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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田阳县2020年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道路项目4-12标段工程BSZC2020-G2-03009-HZT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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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10 16:0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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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田阳县2020年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道路项目4-12标段工程BSZC2020-G2-03009-HZT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2020-04-10 14:29:16.0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田阳县2020年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道路项目4-12标段工程BSZC2020-G2-03009-HZT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我公司受田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拟对田阳县2020年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道路项目4-12标段工程(项目编号:BSZC2020-G2-03009-HZT)进行公开招标,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0年4月13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杨程棋,0776-2808208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13号龙晟国际23层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附件信息:

1 田阳县2020年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道路项目4-12标 段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BSZC2020-G2-03009-HZT)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田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盖章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单位) 2020年 4月2 总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另册)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另册)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3 目 录 第 一 卷.....................................................................................................................................................7 第一章 招标公告...........................................................................................................................................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1.总则.........................................................................................................................................................19 1.1项目概况...............................................................................................................................................19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9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9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9 1.6保密.......................................................................................................................................................20 1.7语言文字...............................................................................................................................................20 1.8计量单位...............................................................................................................................................20 1.9踏勘现场...............................................................................................................................................20 1.10投标预备会.........................................................................................................................................20 1.11分包.....................................................................................................................................................20 1.12响应和偏差.........................................................................................................................................20 2.招标文件.................................................................................................................................................21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 2.2招标文件的澄清...................................................................................................................................21 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 3.投标文件.................................................................................................................................................22 3.1投标文件的组成...................................................................................................................................22 3.2投标报价...............................................................................................................................................22 3.3投标有效期...........................................................................................................................................23 3.4投标保证金...........................................................................................................................................24 3.5资格审查资料.......................................................................................................................................24 3.6备选投标方案.......................................................................................................................................25 3.7投标文件的编制...................................................................................................................................26 4.投标.........................................................................................................................................................26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64 4.2投标文件的递交...................................................................................................................................27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7 5.开标.........................................................................................................................................................27 5.1开标时间和地点...................................................................................................................................27 5.2开标程序...............................................................................................................................................27 5.3开标异议................................................................................................................................................28 6.评标.........................................................................................................................................................28 6.1评标委员会...........................................................................................................................................28 6.3评标.......................................................................................................................................................29 7.合同授予.................................................................................................................................................29 7.1中标候选人公示....................................................................................................................................29 7.4中标通知................................................................................................................................................29 7.5中标结果公告........................................................................................................................................29 7.7履约保证金...........................................................................................................................................29 7.8签订合同...............................................................................................................................................30 8.纪律和监督.............................................................................................................................................30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0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0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0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0 8.5投诉.......................................................................................................................................................30 9.招标代理服务费.......................................................................................................................................30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32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33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34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35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36 1.评标方法………………………………………………………………………………………………39 2.评审标准.................................................................................................................................................41 2.1初步评审标准.......................................................................................................................................415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1 3.