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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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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15 14:4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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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YJXGLYHZ- 2020-033
  • 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已由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卓发改字(2020)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卓尼县水务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规模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

    3、建设资金: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4、项目概况及规模:治理沟道0.10km,新建排洪渠长度0.10km。

    5、计划工期:工期 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质量保证期): 1年。

    6、招标范围:初步计范围内全部工程。

    7、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7年-2019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17年-2019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3年(2017年-2019年)无安全责任重大事故。

    2、投标人须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2015年-2019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人注册在职人员,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近5年(2015年-2019年)有2项(或2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为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5年-2019年)有2项(或2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为准);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应持有行业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水利造价工程师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 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中标单位在项目签署合同前(即项目成交后3日内)必须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公司资质及人员等相关证件、施工方案、工程造价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一正两副)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详见《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南州)”。

    2.网上报名请登陆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南州)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四、报名及竞价的时间

    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18日,网站: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南州)电子招投标系统网(http://ggzyjy.gnzrmzf.gov.cn)。

    五、咨询单位:卓尼县水务局

    联系人:杨志涛

    联系电话:13884057036

    地址:卓尼县农牧大厦


    卓尼县水务局

    2020年4月15日

附件信息

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 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 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YXGSGNZBYG-2020 009) 招标单位:卓尼县水务局 代理机构: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2 目 录 商 务 条 款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 1.总则..............................................................................................................................13 2.招标文件......................................................................................................................15 3.投标文件......................................................................................................................16 4.投标..............................................................................................................................19 5.开标..............................................................................................................................20 6.评标..............................................................................................................................21 7.合同授予......................................................................................................................21 8.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22 9.纪律和监督..................................................................................................................22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32 评标办法前附表................................................................................................................33 1评标方法........................................................................................................................34 2评审标准........................................................................................................................34 3评标程序........................................................................................................................37 评 分 标 准................................................................................................................4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3 通用合同条款...........................................................................................................................44 1.一般约定......................................................................................................................45 2.发包人义务..................................................................................................................49 3.监理人..........................................................................................................................50 4.承包人..........................................................................................................................52 5.材料和工程设备..........................................................................................................56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7 7.交通运输......................................................................................................................58 8.测量放线......................................................................................................................58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59 10.进度计划....................................................................................................................62 11.开工和竣工................................................................................................................63 12.暂停施工....................................................................................................................65 13.工程质量....................................................................................................................66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3 14.试验和检验................................................................................................................68 15.变更............................................................................................................................69 16.价格调整....................................................................................................................72 17.计量与支付................................................................................................................74 18.竣工验收....................................................................................................................77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80 20.保险............................................................................................................................81 21.不可抗力....................................................................................................................82 22.违约............................................................................................................................84 23.索赔............................................................................................................................86 24.争议的解决................................................................................................................87 专用 合同 条 款.................................................................................................................90 1.一般约定......................................................................................................................91 2 发包人义务..................................................................................................................91 3 监理人..........................................................................................................................92 4 承包人..........................................................................................................................92 5 材料和工程设备..........................................................................................................94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95 7 交通运输......................................................................................................................95 8测量放线........................................................................................................................95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5 10进度计划......................................................................................................................97 11开工和竣工(完工)..................................................................................................97 12暂停施工......................................................................................................................97 13.工程质量......................................................................................................................98 14.试验和检验................................................................................................................98 15变更..............................................................................................................................98 16.价格调整....................................................................................................................99 17计量与支付..................................................................................................................99 18竣工验收(验收)....................................................................................................100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00 20保险............................................................................................................................101 22违约............................................................................................................................101 23索赔............................................................................................................................102 24.争议的解决..............................................................................................................102 施工廉政合同格式.................................................................................................................103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4 合同 附件 格 式...............................................................................................................10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11 第六章 图纸(招标图纸)................................................................................................129 技 术 条 款 .............................................................................................................15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条款)..............................................................................131 1 一般规定....................................................................................................................140 2 施工临时设施............................................................................................................151 3施工安全措施..............................................................................................................155 4环境和水土保持...........................................................................................................159 5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165 6土方明挖......................................................................................................................168 7土石方填筑工程.........................................................................................................173 8混凝土工程.................................................................................................................179 9砌体工程......................................................................................................................18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84 目 录..........................................................................................................................187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8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90 三、授权委托书..............................................................................................................191 四、投标保证金..............................................................................................................192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93 六、施工组织设计..........................................................................................................194 七、项目管理机构表......................................................................................................201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203 九、资格审查资料..........................................................................................................204 十、原件复印件......................................................................................................210 十一、中标人确保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211 十二、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无拖欠工资行为的证明..................................................222 十三、其他材料........................................................................................................213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5 商 务 条 款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6 第一卷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7 第一章 招标公告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8 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已由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 (卓发改字(2020)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卓尼县水务局,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规模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 3、建设资金: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4、项目概况及规模:治理沟道0.10km,新建排洪渠长度0.10km。 5、计划工期:工期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质量保证期): 1年。 6、招标范围:初步计范围内全部工程。 7、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7年-2019年)内财务 状况良好,近3年(2017年-2019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3年(2017 年-2019年)无安全责任重大事故。 2、投标人须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2015年-2019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 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业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人注册在职人员, 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专业 中级或以上职称,近5年(2015年-2019年)有2项(或2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9 (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为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 称,近5年(2015年-2019年)有2项(或2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 书和合同协议为准);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应 持有行业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水利造价工程师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岗 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 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无效。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中标单位在项目签署合同前(即项目成交后3日内)必须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 (包括公司资质及人员等相关证件、施工方案、工程造价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 成册(一正两副)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注 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在线报名并下载招 标文件。详见《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南州)”。 2.网上报名请登陆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南州) 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 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四、报名及竞价的时间 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网站: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 招标采购平台(甘南州)电子招投标系统网(http://ggzyjy.gnzrmzf.gov.cn)。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0 五、咨询单位:卓尼县水务局 联系人:杨志涛 联系电话:13884057036 地址:卓尼县农牧大厦 六、代理机构: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小红 联系电话:15352284989 卓尼县水务局 2020年4月13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 标人 须 知前 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卓尼县水务局 地 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 联系人:杨志涛 电 话:1388405703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4 项目名称 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 1.1.6 现场管理机构 卓尼县水务局 1.1.7 设计人 1.1.8 监理人 招标确定 1.2.1 资金来源 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1.3.2 计划工期 总工期:15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同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7年 -2019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17年-2019年)无介入诉 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3年(2017年-2019年)无安全责任重 大事故。 3.2投标人须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2015年-2019年)有3项 (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为 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 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取得行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2 施工人员须为投标人注册在职人员,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 上职称,近5年(2015年-2019年)有2项(或2项以上)类似工 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为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5年-2019年)有 2项(或2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 为准);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 料员应持有行业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水利造价工程师及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 的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 不允许更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 证) 3.3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 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3.3.1 投标有效期 送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后60天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额的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3 10.1 类似项目 指中标价(或工程规模)5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项目 10.