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矿业信息网-珠穆科技

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发布日期:2020-04-17 15:1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广东
  • 浏览次数0
  • 留言咨询
详细说明
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7 10 : 00

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

1.2 项目业主:始兴县土地储备中心

1.3 项目批准部门:始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始发改审(2020)12号

1.5 项目代码:2020-440222-77-01-022308

1.6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7 招标人:始兴县土地储备中心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始兴县太平镇、澄江镇、司前镇、隘子镇。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清理废弃物1891m3,截排水沟245.27(100m3),水泥涵管910m,沉砂池440m,削坡减载441m3,挡土墙1830m3,土地平整85.46h㎡,撒播生石灰13.02t,覆土122.31(100m3),翻耕65.97h㎡,栅栏429m,乔木44.13(100株),灌木40.4(100株),攀缘植物390.63(100株),喷播草籽65.97h㎡,取样132个,人工巡视198次,养分管理43.2h㎡,修枝补种43.2h㎡,病虫害防治43.2h㎡。治理范围为229845㎡,实际治理面积227812㎡。

2.1.3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①~②:

①本项目的设计范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设计文件。包括:项目区地形测绘、规划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具体要求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②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建安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建设。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设计、施工总工期共150日历天内(其中勘测设计期限50日历天内、施工工期100日历天内)

2.3.2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符合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规范要求,符合相关要求。

施工要求: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5)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注:投标人在中标后,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项目区地形测绘,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费中。

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注:

①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截标前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在此期间均视为在建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二级注册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和停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后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2015〕217号)要求,广东省内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的,如属该通知要求不再发放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须通过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打印执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附在投标文件中。

3.3.2 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3.3.3 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3.3.4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3.3.5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精准施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建市函〔2020〕28号)第七点、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和允许临时顶岗:由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企业、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活动。

3.3.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督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2020)38号)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3.8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3.3.9禁止投标条款:

3.3.9.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5)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6)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在近两年内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良记录的施工企业(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在本次招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仍未解除的。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5万元的投标保证。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 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新委托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始兴县土地储备中心

办公地址:始兴县永安大道始兴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1-3310332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

韶关分公司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63号

联系人: 何工

电 话: 0751-8277772

9.3 交易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

联系机构:工程交易股

办公地点: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

电话:0751-3315236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始兴县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 始兴县永安大道

联系人(部门):始兴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1-3334227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 年4月 17日10时00 分至 2020 年4月 24日24 时00分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0年4月24日24 时00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0 年 5 月 3 日 16 时 00 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0 年 5 月 3 日 16 时 30 分至2020 年 5 月 6 日 16 时 00 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0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0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0 年5月13日07 时30 分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0 年5 月13日 09 时00 分至 2020 年5月13日09时30分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开标室(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0 年5月13日09 时30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开标室(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招 标 人:始兴县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4月17日