评标程序.................................................................................................................................................41 3.1初步评审...............................................................................................................................................41 3.2详细评审...............................................................................................................................................42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4 3.6 评标结果...............................................................................................................................................4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45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6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78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79 附件二 廉政合同.....................................................................................................................................81 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83 附件四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85 附件五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86 附件六 项目经理委托书.........................................................................................................................87 附件八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8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91 第 二 卷...................................................................................................................................................92 第六章 图 纸(另册).................................................................................................................93 第 三 卷...................................................................................................................................................94 第七章 技术规范.................................................................................................................95 第 四 卷...................................................................................................................................................9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97 投 标 文 件.................................................................................................................................................9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00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3 三、投标保证金.........................................................................................................................................105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6 五、施工组织设计.....................................................................................................................................1066 六、项目管理机构.....................................................................................................................................116 七、资格审查资料.....................................................................................................................................117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17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118 (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119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120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122 (六)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123 (七)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124 (八)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125 (九)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126 (十)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127 (十一)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 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128 (十二)投标人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128 八、其他资料.............................................................................................................................................1297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田阳县2020年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道路项目4-12标段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阳县2020年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道路项目4-12标段工程已由 田阳县人民政府以阳政函〔2020〕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田阳县扶贫开发办公 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田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田阳县2020年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道路项目4-12标段工程 2.2招标编号:BSZC2020-G2-03009-HZT 2.3建设地点:田阳县境内 2.4建设规模及内容:升级及新建产业道路16条,全长61.649公里;(具体内 容以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共分为九个标段: 4标:百色市田阳县那坡镇那音村委会华润路口至马尾松坡芒果产业道路硬化,百 色市田阳县五村镇驮逢村委会驮宜屯产业道路硬化,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 叁佰壹拾玖万肆仟壹佰玖拾贰元整(?3194192.00); 5标:百色市田阳县洞靖镇百勇村委会那告屯至岩朝岔路产业道路硬化,百色市 田阳县巴别乡陇合村委会堂备屯油茶基地产业道路硬化,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 民币叁佰肆拾肆万陆仟零壹拾捌元整(?3446018.00); 6标:百色市田阳县那满镇内江村委会内江、晚江屯产业道路硬化,百色市田阳 县百育镇七联村委会东帮至来老产业道路硬化,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贰佰 柒拾壹万零玖佰柒拾玖元整(?2710979.00); 7标:百色市田阳县百育镇新民村委会那宁屯村口至六香产业道路硬化,百色市 田阳县百育镇新民村委会那宁屯村口至六乱产业道路硬化,招标控制价为(大写): 人民币叁佰贰拾玖万玖仟壹佰零柒元整(?3299107.00); 8标:百色市田阳县玉凤镇坡旺村委会那当屯至那了屯产业道路硬化,百色市田 阳县玉凤镇那江村委会那姜屯产业道路硬化,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叁佰伍 拾柒万零捌佰壹拾伍元整(?3570815.00); 9标:百色市田阳县玉凤镇坤平村委会那礼屯产业道路硬化,百色市田阳县玉凤 镇朔柳村委会百徐屯产业道路硬化,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万零柒8 佰柒拾元整(?2900770.00); 10标:百色市田阳县玉凤镇朔柳村委会朔上屯至更屯产业道路硬化,招标控制价 为(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壹万伍仟零柒拾玖元整(?3515079.00); 11标:百色市田阳县玉凤镇统合村委会村道至东茶、朔客、百里产业道路硬化, 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柒万陆仟捌佰柒拾元整(?3176870.00); 12标:百色市田阳县那满镇露美村委会头龙屯至叫眼屯产业道路硬化,百色市田 阳县田州镇平坡村委会那龙屯至那温屯产业道路硬化,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 币贰佰玖拾伍万壹仟肆佰贰拾贰元整(?2951422.00)。 2.5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括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 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路基路面专业工程师、计量支付工程师、 安全员、材料员、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开标时需提供投标人 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备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具有路桥类专业中 级及以上职称。注:“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 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类专业。 3.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 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 标。 3.8投标人必须为获得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8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等级为 B级及以上的企业或广西百色市2018年度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等级为 B级及以上企业或取得在百色市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等级套 用B级及以上的企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等级详见广西百色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百 色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百色市2018年度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公路水运工程监理 及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公示的《关9 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3.9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任意九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其 中二个标段,投多个标段时每个标段需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由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用企业CA锁登陆百色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sggzy.org.cn)投标单位登录栏注册登录系统,进入相 关项目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 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除招标文件费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 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百色市园博园主展馆新政务中心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由海之 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签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特别注明:投标人须按照《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项目 服务指南》要求入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附上“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书”, 疫情区过来人员须出具当地检疫部门的健康证明,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或 者拒绝配合检查无法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的,视为无效投标。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 月 日 时 分在百色市园博园主展馆新政务中心三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并持有效证 件依时出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 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tb.gxi.gov.cn)及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zy.org.cn)上发 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名称:田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址:田阳县解放中路42号 联系人:莫有业 电话:0776-3211496 8.2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13号龙晟国际23层 联系人:杨程棋 电话:0776-2808208,13877696241 8.3监督部门:田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田阳县金狮路6号 电话:0776-328082310 8.4交易服务单位 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6-2855181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名 称 编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田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莫有业 电话:0776-321149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13号龙晟国际23层 联系人:杨程棋 电 话:0776-2808208,13877696241 1.1.4 项目名称 田阳县2020年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道路项目4-12标段工程 1.1.5 建设地点 田阳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包括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 单)。 1.3.2 计划工期 各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公路工程质量规定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 其他要求: 见附录6、附录7、附录8。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2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图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月 日 时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 法 一般计税法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 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 清单,下载网站:同招标文件下载网站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3 报价方式 ?