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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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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17 15:17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河南开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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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4-17 12:13:02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0-62

三、项目预算金额:5500000.00元,A包5000000.00元,B包500000.00元

最 高 限 价 :5500000.00元,A包5000000.00元,B包500000.00元

四、采购需求:

标包

标包名称

数量

采购需求

质量要求

服务期限

A包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

委托第三方环境技术服务机构在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期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及纠偏等工作的基础上,对筛选出的42家在产、关闭搬迁企业疑似污染地块开展调查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测试工作,最终形成“一企一档”的用地调查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测试报告;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录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数据平台;完成全市用地环境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测试阶段的数据上报、日常汇总、动态调度等工作;并形成企业用地调查成果,根据调查结果,完成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的汇总及上报,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满足采购人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省厅及国家验收

1年

B包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质量控制项目

1

质量控制单位对开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工作按照最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采样布点方案编制、专家评审、现场采样、样品流转、分析、数据上报及成果集成等环节,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确定的比例对采样样品进行检测分析,编制质量控制报告和成果集成报告,保障详查数据科学准确和真实可靠,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满足采购人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省厅及国家验收

1年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A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报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页,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本次A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4.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成员,全面负责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等事宜,联合体其他成员具有连带责任。

4.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3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二)、B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 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页,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项目;

4、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成员)只能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包进行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4月20日9时00分至2020年4月24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方式:3.1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查看。

3.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12 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 4 月20 日至2020年 4 月 24 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开封市万善街2号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方式:0371-23150643

