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强弱电改造项目需求公示 2020/4/10 | |||
东营市垦利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强弱电改造项目 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东营市垦利区第二实验小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浩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东营市垦利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强弱电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37052113110120200001) 编制时间:2020年04月10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市垦利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强弱电改造项目。 本项目的预算为12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东营市垦利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强弱电改造项目;数量:1项;本项目的预算为120万元。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安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6、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自甲方通知开始30天内完成。 施工地点:东营市垦利区第二实验小学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期保质完工。 8、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9、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为三天;自2020年04 月11日至2020年04月14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工作及潜在供应商意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与2020年04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采购人 1.采购人:东营市垦利区第二实验小学 地址:东营市垦利县新兴路36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46-2889565 2.政府采购机构:山东浩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海大厦11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546-7766671 3.监督单位:东营市垦利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2521711 山东浩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0日 附件:工程量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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