招标公告: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wps【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doc【点击下载】
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盖章):始兴县土地储备中心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盖章):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 案 单 位 (盖 章):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0年4月16日 目 录  TOC o "1-4" h z  HYPERLINK l "_Toc14342350" 投标须知前附表  PAGEREF _Toc14342350 h 1  HYPERLINK l "_Toc14342351" 1、工程概况  PAGEREF _Toc14342351 h 1  HYPERLINK l "_Toc14342352" 2、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PAGEREF _Toc14342352 h 8  HYPERLINK l "_Toc14342353" 第一章、投标须知  PAGEREF _Toc14342353 h 8  HYPERLINK l "_Toc14342354" 1-1、工程概况综合说明  PAGEREF _Toc14342354 h 9  HYPERLINK l "_Toc14342355" 1-2、招标范围  PAGEREF _Toc14342355 h 9  HYPERLINK l "_Toc14342356" 1-3、工期要求  PAGEREF _Toc14342356 h 9  HYPERLINK l "_Toc14342357" 1-4、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PAGEREF _Toc14342357 h 10  HYPERLINK l "_Toc14342358" 1-5、工程设计内容和工程质量标准  PAGEREF _Toc14342358 h 13  HYPERLINK l "_Toc14342359" 1-6、招标工程施工条件及现场踏勘  PAGEREF _Toc14342359 h 14  HYPERLINK l "_Toc14342360" 1-7、招标答疑  PAGEREF _Toc14342360 h 14  HYPERLINK l "_Toc14342361" 1-8、投标报价的编制  PAGEREF _Toc14342361 h 14  HYPERLINK l "_Toc14342362" 1-9、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PAGEREF _Toc14342362 h 16  HYPERLINK l "_Toc14342363" 1-10、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PAGEREF _Toc14342363 h 16  HYPERLINK l "_Toc14342364" 1-10.1、一般要求  PAGEREF _Toc14342364 h 16  HYPERLINK l "_Toc14342365" 1-10.2、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的编制要求  PAGEREF _Toc14342365 h 18  HYPERLINK l "_Toc14342366" 1-10.3、投标标书的编制要求  PAGEREF _Toc14342366 h 19  HYPERLINK l "_Toc14342367" 1-11、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  PAGEREF _Toc14342367 h 20  HYPERLINK l "_Toc14342368" 1-12、投标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  PAGEREF _Toc14342368 h 20  HYPERLINK l "_Toc14342369" 1-13、投标有效期及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PAGEREF _Toc14342369 h 20  HYPERLINK l "_Toc14342370" 1-14、评标的方法和标准  PAGEREF _Toc14342370 h 22  HYPERLINK l "_Toc14342371" 1-14.1、评标委员会  PAGEREF _Toc14342371 h 22  HYPERLINK l "_Toc14342372" 1-14.2、开标  PAGEREF _Toc14342372 h 22  HYPERLINK l "_Toc14342373" 1-14.3、标书评审  PAGEREF _Toc14342373 h 24  HYPERLINK l "_Toc14342374" 1-14.5 废标及无效标书  PAGEREF _Toc14342374 h 30  HYPERLINK l "_Toc14342375" 第二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PAGEREF _Toc14342375 h 32  HYPERLINK l "_Toc14342376" 2-1、工程承包方式  PAGEREF _Toc14342376 h 32  HYPERLINK l "_Toc14342377" 2-2、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的编制原则  PAGEREF _Toc14342377 h 32  HYPERLINK l "_Toc14342378" 2-3、工程结算原则  PAGEREF _Toc14342378 h 32  HYPERLINK l "_Toc14342379" 2-4 工程款的支付办法  PAGEREF _Toc14342379 h 34  HYPERLINK l "_Toc14342380" 第三章、中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14342380 h 36  HYPERLINK l "_Toc14342381" 第四章、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PAGEREF _Toc14342381 h 38  HYPERLINK l "_Toc14342382" 4-1、投标保证金  PAGEREF _Toc14342382 h 38  HYPERLINK l "_Toc14342383" 4-2、履约保证金  PAGEREF _Toc14342383 h 38  HYPERLINK l "_Toc14342384" 第五章、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前期文件  PAGEREF _Toc14342384 h 39  HYPERLINK l "_Toc14342385" 5-1、工程的技术要求  PAGEREF _Toc14342385 h 39  HYPERLINK l "_Toc14342386" 第六章、可行性研究报告  PAGEREF _Toc14342386 h 41  HYPERLINK l "_Toc14342391" 第七章、招标文件的附件  PAGEREF _Toc14342391 h 42  HYPERLINK l "_Toc14342392" 格式一 联合体协议书  PAGEREF _Toc14342392 h 42  HYPERLINK l "_Toc14342393" 格式二 资格审查申请函  PAGEREF _Toc14342393 h 43  HYPERLINK l "_Toc14342394" 格式三 各项承诺一览表  PAGEREF _Toc14342394 h 44  HYPERLINK l "_Toc14342395" 格式四 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PAGEREF _Toc14342395 h 47  HYPERLINK l "_Toc14342396" 格式五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或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PAGEREF _Toc14342396 h 48  HYPERLINK l "_Toc14342397" 格式六 投 标 函  PAGEREF _Toc14342397 h 49  HYPERLINK l "_Toc14342398" 第八章、廉政合同  PAGEREF _Toc14342398 h 51  HYPERLINK l "_Toc14342399" 第九章、建设项目承包合同  PAGEREF _Toc14342399 h 54  投标须知前附表 1、工程概况 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始兴县土地储备中心2项目名称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3项目批准部门始兴县发展和改革局4项目批准文号始发改审(2020)12号5项目总投资500万元6项目资金来源 及出资比例财政性资金7建设地点始兴县太平镇、澄江镇、司前镇、隘子镇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9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清理废弃物1891m?,截排水沟245.27(100m?),水泥涵管910m,沉砂池440m,削坡减载441m?,挡土墙1830m?,土地平整85.46h㎡,撒播生石灰13.02t,覆土122.31(100m?),翻耕65.97h㎡,栅栏429m,乔木44.13(100株),灌木40.4(100株),攀缘植物390.63(100株),喷播草籽65.97h㎡,取样132个,人工巡视198次,养分管理43.2h㎡,修枝补种43.2h㎡,病虫害防治43.2h㎡。治理范围为229845㎡,实际治理面积227812㎡。10招标范围①本项目的设计范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设计文件。包括:项目区地形测绘、规划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具体要求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②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建安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建设。11招标项目实施期限勘测设计、施工总工期共150日历天【其中:勘测设计5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12限额设计要求本项目为限额设计,工程结算总造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3监理单位待定。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符合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规范要求,符合相关要求。 施工要求: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15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标准。16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5)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注:投标人在中标后,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项目区地形测绘,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费中。 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注: ①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截标前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在此期间均视为在建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二级注册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和停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后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2015〕217号)要求,广东省内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的,如属该通知要求不再发放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须通过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打印执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5、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6、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7、省外建筑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8、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精准施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建市函〔2020〕28号)第七点、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和允许临时顶岗:由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企业、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活动。 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督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2020)38号)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10、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11、禁止投标条款: 1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5)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6)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在近两年内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良记录的施工企业(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在本次招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仍未解除的。17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18评标委员会组成 5 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韶关市区域专家库随机抽取,其中经济类专家不少于 2 人。19投标文件组成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投标标书,各一份正本、五份副本。20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伍万元整(¥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21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历天内缴纳,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方式(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方式有效期不得少于本工程设计、施工总工期),如果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则必须从中标人的法人开户银行的账号划出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详细注明工程名称及用途。 注:根据韶府办[2017]32号文,凡取得韶关市建筑业企业信誉3A级,可减半缴纳中标后履约保证金。22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23合同承包方式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24工程结算办法见本招标文件“2-3、工程结算原则”25工程款支付详见本招标文件“2-4、工程款支付”26工资保证金中标人应无条件同意按照用工合同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按韶人社[2017]133号文的规定缴交“工资保证金”。 依据2015年3月30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厅局印发的《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本项目必须执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并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在始兴县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将办妥回执交发包人备案,为每位工人办理工资个账户,并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备查。根据水利工程人工工资所占比例,于每次拨付工程进度表款时,按工程应支付进度款的30%将资金转存到承包人开设的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上,确保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如未按期执行,将上报省市主管部门将此行为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发包人不得批复承包人用款申请,承包人不能以此作为拖延工期的理由。27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招标人:始兴县土地储备中心 办公地点:始兴县永安大道始兴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1-33103322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单位名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 韶关分公司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63号 联系人: 何工 电 ??话: 0751-8277772 29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联系人、联系方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 联系机构:工程交易股 办公地点: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 电话:0751-331523630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评标专家酬劳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包括食宿费用、交通费、专家评审劳务费等)。