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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长洲金洲北路124号商铺租赁项目交易公告(长集资竞20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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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15 14:43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广东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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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黄埔区长洲金洲北路124号商铺租赁项目交易公告(长集资竞20200011)
2020年4月15日

交易编号:长集资竞20200011

温馨提示: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交易须知: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农村集体交易站受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定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11:00在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农村集体交易站对黄埔区长洲金洲北路124号商铺租赁项目组织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农村集体交易站咨询和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金洲北路124号商铺;

(二)资产类型:店铺;

(三)占地面积:约21.7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70平方米;

(四)项目经营用途:依法用于商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项目所在位置:黄埔区长洲街金洲北路124号;

(六)消防验收情况:暂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由竞得人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七)产权情况:暂未办理相关产权确权手续,但不存在产权纠纷;

(八)租赁年限:5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九)免租期:无;

(十)交易底价:60元/平方米·月(不含税);

(十一)交易保证金: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十二)合同履约保证金: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十三)递增情况:租赁期间递增一次,即第三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5%;

(十四)交易方式:现场公开竞价;

(十五)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六)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竞投事项;

(十七)竞投地点:黄埔区长洲大园坊大街13号(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农村集体交易站);

(十八)项目交付方式:现状;

(十九)其他说明:

1.如需对店铺进行升级、改建、改造,必须事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水电费及卫生费收取方式:电1.3元/度,水4.5元/吨,卫生费21元/月;

3.原合同于2020年3月31日到期。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欠黄埔区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的公司或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三、竞投人代表要求

竞投人是法人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或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事务所见证的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或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事务所见证的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四、竞投意向人可按照以下方式实地勘察该项目

(一)统一勘察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联系人:周先生、许先生,联系电话:82201037、82500260,竞投意向人敬请提前联系项目权属方。

(二)其他时间勘察:竞投意向人可以在其他时间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五、 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每逢周五下午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黄埔区长洲上庄大园坊大街13号。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

2.交易文件(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

3.承诺书(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

4.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交易保证金需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号)。
5.其他资料:

(1)以企业法人(有限公司)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①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②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由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由公司盖章,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①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②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由合伙企业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由合伙企业盖章,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①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投资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②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投资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由个人独资企业盖章、投资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投资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由个人独资企业盖章,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以个体户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①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经营者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②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经营者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及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律师见证、基层组织见证等)、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5)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①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报名人亲自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②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报名人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及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律师见证、基层组织见证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说明:以非法人组织身份(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竞投的,其中以合伙企业办理以上相关报名手续时,按照要求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资料的,如自然人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士的,可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通行证、护照等)作为身份证明。

(四)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优先承租权申报要求

本项目不设优先承租权。

七、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1.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股份经济联合社

账 号:01961432000000305

开 户 银 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黄埔支行

2.注意事项:(1)银行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编号,如长集资竞20200011。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存入。本机构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退回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3)各竞投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原件核对。未能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八、其他事项详见《交易文件》。

九、联系方式: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农村集体交易站

地址:黄埔区长洲上庄大园坊大街13号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20-82200467 网址:3z.hp.gov.cn