单价 □总价 3.2.6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 3.2.8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仟捌佰柒拾陆万伍仟贰佰伍拾 贰元整(?28765252.00),其中各标段的招标控制价分别如下: 4标: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玖万肆仟壹佰 玖拾贰元整(?3194192 .00); 5标: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肆万陆仟零壹 拾捌元整(?3446018.00); 6标: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壹万零玖佰柒 拾玖元整(?2710979.00); 7标: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叁佰贰拾玖万玖仟壹佰 零柒元整(?3299107.00);13 8标: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柒万零捌佰壹 拾伍元整(?3570815.00); 9标: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万零柒佰柒拾 元整(?2900770.00); 10标: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壹万伍仟零 柒拾玖元整(?3515079.00); 11标: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柒万陆仟捌 佰柒拾元整(?3176870.00); 12标: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伍万壹仟肆 佰贰拾贰元整(?2951422.00)。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所投标段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文件作 无效投标处理。 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各标段均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 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 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 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 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备注: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 彩色打印件并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账户: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4标帐号: 5标帐号: 6标帐号: 7标帐号: 8标帐号: 9标帐号: 10标帐号: 11标帐号: 12标帐号: 注:请在账单的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名称。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2016年1月-2018年12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提供)14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2016年1月-2018年12月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 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陆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提供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 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光盘(或 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内一并提 交。 其他要求:/ 3.7.5 装订的其他要求 / 4.1.2 封套上写明 外层封套: 项目名称:田阳县2020年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道路项目4-12 标段工程 标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BSZC2020-G2-03009-HZT 招标代理单位: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注 明: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签收时间: 内层封套: 正(副)本 田阳县2020年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道路项目4-12标段工程 标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4.2.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0年 月 日 时 分前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百色市园博园主展馆新政务中心三楼(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 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 月 日 时 分 地址:百色市园博园主展馆新政务中心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 5.2 开标、评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开标顺序:4标→5标→6标→7标→8标→9标→10标→11标→12标, 标段内随机。 评标顺序:4标→5标→6标→7标→8标→9标→10标→11标→12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 ?分技术、经济类。15 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 2人;技术类专家 1人、经济类专 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7.7.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施工合同价款的 3%。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 等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须在10个 日历天内向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 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涵盖工程竣工验 收合格且完成验收整改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竣工资料手续的 时间段,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并能做到及时更新。 账户名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户:800089555266666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6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 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路基路面专业工程师、计量支付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员、财 务负责人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开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备查)。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 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类专业。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 务 要 求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都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 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 绩 要 求 无要求17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 誉 要 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为获得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8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 企业或广西百色市2018年度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等级为B级及以上企业或取得在 百色市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等级套用B级及以上的企业(企业信用评价结 果等级详见广西百色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百色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百色市2018年度公路建设 市场施工企业、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及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 输厅网站公示的《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投标 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 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路 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 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 隧道工程类专业。 未在其他在建施工 建设项目、已中标未开 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 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 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投 标人提供承诺书)。 项目总工 1 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路 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 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 隧道工程类专业。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路基、路面专业 工程师 1 从事公路工程路基、路面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具有路桥类专业初 级及以上职称。 计量支付专业 工程师 1 从事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工作1年以上。 材料试验员 1 从事公路工程材料试验工作1年以上。 财务负责人 1 从事财务工作1年以上,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或从业资格证书。 专职安全员 1 从事公路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工作1年以上,具有安全员C证资格 证书。18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挖掘机 1立方米 台 1 装载机 0.5立方米 台 1 振动压路机 15吨以上 台 1 洒水车 5吨以上 辆 1 自动翻斗车 5吨以上 辆 1 三辊整平机 台 1 发电机 25kw以上 台 1 电动混凝土切缝机 台 1 插入式振动器 台 1 经纬仪 台 2 水准仪 台 2 20cm高钢模 2m、3m、5m 米 600以上 坍落度仪 套 2 灌砂筒 直径15cm 套 2 排振 2 附录8 资格审查条件(纳税证明) 投标人近三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2月)的完税证明(盖有税务局公章的网上缴税凭证 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费的证明或盖有税务局公章的纳税申报表,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 供)。19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20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各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 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投标人对投标的任何疑问(若有)必须 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关于疑问的答复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10 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 偏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21 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 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 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 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 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 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 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 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3)对于本章第 1.12.3项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 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22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 清。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 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 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 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 单。 (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 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 U 盘),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 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 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 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 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23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 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光盘(或 U 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 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 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 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 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 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 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 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 9.2.5 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 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 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 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 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 (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 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 (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 (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 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 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 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 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 按照合同条款第 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 16.1.1 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 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 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 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 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24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形式。 (1)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 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 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在投标有效期30天后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给招标人。 