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注:一份U盘) 10.3 投标文件 中标单位在项目签署合同前(即项目成交后3日内)必须提供 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公司资质及人员等相关证件、施工方案、工 程造价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一正两副) 10.4 原件 提交原件(见原件复印件) 10.5 概算控制价 230.72万元 (凡投标报价高于相应招标控制价者按废标处理)。 10.6 是否接受调价信 否 10.7 其他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对本标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发包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4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技术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近三年内有行贿档案记录。 (14)投标人存在借用资质、相互串通投标或围标的; (15)投标文件文本内容、投标报价单价有雷同现象。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应承担为准备和进行投标全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负担这些 费用,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5 1.6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信息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踏勘现场的时间、集合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预备会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 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卷 商务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招标图纸)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 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 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 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第一卷 商务文件 第一章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第二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章 投标保证金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7 第四章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项目管理机构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卷 技术文件 第七章 施工组织设计 第三卷 资格审查文件 第八章 资格审查资料 上述文件使用招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和投标辅助资料表(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 展)。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 的利润,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承包人在投标时对物价波动及法规更改而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进行准 确预测,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充分考虑,发包人在合同工期内的任何情况下,均不对因任何原因引 起的价格变化进行调整。 3.2.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设备与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装卸、保管、 配套设施及相应检验等全部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3.2.5投标人必须填写《工程量清单》所列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不管是否列出工程量, 投标者未填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完成该项目时,发包人不予支付,并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 它单价和总价之内。 3.2.6投标人不得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随意进行改动,同时应对所有的工程项目认真进行单 价分析,不得存在不平衡报价,更不得存在低于成本的项目单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2.7投标人对拟建工程的建设内容和施工现场做了充分的了解,并作出自己的理解和推断, 愿意承担本工程中标后在施工中的全部责任、义务和风险。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8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 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 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3年财务状况”应附流动资金来源证明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5.3“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 (工程竣工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 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3.5.6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 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 案证》。 3.5.7投标人必须提供甘南州人社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6备选投标方案 招标人只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唯一投标方案,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9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采用不退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 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 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4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 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 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 和页码,封面应采用柔韧性好、易翻折的纸张装订,不得使用活页夹或硬质封皮装订。 3.7.6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递交内容一致且能保证招标人可靠使用的电子文件(U盘1份), U盘电子文件的版本为Word文件。电子文件的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保持一致,电子文档应单 独袋装密封,在开标现场面交招标人,投标人应在电子文件存储器外表清楚地标明招标工程名称和 投标人单位名称(可简写)。投标人除了按前述要求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还应单独建 立一份含有投标报价汇总表和工程量清单的电子文档,该电子文档必须是在Office Excel版本下 的文件,具有电子计算功能。 上述电子文档应保证招标人能够可靠使用,投标人不得对上述电子文档加设密码或压缩。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 单位章。电子版的密封要求跟投标文件一致。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还应写明以下内容: (1)所投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 (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 4.1.3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20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 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 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是否在场; (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 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 (8)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 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21 (9)开标结束。 6. 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委员会组建 (1)评标由招标人负责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1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4人,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 进入评标委员会。 (3)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工程所选用的“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3名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 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保证金 7.3.1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且应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22 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额的10%。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3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28天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 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 7.4.3合同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整理,印制装订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8. 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 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 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23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 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 (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的行为。 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 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 (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24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以U盘形式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份数及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原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原件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十、原件的复印件”所列清单提交原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投标人。 10.4最高限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25 附件一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 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 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26 附件二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 章附件四格式在 年 月 日 前回复确 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 内容合并发出。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27 附件三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2、……… ………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 章附件四格式在 年 月 日前回复确认。 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28 附件四: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 你方 年 月 日发送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 问题 (澄清通知/修改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通知的主 要内容如下: 年 月 日,(文件名称及编号),共 (页码总数) (条款总数); ……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收到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或修改通知后,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确认函时,适用于本格式。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29 附件五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 证金 投标报价 (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标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人: 唱标人: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30 附件六 中标通知书(格式) 中标通知书(XXX) 中标编号: XXXXXXXXXXX: 贵单位于XXX年XX月XX日所递交的XXXXXXXXXXXXXXX项目(XX)投标文件已经被评标委员会 评定,并被我方接受,中标公示期满,贵单位中标,请务必于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到XXXXXXX商 签合同事宜。具体中标内容如下: 中标价 大写人民币 ¥ 计划工期 XXX 质量标准 合格 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 项目经理 XXX 身份证号 XXXXX 项目业主单位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行业监管部门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交易中心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1、本中标通知书一式六份,项目业主单位二份、中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2、此件涂改无效。 3、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31 附表七: 中标结果通知书 编号: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 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 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32 第三章 评标办法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33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 款 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2.1.1 形式评审 其它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的签字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3款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性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数量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4款规定。 投标文件的印刷与装订 投标文件的印刷与装订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5款规定。 2.1.2 资格评审 其它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款的规定。 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业绩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信誉 信誉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财务 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 其它标准 投标范围 投标范围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 权利义务 权利义务符合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的有关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的规定。 条 款 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项目管理机构:5分 投标报价: 70分 其它评分因素: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招标人不提供标底;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采用有效报价的 平均数确定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2 详细评 审标准 投标人最终得分 最终得分为2.2.1所列各项得分之和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34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 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 的,则选其技术评标得分高的投标人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款规定; (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和各种证件清晰可辨。 (4)只能有一个报价; (5)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款规定; (6)投标文件的印刷与装订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5款规定。 2.1.2资格评审标准: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2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款规定; (4)财务状况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5)业绩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6)信誉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第2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款规定; (9)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 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其他要求符合第2 章投标人规定。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范围和工作内容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2)计划工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35 (3)工程质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4)投标有效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款规定; (5)投标保证金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6)权利义务符合第2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5 章工程量清单填写的有关要求; (8)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l)施工组织设计:详见2.2.4; (2)项目管理机构:详见2.2.4; (3)投标报价:详见2.2.4; (4)其他评分因素:详见2.2.4。 2.2.2采用有效报价的平均数确定评标基准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 ) 5 ( 2 2 1 2 1 n n a a a n n N M a a a S n n 式中S - 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 2,… ,n ),有效报价约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n― 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M―最高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N―最低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招标人设置控制价,凡投标报价高于相应招标控制价者按废标处理。计算投标人报价的评标基 准价时,如果评标基准价超出概算值,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然后再平均,以此类推,直到评标基准 价等于或小于概算值。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法: % 100 ? ? ? 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报价 偏差率 2.2.4评分标准 一、施工组织设计(满分20分) 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评分标准中的内容,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 先进性和完善程度,进行评审。每项内容由专家组成员根据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别打分(取小数后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36 两位)。 1.施工方案(满分5分) 2.施工进度计划及主要措施(满分3分) 3.主要设备配置(满分2分) 4.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满分3分) 5.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措施(满分1分) 6.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满分1分) 7.环境保护保证措施(满分1分) 8.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满分2分) 9.计划、统计和信息管理(满分1分) 10.施工组织设计的总体评价(满分1分) 二、项目管理机构(满分5分) 1、项目经理学历、专业、职称和业绩 (2分) 2、技术负责人学历、专业、职称和业绩 (1.5分) 3、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学历、专业、职称和业绩 (0.5分) 4、财务负责人学历、专业、职称和业绩 (0.5分) 5、质量管理人员学历、专业、职称和业绩 (0.5分) 三、投标报价(满分7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67分,若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时,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分(以 67分为基础分);报价低于基准价时,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增加1分(以67分为基础分),投标报 价低于基准价的3%时,得70分;降低百分点超过3%时,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以70分为基础 分);增减比率不足一个百分点时,采取四舍五入法处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投标人 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及报价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四、其他因素(满分5分) 1、投标人的经验、业绩(2分) 2、投标人的信誉(1分) 3、投标人财务能力与财务状况(1分) 4、投标报价的准确性(满分1分)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37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项至第 3.5.5 项规定 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 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和撤消其不符合要求 的差异而使之符合要求。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至投标截至之时,未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 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且未取得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综合评估 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十B 十C 十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 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38 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 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本章第2.2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 标人得分,各投标人的最终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的各位评标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根据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排名第一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第三的投标人推荐为后备中标候 选人,当投标人最终得分出现相等时,以低报价优先的原则,报价也相同时,以技术标得分高优先 的原则。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评标报 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 表、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一览表、评分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单位排序、 推荐中标候选单位的名单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评标报告经所 有评标委员签署全姓名有效。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应将评审报告及所有评审记录移交招标代理人。 3.5评标结果确定 评标结果须由项目法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中标公示,办理中标通知书。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39 附件一 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 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函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 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 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40 附件二 投标文件澄清函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 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41 附件三: 评 分 标 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赋分 一 施工组织设计 20 1 施工方案 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完整、严密、科学,能 针对工程特点及工期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 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2 施工进度计划及主要措施 3 施工进度计划与工期计划可靠、可行,关键路 径与逻辑关系布局合理,措施保证计划完善的 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3 主要设备配置 2 配备的施工设备数量、质量能保证顺利施工的 得2分,否则不得分。 