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高阳街道办事处冕宁县回坪乡阿普路村村道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4-17 14:34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高阳街道办事处冕宁县回坪乡阿普路村村道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433202000005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4-17 14:34 |
采购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高阳街道办事处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冕宁县高阳街道办事处,联系方式:易先生,0834-6722116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成都金牛区市民中心A座1503号,联系方式:毕涛,028-87500404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毕涛,电话:028-87500404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4-20 09:3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4-24 17:3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获取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市民中心A座1503)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4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市民中心A座1503)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4-30 09: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4-30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标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4-30 09: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详见磋商文件 |
预算金额(元) | 61026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专业施工 |
行业划分 | E4812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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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 1 项目编号:5134332020000057 冕宁县回坪乡阿普路村村道道路硬化建设 项目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四川·凉山州 2020年4月 冕宁县高阳街道办事处 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 2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3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6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7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9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31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2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33 第九章 评审方法…………………………………………………………53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8竞争性磋商文件 3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冕宁县高阳街道办事处委托,拟对冕宁县回 坪乡阿普路村村道道路硬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 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34332020000057 2.采购项目名称:冕宁县回坪乡阿普路村村道道路硬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 3.采购人:冕宁县高阳街道办事处。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61.0260万元,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 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竞争性磋商文件 4 3.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 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 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4日09:30-17:3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品 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市民中心A座150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 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交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不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 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四川省成都竞争性磋商文件 5 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市民中心A座1503)。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 4 月 30日9:30 (北京时间)在磋商地 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市民中心A座1503)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冕宁县高阳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冕宁县高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834-672211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市民中心A座 1503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28-87500404 传 真:028-87500404 电子邮件:1426265185@qq.com竞争性磋商文件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邀请磋商 供应商的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 3 家。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 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61.0260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61.026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 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 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 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控制价的50%或 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 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 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 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 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竞争性磋商文件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 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 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 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 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 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实质性要求)和失信 企业加成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 策。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 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 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 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 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竞争性磋商文件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 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 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 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 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 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支持不发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地区政府 采购政策 经评审后得分相同的,优先推荐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 区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8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资格审查前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一个联 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将对所 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 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0 磋商保证金 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1 履约保证金 金额: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或保函形式。竞争性磋商文件 9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收款账号:采购人指定账号。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2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28-87500404。 13 磋商过程、 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28-87500404。 14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 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领取成 交通知书。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28-87500404。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市民中 心A座1503。 15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招标代理机构 负责答复。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28-87500404。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市民中 心A座1503。 16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负责答复。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28-87500404。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市民 中心A座1503。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 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20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 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1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2 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考《国家计委关 于印发〈招 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 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 一步放开建 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 的有关规 定执行。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冕宁县高阳街道办事处。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5.7.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5.7.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5.7.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5.7.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7.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竞争性磋商文件 13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若有) 6.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 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 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 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 体协议原件。 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 性磋商的一切事务。 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 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 7.1 供应商必须按须知前附表规定以人民币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 的一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 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 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 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 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竞争性磋商文件 14 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 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7.5.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7.5.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7.5.3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7.5.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7.5.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7.5.6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5.7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 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 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 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 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 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供应商如未提供声明文件的,视为完全响应以上要求。 