2、采购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56816689

3、监督人: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3876034


附件下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和质量控制机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4.16最终.doc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0-62  招 标 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代理机构: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65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PAGEREF _Toc654 2  HYPERLINK l _Toc303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3037 6  HYPERLINK l _Toc23796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PAGEREF _Toc23796 19  HYPERLINK l _Toc1660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4  HYPERLINK l _Toc6817 第五章 采购要求  PAGEREF _Toc6817 34  HYPERLINK l _Toc180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18031 4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0-62 三、项目预算金额:5500000.00元,A包5000000.00元,B包500000.00元 最 高 限 价 :5500000.00元,A包5000000.00元,B包500000.00元 四、采购需求: 标包标包名称数量采购需求质量要求服务期限A包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委托第三方环境技术服务机构在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期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及纠偏等工作的基础上,对筛选出的42家在产、关闭搬迁企业疑似污染地块开展调查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测试工作,最终形成“一企一档”的用地调查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测试报告;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录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数据平台;完成全市用地环境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测试阶段的数据上报、日常汇总、动态调度等工作;并形成企业用地调查成果,根据调查结果,完成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的汇总及上报,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省厅及国家验收1年 B包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质量控制项目 1质量控制单位对开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工作按照最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采样布点方案编制、专家评审、现场采样、样品流转、分析、数据上报及成果集成等环节,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确定的比例对采样样品进行检测分析,编制质量控制报告和成果集成报告,保障详查数据科学准确和真实可靠,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省厅及国家验收1年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A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报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5)参加 HYPERLINK "http://www.so.com/s?q=%E6%94%BF%E5%BA%9C%E9%87%87%E8%B4%AD&ie=utf-8&src=wenda_link" "http://wenda.so.com/q/_blank"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页,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本次A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4.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成员,全面负责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等事宜,联合体其他成员具有连带责任。 4.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3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二)、B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 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 HYPERLINK "http://www.so.com/s?q=%E6%94%BF%E5%BA%9C%E9%87%87%E8%B4%AD&ie=utf-8&src=wenda_link" "http://wenda.so.com/q/_blank"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页,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项目; 4、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成员)只能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包进行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4月17日9时00分至2020年4月23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方式:3.1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查看。 3.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12 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 4 月 17 日至2020年 4 月 23 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开封市万善街2号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方式:0371-23150643 2、采购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56816689 3、监督人: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387603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内容为准。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采购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371-23150643 地 址:开封市万善街2号 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56816689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楼 1.1.4项目名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1.1.5标包名称A包: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B包: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质量控制项目1.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1.3.1招标内容A包:委托第三方环境技术服务机构在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期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及纠偏等工作的基础上,对筛选出的42家在产、关闭搬迁企业疑似污染地块开展调查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测试工作,最终形成“一企一档”的用地调查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测试报告;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录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数据平台;完成全市用地环境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测试阶段的数据上报、日常汇总、动态调度等工作;并形成企业用地调查成果,根据调查结果,完成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的汇总及上报,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满足采购人要求; B包:质量控制单位对开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工作按照最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采样布点方案编制、专家评审、现场采样、样品流转、分析、数据上报及成果集成等环节,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确定的比例对采样样品进行检测分析,编制质量控制报告和成果集成报告,保障详查数据科学准确和真实可靠,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满足采购人要求。