4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3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具有完善、可行的质量保 证体系,岗位职责完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材料采购计划合理,满足施工要求的得1分, 否则不得分; 施工程序控制合理、对工程各部位有详细的检 测措施且满足工程质量控制要求的得1分,否 则酌情扣分; 5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措施 1 有完善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有针对性的安全 预防措施,安全预案可靠,安全经费有保障的 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6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 有良好的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的得1分,否则 酌情扣分; 7 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1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和排放符 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 可行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8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 分析及解决措施 2 针对本工程特点、难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及方案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9 计划、统计和信息管理 1 总体施工计划、统计和信息管理完善、可行的 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10 施工组织设计的总体评价 1 整个施工组织设计良好、完善的得1分,否则 酌情扣分; 二 项目管理机构 5 1 项目经理学历、专业、职 称和业绩 2 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 (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 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三年以上的得1分, 每不满足其中一项条件扣0.5分;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42 近三年在二项以上同类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的得1分,否则每少一项扣0.5分; 2 技术负责人学历、专业、 职称和业绩 1.5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 以上职称三年以上的得1分,每不满足其中一 项条件扣0.5分; 近五年在二项以上同类工程中担任技术负责 人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3 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学 历、专业、职称和业绩 0.5 安全管理人员近三年在二项以上同类工程中 从事安全管理岗位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4 财务负责人学历、专业、 职称和业绩 0.5 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 得0.5分,否则不得分; 5 质量管理人员学历、专业、 职称和业绩 0.5 质量管理人员近三年在二项以上同类工程中 从事过质检岗位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三 投标报价 7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67分,若投 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时,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 分(以67分为基础分);报价低于基准价时,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增加1分(以67分为基础 分),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的3%时,得70分; 降低百分点超过3%时,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 分(以70分为基础分);增减比率不足一个 百分点时,采取四舍五入法处理(小数点后保 留两位小数),根据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 及报价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四 其他因素 5 1 投标人的经验、业绩、资 信 2 投标人近5年有3项类似工程施工经历的得1 分,3项以上者加1分; 2 投标人的信誉 1 在近三年类似工程建设中无发生重大工程质 量事故、无延期完工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3 投标人财务能力与财务状 况 1 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财务问题的得1 分,否则不得分; 4 投标报价的准确性 1 投标报价无算术计算错误的得1分,否则不得 分;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4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44 第1节 ———————— 通用合同条款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45 1.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 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 纸和其他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 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 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 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 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承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5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 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2.6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46 责人。 1.1.3工程和设备 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 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 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 工程和材料。 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 1.1.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 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10永久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永久征用的场地。 1.1.3.11临时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临时征用,承包人在完工后须按合同要求退还 的场地 1.1.4日期 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11.4 款和第11.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1.1.4.4竣工日期: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完工 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缺陷责任期:即工程质量保修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包括根据 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1.1.4.6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 天的日期。 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 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1.5合同价格和费用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47 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 金额。 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 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 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 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 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 款。 1.1.5.7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7.4.1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 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其他 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 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 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48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5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以及其它图纸(包 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 的约定办理。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供给监理人。监 理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批复承包人。 1.6.3图纸的修改 设计人需要对已发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时,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 款)约定的期限内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的约定编制一份承包人实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后执行。 1.6.4图纸的错误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 项、第1.6.2项、第1.6.3项约 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联络 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 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 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来往函件的送 达期限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送达地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7.3 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拒收。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49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1.8转让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 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 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化石、文物 1.10.1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 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 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 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1.10.2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专利技术 1.11.1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 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 除外。 1.11.2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11.3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 的泄露给他人。 1.11.4 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的,应办理相应的使用手续,承包 人应按发包人约定的条件使用,并承担使用专利技术的相关试验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1.12.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12.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 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2. 发包人义务 2.1遵守法律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50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 责任。 2.2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11.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3提供施工场地 2.3.1发包人应在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的14 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场地范围图提交 给承包人。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图应标明场地范围内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的范围和界限,以 及指明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施工场地布置的范围和界限及其有关资料。 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向 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图纸和报告,以及地下障碍物图纸等施工场地有关资料,并保证 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2.5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2.6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法人验收。 2.8其他义务 其它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 3. 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监理人受发包人的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的权力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 确。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约定的承 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 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 条的约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 知承包人。 3.1.2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51 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1.3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 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3.2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在调 离14 天前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短期离开施工场地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 3.3监理人员 3.3.1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 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 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 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 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 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 备的权利。 3.3.3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 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 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3.4监理人的指示 3.4.1监理人应按第3.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 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 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 3.4.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 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15 条处理。 3.4.3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 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 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3.4.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 指示。 3.4.5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 (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52 3.5商定或确定 3.5.1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 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3.5.2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 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24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 确定执行,按照第24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 4. 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遵守法律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 责任。 4.1.2依法纳税 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4.1.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 中的任何缺陷。除第5.2款、第6.2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 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 拆除。 4.1.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 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4.1.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按第9.2款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1.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承包人应按照第9.4款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4.1.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 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 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53 4.1.8为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 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 定。 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合同工程完工 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 给发包人为止。 4.1.10其它义务 其它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 4.2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 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3分包 4.3.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 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4.3.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 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4.3.3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4.3.4按投标函附录约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4.3.5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3.6分包分为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工程分包应遵循合同约定或者经发包人书面认可。 禁止承包人将本合同工程进行违法分包。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 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分包人应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4.3.7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 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发包人可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因 非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发包人的指定分包不应增加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因承包人原因 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承包人应承担指定分包所增加的费用。 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 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54 4.3.8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 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条款的要求。发包人可以对分包合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承包人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 4.3.9除4.3.7项规定的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 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4.3.10分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 4.4联合体 4.4.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4.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 修改联合体协议。 4.4.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 4.5承包人项目经理 4.5.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事 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 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5.2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 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 并在采取措施后24 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 4.5.3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 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5.4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 权范围通知监理人。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6.1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 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 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4.6.2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承包人应向施工场地派遣或雇佣足够数量的下列人员: (1)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工和合格的普工; (2)具有相应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55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各级管理人员。 4.6.3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 员和技术骨干时,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4.6.4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认为有必 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 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 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 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4.8.1承包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4.8.2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工 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 休或付酬。 4.8.3承包人应为其雇佣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 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4.8.4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 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其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 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8.5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4.8.6承包人应负责处理其雇佣人员因工伤亡事故的善后事宜。 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 4.10承包人现场查勘 4.10.1发包人应将其持有的现场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提供给承包人,并对其准确性负 责。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 4.10.2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 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 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4.11不利物质条件 4.1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利物质条件是指在施工中遭遇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56 然条件造成施工受阻。 4.11.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 知监理人。承包人有权根据第23.1款的约定,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监理人收到此类要求后, 应在分析上述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是否不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程度的基础上,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5 条的约定办理。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除第5.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完成 本合同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5.1.2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 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 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5.1.3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 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 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 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等。 5.2.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发包人 应按照监理人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交货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 5.2.3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7 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 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运至交货地点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 接收、卸货、运输和保管。 5.2.4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货的,承包人不得拒绝,但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 费用。 5.2.5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或地点的,应事先报请监理人批准。由于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 时间或地点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 发生交货日期延误及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 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57 5.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 5.3.1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 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5.3.2随同工程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 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启用。承包人因合同工作需要使用上述 物品时,应向监理人提出申请。 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4.1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监 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4.2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即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改 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4.