该费用已含在招标上限价范围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内,不单独报价。评标专家酬劳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垫付,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评标专家酬劳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注:评标专家酬劳以评标结束当日的评标专家酬劳签收表总额为准)。 2、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 年 4 月 17 日10时 00分至 2020 年4月24日24 时00分2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0年 4 月24日24 时00分3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0年5月 3日 16 时 00 分4网上答疑 时间 2020 年5 月 3日 16 时 30分至2020年 5 月 6 日 16 时 00 分5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0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0 年 5 月12 日 9 时 30 分。6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0 年 5月13 日07 时30 分7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0 年 5月13日09 时00分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09时30分8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开标室(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9开标时间  2020 年 5 月13 日09 时30分10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开标室(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第一章、投标须知 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八部委2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第3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九部委令第23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令第12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韶府规〔2017〕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该工程已具备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条件。本次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工作依法实施监督。 1-1、工程概况综合说明 1.1、建设单位:始兴县土地储备中心。 1.2、监理单位:待定。 1.3、工程地点:始兴县太平镇、澄江镇、司前镇、隘子镇 1.4、工程建设内容及主要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清理废弃物1891m?,截排水沟245.27(100m?),水泥涵管910m,沉砂池440m,削坡减载441m?,挡土墙1830m?,土地平整85.46h㎡,撒播生石灰13.02t,覆土122.31(100m?),翻耕65.97h㎡,栅栏429m,乔木44.13(100株),灌木40.4(100株),攀缘植物390.63(100株),喷播草籽65.97h㎡,取样132个,人工巡视198次,养分管理43.2h㎡,修枝补种43.2h㎡,病虫害防治43.2h㎡。治理范围为229845㎡,实际治理面积227812㎡。 1.5、合同形式: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1.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内容及范围: ①本项目的勘测设计范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设计文件。包括:项目区地形测绘、规划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具体要求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②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建安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建设。 1-3、工期要求 3.1、勘测设计、施工总工期共150日历天【其中:勘测设计5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3.2勘测设计工期从中标之日起计算,至提交的设计成果之日止(每一步设计工作,必须以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注:不含审批与沟通时间)。 3.3 施工工期从中标人收到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计,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1-4、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4.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5)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注:投标人在中标后,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项目区地形测绘,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费中。 4.3、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4.4、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截标前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在此期间均视为在建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二级注册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和停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后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2015〕217号)要求,广东省内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如属该通知要求不再发放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须通过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打印执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附在投标文件中。 4.5、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4.6、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4.7、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4.8、省外建筑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精准施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建市函〔2020〕28号)第七点、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和允许临时顶岗:由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企业、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活动。 4.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督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2020)38号)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4.11、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4.12、禁止投标条款: 4.12.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5)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6)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在近两年内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良记录的施工企业(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在本次招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仍未解除的。 4.13、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14、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5、投标保证金 4.15.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15.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15.3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4.15.4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16、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1-5、工程设计内容和工程质量标准 5.1、本项目设计包括本工程所有专业及其配套设施等施工图设计。 5.2、施工图必须达到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并经招标人和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5.3、施工图设计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合格。 5.4、工程技术要求: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现行标准为依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项目在单位工程验收时没有达到此标准,中标人按合同价款的1%向招标人返纳质量违约金。 5.5、 中标人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监理单位要求停工和返工的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6、 保修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返修,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在向招标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5.7、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质量要求不低于本项目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的要求。主要材料必须先提供样板或有关技术资料给招标人确定其规格型号、等级、品牌等,并确定价格经有资质的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所有材料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5.8、设备采购安装要求:设备采购必须先提供有关资料给招标人确定其厂家、规格型号、品牌、价格等,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方可采购。 1-6、招标工程施工条件及现场踏勘 6.1、本工程招标人仅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提供场地,其他一切场地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含临时道路)。 6.2、施工用水水源、用电电源: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按实结算,其水、电费按工程所在地基建工程水、电计费标准计算并由招标人缴纳。 6.3、施工临时便道、交通维护费: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按招标文件结算原则相关条款按实结算。 6.4、施工用水、用电各提供一驳接点到现场边缘。要求中标人单独安装水表、电表,其水、电费按工程所在地韶关市始兴县基建工程水、电计费标准计算并由中标人缴纳。 6.5、招标人不集中现场踏勘,但会在招标文件等资料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标识或提供足以表明工程具体位置的文字或图片。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6.6、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应确保自身安全,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7、现场踏勘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1-7、招标答疑 7.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5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8、投标报价的编制 8.1 本项目计价依据为: a)《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2011年); b)《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 号; c)《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1年); d)《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2011年); e)《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设厅 2018 年) f)《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厅 2018 年) g)《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广东省建设厅 2018 年) 8.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等资料和本项目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本单位的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进行编制,自行报价,并承担一定的风险。 8.3 本项目投标前,投标人应根据踏勘的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地形、地貌、水文、管线、交通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到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上述有可能施工时发生的相关费用。 8.4该项目实施过程中,1、如因周边村民或企业对该项目实施有争议,进行干扰的,由发包人负责协调周边村民或企业的关系。因此增加的工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2、因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扰民的情况,发包方应协助中标方协调解决有关纠纷,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5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考虑工程保险费,在项目实施前应办理相关保险。 8.6投标人应自行解决弃土场地及费用。 8.7 现场踏勘费不再另计费用。 8.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各分项报价也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各分项的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为限额设计,工程结算总造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8.9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所列的结算原则进行投标及报价。 8.10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考虑完成招标文件中招标规模、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规定的所有工程及设备的费用,并承担结算原则中规定的一切风险,还应考虑工程预算书的编制费、施工图审查费及报建和施工时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一切费用。各项费用的主要内容及其报价方式: 8.10.1建安工程费: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建安工程费总价及建安工程费费率进行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结算时按招标文件有关结算原则计算后再按报价费率下浮。报价费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建安工程费报价费率=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 8.10.2 测绘、设计费: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测绘、设计费总价进行报价且报价分别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结算时按招标文件有关结算原则计算。测绘、设计费的报价应包含各个不同专业的设计费用、进行优化设计或修改设计所增加的设计费用、测量费。