007
二、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用途:公开招标、拆迁用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50万元
五、采购内容
子包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数量 | 服务范围 (简要技术要求) |
一 | 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地块(三期)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拆除及固废(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液废处理、建筑垃圾清运等全部内容 | 1项 | 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反应釜、对释釜、齿轮泵、磨砂机、调漆缸、配料缸、储罐等设备的拆除及固废(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液废处理、建筑垃圾清运等全部内容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废油漆渣、油漆桶、废化学试剂、废有机溶剂的焚烧处置能力。)
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量最多2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其他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发售地点: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海县金水东路52号)联系人:吴滢,联系电话:0574-65126699,传真:0574-65126699,邮箱:2637145979@qq.com。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招标编号及子包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公司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子包号、联系人、手机号及QQ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注:采购公告的附件(采购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款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本款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 2020年5月7日16 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8日14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5月8日14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名称: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金融中心2号楼4楼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15824265755
招标代理单位: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金水东路52号
代理联系人:吴滢
联系电话:0574-65126699 传真:0574-65126699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55868392
十二、财务信息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费、保证金、服务费都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华庭支行
帐 号:33150199545300000205
户 名: 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十三、疫情期间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2、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有投标文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开标。开标过程视频监控记录。
3、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2637145979@qq.com
传真:0574-65126699
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
5、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6、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7、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8、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1-7条内容废止。
9、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
附件信息:
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地块(三期)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服务 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ZX03TG20007 项目名称: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地块(三期)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服务 采购单位: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947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PAGEREF _Toc9471 2 HYPERLINK l _Toc25958 第二章 招标需求 PAGEREF _Toc25958 6 HYPERLINK l _Toc830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 PAGEREF _Toc8306 8 HYPERLINK l _Toc10679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PAGEREF _Toc10679 27 HYPERLINK l _Toc438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PAGEREF _Toc4380 30 HYPERLINK l _Toc3123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31237 5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的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地块(三期)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ZX03TG20007 二、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用途:公开招标、拆迁用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50万元 五、采购内容 子包号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数量服务范围 (简要技术要求)一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地块(三期)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拆除及固废(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液废处理、建筑垃圾清运等全部内容1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反应釜、对释釜、齿轮泵、磨砂机、调漆缸、配料缸、储罐等设备的拆除及固废(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液废处理、建筑垃圾清运等全部内容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废油漆渣、油漆桶、废化学试剂、废有机溶剂的焚烧处置能力。) 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量最多2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其他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发售地点: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海县金水东路52号)联系人:吴滢,联系电话:0574-65126699,传真:0574-65126699,邮箱:2637145979@qq.com。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招标编号及子包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公司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子包号、联系人、手机号及QQ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注:采购公告的附件(采购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款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本款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 2020年5月7日16 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8日14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5月8日14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名称: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金融中心2号楼4楼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15824265755 招标代理单位: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金水东路52号 代理联系人:吴滢 联系电话:0574-65126699 传真:0574-65126699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55868392 十二、财务信息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费、保证金、服务费都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华庭支行 帐 号:33150199545300000205 户 名: 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疫情期间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2、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有投标文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开标。