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 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1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 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 准。 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 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 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6.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应专 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 作他用。 6.4.2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58 7. 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人施工场 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费用。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7.2场内施工道路 7.2.1 除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 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 维修、养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7.2.2 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监理人,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 其他承包人使用。 7.3场外交通 7.3.1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人承担。 7.3.2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管 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 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7.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 可能引起的赔偿。 7.6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 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 飞机等。 8. 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8.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施工控制网由承包人负责测设,发包人应在本合同协议书 签订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相关资料。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59 资料后的28天内,将施测的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报批件后的14天内 批复承包人。 8.1.2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 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 8.2施工测量 8.2.1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 其他物品。 8.2.2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错误或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的误差时,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并承担相应的复测费用。 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 责。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的,发包人应当 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 基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监理人需要使用施工控制网的,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费用。 8.5补充地质勘探 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和提供有关资料;承包人为 本合同永久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人批准,并应向监理人提交有关资料, 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其临时工程设计及施工的需要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 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 强制性标准以及部门规章,对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理人的监督检查不减 轻承包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9.1.2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 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9.1.3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1) 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60 (2) 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9.1.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 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 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 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 9.1.5发包人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列金额和合同约定的计量支付规定,支付安全作业环境 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9.1.6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参建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工程开工前,就落实保证 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进一步明确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9.1.7发包人负责在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施工且天前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相关备案资料。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技术 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提交 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 9.2.2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 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9.2.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 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 9.2.4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还应按预 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9.2.5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包括在相关工作 的合同价格中。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 商定或确定。 9.2.6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 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9.2.7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 人负责赔偿。 9.2.8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包含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9.2.9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人,对本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61 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9.2.10承包人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2.11承包人应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 岗。 9.2.12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人批准。对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 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其中专家1/2人员应经发包人同意。 9.2.13承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组织有关 单位进行验收。 9.3治安保卫 9.3.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 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9.3.2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 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9.3.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 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 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 9.4环境保护 9.4.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 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9.4.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9.4.3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 破坏。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降低河流行洪 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9.4.4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 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 9.4.5承包人应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 9.4.6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声, 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62 9.5事故处理 9.5.1发包人负责组织参建单位制定本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质量与安全事故 应急处置指挥部。 9.5.2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 定期组织演练。 9.5.3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并报发包人备案。 9.5.4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9.5.5事故调查处理由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履行手续,承包人应配合。 9.6水土保持 9.6.1发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水土保持方案。 9.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合同约定的水土保 持义务,并对其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灾害、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9.6.3承包人的水土保持措施计划,应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要求。 9.7文明工地 9.7.1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负责建立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组织机构,制定创建文 明建设工地的规划和办法。 9.7.2承包人应按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规划和办法,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责任。所需费用应含 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 9.8防汛度汛 9.8.1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参建单位编制本工程的度汛方案和措施。 9.8.2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编制的本工程度汛方案和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发包人批 准后实施。 10.进度计划 10.1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详细 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其说明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 期限内批复承包人,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 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单位 工程或分部工程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63 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0.1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均应在14天内 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 在收到申请报告后的14 天内批复。当监理人认为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 示,在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合同进度计划,并附调整计划的相关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 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的抖天内批复。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承包人均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 人应在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审批。由于发包 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应按第11.3 款的约定办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应按 第11.5款的约定办理。 10.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的内容和期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 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 10.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人应在按第10.1款约定向监理人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下表约定的格式,向监理 人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人计划可从发包人处得到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人 参考。此后,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资金流估算表 (参考格式) 金额单位: 年 月 工程 预付款 完成工作 量付款 质量保证 金扣留 材料款 扣除 预付款 扣还 其他 应收款 累计应收款 11.开工和竣工 11.1开工 11.1.1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 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后尽快施 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64 11.1.2承包人应按第10.1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 审批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合同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设 备、施工人员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 11.1.3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监 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按第3.5款的约定,与合同双方商定或确定增加的费用和延长 的工期。 11.1.4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监理人可通知承 包人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提交一份说明其进场延误的书面报告,报送监理人。书面报告应说明不能及 时进场的原因和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1.2竣工 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合同工程实际完工日期在合同工程完工 证书中明确。 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 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10.2款的约定办理。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5)提供图纸延误;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1当工程所在地发生危及施工安全的异常恶劣气候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 同条款第12条的约定,及时采取暂停施工或部分暂停施工措施。异常恶劣气候条件解除后,承包人 应及时安排复工。 11.4.2异常恶劣气候条件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坏,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参照本合同通用合 同条款第21.3款的约定共同协商处理。 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65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 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 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 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11.6工期提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完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完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 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 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相应奖金。 发包人要求提前完工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协议内容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人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包括利润和奖励费用)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因下列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 (3)承包人擅自暂停施工; (4)承包人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5)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 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人的责任: (1)由于发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引起的暂停施工; (3)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它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2.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 12.3.1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66 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 12.3.2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发生暂停施工的紧急情况,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 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监理人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书面请求后 的24 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的暂停施工请求。 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12.4.1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 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监理 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 12.4.2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 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12.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2.5.1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 12.1款的情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 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 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按第15.1(1)项的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 违约,应按第22.2款的规定办理。 12.5.2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认 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22.1款的规定办理。 13.工程质量 13.1工程质量要求 13.1.1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 13.1.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 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3.1.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 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2.1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 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工程质 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量检查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 实施细则等,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67 承包人。 13.2.2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 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 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 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 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 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 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场地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 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 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3.5.1通知监理人检查 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 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 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 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 13.5.2监理人未到场检查 监理人未按第13.5.1项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 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13.5.3 项的约定重新检查。 13.5.3监理人重新检查 承包人按第13.5.1 项或第13.5.2项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 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 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 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由承包人承担。 13.5.4承包人私自覆盖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68 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3.6清除不合格工程 13.6.1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 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 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3.6.2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要承包人采取措施补救 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3.7质量评定 13.7.1发包人应组织承包人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 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13.7.2工程实施过程中,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 项目划分需要调整时,承包人应报发包人确认。 13.7.3承包人应在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 13.7.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自 评合格以及监理人抽检后,由监理人组织承包人等单位组成的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 并填写签证表。发包人按有关规定完成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手续。 13.7.5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复核和发包人认定。发包人负责按有关 规定完成分部工程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手续。 13.7.6承包人应在单位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复核和发包人认定。发包人负责按有关 规定完成单位工程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手续。 13.7.7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应分别达到约定的标准。 13.8质量事故处理 13.8.1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 13.8.2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由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履行手续,承包人应配合。 13.8.3承包人应对质量缺陷进行备案。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对质量缺陷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 履行相关手续。 13.8.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 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69 14.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 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 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4.1.2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试验 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14.1.3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 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 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 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4.1.4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水泥、钢材等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并报监理 人复核。 14.1.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监理人组织发 包人按合同进行交货检查和验收。安装前,承包人应检查产品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安装说明书 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作好记录,并进行妥善 处理。 