另外,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合格施工图一式五份。 8.10.3工程预算书的编制:若中标单位不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预算书编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9、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9.1本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大写:肆佰捌拾肆万玖仟元整(小写:¥4849000.00元)。其中:各子项明细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标费率最高投标限价(元)备注1设计费(含勘测费)/149000.00总价包干,结算时以中标价结算。2建安工程费4700000.00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 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投标费率 投标人应分别报建安工程费投标费率和建安工程费3合计(1+2)/4849000.00 /注:1、如投标报价书中任何一个分项报价超过拦标上限价的,均作废标处理。中标人规划设计方案的工程造价不得超过工程施工费中标价,否则,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优化规划设计方案,直至符合本项目工程施工费投资额要求为止。2、本次招标投标时不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投标价。3、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1-10、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10.1、一般要求 10.1.1、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并在充分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制投标文件。承包范围必设计须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发包范围一致。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10.1.2、投标时投标人除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电子投标外,还应递交的纸质文件包括: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投标标书(各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所需提供的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 10.1.3、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各项承诺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公章(组成联合体时指牵头人),并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代理的可由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组成联合体时指牵头人)。 10.1.4、投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只能加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公章(注:组成联合体的必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人公章,联合体其它成员可不盖章)。 10.1.5、投标文件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0.1.6、投标文件全部采用标准A4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0.1.7、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需将正本所有内容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件,刻录入不可擦写光盘或复制到U盘后用纸质袋密封,密封袋上标明投标工程、投标人名称,并放于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正本中(注:证件、证书为彩色扫描件,带“★”的内容必须是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名及盖章的彩色扫描件)。电子文件仅用于公示及存档,不作为评审内容。 10.1.8、投标标书需将正本内容按以下要求制作成电子文件: a. 本章“1-10.3 投标标书的编制要求”中第(1)、(2)、(3)、(4)、(5)、(6)、(7)、(8)、(9)、(10)、(11)、(12)、(13)、(14)、(15)、(16)项内容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件。 b. 本章“1-10.3 投标标书的编制要求”中第(17)、(18)、(19)项内容为可编辑电子文件。 以上内容刻录入不可擦写光盘或复制到U盘后用纸质袋密封,密封袋上标明投标工程、投标人,放于投标标书正本中(注:证件、证书为彩色扫描件,带“★”的内容必须是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名及盖章的彩色扫描件)。电子文件仅用于公示及存档,不作为评审内容。 10.1.9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计,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报价必须同时用大、小写表示,大、小写应一致,如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 10.1.10 “投标函”必须由注册造价工程师(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或委托有资质造价咨询单位指派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签名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委托有资质造价咨询单位的还须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并附上造价咨询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附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1-10.2、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的编制要求 10.2.1、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且必须按下列顺序编制: ★(1)、封面(须加盖法人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目录(要求编制页码); ★(3)、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格式一,组成联合体时需提供); ★(4)、资格审查申请函(格式详见格式二,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本为原件,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时,则正本为原件,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人);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时,各方均需提供); (8)、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时,由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分别提供);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提供); (10)、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见格式四、人员名单须与投标文件和实际现场管理人员相同); (11)、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简历表(见格式五)、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凭证、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凭证(B证)、近三个月(须含2020年3月份)在本企业所缴纳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拟委派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保证拟委派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担任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承诺所说明的情况真实有效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编入正本内); (12)、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见格式五)、身份证、职称证书、近三个月(须含2020年3月份)在本企业所缴纳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13)、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简历表(见格式五)、身份证、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凭证(C证)、近三个月(须含2020年3月份)在本企业所缴纳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14)、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简历表(见格式五)、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近三个月(须含2020年3月份)在本企业所缴纳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15)、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情况打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16)、项目设计、施工管理组织架构(格式自定); (17)、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汇总表(详见格式四); (1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组成联合体时指牵头人),未按相关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1-10.3、投标标书的编制要求 10.3.1、投标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且必须按下列顺序编制: ★1) 封面(须加盖法人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 目录(要求编制页码); ★3)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格式一,组成联合体时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本为原件,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时,则正本为原件,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人); ★6) 各项承诺一览表(见格式三); 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时,各方均需提供); 9)、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时,由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分别提供); 10)、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提供); 11)、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见格式四、人员名单须与投标文件和实际现场管理人员相同); 12)、 项目经理简历表、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有效凭证复印件、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凭证复印件、近三个月(须含2020年3月份)在本企业所缴纳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简历表见、格式五); 13)、 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身份证、职称证、近三个月(须含2020年3月份)在本企业所缴纳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简历表见格式五); 14)、专职安全员简历表、身份证、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凭证、近三个月(须含2020年3月份)在本企业所缴纳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简历表见格式五); 15)、设计负责人简历表、身份证、职称证书、近三个月(须含2020年3月份)在本企业所缴纳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16)、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情况打印件; ★17)、投标函(见格式六); ★18)、投标报价汇总表(见格式七); 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或资料。 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投标时不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人中标后先按有关规定及要求提供设计成果文件,然后依据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施工图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招标不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投标价。中标人中标后依据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该施工图预算必须达到办理合同备案及开工手续的要求。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一式伍份完整的预算资料(含工程量计算表、施工图预算书及电子版)。 1-11、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 11.1、投标文件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投标标书须分开包装、密封,并必须注明“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或“投标标书”; 11.2、在标书封套上要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在封套上应写明: 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 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或投标标书)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11.3、若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投标文件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12、投标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 12.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12.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招标文件“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2.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新委托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 投标人代表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五);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2.3 投标人代表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 12.4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后,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 12.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节第12.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12.6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1-13、投标有效期及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3.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招标人接收投标人的投标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达到此期限前的任何时候,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并可随时被接受中标。 13.2、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3.2.1、本项目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代表须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如投标人代表无法进行电子签到时可改为手工签到)并递交投标资料。 13.2.2、投标人代表包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需同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以上人员到场。 13.2.3、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其放弃见证、监督、申辩、投诉有关开标活动的权利。 