3.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 处理。 3.4.3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回; 3.4.4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合同签订后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至招标代 理机构后5日内退回。 3.4.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 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以下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本)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以下材料: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 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 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 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3.5.2“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 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25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应附中标通知书和 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并标明序号。 工程接受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 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 等级证书复印件。 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5“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6的要求,并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2019年 12月-2020年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其他主要 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3.5.6“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应与“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 术人员汇总表”中所列人员相一致,在本表后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的 复印件。 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 备表”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3.5.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 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9投标人近三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2月)的纳税证明(盖有税务局公章的网上缴 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费的证明或盖有税务局公章的纳税申报表,新成立的单位请按 实际提供。); 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 若投标人中标后更换项 目经理和总工两人或其中一人,属中标人违约,除在开工前15天内更换补充业主和总监满意的合 格的人员外,否则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项目经理2万元/人,总工1万元/人计算。 3.5.11评标委员会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 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 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 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 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 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备选方案。26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 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其中,投标函、调价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 清和说明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八章“投标 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子制版签名代替。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明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 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 按上述规定出具。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 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 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投标文件须胶装包边,不得采用活页夹、订书钉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散落或脱页的装订方式,否则 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以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 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 投标人单位公章。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提交。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内、外层封套上应写明的 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27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少于 3个 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 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 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证件,依时到达现场等候参加开标,并自觉接受 核验下述证件资料,证件资料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备注: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转账单位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 件;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备注: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转账单位公 章);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证件资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其他原件需同时提 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作存档。 5.2 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 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28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5.2.2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 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 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 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3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 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 宣读的内容。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 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9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任意九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其中二个标 段,投多个标段时每个标段需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除外)。 6.3.3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 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公告中标结果, 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0 7.8 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 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 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 2.4 款、第 5.3款和第 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 的期限内。 9.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段收取,以各标段中标价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其费率按下表中工程类计算,由中标人在办理中标手续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否则,招标31 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中标决定且不予退还中标人本次参加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基准价格。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 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 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元) 投标报价 (元) 质量目标 工期 (日历天) 签名 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招标控制价(元)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33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 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 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 .。采 用传真方式的, 应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 月 日34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及名称) 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① 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5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 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工程安全目标: 项目经理: (姓名)。 项目总工: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36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 目名称) 施工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37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 发 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 施工招标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通知(第 号补遗书,正文共 页)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3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 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 审与响 应性评 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 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 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控制价。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39 2.1.2 资格评 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近三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2月)的完税证明(盖有税务局公章的网 上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费的证明或盖有税务局公章的纳税申报表,新 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8)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路基路面专业工程师、计量支付工 程师、安全员、材料员、财务负责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2019年12月-2020年2 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9)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1.4.2 项或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 情形。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评标价:6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报价等于或低于本工程上限控制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本工程上限 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 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 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 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 最高值和最低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 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 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40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 款 号 评分因 素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 4(1) 施工组 织设计 4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 置及规划 4分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合理、全面、有效 2.1-4.0分; 2、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基本满足要求0-2.0 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 工方案、方法与技 术措施 6分 1、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先 进、合理、满足施工要求3.1-6.0分; 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基 本满足要求0-3.0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 证措施 6分 1、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合理、满足施工要求 3.1-6.0分; 2、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0-3.0 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及保证措施 6分 质量计划、检验检测、质量通病防治等确保工程 质量的技术组织满足施工要求3.1-6.0分; 质量计划、检验检测、质量通病防治等确保工程 质量技术组织基本满足施工要求0-3.0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及保证措施 6分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合理、全面、有 效3.1-6.0分;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 0-3.0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 持保证体系及保证 措施 4分 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合理、 全面、有效2.1-4.0分; 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 满足要求0-2.0分。 