14.1.6对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监理人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资料由 承包人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监理人、承包人等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均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14.2现场材料试验 14.2.1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 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14.2.2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 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14.3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 要时,应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款规定进行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它人实施;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70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它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6)增加或减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关键项目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一定数量百分比。 上述第(1)~(6)目的变更内容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影响其原定 的价格时,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第(6)目情形下单价调整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5.2变更权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15.3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 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15.3变更程序 15.3.1变更的提出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第15.1款约定情形的,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 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变更 意向书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和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发包人 同意承包人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的,由监理人按第15.3.3 项约定发出变更指 示。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第15.1款约定情形的,监理人应按照第15.3.3项约定向承包人 发出变更指示。 (3)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第15.1款约定情 形的,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 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 (4)若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 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 15.3.2变更估价 (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 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第15.4款约定的估价原则,详细开列变更工作的价格组 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 (2)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应提出调整工期的具体细节。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71 承包人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长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施工措施等详细资料。 (3)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据第 15.4款约定的估价原则,按照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15.3.3变更指示 (1)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 (2)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 附有关图纸和文件。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5.4.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15.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 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 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 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合理化建议书的内容应包括建议工作的详细说明、进度计划和 效益以及与其他工作的协调等,并附必要的设计文件。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 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应按第15.3.3 项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 包人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给予奖励。 15.6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5.7计日工 15.7.1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 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15.7.2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 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72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15.7.3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17.3.2项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 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15.8暂估价 15.8.1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 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若承包人不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或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 但明确不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若承包人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且明确参 与投标的,由发包人组织招标。暂估价项目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 其它费用列人合同价格。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招标组织形式、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时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5.8.2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 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第5.1款的约定提供。经监理人确认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 格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15.8.3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 定的规模标准的,由监理人按照第15.4款进行估价,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经估价的专 业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由于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需要调整的,其价格调整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6.1.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16.1.1.1价格调整公式 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约定 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式中:△P-- 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0--第17.3.3项、第17.5.2 项和第17.6.2项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0 03 3 3 02 2 2 01 1 1 0 n tn n t t t F F B F F B F F B F F B A P P ? ? ?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73 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 回。第15 条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B 1 ;B 2 ;B 3 ·····B n --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投 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 F t1 ;F t2 ;F t3 ·····F tn --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第17.3.3 项、第17.5.2项 和第17.6.2项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 o1 ;F o2 ;F o3 ·····F on --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 格指数。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 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 可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价格代替。 16.1.1.2暂时确定调整差额 在计算调整差额时得不到现行价格指数的,可暂用上一次价格指数计算,并在以后的付款中再 按实际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16.1.1.3权重的调整 按第15.1款约定的变更导致原定合同中的权重不合理时,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进 行调整。 16.1.1.4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在约定的工期内竣工的,则对原约定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第 16.1.1.1目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原约定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 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 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 价和采购数应由监理人复核,监理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工程合同价格差额的 依据。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以及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74 在基准日后,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16.1款约定以外 的增减时,监理人应根据法律、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按第3.5款商定或确 定需调整的合同价款。 17.计量与支付 17.1计量 17.1.1计量单位 计量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7.1.2计量方法 结算工程量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方法计量。 17.1.3计量周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期按批准的 支付分解报告确定。 17.1.4单价子目的计量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 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 (2)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 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的, 可要求承包人按第8.2款约定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 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 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承包人共同进行联合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5)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 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 定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派员参加的,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 视为承包人完成该子目的准确工程量。 (6)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 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 总价子目的分解和计量按照下述约定进行。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75 (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不因第16.1款中的因素而进行调整。承包人实际 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应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对总价子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各子目 的总价支付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目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承包人应按 批准的各总价子目支付周期,对已完成的总价子目进行计量,确定分项的应付金额列人进度付款申 请单中。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分阶段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 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按第8.2款约定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 (4) 除按照第15 条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17.2预付款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1付款周期 付款周期同计量周期。 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 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 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根据第15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23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根据第17.2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根据第17.4.1项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 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 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 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76 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 作。 (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 办理。 17.3.4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 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 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7.4质量保证金 17.4.1监理人应从第一个工程进度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 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质量 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金额。 17.4.2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14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在 第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会同承包人按 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保修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的质量保 证金支付给承包人。 17.5竣工结算 17.5.1竣工付款申请单 (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 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竣 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2)监理人对竣工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监理人 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请单。 17.5.2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 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 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 的,监理人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77 期支付的,按第17.3.3(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出具竣工付款申请单中承包人已 同意部分的临时付款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 (4)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17.3.3(4)目的约定办理。 17.6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 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承 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17.6.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14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 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 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最 终结清申请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应 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 按期支付的,按第17.3.3(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 (4)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17.3.3(4)目的约定办理。 17.7竣工财务决算 发包人负责编制本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竣工财务决算 编制所需的相关材料。 17.8竣工审计 发包人负责完成本工程竣工审计手续,承包人应完成相关配合工作。 18.竣工验收 18.1验收工作类别 本工程验收工作按主持单位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的类别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法人验收由发包人主持。承包人应完成法人验收和政府 验收的配合工作,所需费用应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78 18.2分部工程验收 18.2.1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验收 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8.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承包人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 加验收工作组。 18.2.3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及时完成分 部工程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3单位工程验收 18.3.1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验收 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8.3.2发包人主持单位工程验收,承包人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18.3.3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及时完成单 位工程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3.4需提前投人使用的单位工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18.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18.4.1合同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验收 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8.4.2发包人主持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18.4.3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及 时完成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4.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负责工程交接, 双方交接负责人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字。承包人应按验收鉴定书约定的时间及时移交工程及其档案资 料。工程移交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在承包人递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 施工场地清理以及提交有关资料后,发包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 18.5阶段验收 18.5.1工程建设具备阶段验收条件时,发包人负责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应派代表参 加阶段验收,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阶段验收的具体类别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5.2承包人应及时完成阶段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6专项验收 18.6.1发包人负责提出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应按专项验收的相关规定参加专项验收。专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79 项验收的具体类别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6.2承包人应及时完成专项验收成果性文件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7竣工验收 18.7.1申请竣工验收前,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自查,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 18.7.2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派代表参加技 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18.7.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工程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承包人应提交有关资料并完成配合工作。 18.7.4竣工验收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不合 格的除外。 18.7.5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以及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发包人负责将 处理情况和验收成果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申请领取工程竣工证书,并发送承包人。 18.8 施工期运行 18.8.1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完工,其中某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已完工,需要投人 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18.2款或第18.3款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 工期投人运行。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8.2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19.2款约定进 行修复。 18.9 试运行 18.9.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规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 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 18.9.2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并承担相 应费用。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发包人应承 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8.10竣工(完工)清场 18.10.1工程项目竣工(完工)清场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 约定。 18.10.2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 权委托其它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金额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18.11施工队伍的撤离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的56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80 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 场地或拆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 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 开始计算。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若未投人使用, 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亦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若已投人使用,其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通过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投人使用验收后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9.2缺陷责任 19.2.1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 19.2.2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 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承包人应负责修复,直至 检验合格为止。 19.2.3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经查明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应 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经查验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应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 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9.2.4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所需费用 和利润的承担,按第19.2.3 项约定办理。 19.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 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 19.4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 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承包人应重新 进行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 19.5承包人的进入权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为缺陷修复工作需要,有权进入工程现场,但应遵守发包人的保安和保密 规定。 19.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81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投人使用验收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办理工程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向发包 人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30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担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缺陷未处理完成的应除外。 19.7保修责任 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 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 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20.