开标过程视频监控记录。 3、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2637145979@qq.com 传真:0574-65126699 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 5、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6、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7、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8、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1-7条内容废止。 9、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要求 1、子包号一2、招标内容生产车间、反应釜、对释釜、齿轮泵、磨砂机、调漆缸、配料缸、储罐等设备的拆除及固废(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液废处理、建筑垃圾清运等全部内容 *二、商务要求表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拆除及固废(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液废处理、建筑垃圾清运等全部内容2、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 ,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人,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履约担保的形式: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4、项目备案拆除施工前3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方案应包括工程拆除估算金额,专家论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方案论证后须报经信、环保、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备案并办理拆迁需要的相关手续。5、进场开工合同签订后3日内,中标单位须办理民工工伤保险和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等一切保险,并递交开工报告申请准备进场,业主移交场地。6、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拆除工作开工前,承包人应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花名册并报管理单位备案,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每天到岗,否则处违约金1000元/人/天*三、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 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位于宁海县跃龙街道龙山路11号的厂区共计有23幢建筑,其中仓库、办公楼、宿舍、机修车间、仓库、变电所等计10幢建筑已于2017年4月拆除,并已用于绿地建设和临时公交场站建设。目前厂区内还遗留有生产车间2幢、科研楼1幢、仓库、罐区等建筑及相关生产设备。各建筑物概况具体见下表: 表 SEQ 表 * ARABIC s 2 1 原厂区各建筑物概况 序号建筑物名称占地面积m2现状1宿舍412.58已拆除2门卫平房/已拆除3厕所25.6已拆除4听装仓库388.92已拆除5成品仓库388.25已拆除6办公楼461.95已拆除7宿舍261.29已拆除8成品仓库297.12已拆除9成品仓库399.26已拆除10机修车间387.16已拆除11一车间(油漆生产车间)1621.35现状存在,内部遗留有原辅材料和设备12二车间(树脂生产车间)520.29现状存在,内部遗留有原辅材料和设备13科研楼524.46现状存在,内部遗留有化学品及试剂瓶14原料仓库704.26现状存在,内部遗留有原辅材料和设备15原料仓库590.47现状存在,内部遗留有原辅材料和设备16锅炉房350.43现状存在,内部遗留有废保温棉17听装仓库291.13现状存在,内部遗留有原辅材料和设备18听装仓库122.08已拆除19变电所59.38已拆除20闲置厂房412.14已拆除21三车间609.99已拆除22闲置厂房431.88已拆除23闲置厂房3189.8已拆除24树脂罐区7个树脂罐部分罐体已排空,部分不明25溶剂罐区6个溶剂罐罐体已排空2拆除作业区域划分及建设 拆除作业区建设应因地制宜,应依托拆除场地的原有功能区或通过对原功能区的改造建设各个拆除作业区。各拆除作业区应采取污染扩散防控措施,杜绝拆除、拆解活动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2.1设备集中拆解区 根据对现场遗留设备清查,结合拆除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本次拆除作业区域为储罐区、树脂生产车间、油漆生产车间、仓库、科研楼等。其中储罐区、树脂生产车间、油漆生产车间是拆除重点区域,这三个区域曾经是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区域,具有高风险特性。此外该三个区域具有硬化地面、遮盖和相应围挡,可以有效防止集中拆解中的污染。因此选择储罐区、树脂生产车间一层、油漆生产车间一层为设备集中拆解区。 2.2设备集中清洗区 本次拆解后的高风险设备因为有危险化学品残留物,需要清洗。本次拆解在油漆车间一层各设置一个集中清洗区域,其余该车间设备集中拆解区重合,清洗区面积约20m2,集中清洗区地面设置防渗层和围挡,防止废水外溢或渗漏。另外,各集中拆解区设置废水收集桶4个及相应水泵、管道等,收集的污水根据浓度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或者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3临时贮存区 拆除作业过程中将有废树脂、废溶剂、废油漆桶等危险固废产生,需要危废暂存间,此外高环境风险设备拆解也需临时贮存区。临时贮存区需要良好的防渗、防扩散和防淋溶。 拆解设备的临时贮存:根据现场情况,拆解设备临时贮存可依托油漆车间一层、树脂车间一层和12#原料仓库。 物料临时贮存区:考虑到本厂区内遗留的物料和污染物量较大,故本次拆除期间需在12#原料仓库内设置1处危废暂存间,暂存间至少200m2,暂存间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做好防渗漏措施,同时应根据贮存的危险废物的类别、属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 2.4标志标识 在拆除作业前,拆除单位应根据各分区情况做好标志标识,标识应放在明显位置,标明作业区名称、作业内容、危险因素、污染防治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 综上,本次拆除活动期间设备集中拆解区、设备集中清洗区和临时贮存区基本情况和平面布置如下: 表 2.4 SEQ 表 * ARABIC s 2 1 本次拆除作业区域划分情况一览表 拆除作业区域名称作业区位置及面积作业区主要工作内容环境风险因素设备集中拆解区1#建筑一层和4#建筑一层及储罐区油漆车间和树脂车间内所有设备均先在设备原地进行大破拆后再运到车间一楼进行拆解,拆解前需对表面污染物进行清理。 室外设备在原地大破拆后再移至就近集中拆解区进行拆解。高环境风险设备集中清洗区1#建筑一层设置一个集中清洗区域拆解之后集中清洗高环境风险临时贮存区设置设备临时贮存区和物料临时贮存区,其中设备临时贮存区位于油漆车间一层、树脂车间一层和原料仓库内;危废暂存区位于12#建筑原料仓库内设备临时贮存区和物料临时贮存区高环境风险 3建(构)筑物 根据现场踏勘,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位于龙山路11号的厂区内建构筑物主要包括1#油漆生产车间、2#树脂罐区、3#树脂兑稀区、4#树脂生产车间、5#锅炉烟囱、6#烘干房、7#锅炉房、8#固化剂生产车间、9#仓库一、10#溶剂罐区、11#研发实验楼、12#危化品仓库、13#仓库二、14#厂区围墙。具体情况如下: 表 3 SEQ 表 * ARABIC s 2 1 遗留建筑物概况 建筑编号名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原始用途现状概况环境风险属性1#油漆生产车间1621.35m24864.05m2砖墙油漆生产共3层,一层有遗留设备,二层有遗留设备和溢流物料,三层有遗留设备;楼顶有遗留储罐及物料高环境风险建筑物2#树脂储罐区//砖结构围堰树脂储存6个树脂储罐高环境风险建筑物3#树脂兑稀罐平台//钢结构大棚树脂兑稀树脂兑稀罐和酯化水贮罐共5个高环境风险建筑物4#树脂生产车间520.29m2 520.29m2 砖墙树脂生产内部遗留有反应釜等设备,部分设备内残留有树脂等物料高环境风险建筑物5#燃煤烟囱//砖砼燃煤锅炉烟囱1个,高约45米无环境风险建筑物6#烘房//砖墙烘干区已倒塌,部分墙体还在无环境风险建筑物7#锅炉房1幢(350.43m2)350.43m2砖墙导热油锅炉锅炉已拆除,内部残留有保温砖和保温棉无环境风险建筑物8#固化剂生产车间1幢(291.13m2) 共1层291.13m2砖墙固化剂生产内残留有2个反应,反应釜内无物料低环境风险建筑物9#仓库一1幢(3189.8m2) 3189.8m2砖墙仓库目前仓库内无设备,残留有几个树脂桶,另地面有大量树脂,表面覆盖一层砂石高环境风险建筑物10#溶剂储罐区//砖结构围堰二甲苯、C9和C10储罐现有6个储罐,罐内已无残留物低环境风险建筑物11#研发实验楼1幢(524.46m2) 砖墙研发办公屋内残留一些废化学品及试剂瓶,包装袋等高环境风险建筑物12#危化品仓库1幢(704.26m2)704.26m2砖墙甲类和乙类仓库化学品原料仓库和危废仓库低环境风险建筑物13#仓库二1幢(590.47m2) 共1层590.47m2砖墙油漆仓库各类废桶及包装物堆积场所高环境风险建筑物14#厂区围墙//砖墙/无环境风险建筑物4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 企业整体搬迁、拆除过程开始后,厂区内生产线全部关停,此时企业不再产生生产废气、生产噪声,厂区内遗留在拆除现场的各类固体废物、废水等称为残留污染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实行分类管理方式,分别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 4.1基本信息 根据现场踏勘,本次拆除区域溢流的物料及污染物主要有废油漆及包装桶、废树脂、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溶剂、废保温棉、废化学品及包装瓶、废纤维等,其类别有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具体清单如下: 表 4.1 SEQ 表 * ARABIC s 2 1 本拆除区域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基本信息表 序号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名称数量(t)位置属性环境风险性1废油漆及包装桶13.691#、4#、8#、11#、13#建筑危险废物高环境风险2废机油0.251#建筑危险废物高环境风险3废树脂及包装桶32.31#、2#、4#、9#、11#、12#、13#建筑危险废物高环境风险4废木柜/桌3.11#、11#建筑一般工业固废低环境风险5废油漆桶盖0.011#建筑一般工业固废高环境风险6废颜色卡版0.0011#建筑一般工业固废高环境风险7废化学品及试剂瓶0.3721#、4#、11#建筑危险废物高环境风险8废胶管0.41#、4#建筑危险废物高环境风险9淀粉及树脂等物料混合物0.51#建筑危险废物高环境风险10废编织袋/抹布等0.221#、11#建筑危险废物高环境风险11废有机溶剂(二甲苯、C9、C10)6.51#建筑危险废物高环境风险12企业广告牌铁架0.031#建筑一般工业固废低环境风险13废保温棉24#、7#建筑危险废物高环境风险14氧化镁0.7512#建筑危险废物高环境风险15硅灰粉112#建筑危险废物高环境风险16其他废弃原料112#建筑危险废物高环境风险17废纤维113#建筑一般工业固废高环境风险18废PET片113#建筑一般工业固废高环境风险19废硬脂酸1.513#建筑危险废物高环境风险20其他混杂物(含油漆桶、树脂桶等)613#建筑危险废物高环境风险21其他储罐、管道内隐藏危废5整个拆迁区危险废物高环境风险4.2收集方式 4.2.1收集要求 1)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应按照其特性及处置去向分类清理收集。