文明施工、文物保 护保证体系及保证 措施 4分 1、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合理、 全面、有效2.1-4分; 2、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 满足要求0-2.0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 范,事故应急预案 4分 1、采取的应急预案详细、周密2.1-4分; 2、采取的应急预案基本合理的0-2.0分。 2.2.4 (2) 评标价 60分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100×E 1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100×E2。 其中:E 1 =1.5,E 2 =1.0;41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 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条的规定组建。首先以记名方式推选一名评标委 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当需要划分技术类、经济类评委时,应按照 规定组建为技术组评委和经济组评委。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明确参加类别。 当评委划分为技术类、经济类时,除由技术类评委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及经济类评委评审评标价 外,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委员进行。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3.5.1项至第3.5.5项规 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的; (2)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路基路面专业工程师、计量支付工程师、安全员、42 材料员、财务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不相符的或未按 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 3.1.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4评标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评标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 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 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5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 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 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 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 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 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 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6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7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1.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所投标段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 A;43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B。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出具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 原件,包括设备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管理费用、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 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 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 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4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 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 时不予考虑。 3.5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 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6 评标结果 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3.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46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A.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第 1.1.1.6目细化为: 技术规范: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 “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第 1.1.1.8目细化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 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 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 。 本项补充第 1.1.1.10目: 1.1.1.10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 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本项补充第 1.1.2.8目: 1.1.2.8承包人项目总工: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 技术总负责人。 1.1.3工程和设备 第 1.1.3.4目细化为: 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第 1.1.3.10目 细化为: 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 的用地。 第 1.1.3.11目细化为: 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 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 、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47 本项补充第 1.1.3.12目、第 1.1.3.13 目: 1.1.3.12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 若干个工程。 1.1.3.13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 分的若干个工程。 1.1.6其他 本项补充第 1.1.6.2目~第 1.1.6.9目: 1.1.6.2 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竣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 “国家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3 交工: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 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4 交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 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5 交工验收证书: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证书。通用 合同条款中“工程接收证书”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6 转包:指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 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他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 1.1.6.7 专业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格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承 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控制工 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 1.1.6.8 劳务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 企业提供劳务人员及机具,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 的施工行为。 1.1.6.9 雇用民工: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 一组织管理,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约定为: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 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规范;48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其他合同文件。 1.5合同协议书 本款补充: 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投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对 双方具有约束力。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本项细化为: 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 42 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 计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 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本项细化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相关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 3 份, 并附必要 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 2 份供监理人 批准。 (1)为使第 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经施工测量后的纵、横断面; (2)为使第 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现场具体地形; (3)为使第 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 (4)由于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 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 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作出修 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 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 1.6.4 图纸的错误 本项细化为: 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 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作出 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 1.9严禁贿赂 本款补充: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49 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 理人的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 人,且承包人应对其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担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 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 2.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本款补充: 发包人负责办理永久占地的征用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按第10条规 定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按施工先后次 序所需的永久占地计划。监理人应在收到此计划后的14天内审核并转报发包人核备。发包人应在监 理人发出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之前,对承包人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手续和相关拆迁赔偿手 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及时开工;此后按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的安 排,分期(也可以一次)将施工所需的其余永久占地办妥征用以及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 使承包人能够连续不间断地施工。由于承包人施工考虑不周或措施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超计划占地或拆迁 等所发生的征用和赔偿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永久占地造成的费用增加 和(或)工期延误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占 地征用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 3.1.1项补充: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1)根据第 4.3 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关键性工作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 工程; (2)确定第 4.11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 (3)根据第11.1款、第12.3款、第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 (4)决定第 11.3款、第 11.4款下的工期延长; (5)审查批准技术方案或设计的变更; (6)根据第 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或累计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项目专 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规定的金额; (7)确定第 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 (8)按照第 15.6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 (9)确定第 15.8款下的暂估价金额; (10)确定第 23.1款下的索赔额。50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 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 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监理人按第 3.5款商定或确定。 3.5商定或确定 第 3.5.1 项补充: 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长,或者涉及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总 监理工程师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本项细化为: (1)交工验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及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 设备。交工验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交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交工工程、材料、设备 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交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工程或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除不可 抗力原因之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第 19 条规定而实施 作业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4.1.10其他义务 本项细化为: (1)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 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 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 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 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占地的面 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 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临时占地的租地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由承包人按总额报价。 