13.2.4、投标人代表未按要求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 13.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现场核验原件时,各投标人必须当场一次性出示进行核验,不允许投标人通过返回拿取等方式补充或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传真件、经公证的复印件等代替原件。不能按规定出示原件的,按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处理。 1-14、评标的方法和标准 本工程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01年7月5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2001年6月1日)、《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2005年2月28日)和有关法规,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14.1、综合评估法。 1-14.1、评标委员会 14.1.1、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全部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韶关市区域评审专家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类专家不少于2人。评标委员会的负责人在评委中民主选出,负责人的权力与评委成员相等。 14.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4.1.2.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14.1.2.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14.1.2.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14.1.2.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4.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14.2、开标 14.2.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14.2.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招标文件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4.2.1.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14.2.2 开标程序 14.2.2.1主持人(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宣读开标纪律。 14.2.2.3唱标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和名称。 14.2.2.4招标代理机构会同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信息进行解密,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和《开标一览表》。 14.2.2.5唱标人检查《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中各投标人所缴纳投标保证的金额、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若不符合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其投标文件退回,并将有关情形在《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备注”栏中注明。被退回的投标文件不予拆封,也不进入评标。 14.2.2.6唱标人检查各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邀请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复核确认。若不符合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其投标文件退回,并将有关情形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被退回的投标文件不予拆封,也不进入评标。 14.2.2.7唱标人检查《开标一览表》中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若不符合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形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 14.2.2.8投标文件的拆封 按照以上开标程序处理后,剩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应拆封。唱标人应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分册组成、数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若不符合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形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 14.2.2.9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①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或因投标人原因未成功电子投标的; ②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信息未解密的; 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的;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的。 1-14.3、标书评审 14.3.1 评标委员会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根据本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对按本评标定标办法应进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经资格审查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审标、评标活动实行封闭式管理,在中标结果公布前,禁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私自接触投标人。 14.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中有疑问的部分,可以要求投标人解答或者作出书面澄清,但解答或者澄清内容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4.3.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14.3.4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1-14.4 评标定标办法 1-14.4.1 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采用“综合评估法”时确定参与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原则: (1)确定资格审查及评标的投标人。 a. 当投标人的数量为3家以上(含3家)时,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全部进行评审; b. 当投标人的数量不足3家时,或经评审的全部有效投标人仍不足3家则须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按“1-14.4 评标定标办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1-14.4.2 参加评审的投标文件分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投标标书两阶段进行评审。 1-14.4.3 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评审出现下列情况中任何一项的,其资格评审不通过,并不再进入投标标书的评审: (1)、申报资料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封装、密封、装订、盖章、签名的; (2)、投标人(联合体的申请人指联合体牵头人)未能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未能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3)、投标人不能提供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三个月(须含2020年3月份)在本企业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的,建造师有新规定时未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并提供有关证明的;不能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近三个月(须含2020年3月份)在本企业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的;不能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有效凭证(C证)、近三个月(须含2020年3月份)在本企业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的;不能提供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及职称证、近三个月(须含2020年3月份)在本企业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的;提供的有关证明或证明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人(联合体的申请人指联合体的投标各方)的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无效或不合法或未提供复印件的; (5)、投标人(联合体的申请人指联合体牵头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或不合法或未提供复印件的; (6)、投标人(联合体的申请人指联合体牵头人)拟委派负责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满足要求的; (7)、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未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的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或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不是“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登记的人员的; (8)组成联合体时资格审查申报人在申报资料里未能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联合体协议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的; (9)、申报资料填写内容涂改而不加盖校对章的;申报资料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投标人未提供资格审查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的; (11)、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的; (12)申报资料中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3)资格审查申报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1-14.4.4 投标标书评审: 14.4.4.1 投标标书的盖章、签名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4.4.2 技术部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和本工程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及规定; 14.4.4.3 投标报价格式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有无超出限价范围。 14.4.4.4 评标委员会检查投标报价书: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表中的各项费用与各分项表中的费用不一致的,以总价表中的各项费用为准,并修正各分项表中的费用。 (2)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浮动率【投标报价浮动率=(1—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高于15%时,投标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书中另行作出详细合理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该书面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属于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1-14.4.5 确定中标候选人 1-14.4.5.1 评标方法说明 评标委员会对入围资格审查及评标的投标报价进行有效性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投标报价是否超出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范围、投标报价是否合理、是否低于工程成本”等。 评分标准:实行分项计分,以100分为满分。其中商务部份满分为60分(由各评委分别对评定为有效的商务部分进行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后取平均,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部份满分为40分。 (1)商务部分的评审(总分60分): a. 由各评委对商务部分的有效性进行评判。 b. 由各评委对商务部分内容的各个单项的各子项分别进行评分,子项缺项的不计分。 c. 各评委对某投标人的各个单项评分进行汇总,得出该投标人的总评分。 d. 由各评委分别对评定为有效的商务标书进行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后取平均,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标书得分。 e. 各单项评分方法详见综合评分表。 (2)投标报价部分的评审:(总分40分) (1)由各评委对经济部分的有效性进行评判。 (2)经济标评分方法详见综合评分表。 综合评分表 序号评标内容单项 子项第一部分施工企业(30分)企业获奖(满分6分)2017年1月1日至今企业承建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包含省级)工程奖项每个得6分。 2017年1月1日至今企业承建项目获得市级工程奖项的每个得3分。 说明:同一投标人可以提交多个奖项供评审,但同一奖项只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一次,不同奖项按照各自最高获奖等级的得分累加,最高得6分。 (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企业业绩 (满分5分)2017年1月 1 日至今在项目所在地完成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500万的得5分,本项最高获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备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日期的为准,否则不得分)企业获得体系认证证书 (满分3分)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少一个认证扣1分,扣完为止。 本项最高得3分。 (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韶关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综合考评等级情况(满分4分) 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韶关市建筑行业(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考评等级情况: 1.考评等级连续18个月为A级以上(含A级)的得4分; 2.考评等级连续10个月为A级以上(含A级)的得2分; 需附《韶关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综合考评等级》以及发布文件的网页截图打印页(应显示网站名称和网址);本项最高得4分。企业合同履约 (满分2分)投标人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省级或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得2分,其中必须包含2018年。 (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企业创新能力 (满分4分)投标人获得工程类实用新型专利技术证书得分: 企业获得10项或以上工程类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得4分; 企业获得5至9项工程类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得2分; 企业获得1至4项工程类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得1分; (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企业管理人员(满分6分)企业主要负责人获得建筑节能工程师(高级)职业能力证书满1年的得3分,满2年或以上的得6分。(须提供网上证书查询截图及证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设计企业(30分)企业工程获奖情况 (满分6分)设计单位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设计业绩: 获得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设计奖项每个得6分。 获得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设计奖项每个得3分。 