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
1.2 项目业主:始兴县土地储备中心
1.3 项目批准部门:始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始发改审(2020)12号
1.5 项目代码:2020-440222-77-01-022308
1.6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7 招标人:始兴县土地储备中心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始兴县太平镇、澄江镇、司前镇、隘子镇。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清理废弃物1891m3,截排水沟245.27(100m3),水泥涵管910m,沉砂池440m,削坡减载441m3,挡土墙1830m3,土地平整85.46h㎡,撒播生石灰13.02t,覆土122.31(100m3),翻耕65.97h㎡,栅栏429m,乔木44.13(100株),灌木40.4(100株),攀缘植物390.63(100株),喷播草籽65.97h㎡,取样132个,人工巡视198次,养分管理43.2h㎡,修枝补种43.2h㎡,病虫害防治43.2h㎡。治理范围为229845㎡,实际治理面积227812㎡。
2.1.3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①~②:
①本项目的设计范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设计文件。包括:项目区地形测绘、规划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具体要求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②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建安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建设。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设计、施工总工期共150日历天内(其中勘测设计期限50日历天内、施工工期100日历天内)
2.3.2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符合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规范要求,符合相关要求。
施工要求: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5)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注:投标人在中标后,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项目区地形测绘,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费中。
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注:
①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截标前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在此期间均视为在建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二级注册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和停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后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2015〕217号)要求,广东省内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的,如属该通知要求不再发放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须通过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打印执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附在投标文件中。
3.3.2 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3.3.3 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3.3.4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3.3.5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精准施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建市函〔2020〕28号)第七点、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和允许临时顶岗:由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企业、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活动。
3.3.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督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2020)38号)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3.8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3.3.9禁止投标条款:
3.3.9.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5)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6)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在近两年内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良记录的施工企业(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在本次招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仍未解除的。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5万元的投标保证。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 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新委托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始兴县土地储备中心
办公地址:始兴县永安大道始兴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1-3310332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
韶关分公司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63号
联系人: 何工
电 话: 0751-8277772
9.3 交易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
联系机构:工程交易股
办公地点: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
电话:0751-3315236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始兴县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 始兴县永安大道
联系人(部门):始兴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1-3334227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 年4月 17日10时00 分至 2020 年4月 24日24 时00分 |
2 |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 2020年4月24日24 时00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0 年 5 月 3 日 16 时 00 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0 年 5 月 3 日 16 时 30 分至2020 年 5 月 6 日 16 时 00 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0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0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0 年5月13日07 时30 分 |
7 |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 2020 年5 月13日 09 时00 分至 2020 年5月13日09时30分 |
8 |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开标室(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9 | 开标时间 | 2020 年5月13日09 时30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开标室(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招 标 人:始兴县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2020 年4月17日
招标公告: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wps【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