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 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 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 (2)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 砂、砾石、黏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 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51 (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 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 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 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 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 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 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 和签字等信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应报监理人备查。 (4)承包人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民工工资(劳务费) 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发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承包人提供的人工费用 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民工 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 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5)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对施工标准化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施工能 力和技术优势,积极采取有利于标准化施工的组织方式和工艺流程,加强工地建设、工艺控制、 人员管理和内业资料管理,强化对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与此相关 的费用承包人应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 (6)承包人应履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4.2履约保证金 本款细化为: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 金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后28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拒绝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从交工付款证书中扣留相应金额 作为质量保证金,或者直接将履约保证金金额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 务。 4.3分包 第 4.3.2项~第 4.3.4项细化为: 4.3.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 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4.3.3专业分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未 列入投标文件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要求、特殊工艺52 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的专项工程,且按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 人书面同意,可以分包。 (2)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安全生产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应 当具备如下条件: a.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 b.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C.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证明材料,经监理人审查并报发包人批准后, 可以将相应专业工程分包给该专业分包人。 (3)专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 (4)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依法签订专业分包合 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专业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 质量、安全、进度、环保以及其他技术、经济等要求。专业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 条款、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确保工程款的支付。承包人应在工程实施前, 将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后的分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 (5)专业分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项目管理机 构应当具有与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 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专业分包人本单位人员。 (6)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分包管理制度和台账,对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 和专业分包人的行为等实施全过程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实施向发包人负责,并 承担赔偿责任。专业分包合同不免除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责任或者义务。 (7)专业分包人应当依据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分包工程的施工,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 安全和进度等实施有效控制。专业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并就所分包的工程向发包 人承担连带责任。 (8)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并对专业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培训和管理。专业分包人 应将其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承包人备案。专业分包人对分包施工现场安全负责, 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 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 4.3.4劳务分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劳务分包人应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2)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施工班 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 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3)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 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 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53 (4)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 再次分包。 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本款补 充第4.3.6项、第4.3.7项: 4.3.6 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4.3.7 本项目的各项分包工作均应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4 联合体 本款补充第 4.4.4项: 4.4.4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第 4.6.3项细化为: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 对稳定。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 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 本款补充第 4.6.5项: 4.6.5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但若这些人员仍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 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 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 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本款细化为: 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 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 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本款细化为: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 银行开户,并与发包人、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发包人和银行对资金的监管。承包人 应向发包人授权进行本合同工程开户银行工程资金的查询。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 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发包人的期中支付款将转入该银行所设的专门账户,发包人及其派出 机构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54 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 4.10 承包人现场查勘 第 4.10.1 项细化为: 发包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均 属于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 用负责,发包人不对承包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4.11 不利物质条件 第 4.11.2项细化为: 4.11.2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 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5条约定办理。监理人 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本款补充第 4.11.3项: 4.11.3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 (1)对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已经明确指出的不利物质条件无论承包人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 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并已在签约合同价中计入因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 用。 (2)对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未明确指出,但是在不利物质条件发生之前,监理人已经指示承包 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补充第 4.12款、第 4.13款: 4.12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合同双方一致认为,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对本合同工程的投标文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中开列的单价和总额价已查明是正确的和完备的。投标的单价和总额价应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 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包括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服务的义务,并包括了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范 围内的额外工作的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和条件。 4.13开展党建工作要求 对于政府投资的国家高速公路项目,或承包人为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的,承包人应按规定在 项目现场设立基层党组织。不满足上述情形的,承包人应创造条件使党员能够参加党组织生活并 接受相应管理。 (2)承包人在项目现场设立基层党组织的,应明确党组织机构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 人员配备情况,编制党务工作开展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步开展党务工作,充 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55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第 5.2.3项补充: 承包人负责接收并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对工程设备进行检验测试,若发现材料和工 程设备存在缺陷,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及时改正通知中指出的缺陷。承包人负责 接收后的运输和保管,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丢失、损坏或进度拖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第 6.1.2项约定为: 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承包人按第 4.1.10项(1)目的规定办理。 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本款细化为: 承包人承诺的施工设备必须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缺短或任意更换。尽管承包人已按承 诺提供了上述设备,但若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 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7.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本款约定为: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 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 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 8.测量放线 8.4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56 本款补充: 经监理人批准,其他相关承包人也可免费使用施工控制网。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第 9.2.1项细化为: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 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 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安全施工要求,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28天内,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生 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护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评估, 安全预控及保证措施方案,紧急应变措施,安全标识、警示和围护方案等。