三、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15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 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 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 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前;不足上 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 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 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磋 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 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 11.4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竞争性磋商文件 16 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无) 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 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 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 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 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 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 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 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 分,分册装订。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性响 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严格按照第三、四章 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响应文件 (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 13.1报价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函”及“最终报价 表”。本次磋商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竞争性磋商文件 17 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3.2技术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 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 答应尽可能包括下列内容: (1)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服务方案; (2)详细的服务质量保证; (3)技术、服务应答表; (4)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7)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响应文件的语言 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 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 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 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 18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印制、签署和装订(实质性要求) 18.1供应商磋商时应准备资格性响应文件叁份,其他响应文件叁份,响应 文件电子文档壹份。资格性响应文伯和其他响应文件必须分册装订。 18.2资格性响应文件应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 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 名称、年月日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 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其他响应文件应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 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年月日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 面响应文件为准。 18.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 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应以U盘形式提交。 18.5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6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 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 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8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 装订。 18.9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 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10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 19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响应文件密封时,应将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分 别封装。 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单位公章。 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绝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3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应 当与磋商文件的名称、编号、分包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的名称和磋 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 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4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现场告知未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5最终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 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竞争性磋商文件 20 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 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21.4.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 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1.4.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 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1.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 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 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 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 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 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 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23.3.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3.3.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3.3.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23.3.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23.3.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 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 24.1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供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承诺函。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 行为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凭公司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 明加盖鲜章到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 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 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 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分包。 29.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 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 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 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31.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 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合同及验收合格通知书 到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 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 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 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3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37.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7.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37.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37.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37.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7.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7.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37.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7.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37.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37.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以上情形之一的,同时竞争性磋商文件 25 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 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 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1.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 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20%。 42.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 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 2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政府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本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 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 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 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3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 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 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竞争性磋商文件 27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注:①若供应商为企业法 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为事业法人的,提供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 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 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 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八章 格式三); 3、具备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 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 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报价响应时间前三年内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 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③也可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一 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 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八章格式三);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 件,具体格式详见第八章格式三);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 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八章格式三);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 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八章格 式七)。竞争性磋商文件 28 (二)应当提供的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代理机构出 具的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2、磋商保证金以保函形式交纳的,须提供代理机构出具的确认材料原件。 以其他形式缴纳的,须提供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 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 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 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 明材料 应当提供的报价产品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 1、本章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 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 料,供应商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其他商务要求 冕宁县高阳街道办事处对冕宁县回坪乡阿普路村村道道路硬化建 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概述 建设规模及内容: ①5组路,全长797米,宽4米(已有路基),拟硬化成4.5米宽 (加路边带)涵洞L=40CM(带包边50CM)共计7个,石板桥洞1个(路 前段做桥取直加护栏),加做136米长排水沟。 ②4组路,1段加2段,1段全长640米,宽4.5米(已有路基), 2段全长167米,宽4.5米(已有路基),拟硬化成4.5米宽路面,涵 洞9个,石板桥洞3个。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工期与项目实施地点 1、工期:60日历天 2、项目实施地点:回坪乡阿普路村4、5组 (二)服务范围: 1、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服务地点:按采购文件要求。 3、验收标准:按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及承诺、签 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报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得对清单内容进行删竞争性磋商文件 减。总价包括材料、货物价格、工程施工、运输、保险、税费、安装、 人工费、人员派驻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 何费用。供应商需根据工程量清单提供完整的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未 提供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的按无效竞标处理。 2、付款方式:施工方进场后支付启动资金30%,进度款按照已完工工 程量80%(扣除启动资金按月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80% 审计决算后支付到97%。预留3%作为质保金。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性要求; 若磋商结果无实质性变动,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 要求,并且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将视作无 效文件处理。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协商内容 1.1同类项目合同价格。 1.2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1.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二)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1供应商报价。 2.2采购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2.3合同草案条款。 2.4其他实质性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 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 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 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 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 填写,但应当注明。竞争性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项目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第 册 共 册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签字: 手机: 日期 :20 年 月 日 (相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法定代表授权书 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____________”项目(采购编号)询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 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 1、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磋商文件时才须提供;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 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注: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磋商文件时才须提供;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 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附此证明书,只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承诺函 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 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 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行 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 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 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 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竞争性磋商文件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报价函 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 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 价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XX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 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 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 适用。 2、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注: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致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 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针对本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行贿犯罪情况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 罪记录。 特此承诺。 我公司对于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如与磋 商文件所列技术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 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 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如与磋 商文件所列技术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 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 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竞争性磋商文件 45 十、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 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 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竞争性磋商文件 46 十一、供应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项目编号: 注:后附项目人员执业或职称证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证书名称 证号 级别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业主方及联系电话竞争性磋商文件 47 十二、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竞争性磋商文件 48 十三、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及格式自拟) 十四、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 49 十五、最终报价表 最终报价表 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企业)认真阅读了冕宁县回坪乡阿普路村村道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并严格按竞争性磋 商文件、修改补充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要求,通过仔细核算,作出最终报价: 项目名称 具体服务要求 总合计(人民币元) 冕宁县回坪乡阿普 路村村道道路硬化 建设项目采购项目 完全响应竞争性磋 商文件要求(详见竞 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单价: 元 合计: 元 大写: 注: 1、报价表必须逐一填写完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报价。 2、响应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此报价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总价。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联系电话: 磋商日期:竞争性磋商文件 50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 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 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 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 立履行下列职责: 1.4.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 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 商文件作出解释; 1.4.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1.4.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4.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 51 1.4.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1.4.6向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 行为; 1.4.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 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 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 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2)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进行书面澄清导 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3)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4)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 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5)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 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6)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 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7)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8)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 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 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 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对没有通过资 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 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 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 购活动公告。 2.4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 53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 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 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 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 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 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 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 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 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 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 54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 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 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 成果转化项目以及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情形的,可为2家)。或磋商文件不能 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符合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财库(2015) 124号文规定情形的,可为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 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 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 理由。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竞争性磋商文件 55 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 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 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 本为准。 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 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优先推荐供应商。 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 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 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56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 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 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 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 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 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竞争性磋商文件 57 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10.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10.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2.10.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2.10.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2.10.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 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 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 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 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竞争性磋商文件 58 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1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1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3.