1.3.2服务期限1年1.3.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省厅及国家验收1.4.1投标人资格要求(一)A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报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5)参加 HYPERLINK "http://www.so.com/s?q=%E6%94%BF%E5%BA%9C%E9%87%87%E8%B4%AD&ie=utf-8&src=wenda_link" "http://wenda.so.com/q/_blank"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页,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本次A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4.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成员,全面负责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等事宜,联合体其他成员具有连带责任。 4.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3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二)B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 HYPERLINK "http://www.so.com/s?q=%E6%94%BF%E5%BA%9C%E9%87%87%E8%B4%AD&ie=utf-8&src=wenda_link" "http://wenda.so.com/q/_blank"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页,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项目; 4、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成员)只能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包进行投标。1.9.1踏勘现场(不组织,各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等(如有)。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5 月12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当日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当日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4报价币种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货币,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无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3.6.4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中标人公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7.4.1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执行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9.2招标控制价A包:5000000.00元 B包:500000.00元9.3中标服务费A包: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2%。 B包: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2%。9.4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在招标投标和评标阶段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部分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部分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9.5同义词语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措辞理解:“招标人”与“采购人”含意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意相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含意相同。9.6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限、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证书证件应使用中文版本,无中文版本的应附相应的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有关情况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电子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或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标准和方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服务内容 6)投标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电子交易平台以电子形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版形式(在与发布招标公告相同的媒介发布)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以澄清、变更公告形式(在与发布招标公告相同的媒介发布)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工具一览表 技术服务方案 服务承诺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承诺函 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报价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报价应具有唯一性,即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报价币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不适用于本项目)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递交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应将复印件附到投标文件中。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的所有材料应清晰、真实有效,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供应商只需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传。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或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电子唱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供货(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3)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根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要求采取资格后审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人公布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布中标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和异议的方式为直接递交纸质文件;联系部门地址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民之家6041房间);联系电话:0371-21352555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A包评审办法 资格审查表-A包 2.1.1资格评审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财务状况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报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企业履约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社保保障资金及税收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 