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0-62
三、项目预算金额:5500000.00元,A包5000000.00元,B包500000.00元
最 高 限 价 :5500000.00元,A包5000000.00元,B包500000.00元
四、采购需求:
标包 | 标包名称 | 数量 | 采购需求 | 质量要求 | 服务期限 |
A包 |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1 | 委托第三方环境技术服务机构在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期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及纠偏等工作的基础上,对筛选出的42家在产、关闭搬迁企业疑似污染地块开展调查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测试工作,最终形成“一企一档”的用地调查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测试报告;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录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数据平台;完成全市用地环境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测试阶段的数据上报、日常汇总、动态调度等工作;并形成企业用地调查成果,根据调查结果,完成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的汇总及上报,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满足采购人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省厅及国家验收 | 1年 |
B包 |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质量控制项目 |
1 | 质量控制单位对开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工作按照最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采样布点方案编制、专家评审、现场采样、样品流转、分析、数据上报及成果集成等环节,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确定的比例对采样样品进行检测分析,编制质量控制报告和成果集成报告,保障详查数据科学准确和真实可靠,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满足采购人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省厅及国家验收 | 1年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A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报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页,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本次A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4.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成员,全面负责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等事宜,联合体其他成员具有连带责任。
4.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3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二)、B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 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页,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项目;
4、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成员)只能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包进行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4月20日9时00分至2020年4月24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方式:3.1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查看。
3.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12 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 4 月20 日至2020年 4 月 24 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开封市万善街2号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方式:0371-23150643
2、采购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56816689
3、监督人: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3876034
附件下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和质量控制机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4.16最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