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3家的。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服务、业绩、实力、响应文件的规范性等。 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 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 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 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 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竞争性磋商文件 59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40%) 40 分 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40(评标基准 价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磋商报价的最低报价)。 注:按财库[2011]181 号文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产品 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提供相 关声明 文件 2 施工组 织设计 评分标 准40% 施工方 案与技 术措施 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综合评审,施工 方案与技术措施详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配置、 实施步骤),方案完整详细、逻辑清晰、表达清楚得2 分;人员配置合理得2分;实施步骤明确得2分;符合 本项目需求,具有操作性得2分。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 8分扣完为止。 质量管 理体系 与措施 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综合评审,结合 本项目的特点,质量目标明确得2分;保证体系全面及 质量技术控制措施完善可行得2分;质量管控周密严谨 得2分;符合本项目需求,具有操作性得2分。有一项 不满足扣 2分,8分扣完为止。 安全管 理体系 与措施 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综合评审,确保 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详细得2分;有安全生产管理 目标、安全保证体系的内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经 济措施得2分;有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应急救援 预案等内容得2分;内容具备可操作性、针对性的得2 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或描述简略的扣2分,8分 扣完为止。竞争性磋商文件 60 工程进度 计划与措 施 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综合 评审。有详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得2分;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完善、科学合理、 具有操作性得2分;有详细的横道图或网络 图得2分;有影响工期的因素及赶工措施得2 分。有一项不满足扣 2分,8分扣完为止。 环境保护 管理体系 与措施 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综合 评审,文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详细 每项得4分;有一项不满足扣4分,8分扣 完为止。 4 项目管理机构6% 2分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公路工程)资格证书的得2分。(须具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 1、项目管理机构 机构所派人员须 为供应商本单 位人员,提供相 关证明材 料并 加盖 供应商鲜 章。2、提供相关 资格证书复印件 加盖鲜章。 3、 以上人员不重复 得分。 1分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类中级职称或以 上得 1分。 3分 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1名, 质检员 1名,材料员1名,安全员1名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 C证),造价员1名。上 述人员配备齐全得 3分,否则不得分。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5 后期服务方案8% 8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与保 障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服务管理制 度、人员计划、岗位职责、服务网点等的得 2分, 有缺项或不具备可实施性的每一项扣1分,直至 本项分值扣完。 1.售后服务体系健全、人员结构科学合理、服务管 理制度规范,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且具备良好的可实 施性的加2分; 2.售后服务体系合理、人员结构合理、服务管理制 度规范,具备一定可实施性的加2分; 3.方案完整、合理,满足项目需求的加2分。 6 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3% 3分 企业在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得3分 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以营业执 照注册地 址为准 7 响应文件的 规范性1% 1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 止。 8 节能环保产品2% 2分 响应产品中若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范围的按照国家 相关要求进行审核。若属于国家优先采购范围的, 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0.5分,非政府采购节能、环 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 提供产品 对应的清 单复件,以 《中国政 府采购网》 最新颁布 清单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 62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 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 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 商。 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出具书面报告。 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 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 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竞争性磋商文件 63 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 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 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 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 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 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 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 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 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 64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 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仅供参考,特别提醒:(采购合同的签订不得偏离磋商文件要约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实 质性内容)本项目的合同条款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友好协商拟定,若 采购人同意,可采用成交供应商固有的该类标的合同版本。 (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科学合理调整)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 签订地点: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竞争性磋商文件 65 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 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 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建设地点: 。 3、中标通知书编号: 。 4、资金来源: 。 二、采购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 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1、姓名:竞争性磋商文件 66 2、职称: 3、身份证号: 4、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5、联系电话: 六、安全责任: 1、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 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 的安全防护措 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 生的费用, 由供应商承担。 2、采购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购人不得要 求供 应商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采购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 采购人 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七、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内容: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67 3、施工图;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其他合同文件等。 八、采购价款结算及验收: 1、设计变更及施工方案改变的确定:凡有设计施工图纸的,在施工过 程中需进行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采购人书面同意 后,供应商才能实施变更方案;凡无设计施工图纸的,在施工过程中需 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改变的,应由采购人书面同意后,供应商才能实施 变更方案。 2、工程量增减变化的申报及变更价款的确定:凡因设计变更或施工方 案改变引起工程量变化的,应由供应商提供工程量增减变化的明细工程 量计算表,并编制增减变化的价款预算明细表,书面同意后,作为价款 结算的依据。 3、竣工结算工程量及价款的审核:工程竣工后,由供应商编制结算工 程量计算明细表及工程竣工结算书,由采购人组织质量验收及价款结算 核定。 4、采购质量验收及价款核定: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质量验 收、工程量核实、工程价款核定。 5、采购价款的支付: 。竞争性磋商文件 68 6、履约保证金退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工程价款核定后退付给供应 商。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与 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 讼。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结束移交甲方时终止。 4、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5、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 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竞争性磋商文件 69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竞争性磋商文件 70 安全文明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公平、规范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 安 全责任,特签订本安全合同,以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1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第2条甲方职责 1、甲方应及时协调办公楼内有关工作,及时通报和告知有关工程情况 和注 意事项。 2、甲方为乙方在办理工程相关手续时提供必要的支持。 3、督促乙方保证来往人员安全和办公秩序、保障财产安全。 4、向乙方明确具体的安全文明要求。 第3条乙方职责 1、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全部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确保 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竞争性磋商文件 71 2、乙方进场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规范、标准、条例。如 违反上述规定及要求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相应费 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乙方应根据工程需要,以及项目的特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确 来往人员安全和办公秩序。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 的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开展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应当指定安全文明工作的负责人并悬挂标牌于显著位置。 5、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若施工需要专业技术人 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带电作业、挖掘机等),则乙方必须安排 具有资格证书的人员操作并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乙方鲜章 后交甲方保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相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第4条安全文明要求 保证安全和秩序 (1)必须保证来往人员的安全;不得与他人发生冲突。 (2)不得影响办公秩序,按照甲方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3)施工人员不得进入除工程涉及范围外的区域。 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文明工作,如有损坏则负责恢复 或赔偿。若乙方拒绝恢复或赔偿的,甲方有权自行恢复或聘请第三方恢 复,所需费用在正式结算中予以扣除。竞争性磋商文件 72 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根据乙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程度扣除 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标准为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根据 保证金的多少调整比例,但每次扣款不应低于元),乙方应在履约保证 金被扣除后的三日内按照主合同的约定补足保证金,若乙方不补足的则 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 方保留追究乙方延误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的违约责任。 第5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未履行协议书则视为 违约。如果发生违约,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全部责任,守约方 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合同总额的%赔偿。 第6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结束移交甲方时终止。 4、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5、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 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竞争性磋商文件 73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本合同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招 标文件要求、招标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