可再利用的遗留物料按原收集贮存要求集中清理、收集。废弃的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的收集按照危险废物、第 I 类工业固体废物、第 II 类工业固体废物等分类收集,禁止混合收集。 2)本次拆除区域液体物料收集时应采用管道输送,在抽吸料前确保管道、阀门等连接良好,杜绝跑冒滴漏;另外对于1#楼三楼的溶剂收集时应配套移动式活性炭吸附箱对放料口和进料口处逸散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3)对于废油漆及包装桶、废化学品及试剂瓶在收集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包装桶内或试剂瓶内残留的液体物料泄露或挥发。尤其是各废化学品应做到分类收集。 4)当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收集过程中发生泄露、扩散时,应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避免污染进一步扩散,必要时要进行检测和适当清理。 5)加强收集管理要求,收集操作过程禁烟禁明火,禁止穿金属底鞋。收集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6)雨天不得进行遗留物料的收集转移。 4.2.2包装要求 1)物料及污染物的包装或盛装应满足现场收集、转移要求,原包装或盛装物满足盛装条件的,应使用原包装或盛装物;不能满足盛装条件的,应按照物料及污染物类型与性质采用合适的包装或盛装设施,防止遗撒、泄露等。 2)挥发性、半挥发性液体及半固态物质,应采用材料具有相容性的密闭容器贮存。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3)应在包装或盛装设施明显的位置设置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主要成分、重量(或体积)、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安全措施、收集时间等。 4.2.3本次遗留物料收集方式 本次拆除区域各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收集方式如下: 表 STYLEREF 2 s 4.2.3 SEQ 表 * ARABIC s 2 1 本拆除区域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基本信息表 序号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名称属性现状包装方式本次拟采取的收集方式1废油漆及包装桶危险废物散放于地面,采用人工分拣装入塑料桶内2废机油危险废物位于机油箱内采用油泵将机油抽入专用有盖塑料桶或铁桶内暂存3废树脂及包装桶危险废物部分位于铁桶内,部分堆存在地面人工或机械铲除收集装入铁桶或塑料桶内4废木柜/桌一般工业固废/直接收集暂存,不用任何容器收集5废油漆桶盖一般工业固废部分位于铁桶内,部分散落地面人工收集装入现有的铁桶内6废颜色卡版一般工业固废/直接收集暂存,不用任何容器收集7废化学品及试剂瓶危险废物大部分为玻璃瓶装,少部分为塑料瓶装,然后散放于地面或纸箱内人工分拣装入塑料桶内8废胶管危险废物散落地面人工分拣装入塑料桶内9淀粉及树脂等物料混合物危险废物散落地面人工分拣装入塑料桶内10废编织袋/抹布等危险废物散落地面人工分拣装入塑料桶内11废有机溶剂(二甲苯、C9、C10)危险废物位于溶剂槽内利用溶剂槽上现有管道或采用物料泵将溶剂装入有盖塑料桶或铁桶内暂存12企业广告牌铁架一般工业固废/直接收集堆放13废保温棉危险废物部分散落地面,部分位于设备、管道外表面人工收集装入胶袋或塑料桶内14氧化镁危险废物袋装堆放地面采用编织袋重新收集包装15硅灰粉危险废物袋装堆放地面采用编织袋重新收集包装16其他废弃原料危险废物袋装堆放地面采用编织袋重新收集包装17废纤维一般工业固废散落地面采用编织袋重新收集包装18废PET片一般工业固废散落地面,部分有袋装采用编织袋重新收集包装19废硬脂酸危险废物散落地面,部分有袋装采用编织袋重新收集包装20其他混杂物(含油漆桶、树脂桶等)危险废物散落地面进行分拣,油漆桶、树脂桶单独收集与相应的塑料桶内,其他杂物收集于单独的塑料桶内21其他储罐、管道内隐藏危废危险废物位于管道、储罐等设备内部采用塑料桶分类收集4.3暂存方式 4.3.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方式 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应严格按《一般工而已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落实。具体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应避雨暂存,不得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混同暂存,暂存期应控制在5天内,及时委外处置。 4.3.2危险废物暂存方式 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确保危废暂存期间不污染环境。 1)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后分类暂存在危化品仓库内,不同物料之间设有隔离间断设施,设置临时泄露液体收集装置。 2)暂存期间做好防渗防雨防晒防风措施,防止易燃易爆挥发性气体聚集。 3)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 4)进出暂存区应进行登记检验,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位置、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5)收集数量达到本次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期限不得超过5天。 4.4处置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活动。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原则为: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4.4.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 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方式:首先考虑资源化利用、不能利用的再考虑填埋与焚烧处置。本次拆除区域内遗留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方式如下: 表 STYLEREF 2 s 4.4.1 SEQ 表 * ARABIC s 2 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清单 序号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名称属性处置方式1废木柜/桌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焚烧2废油漆桶盖一般工业固废外卖废品回收公司3废颜色卡版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焚烧4企业广告牌铁架一般工业固废外卖废品回收公司5废纤维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焚烧6废PET片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焚烧7拆除设备一般工业固废由回收单位回收宁波钢铁回收利用4.4.2危险废物处置方式 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外售。本次遗留危险废物处置方式如下: 表 STYLEREF 2 s 4.4.2 SEQ 表 * ARABIC s 2 2 本拆除区域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基本信息表 序号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名称属性处置方式1废油漆及包装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2废机油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3废树脂及包装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4废化学品及试剂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5废胶管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6淀粉及树脂等物料混合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7废编织袋/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8废有机溶剂(二甲苯、C9、C10)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9废保温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10氧化镁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11硅灰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12其他废弃原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13废硬脂酸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14其他混杂物(含油漆桶、树脂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15其他储罐、管道内隐藏危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上述危废应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废的外运由有资质处置单位安排专门车辆到本厂区进行收运,驾驶员、操作工均持有“危险品运输资格证”,具有专业知识及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并具备处理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事故能力运输,运输车辆在醒目处标有特殊标志,告知公众为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输、搬运过程采取专人专车并做到轻拿轻放,保证货物不倾泄、翻出,按事先制定的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路线行驶。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内容、要求1投标报价及费用: 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投标总价(人民币报价)包括所有招标内容。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全面充分了解本次招标项目的全部情况,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中标价格提出修改。 