3、说明:同一投标人可以提交多个奖项供评审,但同一奖项只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一次,不同奖项按照各自最高获奖等级的得分累加,最高得6分。 此项满分6分。(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企业获得行业协会表彰情况 (满分6分)设计单位获得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先进设计企业称号: 连续10年以上(含10年)的得6分; 连续5至9年的得4分; 连续2至4年的得2分; (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满分6分)设计单位连续获得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必须包含2018年): 连续12年以上(含12年)的得6分; 连续8至11年的得4分; 连续5至7年的得2分; 此项满分6分。(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满分4分)设计单位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日期为准)承接过总投资500万或以上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得4分,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企业称号(满分3分)设计单位获得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3分。 (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韶关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综合考评等级情况(满分5分) 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2020年03月韶关市建筑行业(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考评等级情况: 1.考评等级为AA级的得5分; 2.考评等级为A级的得2分; 需附《2020年03月韶关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综合考评等级》以及发布文件的网页截图打印页(应显示网站名称和网址);第二部分 投标报价得分 (40分)报价得分计分方法如下: 投标基准价D计算: 投标基准价D = A×(1-B)+统一报价 式中:A = 招标人的最高投标限价-统一报价 B = 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随机抽取的下浮系数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下浮系数Ci抽取范围(下浮系数Ci值有效范围为0.0%~3.0%。具体摇珠方法如下:将编号为0~30的号码球由各评委随机抽取,所抽取出号码球的十位数对应下浮系数的个位数,所抽取出号码球的个位数对应下浮系数的小数点后一位,例如:摇出号码球为10,则下浮系数Ci为1.0%;如摇出号码球为26,则下浮系数Ci为2.6%,以此类推)。 经济部分得分F计算: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Di等于D时得满分,每高于或低于投标基准价D一个百分点扣0.5分(E)。 计算公式为:F=40-( ︳Di-D ︳/D)×100×E 式中:F=经济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本项扣分扣完为止。得分合计商务部分得分 + 经济部分得分备注: 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除按“废标或无效标书”条款被界定为废标或无效标书的,开标时如未能携带原件备查或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部分不能计分(网上查询截图、查询网址除外)。 2.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A、 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第二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第三高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B、 如果出现并列得分最高,以经济部分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及第三中标候选人。 1-14.4.5.2 核查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24小时内,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光盘中有关电子文件进行核对。如电子文件不完整或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中标候选人应当自收到核对意见24小时内对电子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确保补充或修改后的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一致后,重新刻录和提交光盘。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修改和重新提交电子文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照1-14.4.5.1评标方法,重新补足3名中标候选人。 1-14.4.6 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缴纳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由韶关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以此类推。 1-14.4.7 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须在评定标结束或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材料,可返还投标保证金。 1-14.4.8 如属故意放弃,招标人可报有关部门处理。 1-14.5 废标及无效标书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属废标或无效标书: 14.5.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包装、密封、装订、封面编制、盖章、签名的; 14.5.2、投标文件未能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未能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14.5.3、投标标书中的“投标函”和“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没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签名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委托有资质造价咨询单位编制而未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的;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 14.5.4、投标标书中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与通过资格审查时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不一致的; 14.5.5、投标文件填写内容涂改而不加盖校对章的; 14.5.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4.5.7、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14.5.8、投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4.5.9、投标文件中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或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4.5.10、在审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4.5.11、在审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浮动率高于15%,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让利理由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4.5.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存在细微偏差,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14.5.13、投标文件编制、承包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不相符,发生重大偏差的; 14.5.1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4.5.1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14.5.16、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中的合计造价不一致的; 14.5.17、未按招标文件所列相关内容承诺或承诺内容缺项的; 14.5.18、投标文件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4.5.19、投标人未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的; 14.5.20、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二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2-1、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人按签订的合同价以总承包方式在承诺的工期内对设计、施工(含工、料、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总承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若承包人无相应专业资质,确需分包时须与发包人协商,并得到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后,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2、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的编制原则 2.1 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价的编制: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经招标人确认后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由承包人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的编制依据为:按(1)GB50500-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2011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 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1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2011年)(4)《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5)《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字[2016]1113号)文件。工程量按施工图计算,主要材料价格按投标当月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综合单价及市场参考价计算,规费、税金等其它费用则按有关规定计算(费率有上、下限的按下限计算),赶工措施费不予计算。设备单价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 2.2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价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经发包人同意后方有效。本项目为限额设计,下浮后的工程预算价不得超过建安工程的最高投标上限价,若下浮后的工程预算价超过建安工程的最高投标上限价时,由承包人无条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优化,否则按建安工程的最高投标上限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3、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不作任何考虑及答复。 2-3、工程结算原则 3.1勘测设计费结算原则:按中标价进行包干,设计时必须进行限额设计,对施工图进行优化设计等任何情况下不增加费用。 3.2 建安工程结算基准价的确定:以第2-2条工程预算价编制原则编制的经审核后的预算价(含总价及各项单价)乘以承包人的报价费率后作为此工程项目的建安工程结算基准价(含总价及各项单价)。 3.3 建安工程施工费用结算原则:发包人在不增减建设规模的情况下,结算价即为结算基准价,但下列情形除外: 3.3.1 国家政策性人工价差调整。 3.3.2 当后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安全文明施工费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 3.3.3 当后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规费、税金等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省政府或省有关主管部门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 3.3.4 当施工期间市场物价发生涨落,引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中材料价格变化,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浮动超过±5%,则双方同意调整5%以外部分价差;人工工资根据国家政策按实调整;机械费浮动超过±10%,双方同意调整10%以外部分价差。其工、料、机消耗量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及进度中的消耗量为准。 注:人工工日、材料单价、机械台班的价差调整基数是以施工当月《韶关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包括人工工日、材料单价、机械台班)为F1与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当月《韶关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包括人工工日、材料单价、机械台班)F0比较。 1)人工工资补差方式: 人工工资补差= F1-F0,人工工资补差只计算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2)材料补差方式: 调价系数A=(F1-F0)÷F0×100% 当材料涨价时,材料补差= F0×(A-5%),当材料跌价时, 材料补差=F0×(A+5%),材料补差只计算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3)施工机械使用费补差方式: 调价系数A=(F1-F0)÷F0×100% 当施工机械台班费涨价时,机械台班补差=F0×(A-10%), 当施工机械台班费跌价时,机械台班补差= F0×(A+10%), 施工机械使用费补差只计算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3.3.5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本招标文件要求统一报价的,以及由于发包人的要求(注:必须要有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导致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的,其工程量按实调整,其造价调整如下: 按GB50500-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8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建设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2011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 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1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2011年)等),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签证确认的、应予计量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主要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中的综合单价计算,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中参考价没有的材料价由甲乙双方市场询价确定,规费、税金等其它费用则按有关规定计算(费率有上、下限的以下限计算),预算包干费及赶工措施费不予计算。工程结算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乘以报价费率后作为最终结算价。 3.3.6发包人因不可抗力因素更改项目规模,则结算除遵守上述原则外,工程施工费结算按照实际施工内容乘以建安工程结算基准价(单价)按实结算,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本次招标的上限价。 3.4 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工程造价控制、计量、价差调整等事项,最终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的审定意见为准,如本次招标的设计、施工审核总价超过发包人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时,则按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结算,否则按经始兴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确定的结算工程造价进行结算。 2-4 工程款的支付办法 4.1勘测设计费的支付 4.1.1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至勘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30%。 4.1.2项目工程设计成果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合同价款的60%。 