保险 20.1工程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 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其具体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 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20.2.1承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20.2.2发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现场机构雇佣 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20.3人身意外伤害险 20.3.1发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 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20.3.2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 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20.4第三者责任险 20.4.1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 上及毗邻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 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 20.4.2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20.4.1 项约定的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等有关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82 20.5其他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 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保险凭证 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保险 单必须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保持一致。 20.6.2保险合同条款的变动 承包人需要变动保险合同条款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保险人作出变动的, 承包人应在收到保险人通知后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20.6.3持续保险 承包人应与保险人保持联系,使保险人能够随时了解工程实施中的变动,并确保按保险合同条 款要求持续保险。 20.6.4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负责补偿的范围和金额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 20.6.5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1)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另一 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 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20.6.6报告义务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 20.7风险责任的转移 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后,原由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保险的责 任、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发包人,但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前造成损失和损坏 情形除外。 21.不可抗力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 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 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83 21.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 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 定。发生争议时,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 21.2不可抗力的通知 21.2.1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 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21.2.2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 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 料。 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 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 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 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3.2延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 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 21.3.3避免和减少不可抗力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 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21.3.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包 人应按照第22.2.5 项约定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 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84 责任方承担。合同解除后的付款,参照第22.2.4项约定,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 22.违约 22.1承包人违约 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第1.8款或第4.3款的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 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承包人违反第5.3款或第6.4款的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人施工 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3)承包人违反第5.4款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 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所列的缺陷 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 行修补;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它情况。 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1)承包人发生第22.1.1(6)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 按有关法律处理。 (2)承包人发生除第22.1.1(6)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 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3)经检查证明承包人已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具备复工条件的,可由监理人签发复 工通知复工。 22.1.3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28 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 知。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发包人因继 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 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 索赔权利。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85 22.1.4合同解除后的估价、付款和结清 (1)合同解除后,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的价值,以及承包人已提 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暂停对承包人的一切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金额,包括承包 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按第23.4款的约定向承包人索赔由于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 失。 (4)合同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后,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合同款项。 (5)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 22.1.5协议利益的转让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备的订货 协议或任何服务协议利益转让给发包人,并在解除合同后的14天内,依法办理转让手续。 22.1.6紧急情况下无能力或不愿进行抢救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承包 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承 包人义务的,由此发生的金额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22.2发包人违约 22.2.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 导致付款延误的; (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 (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 22.2.2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发包人发生除第22.2.1(4)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 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暂停 施工,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22.2.3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86 (1)发生第22.2.1(4)目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 (2)承包人按22.2.2 项暂停施工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 出解除合同通知。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 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22.2.4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下列金额,承包人应在 此期限内及时向发包人提交要求支付下列金额的有关资料和凭证: (1)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金额。发包人付还后, 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包人所有; (3)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金额; (4)承包人撤离施工场地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金额; (5)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 (6)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日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金额。 发包人应按本项约定支付上述金额并退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担保,但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应偿 还给发包人的各项金额。 22.2.5解除合同后的承包人撤离 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 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承包人撤出施工场地应遵守第18.7.1项的约 定,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22.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23.索赔 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 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 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 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 (或)延长工期的权利;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87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 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 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 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 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监理人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 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承 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24 条的约定办理。 23.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23.3.1承包人按第17.5款的约定接受了完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 完工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3.3.2承包人按第17.6款的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 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23.4发包人的索赔 23.4.1发生索赔事件后,监理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详细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 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细节和依据。发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和要求与第23.3款的约定相同,延 长缺陷责任期的通知应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 23.4.2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或)缺陷责任期的 延长期。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 式支付给发包人。 23.4.3承包人对监理人按第23.4.1项发出的索赔书面通知内容持异议时,应在收到书面通知 后的14天内,将持有异议的书面报告及其证明材料提交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报告后 的14 天内,将异议的处理意见通知承包人,并按第23.4.2项的约定执行赔付。若承包人不接受监 理人的索赔处理意见,可按本合同第24条的规定办理。 24.争议的解决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88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 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2友好解决 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 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4.3争议评审 24.3.1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 争议评审组。争议评审组由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 24.3.2合同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申请人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详细的评审申请报告,并附必 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申请人还应将上述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被申请人和监理人。 24.3.3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人评审申请报告副本后的28天内,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答辩报 告,并附证明材料。被申请人应将答辩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申请人和监理人。 24.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争议评审组在收到合同双方报告后的14天内,邀请双方 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向双方调查争议细节;必要时争议评审组可要求双方进一步提供补充 材料。 24.3.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调查会结束后的14天内,争议评审组应在不受任何干 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公正的评审,作出书面评审意见,并说明理由。在争议评审期间,争议双方 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 24.3.6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意见拟定执行协议,经争议双方签 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24.3.7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 的14 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 工程师的确定执行。 24.4仲裁 24.4.1若合同双方商定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应签订仲裁协议并约定仲裁机构。 24.4.2 若合同双方未能达成仲裁协议,则本合同的仲裁条款无效,任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89 提起诉讼。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90 第2节 ——————————— 专用合同条款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91 前 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 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 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本合同的招标人 1.1.2.3 承包人:本合同的中标人。 1.1.2.6 监理人:由发包人书面通知。 1.1.4 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 11.4款和第11.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 发包人负责办理主体工程永久征地及主体工程永久征地范围内的移民、拆迁事宜,承包人应根 据投标文件中规划的区段、用地范围、占用顺序,在合同签订后的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3份永久 用地的详细计划表,发包人将按照上述计划中永久占地的位置、数量和需用时间,进行审批后分期 办理永久用地征用手续。在批准计划内的永久用地的征用补偿费由发包人承担。 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 本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临时用地,包括承包人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道路、便道和现场的临时 出入道路以及办公、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的占地等,承包人应根据投标文件中规划的区段、用地 范围、占用顺序,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3份临时占用地的详细计划、图表, 监理人将按照上述计划中位置、数量和需用时间进行审批,在批准计划内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工程建 设用地由发包人负责办理征地、移民、拆迁,临时用地地面恢复由承包人负责。 在实施工程征用地的过程中,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与当地政府(包括乡村)、居民、企业 等进行协调,按规定办理各种需要的手续,获得许用权,处理各种征地问题。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92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之前,必须 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批准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设计的施工图纸; (1)按第1.6.2项规定,批准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设计的施工图纸; (2)按第4.3款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3)按第10.1款及10.2款约定,批准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批准修订进度计划; (4)按第12款约定,发布影响全局进度的工程暂停指示;发出暂停施工后的复工通知; (5)按第11.3款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6)按第17款约定,确定结算工程量; (7)按第17.2条约定,确定支付预付款; (8)按第17.5条约定,签发完工付款证书、签发最终付款证书; (9)按第15款约定,确定变更的范围;因变更调整单价或合价; (10)按第15.6条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 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 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款 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其他义务 (1)承包人对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是工程施工质量的终 身责任人。 (2)承包人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 的一切施工作业,不得对工程区各种道路、管道、电线、电缆等公共设施造成任何影响或破坏, 不得影响邻近建筑物、构造物、当地居民与企业财产等的安全或正常使用或不适当地干扰群众的 通行方便。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时,应由承 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承包人应处理和协调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93 (3)现场配合与协调 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承建合同工程及修复缺陷过程中的一切作业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 人借用、占用或进出其他标段施工区或影响作业等所引起的索赔、诉讼费、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 承包人有义务提供与相邻标段工程施工的配合与协调,包括: ①工作面的安全和施工质量影响; ②施工进度的影响; ③及时提供或移交工作面; ④保持相邻界面附近的结构质量; ⑤为其他标段承包人提供交通道路、交叉工作面的作业场地; ⑥在承建标段范围区段的维护与保养,不得造成损坏或障碍而影响相邻标段的施工。 (4)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负责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施工计划、方法、措施以及设计图纸的审查与批准,或对于分包人的确认 和分包人选择的批准,或对于承包人所实施工程的检查和检验,并不意味着可变更或减轻承包人 应承担的全部合同义务和责任。 (5)工程防汛 ①在合同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承包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御洪水,保证工程的安全,必须 服从防洪抢险的命令和统一调度指挥。 ②由于承包人施工需要设置在河道(或行洪区)内的所有设施,在汛前必须完全拆除,不能对 原河道的泄流能力造成任何影响。 (6)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发包人将对投入到本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要求承包人必须开设专户存 储,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建设资金,严禁恶意拖欠职工工资和劳务费。承包人如违反 上述规定,发包人将视其情节处以违约金。 (7)其他 ①据实(投标书及附件标明应予)投入和定期报告实施本合同工程的(人力、设备、资金等) 资源配置情况; ②随时接受并配合合同监理人进行现场检查、检测和验收; ③维护发包人提供的各种基本设施,并保持完好; ④及时返还发包人的费用,自行补救违约造成的损失; ⑤积极防灾、抗灾、规避合同风险;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94 ⑥合法使用专利技术或产品,避免发生侵权; ⑦无偿提交完整的工程归档资料,修复任何工程(包括非责任)缺陷; ⑧服从现场统一指挥,遵守发包人制定的有关现场管理的制度; ⑨承包人应勤勉和守信,按照合同的各项约定和在竞争本合同时所作的投标承诺全面、忠实地 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⑩凡有上级单位来现场视察、参观或指导工作,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提前无偿做好现场环 境卫生的打扫、整理、条幅及宣传汇报资料的准备工作。条幅及有关材料的内容应提前送交发包 人审核后方可正式印刷使用;在发包人组织开展涉及本合同工程的各类庆典、庆祝仪式时,承包 人应无偿开展现场搭台、会场布置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其他有关方面的工作。 4.3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 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增加条款: 5.1.2在合同实施期间,本合同工程砼所需砂石骨料、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 自行采购、运输、装卸、保管等,并承担材料供应的价格风险。承包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应按有关技 术规范进行检验,检验应在本合同工程监理人的监督下在本合同规定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完成。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删除本款5.2.1全文,并代之以: 本合同工程所需材料与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供货地点为工地仓库。 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不提供任何生活和施工电源,生活和施工电源由承包人和当地电力部门 协商供电或者由承包人自备施工电源供电,承包人自己负责检测系统用电保证率和设计、施工、安 装场内高、低压供电线路、配电所、电力计量装置及其全部配电装置和功率补偿装置,由此所发生 的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总价中。 合同实施期间生活及施工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95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 交通运输 7.2场内施工道路 删除7.2.1、7.2.2款,代之以: 由场外公共道路至各施工点、营地、供料场等的全部临时道路均由承包人负责修建,并在合同 实施期间负责管理、维修和养护,此部分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总价中。承包人修建 道路应做好路基和路面的排水设施,进行洒水除尘,将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公害减少至最低程度。 承包人修建道路不应危害邻近道路两侧的农田和民舍,维护好道路两侧的开挖和填筑边坡。本合同 承包人负责修建的施工道路、桥涵、和停车场,应免费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 7.3场外交通 删除本条,全文代之以: 承包人应负责与当地交通部门或相关单位协调取得出入施工区内外的国道、省道、县道、桥梁 等交通设施的使用权。并且,如果这些交通设施在施工期需要设置临时交通通道;或:承包人在进 行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过程中,需挖掘任何公路或其他道路或通道;或:承包人为满足超 大件和超重件运输而必须对桥梁或道路采取的临时加固和加扩措施等,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由此 而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发包人不予单独支付,且发包人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任何索赔、 要求、诉讼和损害赔偿责任。 8 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的14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 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 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28天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 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进行的现场施工测量(包括施工控制网测设、建筑物测量放线以及与测量有 关的其它附属设施等)所需费用均应包括在承包人的各项目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发包人提供招标文件技术卷第1章中附有本合同工程的设计基本资料及水文和地质勘探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96 资料等,招标文件第二卷中附有本合同工程的设计图纸。投标人或承包人应对其作必要的查阅、复 核和掌握,并且还将认为投标人或承包人已自行取得有关对其投标与实施合同工程,如何减少或避 免可能发生的风险、意外事件所需的其它全部资料。因此投标人或承包人根据现场考察所获得的认 知及对此所作的进一步分析、推断和对上述由发包人提供的基本条件、基本资料的理解和利用,以 及据此制定的施工技术方案,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和配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在合同工程实施、 竣工和修补工程缺陷过程中,产生的属于自己的失误和不利于合同工期与费用的影响,应负全部责任。 如果投标人或承包人需要进一步补充和获取本款约定提供之外的任何资料,或对约定提供的资 料拟进一步实验验证,发包人可以提供获取这些补充资料或验证资料(数据)的地点和方法,但不 负责相应的费用和时间。 9.7文明工地 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约定: (1)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由承包人全权负责,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不再单独 报价,发包人亦不单独支付。 (2)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员工或在其员工之中发生任何 违法的、暴乱性的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持治安和保护本工程附近的人员或财产免受上述行为的 破坏。 (3)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抗灾等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统一管理,所需费用 由承包人在投标时充分预估,并计入投标报价中。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 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监 理人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人故 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监理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4)承包人应保存有关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的记录,随时供发包人和监理人查阅。 (5)一旦事故发生,承包人应尽快将事故详细情况报告监理人。若遇重大的交通事故或其他重 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以现有最快的手段立即报告监理人,并以最快的速度报告车辆主管单位和事 故所在地的公安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发生上述事故,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6)安全生产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 (7)承包人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承担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安全责任。施工期间,承包人应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经过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 人员,并定期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安全标示与 安全警戒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予以处置,积极做好并配合对安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97 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上述工作费用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一般规定项目的总价中。 (8)从本合同工程开工之日起直到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签发之日为止,承包人应全面负责照管 本合同工程和将用于在本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的安全。在以后的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还应全 面负责对未移交的工程和将用于及安装在本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的照管。 (9)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本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合同工程中 的材料、设备等发生任何损失、被盗、损坏或损害,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上述 损失、被盗、损坏或损害,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都符合合同的规定并使发包人和监理人满意。承 包人在进行作业的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承包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10 进度计划 10.1合同进度计划 本款说明: 本次发包工程项目合同工期:按合同要求。 承包人应在进场后14天内向监理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监理人应在接到承包人 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后7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本款中承包人提交和监理人批复修订进度计划的期限为7天之内。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本款补充: 承包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本标段全部工程,否则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每天1000 元的罚款,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作为逾期竣工违约金。 11.6 工期提前 本款补充: 承包人提前完工,发包人不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12 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承包人承担的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未得到发包人、监理人许可的承包人擅自停工。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98 (3)发包人承担的暂停施工责任其它情形:无。 13.工程质量 13.7质量评定 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 (1)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承包人提出验收申请,由发包人、监理人、设计人等组成验收小组 共同验收,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2)检查和检验内容依照本合同、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施工技术和质量验收规程规范等 规定执行,并应达到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规定应达到的合格要求。按本款要求所进行的一切检查 和检验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 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优良标准为:单位工程质量全部 合格。其中70%以上单位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且主要单位工程质量全部优良。工程施工期及试 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13.8质量事故处理 13.8.4 工程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 料。 14.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 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增加条款: 14.4第三方签证取样 由质量监督单位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在对本工程进行各项质量检验时产生的检 验、取样、运输等相应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合同工程的第三方检验单位为招标人指定的具备 计量认证的试验室。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项目工程总量的20%。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99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删除15.5.2条,全文代之为: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 无奖励。 16.价格调整 删除通用合同条款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本合同的全部项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材料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合同价格。 16.1.1.3权重的调整 删除通用合同条款本款全文,并代之以:不调整差额,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6.1.1.4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删除通用合同条款本款全文,并代之以:不调整差额,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1付款周期 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度每月确定支付。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3%,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 约合同价的3%。 17.5 竣工(完工)结算 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6份。 17.6 竣工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6份。 17.7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说明及附图。 17.9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保证金、文明施工保证金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00 17.9.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根据《甘肃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是指在工 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 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 (1)保证金交纳形式 建筑施工单位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前, 向施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交纳保证金。 (2)保证金支取 建筑施工单位发生欠薪事件且无力支付工资时,劳动保障、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等行政部门召开 联席会议,按确认的拖欠数额决定支取保证金。 (3)保证金退还 工程交工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自确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出具《甘肃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本、息)返还意见书》,由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 一次性退还建筑施工单位。 17.9.2安全保证金 (1)监理人应从第一个工程进度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工程进度付款的2% 扣留安全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2%。安全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 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金额。 (2)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14天内,发包人将安全保证金总额支付给承包人。 17.9.3文明施工保证金 (1)监理人应从第一个工程进度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工程进度付款的1% 扣留文明施工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1%。安全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 包括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金额。 (2)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14天内,发包人将文明施工保证金总额支付给承包人。 18 竣工验收(验收) 删除本条下的18.1、18.2、18.3、18.4、18.5、18.6、18.7、18.8款,全文代之以: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01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通 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年。 19.2 工程质量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合同总价的3%,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退还保修金。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 共同名义投保。 投保内容:本标段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工程的全部重置成本(包括修复损坏的附加费用); 保险期限:从承包人进点直至颁发工程移交证书后一年的期限。 保险费率:执行现行法定费率。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 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由发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名义,投保第20.4.1 项约定的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费率执行现行法定费率,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全部重置成本(包括 修复损坏的附加费用)。 20.5 其他保险 删除本款,相关内容详见20.1款。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凭证的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 。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各自的风险责任承担不足部分的补偿。 22 违约 22.1承包人违约 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增加条款: (8)承包人违反第9.7款规定未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安全责任及其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的。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02 (9)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 关材料取样检测的,或伪造检验数据或伪造检验结论的。 (10)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 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增加条款 (4)承包人违反第22.1.1款规定,除按22.1.2款(2)条停工整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 以下的违约金。 (5)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如果出现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工程设备事故以及重大火灾,发包人 将对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罚,每次的处违约金10万元以上。 23 索赔 23.1索赔 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增加条款: (5)根据本合同23款所确认的索赔,其补偿费用由(并且仅由)人员窝工费、机械停置费、管 理费和相应的税金构成。补偿费用计算标准如下: ①人员窝工费:每人每昼夜40元,窝工人员数量仅为索赔范围内的生产工人。 ②机械停置费:每台班施工机械每昼夜计算一个停置台班,每台班机械停置费按下式计算:机 械停置台班费=机械使用台班折旧费+机械使用台班修理费,式中机械使用台班有关费用执行水利部 2002相关标准,停置机械数量仅为索赔范围内承包人自有的施工机械。 ③管理费:管理费为人员窝工费与机械停置费之和的6%。 ④税金:按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 24.争议的解决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 议解决方式:申诉方可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 院起诉。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03 第3节 ——————————— 施工廉政合同格式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04 工程施工廉政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为了加强本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确保优质、高效、廉洁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预防和遏制腐 败现象的滋生。根据中央和甘肃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精神,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双方 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甘肃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精神,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的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合同条款办事,堵塞管理漏洞,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禁止收受和赠送“红包”、 索要赞助、给予和收受回扣、赠送和收受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举行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 行公务的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二)严格执行夏河县博拉镇华盖村农牧村护村护田河堤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工作,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相互 勾结、非法套取建设资金;不得将建设资金挪作它用;不得超标准接待和滥发钱物;不得违反规定 购买、赠送、收受交通、通讯工具及其它高档办公设备用品。 (四)按照国家机关和甘肃省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和程序开展工程检查、验收活动,搞好工 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不得在检查、验收中弄虚作假、谋取个人私利和小团体利益,不得以工 程检查验收为名擅自赠送和发放钱物。 (五)建立廉政监督和举报制度。在本单位和社会上聘请廉政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廉 政监督员的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箱,指派专人负责受理有关廉政方面的举报、投诉和来 信来访,并据实查处;禁止因个人或小团体的不正当要求或利益得不到满足时,编造事由诬陷有关 部门和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六)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关于廉政建设的规定,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 重要议事日程。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教育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把廉政教育作为上岗前培 训的必要内容。同时要在双方的协作单位和聘用人员中推行廉政承诺书或连带责任书制度。用人单 位、推荐人、受聘人员共同签订承诺书或连带责任书。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业主固定价供应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必须按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实施,工作人员 不得利用职权或通过其亲属向工程承包单位介绍、推销和供应材料、设备;不准在材料、设备采购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05 中采取“以次充好”、“以假冒真”等手段谋取私利。 (二)切实做好工程质量控制、计量支付、变更索赔和投资控制等工作,做到既要坚持原则, 严格审核、审批,又要客观公正,不故意刁难拖延。不得在工程质量、计量、变更索赔、工程价款 支付等工作中以权谋私。 (三)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严格把好中间检查评比、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和 工程验收关,不得在各种检查、验收、评比过程中以权谋私。 (四)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向承包单位指定分包队伍;不得利用婚丧嫁娶、房屋 装修、探亲旅游等名义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借机收受贿赂;不得以任 何形式向乙方示意或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不准工作人员的亲属在其所管辖的项目内承包、转 包、分包、中介工程。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施工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切实搞好工程 质量、进度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质量。在工程中间验收、计量支付、变更索赔、交工 验收等工作中,做到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不准利用宴请、娱乐、贿赂等手段影响招标工作公正进行,不准利用关系给甲方工作人 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定标人员打招呼或施加压力,干扰评定标工作正常进行。 (三)不准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解后转让)他人;不准将主体工程、关键性工程分包给他人。 应加强对劳务队伍和合法分包队伍的管理,经批准的合法分包工程要报业主项目现场办、总监办备案。 (四)不准违反操作规程和合同要求,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弄虚作假;不准使用不符合要求 和标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得以宴请、娱乐、提供交通工具、报销个人探亲旅游等费用、送 礼品礼金等不正当手段,贿赂甲方的有关工作人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双方中的某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要承担应负 的违约责任。因乙方违约造成严重后果者,解除工程承包合同。 (二)违反本合同,除按照有关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外,视情节由项 目党组织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三)双方的组织或者有关工作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行贿、受贿、索贿、贪污等行为,损害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声誉、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的,视情节分 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抵扣违约金。并由监管处党组织建议其所在单位依法对直接责任者和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06 其它责任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给予解除聘约、辞退处理。 (四)对廉政建设管理不善、监督不力,或者对违纪知情不报、瞒案不办,放纵腐败行为的要 认真查处,并由项目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建议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 它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对违反本合同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处理。 第五条 合同执行的检查监督及考核 (一)双方应加强对本单位有关人员廉政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要及 时查处,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双方应加强相互监督,发现对方有违约行为应及时通报对方主要负责人,或及时向上级 党组织或纪检部门举报。 (三)双方要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的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内各部门、有关人员的廉政情况进行定 期的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项目临时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和汇报存在 的问题。 (五)发包人负责组织对廉政建设情况的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对认真履 行本合同,廉政建设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本合同,廉政建设存在突出问题者, 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改正直到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签字之日起止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时止。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甲方单位:(填写机构全称并加盖公章) 乙方单位(盖章):(填写机构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全名) 法定代表人:(签署全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07 第4节 ——————————— 合同附件格式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08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 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 (项目名称), (标 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4.承包人项目经理: 。 5.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天。 9.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09 附件二: 履 约担 保 :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之日 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 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10 附件三: 预付款银行保函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 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 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 扣清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 书面通知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但本担保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 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已扣回的金额。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1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12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技术条款)、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2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 招标设计图纸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是承包 人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规定,按施工图纸计算的有效工程量。 1.3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1.4工程价款的支付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 2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成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由以下表格组成: 1 .投标总价。 2 .工程项目总价表。 3 .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4 .计日工项目报价表。 5 .工程单价汇总表。 6 .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 7 .投标人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 8 .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 9 .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若招标人提供)。 10.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11.招标人提供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若招标人提供)。 12.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 13.总价项目分解表。 14.工程单价计算表。 15.人工费单价汇总表。 2.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规定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 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 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 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 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并考虑到风险因素。投标人应根据规定的工程单价组成内容确 定工程单价。除另有规定外,对有效工程量以外的超挖、超填工程量,施工附加量,加工、运输损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13 耗量等,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均应摊人相应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内。 3 .投标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 4 .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写。 5 .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组号和工程项目名称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按分组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相应项目合计金额填写。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 写。 6 .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按招标文件分组工程量 清单报价表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7 .计日工项目报价表的序号、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型号规格以及计量单位,按招标文件 计日工项目清单报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单价。 8 .