本招标公司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每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在材料价格、人工费、机械设备使用费、设备费、其他项目清单报价、税费、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任务等方面要有明确的清单及单价。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本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7、本项目的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2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3现场踏勘(如有):无4演示时间及地点(如有):无5投标文件组成:商务技术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份;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份;电子版一份(包含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与报价文件一并密封);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7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8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9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10中标公告:评标结束后,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11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服务合同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1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3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4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5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 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就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地块(三期)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服务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招标人”)。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量最多2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特别说明: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异议和投诉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上述1-3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10天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 1.商务技术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见附件);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银行资信证明(格式见附件); 拟投入的人员配备及管理;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情况; 荣誉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信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体系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和技术资料,以及与评分标准相关的资料。 (2)技术文件: 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项目拆除施工整体流程方案; 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 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 其它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材料或评分标准要求的相关资料。 2.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详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保证金形式: 汇票、电汇、支票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交纳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凭供货合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退还。 5.保证金不计息。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若正副本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要求签字盖章的,均可只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按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两部分单独包装,其中商务技术文件可装订成一册(包装上须注明参与的子包号),报价文件须单独包装,并在包装上写明子包号。 2.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 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有效期不足;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的组成存在较大缺陷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8)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出具书面意见。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对“*”号条款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重大偏离的; (5)三分之二以上评委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最高限价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 (5)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有重大差异的;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按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商务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 6.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7. 再开启投标报价文件,由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供应商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交货期等投标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8.招标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9.评审结束后,按照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10.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得分。 (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二)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 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至招标人确认,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并进行中标公示。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3. 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采购。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结合项目所在地有关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一、总则 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 三、开标程序 详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四、开标 四、评标过程 详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五、评标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表(兼评委打分表) 供应商 分值商务技术分70分1、项目实施方案(50分)(1)项目拆除施工整体流程方案(15分)1.1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对原工厂生产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施工方案流程进行综合评议。(15分)(2)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25分)2.1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设备拆除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议。(10分)2.2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原工厂生产设备、建(构)筑物拆除过程中用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议。(15分)(3)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10分)3.1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原工程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例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危废泄露事故、废水污染事故等应急措施进行综合评议。(10分)2、项目组织和人员安排(6分)拟投入的人员配备及管理(6分)1.1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岗位职责分配情况和人员数量进行综合综议(3分)。 