4.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设计费余额。 4.2 建安工程款及其它费用的支付 4.2.1本工程支付施工预付款。 施工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并按以下原则支付和抵扣: (1)施工预付款支付比例为:按施工合同价的30%支付。 (2)承包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应对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后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4.2.2、施工过程中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每月按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含变更及增加工程)申报,截止日为当月26日,承包人必须将《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工程付款申请书》于当月报监理公司核实,经发包人核定后,于申报工程进度款的次月支付。 4.2.3、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按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 4.2.4、措施项目费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拨付按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按照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支付。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重大安全事故的,可扣除承包人相当于所有“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工程管理费用。 4.2.5、变更工程造价必须经监理公司核实,并经发包人核定且按有关规定办理好相关程序后方可支付。 4.2.6、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完成后,于次月支付至审定总造价的100%。 4.2.7、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支付的施工预付款后,承包人应将施工合同价的3%采用银行转帐方式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承包人应将施工合同价的10%采用银行转帐方式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后期管护费用。 4.2.8、3%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经保修期满验收合格,若未发现任何重大质量问题,于次月全部退还承包人(不计息)。 4.3 具体详细支付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为准。 第三章、中标人须知 3-1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和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2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索赔。 3-3 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环卫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3-4 中标人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3-5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中标人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的车辆必须按招标人规定的行车路线行驶。 3-6 中标人的投标书所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设计负责人等)必须是中标后实际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7 工程竣工验收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备案要求的,编制成册的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含声像档案)一式 三 份。 3-8 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人的承包资格,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9 中标人须服从工程招标人对工程质量全方位的监理,施工中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施工方案等应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和招标人备案。施工中的质量保证等资料均应及时报送监理单位和招标人备案。 3-10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与招标文件所述内容及要求不符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3-11 中标人中标之后,若有专业工程必须分包的,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总包服务费;其分包合同由中标人与分包人双方签订,招标人不参与中标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结算,该部分工程的造价仍按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的有关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3-12 中标人中标后,必须按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3-13 若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发出第一次警告函,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招标人发出第二次警告函,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视同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权利,并由招标人通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3-14 若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仍未签订施工合同,招标人发出第一次警告函,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天内仍未签订,招标人发出第二次警告函,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天内仍未签订,视同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权利,由第二中标人顶替,并由招标人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15 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确认后的主要材料的规格、颜色要求采购。如变更规格或颜色,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并报有关审核部门重新核定单价后方可采购,并相应调整工程造价。主要材料必须先提供样板给招标人确定其规格、颜色、等级等,然后方可使用。 3-16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和《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通知》(韶市建字〔2014〕14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标人中标之后,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班子其他成员必须是该工程中标时所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有粤建市〔2009〕8号第九条所述情形之一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施工或监理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变更。更换后的项目经理与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条件一致。 若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将通过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站予以及时曝光,并作为今后该单位参与投标的评分扣分依据直至取消投标资格。 1. 转包、违法分包或违反投标承诺分包工程的; 2. 非原参加投标中标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施工或在实施过程违反粤建市〔2009〕8号第九条规定更换项目经理的、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与中标文件确定的人员不相符的; 3. 投标文件确定的大型机械设备没有进入施工现场的; 4. 建设、施工、设计等单位串通,签认虚假工程量或工程造价的; 5. 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的; 6. 非本人资格证书登记所在的单位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 7. 项目经理同时承担超过一项工程项目的; 8.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为。 第四章、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 1.2、投标人银行帐户的户名必须是投标人的法人名称。 1.3、投标人中标后不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由韶关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4-2、履约保证金 2.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 天内(节假日顺延),将 HYPERLINK l "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采用最低价法的,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五" 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方式转入招标人账户或保函方式(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本工程工期),并在招标人收到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后2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如逾期3天招标人仍未收到全部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时,有权另行选择中标人。 2.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中标人由于自身的资金、技术、质量、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3、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设计文件所载明的技术规范、要求及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 2.4、工程完成一半时,退还50%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退回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或保函。 2.5、有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当地仲裁部门裁定,法律有规定按规定执行。 第五章、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前期文件 5-1、工程的技术要求 1.1、市政公用工程必须达到且不限于以下规范的要求: 1.2.1、《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1.2.2、《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2.3、《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2.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2.5、《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2.6、《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1.2.7、《公路水泥砼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1.2.8、《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1.2.9、《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1.2.10、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2.1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2.12、《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 1.2、其他规范 1.3.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1.3.2、《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GB 15618-2008) 1.3.3、《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1999) 1.3.4、《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63-2006) 1.3.5、《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 1.3.6、《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1.3.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1.3.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1012) 1.3.9、《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 1.3.10、《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 1.3.11、《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 1.3.12、《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 1.3.13、《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质量验收标准》 1.3.14、《广东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技术规范(试行)》 1.3.15、《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 1.3.16、其他现行的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技术规范及现行标准。 1.4、技术文件、资料 1.4.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 年 4 月);? 1.4.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的意见》(2018 年 6 月); ? 1.4.3、《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 号); ? 1.4.4、《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 号);? 1.4.5、《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山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通知》 (财办建[2017]26 号); ? 1.4.6、《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通知》 (财办建[2018]138 号); ? 1.4.7、《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韶关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规划 的通知》(粤发改区域[2014]137 号)? 1.4.8、《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 号) ;? ?1.4.9、《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韶关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6]85 号); ? 1.4.10、《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29 号); ? 1.4.1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決定》(国发[2005]39 号);?1.4.1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 护部文件[2012]77 号); ? 1.4.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 4 月 28 日修订); 3 1.4.14、 《广东粤北南岭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实施方案》 (2018-2021 年); ? 1.5 中标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准备至少一套上述规范,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可随时检查中标人的上述规范,并监督中标人按规范要求执行。 