对影响安全的重要工 序和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人项目总工签字并 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本项目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 (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爆破工程等; (8)爆破工程; (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监理人和发包人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时,可视为承包 人违约,应按第 22.1款的规定办理。 第 9.2.5 项细化为: 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 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 的1.5%(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1.5% 计) 。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 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 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57 本款补充第 9.2.8 项~第 9.2.11项: 9.2.8承包人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安全,采取以下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 合同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 (1)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2)承包人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 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 (4)根据本合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特点,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 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 9.2.9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 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人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 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9.2.10在通航水域施工时,承包人应与当地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设置必要的导航标志,及时 发布航行通告,确保施工水域安全。 9.2.1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施工安全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 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 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 责。 9.4 环境保护 本款补充第 9.4.7项~第 9.4.11项: 9.4.7 承包人应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和规定。 (1)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应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筑路机 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间歇安排高噪声的工作。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使用 防护耳塞或头盔等有效措施外,还应当缩短其劳动时间。同时,要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 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150m 以内的施工现 场,施工时间应加以控制。 (2)对于公路施工中粉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灰土拌和、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运行及运输 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其对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如: a. 拌和设备应有较好的密封,或有防尘设备。 b. 施工通道、沥青混凝土拌和站及灰土拌和站应经常进行洒水降尘。 c. 路面施工应注意保持水分,以免扬尘。 d. 隧道出渣和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时排出的泥浆要进行妥善处理,严禁向河流或农田排 放。 (3)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 生活用电及通信等管线的正常使用。58 9.4.8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 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 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 9.4.9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随时保持现场整洁,施工设备和材料、工程设备应整齐妥善存放 和储存,废料与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走。 9.4.10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 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规范用地、科学用地、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承包人应合理利用所占 耕地地表的耕作层,用于重新造地;合理设置取土坑和弃土场,取土坑和弃土场的施工防护要 符合要求,防止水土流失。承包人应严格控制临时占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料场、预制场要 根据工程进度统筹考虑,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不得占用农 田。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将临时占地自费恢复到临 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 9.4.11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施工中要尽可能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减少对地面草木的破坏,需要爆破作业的,应按规定进行 控爆设计。雨季填筑路基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 要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施工 便道的管理。取(弃)土场必须先挡后弃, 严禁在指定的取(弃)土场以外的地方乱挖乱弃。 10.进度计划 10.1合同进度计划 本款补充: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 监理人应在14天内对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合同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 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本款补充: 承包人提交合同进度计划修订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的期限:实际进度发生滞后的当月 25日前。 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收到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 14天内。 本条补充第 10.3款、第 10.4款: 10.3年度施工计划 承包人应在每年 11月底前,根据已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或其修订的计划,向监理人提交2 份 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人合理规定的下一年度的施工计划,以供审查。该计划应包括本年度估计59 完成的和下一年度预计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计划将采取的措施。 10.4合同用款计划 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协议书后 28 天之内,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2 份 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支付的详细的季度合同用款计划,以备监理人查阅。如果监理人提 出要求,承包人还应按季度提交修订的合同用款计划。 11.开工和交工 11.1开工 第 11.1.2项补充: 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人提交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 作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法是可接受的且已获得批准,则经监理人书面同意,分部工程才能开工。 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本款补充: 即使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如果受影响的工程并非处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 键线路上,则承包人无权要求延长总工期。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本款补充: 异常气候是指项目所在地30年以上一遇的罕见气候现象(包括温度、降水、降雪、风等) 。异 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作具体约定。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本款细化为: (1)承包人应严格执行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对工作量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分别控制。 除第11.3款规定外,承包人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应在合同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之内。若 承包人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处在合同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的下限之外时,则监理人有权 认为本合同工程的进度过慢,并通知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便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能在 预定的工期内交工。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 (2)如果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通知后的14 天内,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 工程进度进一步滞后,或承包人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仍无法按预计工期交工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 人。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通知14天后, 发包人可按第22.1款终止对承包人的雇用,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其他承包 人或其他分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所增60 加的一切费用。 (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逾期交工违约金的计算 方法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时间自预定的交工日期起到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 交工日期止(扣除已批准的延长工期),按天计算。逾期交工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项目专 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写明的限额。发包人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或采用其 他方法扣除此违约金。 (4)承包人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5)如果在合同工程完工之前,已对合同工程内按时完工的单位工程签发了交工验收证书, 则合同工程的逾期交工违约金,应按已签发交工验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的价值占合同工程价值的比 例予以减少,但本规定不应影响逾期交工违约金的规定限额。 11.6 工期提前 本款补充: 发包人不得随意要求承包人提前交工,承包人也不得随意提出提前交工的建议。如遇特殊情 况,确需将工期提前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如果承包人提前交工,发包人支付奖金的计算方法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时 间自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交工日期起至预定的交工日期止,按天计算。但奖金最高限额 不超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写明的限额。 本条补充第 11.7款: 11.7 工作时间的限制 承包人在夜间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进行永久工程的施工,应向监理人报告,以便监理人履 行监理职责和义务。 但是,为了抢救生命或保护财产,或为了工程的安全、质量而不可避免地短暂作业,则不 必事先向监理人报告。但承包人应在事后立即向监理人报告。 本款规定不适用于习惯上或施工本身要求实行连续生产的作业。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本款第(5)项细化为: (5)现场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第11.4 款约定的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除外) ; (6)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 13.工程质量 13.1工程质量要求61 第 13.1.1项约定为: 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本款补充第 13.1.4项、第 13.1.5项: 13.1.4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相 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并按要求填写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13.1.5 本项目严格执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 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 放过。 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第 13.2.1项补充: 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28天之内。 本款补充第 13.2.3项~第 13.2.10项: 13.2.3 公路工程施行质量责任终身制。承包人应当书面明确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 人。承包人的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责 任。 13.2.4 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完善工程质量目标保障机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 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 13.2.5 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应当按合同约定设立现场质量管理机构、配备工程技 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落实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 13.2.6 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施工,对原材料、混合 料、构配件、工程实体、机电设备等进行检验;按规定施行班组自检、工序交接检、专职质检员检验的质 量控制程序;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自评。检验或者自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 序或者投入使用。 13.2.7 承包人应当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并形成完整、可追溯的施工质量管理资料,主 体工程的隐蔽部位施工还应当保留影像资料。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 应当负责返工处理;对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13.2.8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配齐检测和试验仪器、仪表,及时 校正确保其精度;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检测规范和规程,在核定的试验检测参数范围内开展 试验检测活动,并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承包人应当对其设立的工地临时试验室所出 具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负责。