HYPERLINK "http://www.so.com/s?q=%E6%94%BF%E5%BA%9C%E9%87%87%E8%B4%AD&ie=utf-8&src=wenda_link" "http://wenda.so.com/q/_blank"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页,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联合体(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成员,全面负责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等事宜,联合体其他成员具有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其他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符合性审查表-A包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项目预算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规定服务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项规定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且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 评 分 表-A包 报价部分 (10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1)评审时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用优惠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和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认定意见或者能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小微企业名录中查询到并附上网站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6%的扣除。 (3)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4)评标报价=投标报价-价格扣除 综合部分(48分)业绩 (22分)1、投标人每提供1份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参与的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合同金额大于15万元)的,每提供1份省部级得3分、每提供1份地市级得2分,最多得10分。 2、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参加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控或风险纠偏工作,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8分。 3、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场地调查项目,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注: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以上业绩不可重复累计得分人员配备 (15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或土壤或水工环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4分; 2、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6名,得基本分6分,不满足的不得分;具有高级职称每人加1分,最多加4分,本项最高得10分; 3、成员配备搭配合理、分工明确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人员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综合实力(11分)1、投标人入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或检测实验室名录,并面向全国推荐的,得3 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附入围名录通知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为AAA级的每取得其中一项认证的得1分,最多得4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由其中任意一家或两家提供以上认证即可) 3、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参加省级以上土壤或环境样品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提供一项合格证明的得1分,最多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附相关证明材料。技术部分(42分)服务方案(9分)(1)内容全面、工作依据充分、工作计划合理、操作性强;0~3分 (2)现场样品采集、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周到合理、保障完善、时间节点设置切实可行;0~3分。 (3)技术分析及措施合理、可行,档案管理、保密措施合理、可行;0~3分。质控体系与实施(9分)(1)独立采样、样品保存、留样复测、质量控制计划具体、可行;0~3分。 (2)保障措施全面、完善,满足项目要求;0~3分。 (3)不利因素列计切实、全面,应对措施合理、可行;0~3分。工作进度控制体系与措施(9分)(1)工作进度控制体系与措施合理、完善;0~3分。 (2)工作进度控制体系与措施全面、可行;0~3分。 (3)工作流程逻辑关系清晰;0~3分。拟投入的 仪器设备 (10分)具有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取样设备及分析检测仪器:包含钻机车或岩心钻机、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便携试X射线重金属分析仪等。具备以上10种仪器设备的得10分,缺一种扣2分,扣完为止。 注:取样设备需提供发票,实验仪器需提供发票及鉴定证书(或最近时间的校准证书)。服务承诺(5分)1、承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并达到生态环境部门要求。(0-3分)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服务承诺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对比打分。(0-2分) B包评审办法 资格审查表-B包 2.1.1资格评审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报表企业履约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社保保障资金及税收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 HYPERLINK "http://www.so.com/s?q=%E6%94%BF%E5%BA%9C%E9%87%87%E8%B4%AD&ie=utf-8&src=wenda_link" "http://wenda.so.com/q/_blank"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页,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其他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符合性审查表-B包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项目预算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规定服务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项规定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且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 评 分 表-B包 报价部分 (20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注:(1)评审时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用优惠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和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认定意见或者能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小微企业名录中查询到并附上网站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6%的扣除。 (3)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4)评标报价=投标报价-价格扣除综合部分(30分)类似业绩 (15分)1.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土壤监测服务类项目,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2.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土壤场地调查类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多得9分。 注: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等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人员配备 (15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拟派项目成员数量不得低于8人,每少一人扣0.5分,最高得4分。 (3)拟派项目成员每有1名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最高得6分。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技术部分(50分)技术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和合理性(20分)(1)内容全面、工作依据充分、工作计划合理、操作性强;0~5 分。 (2)供应商对此项目的工作组织流程安排,根据详实程度及可操作性进行打分,0-5分。 (3)技术分析及措施合理、可行;0~5分。 (4)档案管理、保密措施合理、可行;0~5分。质量控制及保障措施(16分)(1)质量控制计划具体、可行;0~4分。 (2)保障措施全面、完善,满足项目要求;0~4分。 (3)不利因素列计切实、全面;0~4分。 (4)应对措施合理、可行;0~4分。重点难点分析(9分)内容重点是否突出,建议叙述是否全面、合理: (1)项目重点分析切实;0~3 分。 (2)项目难点分析切实;0~3 分。 (3)难点应对措施合理、有效;0~3分。服务承诺(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服务承诺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对比打分。(0~5分)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 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 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符合性评审标准 2.l.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符合性审查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 (2) 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 2.2.3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 (2) 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l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单位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l.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l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侯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注:合同签订待中标后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协商确定。 采购服务内容 开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布点采样 及检测分析工作内容 委托第三方环境技术服务机构在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期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及纠偏等工作的基础上,对筛选出的42家在产、关闭搬迁企业疑似污染地块开展调查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测试工作,最终形成“一企一档”的用地调查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测试报告;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录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数据平台;完成全市用地环境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测试阶段的数据上报、日常汇总、动态调度等工作;并形成企业用地调查成果,根据调查结果,完成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的汇总及上报。 一、工作程序及人员要求 疑似污染地块初步采样工作程序包括:识别疑似污染区域、筛选需布点的区域、制定布点计划和采样点现场确定、样品采集、样品保存与运输、样品检测,工作程序见图1。 指定具有污染地块调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组长,小组组长应具有2年以上污染地块调查经验;小组成员应具有环境、土壤或水文地质等相关基础知识,至少1人应参加过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的专项培训;应指定1人专门对关键工作程序进行文字和照片记录。  图1 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工作程序 二、布点采样方案 (一)识别疑似污染区域 基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阶段获取的相关信息,结合踏勘,综合考虑污染源分布、污染物类型、污染物迁移途径等,识别疑似污染区域,并拍照记录。原则上可参考下列次序识别疑似污染区域及其疑似污染程度,也可根据地块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1.根据已有资料或前期调查表明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 2.曾发生泄露或环境污染事故的区域; 3.各类地下罐槽、管线、集水井、检查井等所在的区域; 4.固体废物堆放或填埋的区域; 5.原辅材料、产品、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危险废物等生产、贮存、装卸、使用和处置的区域; 6.其他存在明显污染痕迹或存在异味的区域。 对于在产企业,还应了解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设施布局等,重点关注污染物排放点及污染防治设施区域,包括生产废水排放点、废液收集和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堆放区域等,并记录疑似污染区域信息。 (二)筛选布点区域 原则上每个疑似污染地块应筛选不少于2个布点区域。若各疑似污染区域的污染物类型相同,则依据疑似污染程度并结合实际情况筛选出布点区域。若各疑似污染区域的污染物类型不同,如分别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等,则每类污染物依据其疑似污染程度并结合实际情况,至少筛选出1个布点区域。可应用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辅助筛选布点区域。并记录布点区域信息,绘制疑似污染地块各疑似污染区域总图。 (三)制定布点计划 1.布点位置 (1)土壤布点位置 对于关闭搬迁企业,土壤布点应优先选择布点区域内生产设施、罐槽、污染泄露点等疑似污染源所在位置,并应在不造成安全隐患或二次污染的情况下确定(例如钻探过程可能引起爆炸、坍塌、打穿管线或防渗层等)。 对于在产企业,土壤布点应尽可能接近疑似污染源,并应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且不造成安全隐患或二次污染的情况下确定(例如钻探过程可能引起爆炸、坍塌、打穿管线或防渗层等)。 若上述选定的布点位置现场不具备采样条件,应在污染物迁移的下游方向就近选择布点位置。 (2)地下水布点位置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应设置地下水采样点: ①疑似污染地块位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补给区等地下水敏感区域内及距离上述敏感区域1km范围内; ②疑似污染地块存在易迁移的污染物(六价铬、氯代烃、石油烃、苯系物等),且土层渗透性较好或地下水埋深较浅; ③根据其他情况判断可能存在地下水污染; ④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认定应开展调查的地块。 疑似污染地块地下水采样点应设置在疑似污染源所在位置(如生产设施、罐槽、污染泄露点等)以及污染物迁移的下游方向。应优先选择污染源所在位置的土壤上方钻孔作为地下水采样点。 2.布点数量 (1)土壤采样点数量 每个布点区域原则上至少设置2个土壤采样点,可根据布点区域大小、污染物分布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地下水采样点数量 每个布点区域原则上至少设置1个地下水采样点,可根据布点区域大小、污染分布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地块内设置三个以上地下水采样点的,应避免在同一直线上。若疑似污染地块集中或连片分布时(例如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应将多个疑似污染地块作为一个整体设置地下水采样点,原则上应至少设置5个地下水采样点,可根据调查区域大小、生产布局、水文地质条件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原则上可利用符合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布点和采样技术要求的现有监测井作为地下水采样点。 3.钻探深度 (1)土壤采样孔深度 土壤采样孔深度原则上应达到地下水初见水位;若地下水埋深大且土壤无明显污染特征,土壤采样孔深度原则上不超过15m。 (2)地下水采样井深度 地下水采样井以调查潜水层为主。若地下水埋深大于15m且上层土壤无明显污染特征,可不设置地下水采样井。采样井深度应达到潜水层底板,但不应穿透潜水层底板;当潜水层厚度大于3m时,采样井深度应至少达到地下水水位以下3m。 4.采样深度 (1)土壤样品采样深度 原则上每个采样点位至少在3个不同深度采集土壤样品,若地下水埋深较浅(<3m),至少采集2个土壤样品。采样深度原则上应包括表层0cm~50cm、存在污染痕迹或现场快速检测识别出的污染相对较重的位置;若钻探至地下水位时,原则上应在水位线附近50cm范围内和地下水含水层中各采集一个土壤样品。当土层特性垂向变异较大、地层厚度较大或存在明显杂填区域时,可适当增加土壤样品数量。 (2)地下水样品采样深度 地下水采样深度应依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及调查获取的污染源特征进行确定。