1)项目经理评定(1分): 取得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的得1分;取得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的得0.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开标日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除外)配置情况评定(2分): 有取得建筑、机电等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的得0.5分,同一人同时具有多个证书的只计1次分,最高得1分。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有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2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工作经验等内容进行综合综议(3分)。 投标文件中各类作业人员及操作工需要提供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情况(3分)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在宁波市内的得3分,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在宁波市外的得1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4、荣誉证书(2分)曾获得由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地市级及以上得2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2分,不累计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5、企业信用(3分)投标人获得省工商部门认定的“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A级得0.5分,AA级得1分,AAA级得1.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具有评估公司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的,A级得0.5分,AA级得1分,AAA级得1.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6、体系证书(3分)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7、项目业绩(3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供应商承担过类似化工厂拆迁,每提供1份合同得1分,最高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价 格 分 30分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 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货物及服务价格×小微企业优惠6%)(如有)】 基准价30分。 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得满分30分,其余供应商得分为: 报价得分=(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总分100分注:1、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2、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3、重大事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须有三分之二或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签字认可。4.如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供应商,用扣除小微企业优惠的报价参与价格分评审。 评委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章 承包合同(仅供参考) 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地块(三期)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服务承包合同 发包人: 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承包人: 2020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对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位于宁海县跃龙街道龙山路 11 号的厂区内还遗留有生产车间 2 幢、科研楼 1 幢、仓库、罐区等建筑及相关生产设备统-拆除。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拆除工作顺利进行,签订合同如下: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地块(三期)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服务 工程地点: 宁海县跃龙街道龙山路 11 号的厂区 工程内容: 生产车间、反应釜、对释釜、齿轮泵、磨砂机、调漆缸、配料缸、储罐等设备的拆除及固废(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液废处理、建筑垃圾清运等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拆除及固废(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液废处理、建筑垃圾清运等全部内容 1.2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的,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三/日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违约金的上限为全部履约保证金。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验收规范标准 四、合同价格: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五、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 ,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人,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履约担保的形式: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七、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工程量报价单;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八、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加盖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约定提供履约担保后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柒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份,承包人执 叁 份,送宁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一份备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指在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 合同价款:指双方在合同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款项。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在本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承包人开始施工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日期。 1.15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 2) 通用条款 3) 专用条款 4) 工程项目一览表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双方之间就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通用条款36条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但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有国家标准、规范的,适用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适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适用双方约定的标准、规范。 二、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在专用条款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 4.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写明。 4.4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写明。 5、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5.1 在有发包人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代为履行自己的职责。委派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工程师签名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名后生效。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3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6、项目经理 6.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写明。 6.2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6.3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 6.4 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书面通知后,应在7天内更换符合发包人要求的项目经理。 7、发包人工作 7.1 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承包人将开工报告递交后,发包人移交施工场地。 