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南工业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G131000250022
廊坊开发区南工业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工程监理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开发区南工业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工程监理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廊坊开发区南工业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廊开管投内资审【202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2332.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8753.83169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雨水管网及对九干渠南段(节制闸-开发区界)进行清淤改造。其中,新建雨水管网涉及芙蓉道(创业路一友谊路)、创业路(广阳道一芙蓉道)、丁香道(创业路一华祥路)、华祥路(广阳道一芙蓉道)、芙蓉道至泵站连接段等,新建d1200一d3000雨水主管网4001.1米,其中d1200管道长度672.1米,d1600管道长度357.5米,d1800管道长度677.7米,d2200管道长度714.7米,d2400管道长度309.7米,d3000管道长度1269.4米,管材为钢承口II级钢筋混凝土管;d800用户过路管527.5米,管材为承插口II级钢筋混凝土管及钢承口II级钢筋混凝土管;对破坏的道路等附属设施进行恢复,道路铣刨罩面以及现状管线进行迁改;九干渠南段(节制闸一开发区界)清淤改造总长度2150米,河道两侧增设围栏3200米,对现状的圆管涵进行改造等,建设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06.58万元.计划监理服务期:276个日历天,从2025年5月30日起,至2026年3月1日止(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工程质量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③(1)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2)信誉要求: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人员人数应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配备齐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中小企业规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6)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④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⑤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609:00至2025-04-22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09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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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提交的方式向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付立英,联系电话:0316-2206790。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6-6078715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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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1室
邮编:065000邮编:065000
联系人:陈泽民联系人:付立英
电话:0316-2805359电话:0316-2206790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电话:0316-2920616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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