对可能含有低密度或高密度非水溶性有机污染物的地下水,应对应的采集上部或下部水样。其他情况下采样深度可在地下水水位线0.5m以下。 5.采样点现场确认 采样点应避开地下构筑物以免钻探工作造成泄漏或安全事故。采样点现场确定时应充分掌握采样点所在位置及周边地下设施、储罐和管线等的分布情况,必要时可采用探地雷达等地球物理手段辅助判断。 当现场条件受限无法实施采样时,如影响在产企业正常生产、受建筑或设施影响不能进入、采样点位置存在地下管线、钻探过程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时,采样点位置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点位调整应符合“1.布点位置”有关要求。现场确定的采样位置需经地块使用权人签字认可。使用权人无法联系到或已灭失的,需经当地乡(镇)级人民政府签字盖章予以认可。应对确定的采样位置用钉桩、旗帜等器材在现场进行标识,并测量坐标,记录确定的土壤和地下水点位相关信息并拍照,并绘制疑似污染地块各采样点位置总图。 (四)测试项目 土壤、地下水样品测试项目,应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3确定的分析项目和测试方法进行。 (五)化工园区周边农村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调查 应对化工园区周边农村的地下水饮用水源开展地下水水质调查,选择化工园区周边1km范围内东、西、南、北方向较近的农村地下水饮用水井、灌溉井等已有水井进行采样,原则上无需新建采样井,每个方向至少采集1个地下水样。 测试项目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006)中表1水质常规指标包含的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并根据化工园区污染源特征,从表3水质非常规指标中选测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也可补充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未列出的其他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特征指标。 水质调查测试项目的检测方法应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的规定执行。 (六)布点采样方案 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应综合上述技术要点,并参考“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大纲”编制。布点采样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工作程序与组织实施、疑似污染区域识别、布点区域筛选、布点采样计划(布点位置及数量、钻探深度、采样深度、测试项目、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样品保存和运输、样品分析测试)、采样点现场确定、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安全防护计划等内容及各相关环节照片,现场照片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污染痕迹等情况,原则上每个疑似污染区域与布点区域2~4张。 布点采样方案应附具疑似污染地块各疑似污染区域总图、疑似污染地块各采样点位置总图。将布点采样方案和签字后的“疑似污染地块布点信息记录表”上传至详查数据库。 三、样品保存和运输 (一)样品保存 土壤样品保存方法参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关技术规定执行,地下水样品保存方法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地下水样品分析方法技术规定》执行。 样品保存包括现场暂存和运输保存两个主要环节,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 1.根据不同检测项目要求,应在采样前向样品瓶中添加一定量的保护剂,在样品瓶标签上标注检测单位内控编号,并标注样品有效时间。 2.样品现场暂存。采样现场需配备样品保温箱,内置冰冻蓝冰。样品采集后应立即存放至保温箱内,样品采集当天不能寄送至实验室时,样品需用冷藏柜在4℃温度下避光保存。 3.样品运输保存。样品应保存在有冰冻蓝冰的保温箱内寄送或运送到实验室,样品的有效保存时间为从样品采集完成到分析测试结束。 (二)样品运输 样品运输主要分为装运前核对、样品运输、样品接收三项工作。 1.装运前核对 样品管理员和质量检查员负责样品装运前的核对,要求样品与采样记录单进行逐个核对,检查无误后分类装箱,并填写“样品保存检查记录单”。如果核对结果发现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由样品管理员向组长进行报告并记录。 样品装运前,填写“样品运送单”,包括样品名称、采样时间、样品介质、检测指标、检测方法和样品寄送人等信息,样品运送单用防水袋保护,随样品箱一同送达样品检测单位。 样品装箱过程中,要用泡沫材料填充样品瓶和样品箱之间空隙。样品箱用密封胶带打包。 2.样品运输 样品运输应保证样品完好并低温保存,采用适当的减震隔离措施,严防样品瓶的破损、混淆或沾污,在保存时限内运送至样品检测单位。样品运输应设置运输空白样进行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一个样品运送批次设置一个运输空白样品。 3.样品接收 样品检测单位收到样品箱后,应立即检查样品箱是否有破损,按照样品运输单清点核实样品数量、样品瓶编号以及破损情况。若出现样品瓶缺少、破损或样品瓶标签无法辨识等重大问题,样品检测单位的实验室负责人应在“样品运送单”中“特别说明”栏中进行标注,并及时与采样工作组组长沟通。 上述工作完成后,样品检测单位的实验室负责人在纸版样品运送单上签字确认并拍照发给采样单位。样品运送单应作为样品检测报告的附件。 样品检测单位收到样品后,按照样品运送单要求,及时安排样品保存和检测。 四、其他要求 (一)手持智能终端系统的应用 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有关要求,样品采集、保存和运输应使用手持智能终端系统进行信息收集和监控。本次详查样品采集人员使用手持智能终端系统进行现场点位、采样信息填写、并将采样方案及相应的记录单上传至详查数据库。 (二)安全与防护 根据污染场地调查、地质钻探以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等相关技术规范,结合调查地块的实际情况,会同地块使用权人安全生产相关人员,制定采样调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护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严格执行现场设备操作规范,按要求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三)应急处置 在调查采样过程中若发现或由钻探导致的危险物质泄露、地下设施受到破坏等突发情况,应首先保证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并立即报企业和地方相关管理部门,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尽快落实应急处置相关事宜。 注:具体更多有关工作要求依据以下技术规定或工作手册 1.《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 2.《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 3.《河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试行)》 4.《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审核工作手册(试行)》 5.《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质量控制工作手册(试行)》 6.《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成果集成报告编制指南》 7.《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图规范(试行)》 8.《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与质控制技术规定》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质量控制项目工作内容 依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与质控制技术规定》(环办土壤函〔2017〕1896号)(以下简称《质控技术规定》)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质量控制工作手册》(环办土壤函〔2019〕845号)(以下简称《质控工作手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质量控制工作手册》要求,对开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工作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采样布点方案编制、专家评审、现场采样、样品流转、分析、数据上报及成果集成等环节,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确定的比例对采样样品进行检测分析,编制质量控制报告和成果集成报告,保障详查数据科学准确和真实可靠。 市级质控单位负责制定市级质控工作方案,并落实执行,负责汇总统计辖区内市级质控开展情况并按要求向省级质控实验室报送,负责本市和辖区内各任务单位的质控评估,配合省级做好国家督查相关任务。完成国家及省市临时增加的初步采样阶段工作任务。 一、布点采样方案审核环节 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审核工作手册》要求,需对每个地块的布点采样方案开展评审工作。方案审核工作分为4级: (1)自审:采样单位方案编写小组内部开展100%自审; (2)内审:采样单位开展100%内审,单位内部统一要求;可以聘请外部专家先行把关; (3)市级形式审查:正式开展方案评审前,按照各地分工,由市级质控单位对方案开展100%形式审查; (4)市级方案评审:通过形式审查的方案,提交专家审核会开展100%评审。评审细则执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审核工作手册》。 