第六章、可行性研究报告 (后附) 第七章、招标文件的附件 格式一 联合体协议书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 作为牵头人除负责本协议第2条的工作外,还负责承担全部工程的 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承担 工作;……。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 月 日 格式二 资格审查申请函 资格审查申请函 致: (招标人) 在研究并充分理解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后,根据本企业的资质、技术力量、管理能力与特点,我方(即文末签名人)现申请参加本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审查。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向贵单位递交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以便贵单位审查。 我方承诺,所呈报的资格审查申报资料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有效的、准确的,并理解和同意有可能被要求提供更多的资料。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申请,且无须作任何解释与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理解并遵从招标人的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且无需做任何解释,并不做任何投诉。 申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申 请 单 位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签 署 时 间: 年 月 日  格式三 各项承诺一览表 序号承诺标题承诺内容违约承诺1对招标文件条款自愿接受承诺我方保证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履约保证金 承诺书我方保证按时缴纳全部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由于我方自身的资金、技术、质量、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时,或未能按招标文件所承诺的各项承诺完成时,我方同意按比例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3工期、进度承诺我方保证勘测设计、施工总工期共150日历天【其中:勘测设计5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内完工。 我方保证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若因我方原因,没有按期完成设计、施工,我方在逾期第壹天起每天按合同价3‰向招标人返纳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履约保证金)。 若因我方原因,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未能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延期达到30日历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方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经济损失。4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我方保证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根据施工现场情况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若因我方原因,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施工人员或第三者的伤亡,我方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若我方在施工中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可扣除相当所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费。5质量承诺书我方保证按照现行的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现行标准,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因我方原因,工程在竣工验收或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时没有达到合格标准,我方每次(每分部每分项次)验收检查时按合同价款的 1% 向招标人返纳质量违约金。并达到合格标准为止,同时承担所有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在建设或监理单组织的质量检查中,一次一个分项工程实测或其他项、程序不合格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向建设单位交纳质量违约金?1000元/次项,分部工程不合格的一次、一个分部向建设(委托)单位交纳违约金?2000元/次、项。 在省、市监管部门抽查、巡查、专项、随机检查中,一次一个分项工程实测或其他项、程序不合格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向建设(委托)单位交纳质量违约金?2000元/次项,分部工程不合格的一次、一个分部向建设(委托)单位交纳违约金?5000元/次、项 未能在限期内完成质量安全隐患整改的,每逾期一天,向建设单位交纳罚金?1000元。 未按规定委派专业人员参加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及时签署验收记录的,一次向建设(委托)单位交纳违约金?2000元/次、项; 不按规定委派相关人员参加项目竣工验收的,一次向建设单位交纳违约金?50000元/项,不签署意见的交纳违约金?50000元;6账户承诺我方保证招标人的资金随时可划入合同中规定的我方账户。若因我方原因造成招标人的资金无法划入合同中规定的我方账户,如时间达到30日历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7工程的配合服务承诺我方服从业主管理,保证配合与项目承包范围内相关的其他标段(工种、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不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若因我方未及时配合与项目承包范围内相关的其他标段(工种、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给招标人或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我方承担所有的责任及经济损失。8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承诺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工程管理人员全部在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承诺施工期间如左所叙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按要求每日办理签到手续,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未办理签到,向建设单位每人每天支付违约金?500元(项目经理未签到每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 若我方的投标文件中所拟派的如左所述任何一个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同意擅自离岗,在一个月内达到10次/人,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每月驻场少于20天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9对不平衡报价 的承诺如我方中标,我方无条件同意招标人对我方投标报价中界定为不平衡报价的综合单价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各综合单价进行修正,并承担责任。如我方不同意修正,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10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如我方中标,我方无条件同意按照用工合同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我方中标,我方无条件同意按照用工合同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标人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数为限。11设计承诺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设计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设计,并准时提供相应设计文件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如我方中标,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计文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罚款,并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施工工期不予顺延且不另外计取赶工措施费。12施工组织设计承诺我方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编写。如我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未根据招标项目情况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编写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13综合服务 能力承诺我方保证中标后,自行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外部问题,协调周边企业、村民关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及损失。若我方未能按招标文件所承诺的各项承诺完成时,我方同意按比例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14廉政承诺如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韶关市有关工程建设廉政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廉政合同。如我方违反国家、广东省、韶关市有关工程建设廉政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廉政合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或查处,招标人可按规定对我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时招标人可终止合同,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15投标文件 信息公开承诺我方提供完整、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内容(设计方案、报价清单除外)进行公示。如我方提供的电子文件不完整或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我方将自收到招标人的核对意见24小时内对电子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确保补充或修改后的电子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后,重新刻录和提交光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四 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名 称姓 名职 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项目公司:1、项目主管2、其他人员 项目部:1、项目经理2、副经理(若有)3、专职安全员4、技术负责人5、施工主管6、质量员7、材料员8、资料员9、造价人员10、设计负责人……注: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待施工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现场管理人员。 格式五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或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工程项目年限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工程规模开、竣工日期质量等级…… 注:每人一张,分别填写。 格式六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在研究广东省始兴县非法开采矿产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文件,并对现场进行深入了解后,我方(即文末签名人),考虑了本企业的实力和特点,愿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兹报价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建安工程费报价费率为 %。勘测设计、施工总工期150个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标准 。 2、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范、图纸、工程量及附件要求,实施并完成上述工程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3、我方同意,从接收投标之日起 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满之前的任何时候,本投标书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 4、我方明白招标方不一定要接纳收到的最低投报标价或任何投标报价的单位中标,也不须解释任何是否中标的原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专用章): 日期: 格式七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序号项目名称投标费率最高投标限价(元)投标报价(元)备注1设计费(含勘测费)/149000.00 总价包干,结算时以中标价结算。2建安工程费4700000.00  1、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 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投标费率 2、投标人应分别报建安工程费投标费率和建安工程费3合计(1+2)/4849000.00 /注:1、如投标报价书中任何一个分项报价超过拦标上限价的,均作废标处理。中标人规划设计方案的工程造价不得超过工程施工费中标价,否则,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优化规划设计方案,直至符合本项目工程施工费投资额要求为止。2、本次招标投标时不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投标价。3、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注:1、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投标费率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专用章): 日期: 第八章、廉政合同 廉 政 合 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 本合同。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 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 处违法违纪行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 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7 条规定处理。 2 发包人义务 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 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 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 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 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 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 承包人义务 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 付的任何费用。 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3.5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 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2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 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 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 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 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 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 8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十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 五 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 交其上级部门一份。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上级部门:(公章) 上级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九章、建设项目承包合同 (略),按广东省建设厅最新《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范本执行。
联系方式






该企业最新招标采购
网站首页  |  专家列表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