8、承包人工作 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在开工前(三)天组织完成编制施工组织计划, 并送交监理公司和发包人作为发包人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 承包人为确保施工安全须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安全设施),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人员和其他人员伤亡)、文明施工等问题,均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工程进度向监理公司和发包人报送施工报表。 承包人以自己的费用承担施工水电费和水电总表的管理,并自备水电表及开关,自己接至使用地点。 工程完工后负责提供一整套工程技术竣工资料复印件交发包人作为存档用。 保证工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需清理现场并达到发包人的要求。 承包人承担因其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的罚款等。承包人造成发包人环境和财产等方面的损害和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等的规定并承担因其违反规定而导致的罚款等。 (10)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害,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承包人应遵从。 (11)承包人自行负责其所有施工人员的吃﹑住﹑行及费用。承包人对其工作人员负全部责任,并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 8.2 承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9.2 承包人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10、开工及延期开工 10.1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10.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的,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 11、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工期延误 12.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24小时: (2) 不可抗力; (3) 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 12.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2.3 本工程进行期间,如为配合进度或因施工需要,须增加工人或加开夜班时,则由承包人承担费用。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发包人增加工程款。 13、工程竣工 13.1 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与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交给由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5、检查和返工 15.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并在检验后重新施工。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安全施工 17.安全施工与检查 17.1 工程项目施工前承包人与发包人必须订立《安全管理保证书》,承包人安全监督部门应对承包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记录在案。 17.2 签定本合同时,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的复印件。 17.3 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及器具。 17.4 承包人应明确施工安全负责人,负责班前、班中及班后的安全检查,动火、高空、电气、挖掘等危险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7.4 承包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发包人的各项安全规定,服从安全监督,做好施工现场“5S”工作。 17.5 未经许可,承包人人员不得开动、使用发包人的任何设备设施,不得进入发包人的其它区域。 17.6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7 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职工或有关人员对工程及安全管理带来影响时发包人可以禁止承包人的特定职工和相关人员出入施工场地。 17.8 承包人应保全好发包人的设施物及机械设备,使发包人的设施物及机械设备不受损坏,若发生问题时应进行赔偿。 17.9 如遇任何灾害发生含天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致使已完成工程及机具器材遭受损害时,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概不补贴。 18.安全防护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 19、事故处理 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 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0.合同价款 20.1 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双方议定的价格在合同约定。 20.2 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包括生产车间、反应釜、对释釜、齿轮泵、磨砂机、调漆缸、配料缸、储罐等设备的拆除及固废(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液废处理、建筑垃圾清运等全部内容的人工、机械、税费以及所有可预见的费用。 21.工程款支付 21.1 验收合格且通过验收后支付。 十、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 22.违约责任 22.1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 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的,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三/日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违约金的上限为全部履约保证金 ; (2) 工程质量不合格时,承包人负责返工。返工费用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2.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3.解决争议 凡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宁海县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4.保守秘密 24.1 在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后,承包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第三人泄漏、公开基于本合同获悉的发包人的任何信息或将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 24.2 未经发包人的许可不得复印发包人提供的任何资料。 24.3 工程施工完成后,承包人须向发包人返还发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或在发包人的监督下销毁。 十一、其他 25.工程分包 25.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25.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5.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忽疏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5.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 26.不可抗力 26.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的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的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26.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承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或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7.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8.保险 28.1 承包人必须以自己的费用为自己职员及第3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8.2 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以不低于总承包金额的金额,投工程保险。 28.2 保险事故发生前,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28.3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4 承包人向保险人索赔所费时间,不得据以请求延长工期。 29.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29.1 承包人保证其使用的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承包人使用的知识产权,均为承包人自主拥有或已获得合法、充分的授权。 29.2 乙方承诺并保证保护、并使发包人免受由于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而产生的任何针对发包人的索赔、诉讼、留置等法律行为的损害,赔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发包人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应当采取一切适当合法的措施并以自己的费用获得有关的知识产权确保发包人继续使用或采取代替、修改的方法使其不侵害第三者的权利。代替或修改部分的性能及功能应等同于或高于与已提供的任何成果物具有的性能及功能。 30.地下障碍物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 31.废弃物的处理 31.1 承包人进行本工程中不得违反有关废水、一般废弃物、特定废弃物、大气污染等环境法规,并对所有的废弃物要进行合法的处理。 31.2 就施工中所产生的废弃物,承包人每天按类别进行废弃物处理,并把此废弃物运到发包人指定的场所。若需要外面专业公司专门处理的,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32. 应急措施 32.1 为了防止灾害,承包人认为需要提前采取应急措施时,采取应急措施后及时通知发包人。 32.2 发包人认为预防灾害及实施其他工程应急对策不当时,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紧急措施 。 