二、采样环节 质控工作按照《质控工作手册》要求开展;市级质控包含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应提高对关闭地块的检查比例;为了尽可能扩大质控覆盖范围,具体质控技术要求、尺度及关键点均以国家正式下发的质控工作手册以及国家、省级下发的答疑材料为准。 (1)市级质控单位编写市级质控工作方案,上报省级质控单位和市级管理部门,接受省级质控单位和市级管理部门的审核和监督。 (2)现场复核:需到达所有列入初步采样调查目录的地块现场,布点采样方案审核阶段、现场采样阶段各环节到达均可,但要实现100%到达地块现场。 (3)现场检查:①关闭地块:不低于辖区内全部调查任务的10%; ②在产地块:不低于辖区内全部调查任务的5%。 现场检查覆盖一个采样过程全环节,即认为完成一个地块的质控。须抽查采样单位的前3个地块,第一个地块市级质控检查需集中所有市级质控小组的负责人和采样单位的所有内审人员,统一尺度要求。检查组不少于2人,检查专家从市级专家库或省级专家库中选取。对出现问题较多的采样单位及问题环节须加大抽查比例,并跟踪整改闭环情况。 (4)资料检查:①关闭地块:不低于辖区内全部调查任务的20%; ②在产地块:不低于辖区内全部调查任务的10%。 资料检查需覆盖地块所有采样点的采样过程全环节,方可认为完成一个地块的质控。须抽查采样单位的前3个地块。对出现问题较多的采样单位需要加大抽查比例,并需通知地方管理部门和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 (5)进度推进与质量评估:市级质控单位与省级质控密切对接,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和检查结果;需对采样单位实施质量评估,包括阶段评估和总体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省级质控单位和市生态环境局。任务完成后做好整体质量自评估工作。 三、实验室样品制备及分析测试环节 对我市分析测试环节的质量开展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定期上报质控工作进度;对上级质控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并配合省级质控单位对我市任务承担检测实验室开展现场质量检查、检查问题整改闭环确认、数据审核及质量评估工作: (1)现场质量检查:对承担任务的检测实验室100%开展检查问题的整改闭环确认;100%制备过程中的现场抽查或视频抽查、100%检测过程中的现场抽查、100%不合格数据复查、100%数据溯源性抽查。 (2)数据审核:100%上报数据及质控数据审核;配合完成上级下达样品复测和样品考核任务的质控工作。 (3)质量评估:做好整体质量自评估工作,配合省级质控单位对检测实验室实施质量评估,包括阶段评估和总体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市局及省级质控单位。 完成其它市局及上级质控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包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工具一览表 技术服务方案 服务承诺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承诺函 其他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址名称)的(投标人全名)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包的投标及合同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我们收到了 (项目名称,包号) 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参与本次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详见“投标函附录”。 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 。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如果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4、我们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我们承认最低报价是成交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标准。 6、我们已经详细审阅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7、 如我方成交,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 8、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标包信息 包投标人名称投标范围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元 项目负责人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  日历天服务期限服务质量备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包号)采购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可不填写)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2 财务状况; 此处附相关证明材料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此处附相关证明材料 4.4 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 此处附相关证明材料 4.5 参加 HYPERLINK "http://www.so.com/s?q=%E6%94%BF%E5%BA%9C%E9%87%87%E8%B4%AD&ie=utf-8&src=wenda_link" "http://wenda.so.com/q/_blank"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此处附相关证明材料 4.6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页; 此处附相关证明材料 4.7供应商负责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在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包号) 招标活动中,我单位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此处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序号姓 名在本项目中拟担任职务职称及 证书编号职业资格证书从业经验年限备注后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六、企业2016年1月1日承接的类似项目 业绩情况表 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元)合同签订时间采购单位(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工具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国或产地数量自有或租赁注:不够填写可另附表格. 八、技术服务方案 九、服务承诺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投标项目名称,包号)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一、承 诺 函 (承诺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所有不良后果。) 十二、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一) 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 (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制造商名称)制造的货物,货物的名称品牌型号是 ,该制造商属于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见该制造商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1.若供应商属于小微型企业,必须出示《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和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认定意见或者能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小微企业名录中查询到并附上网站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2.对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具体评审价格扣除,均按财库[2011]181号文件中最低比例6%扣除。对中型企业产品不予以扣除(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附件(二) 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或者授权由(代理商名称)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造商名称:(公章)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评审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三) 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该文件之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货物的名称品牌型号是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四)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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