十、监督方式: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2200266





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农村集体交易站

2020年4月15日


【点击下载】报名表

承诺书

交易文件

四至图

身份证明书

授权书





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1 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项目名称:黄埔区长洲金洲北路124号商铺租赁项目 交易编号:长集资竞20200011 项目权属人: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股份经济联合社 交易服务机构: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农村集体交易站 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农村集体交易站编制 2020年4月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2 目 录 第一章 竞投邀请函· ···· ···· ···· ···· ···· ···· ···· ···· ···· ···· ····3 第二章 竞投人须知· ···· ···· ···· ···· ···· ···· ···· ···· ···· ···· ···13 第三章 合同格式···· ···· ···· ···· ···· ···· ···· ···· ···· ···· ···· ···16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3 第一章 竞投邀请函 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农村集体交易站受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股份经济联合 社委托,定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11:00在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农村集体交易站对 黄埔区长洲金洲北路124号商铺租赁项目组织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广州市 黄埔区长洲街长洲农村集体交易站咨询和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金洲北路124号商铺; (二)资产类型:店铺; (三)占地面积:约21.7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70平方米; (四)项目经营用途:依法用于商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项目所在位置:黄埔区长洲街金洲北路124号; (六)消防验收情况:暂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由竞得人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七)产权情况:暂未办理相关产权确权手续,但不存在产权纠纷; (八)租赁年限:5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九)免租期:无; (十)交易底价:60元/平方米?月(不含税); (十一)交易保证金: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十二)合同履约保证金: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十三)递增情况:租赁期间递增一次,即第三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 5%; (十四)交易方式:现场公开竞价; (十五)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六)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竞投事项; (十七)竞投地点:黄埔区长洲大园坊大街13号(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农村集体交 易站); (十八)项目交付方式:现状; (十九)其他说明: 1.如需对店铺进行升级、改建、改造,必须事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 批手续; 2.水电费及卫生费收取方式:电1.3元/度,水4.5元/吨,卫生费21元/月;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4 3.原合同于2020年3月31日到期。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 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欠黄埔区辖内各农村 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的公司或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三、竞投人代表要求 竞投人是法人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 投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 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工 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或经公证处公 证或律师事务所见证的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 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或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事务所见证的获得授权的受委托 人。 四、竞投意向人可按照以下方式实地勘察该项目 (一)统一勘察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 2:00-4:30,联系人:周先生、许先生,联系电话:82201037、82500260,竞投意向人敬 请提前联系项目权属方。 (二)其他时间勘察:竞投意向人可以在其他时间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五、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每逢周五下午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 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黄埔区长洲上庄大园坊大街13号。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 2.交易文件(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 3.承诺书(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 4.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交易保证金需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5 金专用账号)。 5.其他资料: (1)以企业法人(有限公司)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 (原件核对后退回), 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由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 站下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由公司盖章,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 本机构网站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 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 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由合伙企业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 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由合伙企业盖章,样 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投资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和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投资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 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由个人独资企业盖章、投资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 构网站下载)、投资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由个人独资企业盖章,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 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以个体户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经营者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和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 授权委托书原件(经营者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及相关有效的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6 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律师见证、基层组织见证等)、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5)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报名人亲自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报名人身份证 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报名人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受托人身 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 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及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 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律师见证、基层组织见证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说明:以非法人组织身份(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竞投的,其 中以合伙企业办理以上相关报名手续时,按照要求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资料的,如自然人 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士的,可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通行证、护照等)作为身 份证明。 (四)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优先承租权申报要求 本项目不设优先承租权。 七、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不接受任 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1.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股份经济联合社 账 号:01961432000000305 开户 银 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黄埔支行 2.注意事项: (1)银行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编号,如长集资竞20200011。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存入。本 机构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退回竞投人 交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3)各竞投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原件 核对。