32.3 第1项及第2项应急措施中所需的经费按实际费用由承包人与发包人一起协商承担,因承包人所采取的应急措施不当而发生的损失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3.合同解除 33.1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 承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效力自发包人发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生效: 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的; 承包人能力不够或有任意停止工作、作辍无常、工作迟滞之情形,发包人认定其无法在工期内完成工程时; 承包人发生破产、和解、法庭管理等问题或承包人发行的支票或票据无法承兑或停止交易等承包人明显丧失信用时; 承包人的代理人、职员等不听从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正当要求及指示或发生妨碍职务执行的行为时; 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 承包人未按时支付职工工资或分包方的工程款; 其他因承包人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时。 33.4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上述通知时,应遵守下列各项: ① 立即中止工程,并把所有属于承包人的工程工具从工地撤出; ② 立即向发包人返还发包人供应的建材的剩余部分和租赁物。 33.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或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3.6 本合同被解除时,已完成工程部分经过验收合格者,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按合约单价于解除合同之日起二十日向承包人支付相应工程款。 34. 价格变动 工程进行期间,如遇物价波动时,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发包人补贴、赔偿、展延工期、停工、或据以要求解除或终止契约。 35.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1 监理人 1.1.1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2 承包人 1.2.1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需更换或撤离的,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2)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 (3)工程因故停止(或暂停3个月以上)建设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开工达3个月以上的; (4)被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暂停)上岗资格、建议吊销或吊销相关证书,或被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2.2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履行承包人的职权,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工期以及工程造价控制负责,所有上报给发包人的文件均需项目经理签字。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要求必须每天到岗(除特殊情况外)且重要工程例会及验收环节等必须由项目经理参加,否则处违约金1000元/人/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2.分包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乙方工程分包前须征得发包人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乙方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人结算。 3.质量与验收 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以及双方约定的要求 4. 合同价款 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5、其他 5.1拆除工作开工前3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拆除方案意见及投标文件编制的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等资料编制成完整的一套拆除方案,并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方案应包括工程拆除估算金额,专家论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方案论证后须报经信、环保、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备案并办理拆迁需要的相关手续。 5.2合同签订后3日内,承包人须办理民工工伤保险和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等一切保险,并递交开工报告申请准备进场,业主移交场地。 5.3乙方拆除范围必须根据合同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及甲方指定的实施拆除作业,在20日内对厂区内遗留设备、建筑等设施拆除完毕。先将高环境风险建筑物及设备拆除并安全转移后,相关部门到场地核查后再对现场的一般性建筑废物及设备进行拆除。在整个拆除过程中必须划分拆除范围,拆除完毕后用防雨布对场地进行覆盖,防止由于雨水将地表污染物带入土壤深处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5.4拆除工作开工前,承包人应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花名册并报管理单位备案,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每天到岗,否则处违约金1000元/人/天;承包人在拆除现场必须设置现场办公室,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职责,承包人在拆除作业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要现场指挥拆除作业。 5.5承包人无条件服从发包人或者监理的现场管理。 5.6拆除作业时应按照编制的拆除方案执行,拆除施工作业顺序原则上应按照高风险、低风险、无风险的顺序对不同区域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应遵循先清理后拆除、先地上后地下、先室内后室外、先危险废物后一般废物、先设施后建筑、先上层后下层、先非承重后承重、先生产设施后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顺序。设备拆除前应确保设备中的物料及表面沾染污染物已被清理干净,未清理干净前不得进行设备的整体拆解。拆除下来的设备或零件应按指定地点存放,现场应设置防治拆卸污染装置、固体废物回收装置等,并设置隔离带和采取保护措施(如遮盖、封装等)。 5.7应妥善处理设备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涉及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废物,应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作为危废委托处置,以防二次污染。 5.8拆除工程现场必须设置围护封闭。在市区主要路段、交通要道两侧,围护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围护应做到清洁整齐、无破损,不得有碍市容观瞻。 5.9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5.10拆除建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拆除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临时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5.11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拆除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落实安全文明使用,避免因作业不当产生噪声。 5.12运输车辆必须根据核定的载重量装载建筑材料或渣土,对于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的装载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加以覆盖物,防止运输过程中的飞扬和洒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乙方应该按照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的有关文件要求,在施工前向宁海县政府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计划,明确建筑垃圾的运输方式、线路和去向。承包人不得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自行处置。 5.13乙方应做好对设备、建(构)筑物拆除过程中的环境应急预案,例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危废泄露事故、废水污染事故等应急措施。 5.14拆除活动结束后,应对现场内所有区域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所有拆除产物、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等得到合理处置,不遗留土壤污染隐患。 附件1 工程承包人保证书 承包人保证将遵守发包人的正道经营、劳务管理、环境、安全、机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在如下项目中,只要违反一项,愿意接受任何处罚直至施工作业停止,更换施工公司及赔偿损失等。承包人信守如下保证: - 如 下 – [ 劳务管理保证] 承包人自觉遵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基准的相关劳工标准及准则. 派有管理代表负责保证并促进本单位符合劳工法律、规章和准则. 制定有成文的劳工政策(或承诺申明). 自愿遵守下列劳工政策或支持规章及程序: - 自由挑选职业 (如:无强制劳工、抵押劳工、不自愿的劳工或监狱劳工) - 不用童工 (如:无未满法定年龄的劳工、青少年劳工不参与危险作业) - 工时 (如:最长工作时间限制、强制性公休日) - 工资与福利 (如:法定工资、加班工资、提供明确信息) - 人道的待遇 (如:无凌辱、无强迫、无性骚扰或体罚) [ 环境保护保证 严格控制建筑垃圾及粉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使用密闭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只能交给有资质的公司处理. 严格控制施工产生的噪音。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不得因施工噪音妨碍发包人的正常办公和工作. 严格控制施工产生污水。