辅助表格填写: (l)工程单价汇总表,按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的相应内容、价格(费率)填写; (2)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按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的相应内容、费(税)率填写; (3)投标人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按基础单价分析计算成果的相应内容、价格 填写,并附相应基础单价的分析计算书; (4)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按表中工程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附抗渗、抗冻等级)、 水泥强度等级、级配、水灰比、相应材料用量和单价填写,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采 用的相应混凝土材料单价一致; (5)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按招标人供应的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和供应价格填 写,并填写经分析计算后的相应材料预算价格,填写的预算价格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采用的相 应材料预算价格一致(若招标人提供); (6)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按表中的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 和填写的预算价格,填写的预算价格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采用的相应材料预算价格一致; (7)招标人提供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按招标人提供的机械名称、型号规格和招标人收 取的台时(班)折旧费填写;投标人填写的台时(班)费用合计金额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相应 的施工机械台时(班)费单价一致(若招标人提供); (8)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按表中的序号、机械名称、型号规格、一类费用 和二类费用填写,填写的台时(班)费合计金额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相应的施工机械台时(班) 费单价一致; (9)投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项目编制总价项目分解表,每个总价项目一份,项目编号和 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 (10)投标金额大于或等于投标总标价万分之五的工程项目,必须编报工程单价计算表。工程单 价计算表,按表中的施工方法、序号、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填写,填写 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等基础价格,必须与人工费单价汇总表、基础材料单价汇总表、主要材料预算 价格汇总表及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中的单价相一致,填写的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14 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等费(税)率必须与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中的费(税)率相一致; (11)人工费单价汇总表应按人工费单价计算表的内容、价格填写,并附相应的人工费单价计算 表。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15 投 标 总 价 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YXGSGNZBG-2020 009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16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名称: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组号 项目分组名称 金 额(元) 备 注 1-1 一般项目 1-2 建筑工程 1-3 临时工程 (1-1~1-3)合计 (1-1~1-3)合计×5%作为备用金 合 计(元) 投标总报价 (填人投标总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17 工程量清单 项目名称: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组 号:1-1 组 名:一般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单价 1 月报告 月 份 6*8 2 银行等手续费 总份 3 保险费用 总价 4 试验费及检测费用 元 5 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套 10 合计 投标人: (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18 工程量清单 项目名称: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组 号:1-1 组 名:建筑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合价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一 排洪渠 m 100 1 土方开挖 m 3 4720.00 2 砂砾石开挖 m 3 3700.00 3 砂砾石夯填 m 3 850.00 4 现浇C20混凝土挡墙渠身 m 3 1302.00 5 C20混凝土基础 m 3 988.00 6 C20混凝土护底 m 3 600.00 7 ф50UPVC排水管 m 96.00 8 细部结构 m 3 2890.00 第二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一 施工导流 砂土围堰 m 3 14642 围堰拆除 m 3 7519 二 施工交通 临时道路 km 0.80 三 其它临时工程 万元 193.93 投标人: (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19 计日工项目价报表 工程名称: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单 价 (元) 备注 1 人工 2 材料 3 机械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20 工程单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人工费 材料费 机 械 使用费 其它直接 费 现场经费 间接费 企业利润 税金 合计 一 建筑工程 二 临时工程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21 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 工程名称: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序号 工程类别 工程单价费(税)率(%) 备 注 其它直接费 现场经费 间接费 企业利润 税金 一 建筑工程 二 临时工程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22 投标人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 使用费 合计 备注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23 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 工程名称: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序号 工程部位 混凝土 强度等级 水泥 强度等级 级配 水灰比 预算材料量(kg/m 3 ) 单 价 (元/m 3 ) 备注 水泥 砂 石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24 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单位:元/台时(班) 序号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一类费用 二类费用 合计 折旧费 维修费 安拆费 小计 人工 柴油 电 小计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125 总价项目分解表 工程名称: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 价 (元) 合 价 (元) 说 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126 工程单价计算表 工程 单价编号: 定额单位: 施工方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 价 (元) 合 价 (元) 1 直接费 1.1 人工费 1.2 材料费 1.3 机械使用费 1.4 其它直接费 1.5 现场经费 2 间接费 3 企业利润 4 税金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127 人工费单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宗石组排洪渠建设项目 序号 工种 单 位 单 价 (元) 备 注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128 第二卷129 第六章 图纸(招标图纸) (见附册)130 第三卷131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条款) 引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132 第1章一般规定 1.1工程说明 1.1.1工程概况 总工期为150日历天。 1.1.2项目编制背景 1.1.3 水文气象 1.1.4施工条件 1、技术准备工作: (1)项目总工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做好图纸会审。 (2)针对本工程特点进行质量策划,编制工程质量计划,制定特殊工序、关键工序、重点工序质量控制 措施。 (3)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上级总工审批后组织实施,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 工技术措施,做好技术交底,指导工程施工。 (4)做模板设计图,进行模板加工。 (5)认真做好工程测量方案的编制,做好测量仪器的校验工作,认真做好原有控制桩的交接核验工作。 (6)编制施工预算,提出主要材料用量计划。 2、劳动力及物质、设备准备工作: (1)组织施工力量,做好施工队伍的编制及其分工,做好进场三级教育和操作培训。 (2)落实各组室人员,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根据预算提出材料供应计划,编制施工使用计划,落实主要材料,并根据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安排, 制定主要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进场时间计划。 (4)组织施工机械进场、安装、调试,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 3、施工现场及管理准备工作: (1)做施工总平面布置(土建、水、电)报有关部门审批。按现场平面布置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围护墙 和施工三类用房的施工,做好水、电、消防器材的布置和安装。 (2)按要求做好场区施工道路的路面硬化工作。 (3)抓紧与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接洽,疏通关系,办理开工前各项手续,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4)完成合同签约,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合同内容,按合同条款要求组织实施。 2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1.2.1本合同承包人承担的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本合同范围内承包人承包的主要工程项目(指永久工程,有关临时工程的责任划分参见本章相应条 目)。其工作内容有: (1)防洪堤工程:133 (2)用于本工程的临建设施。 1.2.2发包人(包括其他承包人)承担的相关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说明发包人和(或)其他承包人承担的,与本合同承包人相关的工程项目及其连接口的相关工作内容。 1.3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1.3.1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1)由发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应由监理人按本章第1.3.2条签定的供图计划提供施工图纸给 承包人。 (2)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基本资料、材料样品、试验成果,以及根据合同要求提录 像、照片、会议纪要等所有图纸、文件(包括软件、移动硬盘)和影像资料等,发包人不再另行收用。 1.3.2发包人供图计划 (1)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后7天内,与承包人共同商签发包人供图计划,经合同双方签定的供划 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2)每年第四季度末,监理人应根据上述供图计划,提供详细的下年度供图计划给承包人。 (3)不论何种原因调整和修订了台同进度计划,监理人应及时与承包人共同修订供图计划,并作为合 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4)发包人应向承包入提供4份各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图)。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要求增加 提供图纸份数,并为增供的图纸支付费用。 1.3.3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期限 (1)用于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总布置所需的工程枢纽总布置图和主要工程建筑物布置匿应 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7天内提供给承包人。 (2)用于各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建筑物结构布置图、体形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 提供给承包人。 (3)用于工程施工的开挖支护图、配筋图、细部设计图和浇筑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部位施工前7天 提供给承包人。 (4)用于机电设备安装的安装总图及其有关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由设备供货商提交的图纸和拱术 文件)应在机电设备安装开始前56 天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机电设备安装的埋设件图纸应在安装埋设前7 天前提供给承包人。 (5)用于金属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如压力钢管、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以及闸门和启闭机的安装等)的安 装总图、分件图、安装说明书等图纸和文件,应在开始制作安装前28天提供给承包人。 (6)用于安装监测仪器安装和埋设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应在开始安装埋设前 28天提供给承包人。 1.3.4施工图纸的修改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按上述第l.3.3条的规定提交施工图纸后,应进行详细检查,若发现错误或 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后的7天内书面通知监理人。若监理人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时,应在接 件后14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施工图纸重新提交给承包人。 (2)监理人发出施工图纸后,需要对某些工程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l4天前及 时签发设计修改图。134 (3)若因施工情况紧急,监理人无法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签发修改施工图纸,可以临时发出施工图修 改通知单,但应在此后的合理时限内补发正式施工图纸。 1.4承包人文件 1.4.1承包人文件的提交计划 承包人应在签署协议书后7天内,根据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编制一份由项目经理签署的承包 人文件提交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文件的 内容应包括本章第l.4.2条至第1.4.5条规定的各项提交件,以及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其他 图纸和文件。 1.4.2承包人负责设计的临时工程图纸和文件 (1)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临时工程项目,应在该项目开工前上天,提交该项目的总布置图、结构详图 及其设计依据,以及监理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图纸和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 (2)承包人提交的上述临时工程项目的基本资料、试验成果、施工样品,以及所有图纸、文件和影像 资料等,其所需的费用均包括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4.3施工总进度计划 (1)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l0.1款要求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采用关键线路法编制网 络图。网络图应包括以下各项数据和内容,表述全部工程施工作业间的逻辑关系: 1)作业和相应节点编号; 2)各项施工作业间的衔接逻辑和协调关系: 3)持续时间; 4)最早开工及最早完工日期: 5)最迟开工及最迟完工目期; 6)总时差和自由时差; 7)主要项目施工强度曲线; 8)附需要资源和说明。 (2)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各工程施工控制节点工期要求。 1.4.4施工总布置设计 (1)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14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提交监理人审批。 监理人应在签收后王天内批复承包人。 (2)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其内容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要剖面图和设计说明书。 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第2章所列各项临时设施的设计和使用要求进行总平面布置,施工总布置的占地范 围不得超过发包人划定的界线。 (3)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第3章有关“施工安全措施”和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保护好临时设施周围的边坡、冲沟、河道、河岸的稳定和安全。 1.4.5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 (1)承包人应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或安装前14天,编制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和措施,提交监理人批135 准。监理人应在收到文件后的7天内批复承包人。 (2)承包人按监理人指示提交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应包括施工需要的浇筑图、车间加工图和安装图等 施工文件。 1.4.6承包人文件的审批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凡须经监理人审批的承包人文件,应在收到文件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逾期 不批复,则视为已经监理人批准。监理人的审批意见包括: 1)同意按此执行;或 2)按修改意见执行;或 3)修改后重新提交;或 4)不予批准。 (2)凡标有“按修改意见执行”或“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图纸和文件,应由承包人在收到批复件后7 天内作出相应修改。所有修改都应由承包人在修改的图纸和文件上标明编号、日期以及说明修改范围和内 容,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后,重新提交监理人批复,监理人应在图纸的角签部位和文件的签署栏签注 处理意见后,发还承包人执行。 (3)凡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交监理人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否则均 属无效。凡未经监理人按上述第1款规定签署的图纸和文件,均属无效。 1.5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1.6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1.6.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由监理人按以下程序进行检查和验收: 1)查验证件:承包人应按供货合同的要求查验每批材料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材料的合格证书、化 验单以及其他有关图纸、文件和证件,并应将上述图纸,以及文件、证件的复印件提交监理人。 2)抽样检验: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和技术条款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材料抽样检验,检验 结果应提交监理人。并对每批材料是否合格作出鉴定。 3)材料验收:经鉴定合格的材料方能验收,承包人应与监理人共同核对每批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 并作好记录,共同验点入库。 (2)不合格材料的处理 经监理人查库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禁止使用,并清除出场。承包人违约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应按本 合同约定予以清除或返工至合格为止。 (3)材料代用 承包人申请代用材料,应将代用材料的技术标准、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提交监理人。经监理人批准 后,才能采用代用材料。 1.6.2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安装的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将工程设备的订货清单提交监理人批准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工程设备订货清单办理订货,并应将订货协议副本提交监理人。承包人应承担工136 程设备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的责任。 1.6.3承包人施工设备 (1)承包人应在签署台同协议书后14天内,提交一份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施工设备清单,提 交监理人批准。施工设备清单的内容应包括: 1)新购设备的生产厂家、品名、型号、规格、主要性能、数量和预计进场时间,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 交新购置主要施T设备的订货协议复印件; 2)旧施工设备的购置时间、残值、运行和检修记录以及维修保养证书等: 3)租赁设备的购置时间、租赁期限、租赁价格、运行检修记录以及维修保养证书等。 (2)承包人配置的旧施工设备(包括租赁的旧设备),应由监理人进行检查,并须进行试运行,确认其 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承包人施工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应按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清单,仔细核查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 规格和性能是否符合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的要求,监理人有权索取必要的施工设备资料,如发现进场 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责令撤换。 1.6.4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由于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 救,直至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 包人承担。 1.7进度计划的实施 1.7.1施工总进度实旅措施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根据本章第1.4.3条要求批准的施工总进度实施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的实施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实施措施应说明以下内容: 1)各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项目按期完成的年、月工程量计划和各年度形象面貌。 2)主要物资材料(如钢材、钢筋、木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砂石骨料、土料和石料、用水租用 电等)使用计划及主要材料订货安排: 3)施工现场各类人员配备和劳务计划; 4)工程设备的订货、交货计划: 5)其它说明。 1.7.2年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在每年12月,将下年度的进度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 1)计划完成的年工程量及其施工面貌: 2)该年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的数量和需要补充采购的计划: 3)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计划: 4)提出发包人和其他承包人提供工程设备预埋件的计划要求; 5)该年施工工作面移交计划日期和要求其他承包人提供工作面的计划日期; 6)该年各施工工程项目的试验检验计划;137 7)工程安全措施实施计划等。 1.7.3季、月进度计划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季、月进度计划,其内容包括: 1)季、月工程量及其施工面貌: 2)该季、月所需施工设备数量及材料用量。 3)该季、月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图纸目录等。 1.7.4月、周进度报告 (1)承包人应在每月底按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月进度实施报告,其内容包括 1)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月完成的工程面貌图: 3)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 4)现场施T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 5)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 6)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三个月劳动力的数量): 7)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 8)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纪录,质量状况评价; 9)安全施工措施实施情况(包括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10)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 月进度报告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施工面貌与实际进度相对应的定点摄影照片。 (2)承包人应在每周进度会议上按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周进度报表,其内容包括: 1)上周之前合同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统计; 2)上周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 3)下周计划完成的工程量; 4)要求监理人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 1.7.5进度会议 (1)监理人应在每周的某一日和每月末定期召开周、月进度会议,检查承包人合同进度计划的执行情 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等问题,以及与其他承包人的相互干扰和矛盾。 (2)承包人应在每周、月进度会议上按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表。 1.8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和验收 1.8.1承包人的质量自检 (1)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本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其内容应包括: 1)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框图: 2)质量检查的岗位设置及检查人员名单; 3)各主要工程建筑物施工,以及各施工工种的质量检查程序; 4)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质量检查程序:138 5)质量检查记录及验收单格式; (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和批准的格式,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人。 (3)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人应约请监理人共同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检查,作好质量事故检查的 同期记录和事故处理的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应提交监理人。 1.8.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1)监理人为检查工程和工程设备质量的需要,可要求承包人提交材料质量和设备出厂合格证、材料 试验和设备检测成果、施工和安装记录等,承包人应及时予以提供。 (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样品或在现场钻取试件,并使用承包人的测 试设备进行试验检验;监理人还可要求承包人进行补充的试验检验。 1.8.3发包人的完工预验收 (1)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或监理人)应会同承包人和有关部门,根据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对完 工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后,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及有关各方均应在检查验收单上签字 后,作为工程完工预验收资料。 (2)承包人完成每项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后,发包人和(或)监理人应组织承包人及有关各方进行完工 预验收。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与完工验收要求,整编好验收资料,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签字后,作 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9验收 1.9.I专项验收 1.专项验收是指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对外永久交通、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通航等的专项 工程验收。 2.专项验收可与工程竣工验收一并进行,其过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编内容可参照本章1.9.3条的内 容要求进行。 1.9.2阶段验收 根据国家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需要,水利工程应进行一下项目的阶段验收。 (1)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2)水库下闸蓄水验收; (3)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 (4)机组启动验收: (5)工程建设需要增加的其他验收。 1.9.3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 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 (2)各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该项验收工程的竣工 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完成验收工作。 (3)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整编以下竣工验收资料提交发包人,其内容包括(不限于):139 1)验收工程的各项施工材料的试验检验成果: 2)监理人对验收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质量检查记录: 3)施工过程中,本项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变更文件及资料; 4)质量事故记录以及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缺陷处理报告: 5)施工过程中,对验收工程质量的专题评定报告: 6)质量监督机构签认的质量鉴定报告和有关文件: 7)验收工程施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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