未能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7 八、竞投事项 (一)本项目的竞投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已确认竞投 资格的竞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请提前15分钟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港、澳、台 及外国人士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资格确认书到竞投现场报到。如授权委托他人参 加竞投的,受委托人报到时必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港、澳、 台及外国人士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资格确认书。竞投开始后,尚未办理报到手续 的竞投人,一律取消其竞投资格。 (二)现场竞投参与人要求:竞投人是法人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 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 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获得 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 门登记的负责人或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事务所见证的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或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事务 所见证的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三)交易方式和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取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 竞得人。 2.竞价规则 (1)所有竞投人报价必须举号码牌,举号码牌的同时可以口头报价,无口头报价的, 由主持人按以下规则确定其报价;有口头报价的,由主持人根据以下规则确定其报价是否 有效。所有竞投人的报价,均要由主持人现场喊出价格后,报价方有效。 (2)主持人宣布竞价开始后,所有竞投人都可以按照本竞价规则进行报价,但在20 秒内无人应价的,主持人宣布项目竞投失败,各竞投人所交的交易保证金按照本规则第三 项“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第一位报价的竞投人如无口头报出比交易底价更高 的报价,主持人默认第一位报价的竞投人第一次报价为交易底价;第一位报价的竞投人第 一次报价也可以口头报出比交易底价更高的报价,但高出交易底价的部分必须为2元/平方 米?月的整数倍。 (3)从第二位报价的竞投人开始,竞投人报出的价格都必须高于前一位竞投人报出的 价格,且高出部分的价格必须为2元/平方米?月的整数倍,其中竞投人举牌后无口头报价的, 主持人默认为其报价为在前一位竞投人报价的基础上自然增加2元;竞投人举牌的同时进 行口头报价的,报价必须在前一位竞投人报价的基础上增加2元的整数倍,且必须是1倍 或1倍以上。竞投人一旦报价有效时,前一次报价的竞投人报出的价格则自动默认为“非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8 最高价”,本竞投人本次报出的价格暂为“最高价”,以此类推。所有竞投人可以按照竞价 规则多次报价,直至主持人落槌宣布项目成交。 (4)每位竞投人报价后,主持人都会喊出其报价,如无其他更高报价,主持人会询问 其他竞投人是否继续报价,经主持人两次喊价均无人继续应价的,主持人会第三次喊出该 价格并同时落槌,确定该价格为最高应价成交,而报出该价格的竞投人即为竞得人,如主 持人在第三次喊出价格和同时落槌时,出现喊价和落槌不同步的,以有效落槌为准,当竞 投人听到有效落槌声一响表示已经成交,其他人再举牌、再报价都是无效的;主持人有效 落槌前有其他竞投人应价,且应价有效的,主持人重新就该价格进行现场喊价,并组织其 他竞投人继续应价,如此循环至最后成交。 (5)本项目如仅有一个报名人符合竞投资格,并完成竞投资格确认手续的,该竞投人 无论是否到竞投现场办理了报到手续或在竞价开始后是否进行报价,都视为该竞投人为竞 得人。竞得人在竞价开始后,如报出高于底价的有效报价,则该报价为竞得价;竞得人未 按照要求到竞投现场办理报到手续或办理完报到手续后无报价的,则默认交易底价为竞得 价。 (6)竞投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所交交易保证金将按照第三项“违约违规责任” 的相关条款处理。 九、交易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竞投活动结束后,本项目交易结果将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 中心网站(3Z.hp.gov.cn)、交易服务机构公示栏及项目权属人所在地的公开栏公示3个工 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有异议,请向交易服务机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 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 单位印章。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 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 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无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无特殊 情况下,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服务机构指定的场所签 订合同。 (三)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需出示《交易成交确认书》,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 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并由项目权属人收回该项目。 十、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 (一)交易服务机构为确保整个交易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受项目权属人的委 托,向各竞投人代收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待本项目交易结束后,根据交易保证金的处理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9 规则进行处理;竞投人交纳了交易保证金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项目权属人承担;竞 投人对交易保证金的处理有异议的,竞投人直接与项目权属人协商沟通解决。 (二)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 1.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 (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 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 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 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 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 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 规责任”中竞投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 任”的相关条款处理。 2.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 (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 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依照《交易文件》的约定),如交易保证 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 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则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 人的要求补足。 (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 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则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 其他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则 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 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则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 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剩余部分在合 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10 证金的,则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 规责任”中竞得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 任”的相关条款处理。 十一、违约违规责任 (一)竞投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投资格: 1.竞投人未按照《交易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或参加竞投(项目仅一人报名的 除外)。 2.在竞投会开始后结束前未经组织交易的服务机构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的。 3.在竞投现场扰乱竞投秩序,竞投主持人认为其行为已影响项目的“公开、公平、公 正”竞争或影响本项目的正常交易的。 4.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并经核实的。 5.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资格: 1.竞得标的物后,拒绝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 期间,有人对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被取消竞投资格。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竞投人或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时本人所交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按以 下情形退还: 1.未按照《交易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或参加竞投,而被取消竞投资格的,全额 不予返还; 2.在竞投会开始后结束前未经组织交易服务机构的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的,而被取 消竞投资格的,全额不予返还; 3.在竞投现场扰乱竞投秩序,竞投主持人认为其行为已影响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 竞争或影响本项目的正常交易的,而被取消竞投资格的,全额不予返还; 4.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并经核实的,全额不予返 还; 5.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全额 不予返还;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11 6.竞得本项目后,拒绝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全额不予返还; 7.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 间,有人对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全额不予返还; 8.被取消竞投资格,全额不予返还;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具体如下: 1.竞投人有2人(含2人)以上的项目,在竞价活动开始后,已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的 所有竞投人在20秒内均无报价,导致本次竞投活动失败的,由已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的所有 竞投人共同支付一份交易保证金数额的款项(即由已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的所有竞投人平均 分摊),以补偿项目权属人因竞投人的行为导致项目交易失败的损失。 2.竞投人有2人(含2人)以上的项目,在竞价活动开始后,已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的 所有竞投人,部分或所有竞投人有报价,但未有1人(含1人)以上的报价有效,导致本 次竞投活动失败的,由已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的所有竞投人共同支付一份交易保证金数额的 款项(即由已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的所有竞投人平均分摊),以补偿项目权属人因竞投人的行 为导致项目交易失败的损失。 (五)竞投活动失败后,项目权属方可以申请重新组织本项目交易,重新组织本项目 交易时,原参与本项目交易但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不得 再报名参与本项目竞投;今后属于本项目权属方的其他项目的交易活动不接受参与本项目 交易但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参与。 十二、纠纷处理原则 (一)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项目权属人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 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项目权属人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 律途径解决,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二)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与实际面积对比,上下浮动如不超过 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的 5%(含5%)的,不影响交易结果。交易公告 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与实际面积对比,上下浮动比例如超过交易公告及《交易 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的5%(不含 5%)的,在不低于竞得价(如果以单价进行竞投,必 须折算为月、季度或年租金)及不改变实质性条款(如租赁年限、递增情况、用途等,不限 于上述情况)的前提下,由项目权属人与竞得人公平协商解决,按实际面积计算租金;如在 发现面积存在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竞得人和项目权属人 都有权提出取消本次交易申请,可通过项目权属人向镇(街)提出申请,镇(街)核实后, 可以取消本次交易结果,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返还竞得 人。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12 十三、风险提醒 (一)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全面阅读本《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本交易 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 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 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 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 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 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 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 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四)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 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 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竞投意向人的竞投资格一经受理确认,无特殊的情况下不予撤回。 (二)交易服务机构不向竞投人退还报名时所提交的所有资料。 (三)竞投成功后,竞得人须按本文件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 承担。 十五、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20-82200467 地址:黄埔区长洲上庄大园坊大街13号(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农村集体交易站) 项目权属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许先生 联系电话:82201037、82500260 地址:黄埔区长洲上庄大园坊大街13号 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农村集体交易站 2020年4月15日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13 第二章 竞投人须知 一、本次交易(项目名称:黄埔区长洲金洲北路124号商铺租赁项目,项目编号:埔 长立项20190048,交易编号:长集资竞20200011)是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农村集体交 易站(以下简称:本交易服务机构)接受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 简称: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而进行,本交易服务机构组织的本次交易的行为仅为代理行 为。 二、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全面阅读本《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本交易公 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 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 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 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 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 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 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 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 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 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三、竞投意向人的竞投资格一经受理确认,无特殊的情况下不予撤回。 四、本《交易文件》共分三章,分别为: 第一章 竞投邀请函 第二章 竞投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竞投意向人没有按照本《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参加报名的,将不予确认其竞投 资格。 五、《交易文件》的澄清 《交易文件》的澄清是指项目权属人对《交易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 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竞投人提出的各种问题。竞投人对《交易文件》如有疑问,可在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14 竞投前要求澄清,按《交易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权属人或本交易服务机 构。项目权属人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其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 答复发给已领取竞投文件的每一竞投人,该澄清的内容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交易文件》的修改 (一) 《交易文件》的修改是指项目权属人对《交易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更正。 (二) 《交易文件》的修改将以公告、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发给所有竞投人,该修改书 将构成《交易文件》的一部分,对竞投人有约束力。竞投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 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予以确认的,视为收到且接受修改书的 所有内容。如竞投人对修改内容不予确认的,可向交易服务机构申请退出交易活动,并不计 息原额退还报名时本人所交的交易保证金。 七、拟参加竞投的竞投意向人应认真阅读《交易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等要求, 并按《交易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供报名资料,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八、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用于避免本次交易因竞投人的行为使项目权属人遭受的损失和承诺依 约履行本交易规则的担保。交易保证金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二)交易保证金交纳标准、要求、管理及退还规则按照第一章竞投邀请函中有关交易 保证金管理的条款要求执行。 九、竞投原则及流程 (一)竞投原则:竞投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进行。 (二)竞投流程: (1)在竞投开始前,由竞投现场工作人员向各竞投人发放竞投号码牌。 (2)现场询问是否有竞投人委托陪同人员举牌应价,如有,办理委托手续;如无,整 个竞投活动则都由竞投人自主举牌应价。 (3)竞投主持人现场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竞投现场秩序要求、竞投方式和规则。 (4)主持人按照竞投规则主持竞价,确定最高报价和竞得人。 (5)各竞投人现场办理最高报价书面确认手续。 (6)竞价现场监督人员签名确认竞投结果。 (7)竞得人与项目权属人现场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 (8)主持人宣布竞投活动结束。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15 十、签订合同 (一) 《交易成交确认书》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竞得 人应按《交易成交确认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项目权属人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 有人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二)签订合同时间: 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投诉,则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具体时间由交易委托方和竞得人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诉的,在投诉处理完毕后,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继续签 订合同。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3.签订合同时,竞得人必须凭《交易成交确认书》和项目权属人签订相关合同,如因竞 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权,并由项目权属人收回项目。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竞投意向人的竞投资格一经受理确认,无特殊的情况下不予撤回。 (二)本交易服务机构不向竞投人退还报名时所提交的所有资料。 (三)竞投成功后,竞得人须按本文件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 承担。 (四)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交易项目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 间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交易服务机构 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16 第三章 合同格式 (在不违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对个别非实质性条款可由双方商议调 整,合同条款以双方商议确认为准) 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同 全区归档号: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17 合同编号: 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股份经济联合社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投得甲方物业租赁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 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物业租赁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 遵守。 