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各种污水、泥浆和废液,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保护大气不受污染,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施工时如果现场出现古树、文物等阻碍施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隔离措施,报发包人业主单位或有关单位治理完后再恢复施工. 如果承包人违反本保证,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等。 [ 安全管理保证] 1. 施工现场进行围护,隔离施工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 安全管理监督者必须在施工现场直至当日施工结束. 3. 把防护装备和消火装备布置在施工现场后施工(各现场都布置). 4. 发包人的一切设备设施都不可临时移动、变形及使用,如确需使用发包人的相关设备设施时必须要取得发包人批准后才可使用. 5. 使用正常规格的作业工具、机械和设备. 6. 动火作业及引火性物品作业时先布置充分的防护装备及辅助人力并整理周围环境后施工. 7. 施工场所禁止吸烟,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吸烟. 8. 施工(作业)中施工人员必须附着施工标志. 9. 施工(作业)中施工人员出入允许的场所,禁止进入其它区域. 10. 出入发包人公司大门及在发包人公司内开车时遵守20㎞/hr的速度并遵守停车的秩序. 11.施工(作业)时把安全作业许可证布置在现场,随时检查,作业结束时进行清扫,整理以后把安全作业许可证返还给发包人/环境安全Part后离开施工作业现场. 12.安全管理监督者随时检查施工场所内安全,且作业结束前进行现场安全确认. 13.在发包人公司内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无论什么原因和理由,一切事故都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刑事,民事的责任等). 14.其它异常及事故发生时尽快通知发包人/设施环境TEAM,隐蔽或迟延事故报告时负责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15.如果承包人违反本保证,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等。 [ 机密保守保证] 就基于本合同获悉的发包人的任何信息,承包人负有保密义务。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出卖、转让发包人的任何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发包人承诺只向需要利用发包人信息进行作业的承包人的员工公开发包人的信息。承包人的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时,承包人与其员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的,承包人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返还所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资料以及装有或体现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连同全部副本)及载体或在发包人的监督下销毁。 13、本合同签订后,一方如需提出修改,需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该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买方: 卖方: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 商务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可选用): 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地块(三期)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服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文件名称:商务技术文件 子包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2.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评标索引表 评分标准及分值对应页码注:请各投标人将本表放在投标文件目录前。 投 标 函 致:_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_),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 份,电子版1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90天。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投标声明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有: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周岁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我 (姓名)系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ABC单位XYZ采购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在开标日前近三个月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本联合体主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缴纳、项目经理委派、合同款项的收支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本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具体指 )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 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贰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 主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各方) 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8.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承诺书格式: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承诺书 (一)我公司(单位)符合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公司(单位)承诺遵守以下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资信证明开具要求: 1) 声明本银行是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开户银行 (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效)。 2)证明投标人资金往来结算信誉情况良好。 3) 落款应有银行公章或银行资信证明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负责人姓名、签字及日期。 4) 银行资信证明应是在开标日前六个月之内出具的,否则为无效证明,有关企业资信等级的证明不能替代本证明。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招标文件的 技术条款投标文件 的技术条款说明(偏离/响应)注:1、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招标需求、在“说明”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若无偏离应在本表第一行中醒目标明“无技术需求偏离”的字样,无偏离即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投标人(盖章):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偏离/响应)注:1、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招标需求中的商务要求表、在“说明”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若无偏离应在本表第一行中醒目标明“无商务需求偏离”的字样,无偏离即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投标人(盖章): 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子包号: 姓 名性 别资质等级职 称学 历年 龄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已完成及正在实施类似项目情况业主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服务期限承接项目质量备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 日 期: 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子包号: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处岗位上岗证书备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 日 期: 业绩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 年/月业主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项目情况项目合同金额(万元)备 注123456789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投标人(盖章) 二、报价文件格式 1.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可选用): 原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地块(三期)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服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文件名称:报价文件 子包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2.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3.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子包号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一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投标声明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以上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内容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投标总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