第一条 物业概况 乙方租赁甲方的物业坐落于 金洲北路124号商铺,物业建筑总面积为21.70平方米。 乙方对甲方出租的物业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商铺的证照情况、权属情况、建筑 情况等,该物业仅限用于商业用途(但不得用于经营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 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等16类行业为 重污染行业),乙方均无异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下的物业租用年限为 5 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 年月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 5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15000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 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 方;如乙方中途单方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收回乙方租赁上述物业的使用权;如甲方违约,双倍退还保证金。 (二)租金标准 租金单价为: 元∕平方米/月,租赁面积为建筑总面积。乙方每月应交纳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不含税费。 租赁期间递增一次,第3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缴纳租金的5%。 (三)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 收取,每期开始 5天内支付当期租金。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 方在确认收到乙方租金后十日内开具收款凭证,若乙方需要发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 责。 (四)在租赁期内,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租金,凡拖欠租金的,需加收滞纳金。滞纳金 每天按照所欠租金 3‰计算。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达到30天,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合同 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 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保管费、物品处理费、勘验鉴定费、差旅费、食 宿费、交通费等,此为特别条款。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18 第四条 物业经营要求 (一)本合同铺位仅用于经营商业行业,不得用作带有制造、加工等性质的工场或从 事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如乙方确需变更经营行业须经 甲方书面同意。 (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村规民约、风俗习惯。乙方自行依法申 请并领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方可进行经营活动,否则视为乙方 违约。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依法开具发票、建立台账制度等。非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 乙方无法办理上述证照的,责任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三)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管理条例,对铺位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 负责。在铺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住宿、生火煮食、私拉乱接用电、烧香拜神,不得 占道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发生意外 事故,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本合同物业租赁期间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水费、电费、通讯费、网 络宽带使用费、卫生服务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缴纳。 第五条 物业使用要求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 维护、保养、年审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 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恢复专用设施正常运行的全部费用。 甲方对此享有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二)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的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 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三)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 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 实施,且装修或增加设施不得对物业结构造成影响。租赁期满,对乙方装修或增加设施,甲 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享受权利: 1.依附于承租物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物业转租、转借 未经甲方同意并报长洲街道办事处审核,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物。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转借,但转租、转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 负责,包括向转租、转借承受方收取费用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 转租、转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转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转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转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19 3.乙方应在转租、转借约定中列明,若本合同解除(终止),则乙方与转租、转借承受 方的合约同时终止,转租、转借承受方无条件迁离租赁物; 4.乙方须保证转租、转借承受方签署保证书,确保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 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应将转租、转借承 受方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转借协议签订之日起当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转租、转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转借而产生的税、费等负责。 第七条 税费规费缴交 乙方在租用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 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包括房产税、本合同场地的土地使用税、房屋租赁税、 工商税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治安费、清洁费等),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 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第八条 物业续租 租用年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偿收回物业。乙方如继续租用,必须按照当 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如乙方不再租用,属于乙方的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 并在租用年限届满当天内自行清理好场地杂物,逾期未拆除清理的视乙方自行放弃,甲方 有权对其进行处置,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在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九条 物业土地征收、征用 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政府或公共利益需征收、征用、临时借用、临时租用乙方 租用物业的土地,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 费属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征收、征用、临时借用、临时租用发生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甲方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 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二)租用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 归甲方所有,并收回出租物业,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勘验鉴定 费、律师费、食宿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物;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承租建筑物结构; 3.损坏承租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承租物用途; 5.利用承租物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7.拖欠租金30天以上(含本数)。 (四)若租赁物业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 责任。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物业,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20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街镇相关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的,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送达确认 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联系电话等均为有效送达方式,采用EMS快递、短信等发出的内 容均视为有效送达,且在EMS快递寄出、短信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水电收取方式:电每度1.3元;水每吨4.5元;铺位卫生费21 元/月。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甲方、 乙方双方各执一份。非法定代表签字的,受托人或签约代表必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并载明 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同附件。 甲方法定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股份经济联合社 (盖章) 甲方法定地址: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受托人/签约代表): (签字) 甲方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乙方法定名称: (盖章) 乙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受托人/签约代表): (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受托人/签约代表)身份证号码: 乙方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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