承包人应当依法规范分包行为,并对承 担的工程质量负总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责。 13.2.9 承包人驻工程现场机构应在现场驻地和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工程 质量责任登记表公示牌。 13.2.10 承包人驻工程现场机构应在现场驻地和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公示牌。62 13.4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本款补充: 监理人及其委派的检验人员,应能进入工程现场,以及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加工或制配 的车间和场所,包括不属于承包人的车间或场所进行检查,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便利和协助。 监理人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委托给一家独立的有质量检验认证资格的检验 单位。该独立检验单位的检验结果应视为监理人完成的。监理人应将这种委托的通知书不少于 7 天前交给承包人。 13.5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第 13.5.1 项补充: 当监理人有指令时,承包人应对重要隐蔽工程进行拍摄或照相并应保证监理人有充分的机 会对将要覆盖或掩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量测,特别是在基础以上的任一部分工程修筑之前,对 该基础进行检查。 13.6 清除不合格工程 第 13.6.1 项细化为: (1)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 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替换、补救或拆除重建,直至达到合 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2) 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监理人的指示,发包人有权雇用他人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 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4.试验和检验 本条补充第 14.4款: 14.4 试验和检验费用 (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合同和技术规范规定的试验和检验所需的全部样品,并承担其费用。 (2)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试验和检验,包括无须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和已在工程量清单 中单独列项的试验和检验,其试验和检验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如果监理人所要求做的试验和检验为合同未规定的或是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 加工、制配场地以外的场所进行的,则检验结束后,如表明操作工艺或材料、工程设备未能符 合合同规定,其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否则,其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3 本款第(1)项细化为: (1) 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由于承包人违约造 成的情况除外; 15.3变更程序 本款补充第 15.3.4 项: 15.3.4 设计变更程序应执行《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本款细化为: 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5.4.1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支付。 15.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 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5.4.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在综合考虑承包人在投标时所提供 的单价分析表的基础上,由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5.4.5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 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第 15.5.2 项约定为: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缩短了工期,发包人按第 11.6款的规定给予奖励。承包人提出的 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 规定的金额给予奖励。 15.6暂列金额 本款细化为: 15.6.1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15.6.2对于经发包人批准的每一笔暂列金额,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实施工程或提供材料、工程 设备或服务的指令。 这些指令应由承包人完成, 监理人应根据第15.4款约定的变更估价原则和第15.7 款的规定,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5.6.3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有关暂列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账单或 收据,除非该工作是根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进行的估价。 16.价格调整64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本款约定为: (1)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应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数据表的规定,按照第 16.1.1项或第 16.1.2项约定的原则处理;或者 (2)在合同执行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由于人工、材料和设备价格的上涨而引起工程 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价格不会因此而调整。 16.1.1 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16.1.1.1 价格调整公式 价格调整公式后增加备注如下: 式中,A=1-(B1+B2+B3+……+Bn) 。 本目最后一段文字细化为: 在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由发包人在投标 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部门或统计部 门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上述部门提供的价格代替。 (2)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由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范围,并在投标函 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承包人在投标时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 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 17.计量与支付 17.1计量 17.1.2计量方法 本项约定为: 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工程量清单中各个子目的具体 计量方法按本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的规定执行。 17.1.4 单价子目的计量 本项补充: (7)承包人未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 本合同的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17.1.5 总价子目的计量 本项补充: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要求承包人以“总额”方式报价的子目,各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按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执行。65 17.2 预付款 17.2.1预付款 本项约定为: 预付款包括开工预付款和材料、设备预付款。具体额度和预付办法如下: (1)开工预付款的金额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在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且承 包人承诺的主要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应在当期进度付款证书中向承包人支付开工预付款。 承包人不得将该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 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开工预付款,发包人有权立即向银行索赔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2)材料、设备预付款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所列主要材料、设备单费用(进口的材料、 设备为到岸价,国内采购的为出厂价或销售价,地方材料为堆场价)的百分比支付。其预付条件为: a. 材料、设备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人认可; b. 承包人已出具材料、设备费用凭证或支付单据; c. 材料、设备已在现场交货,且存储良好,监理人认为材料、设备的存储方法符合要求。 则监理人应将此项金额作为材料、设备预付款计入下一次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在预计交工前 3 个月,将不再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 17.2.2预付款保函 本项细化为: 承包人无须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预付款,应按照本合同第17.2.1 项规定使用,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对预付款的正常使用承担保证责任。 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本项约定为: (1)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 签约合同价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 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 的80%时扣完。 (2)当材料、设备已用于或安装在永久工程之中时,材料、设备预付款应从进度付款证书中扣 回,扣回期不超过3 个月。已经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材料、设备的所有权应属于发包人。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本项(1)目补充: 如果该付款周期应结算的价款经扣留和扣回后的款额少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列明 的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则该付款周期监理人可不核证支付,上述款额将按付款周期结转, 直至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列明的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为止。 本项(2)目细化为:66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且承包人提交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28 天 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的利率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 约金。违约金计算基数为发包人的全部未付款额,时间从应付而未付该款额之日算起(不计复 利) 。 本款补充第 17.3.5 项: 17.3.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为确保施工过程中农民工工资实时、足额发放到位,承包人应按照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约定的时间和金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 银行须具有相应担保能力,且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留条件、返还时间按照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17.4 质量保证金 第 17.4.1项、第 17.4.2项细化为: 17.4.1 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 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金额应符合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的规定。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 银行须具有相应担保能力,且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质量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发包人应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明确是否计 付利息以及利息的计算方式。 17.4.2 在第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且质量监督机构已按规定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合格,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14 天内会同承 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 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17.5 交工结算 17.5.1交工付款申请单 本项(1)目约定为: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 表中约定;期限: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 42天内。 17.5.2交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本项(2)目细化为: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交工付款证书且承包人提交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14 天内, 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 17.3.3(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 支付给承包人。67 17.6 最终结清 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 本项(1)目约定为: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 据表中约定;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 28天内。 最终结清申请单中的总金额应认为是代表了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的最后 结算。 17.6.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 本项(2)目细化为: (3)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且承包人提交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14 天 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17.3.3(2) 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 金支付给承包人。 18.交工验收 18.2 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本款第(2)项约定为: 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资 料。 竣工资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 18.3 验收 第 18.3.2项补充: 交工验收由发包人主持,由发包人、监理人、质监、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养护等有关 部门代表组成交工验收小组,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写出交工验收报告报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备案。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 18.3.5项约定为: 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交工日期,以最终提交交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交工验 收证书中写明。 本款补充第 18.3.7项: 组织办理交工验收和签发交工验收证书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按照第 18.3.4 项规定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交工验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本条补充第 18.9款: 18.9竣工文件68 承包人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缺陷责任期内为竣工验收补 充竣工资料,并在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前提交。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2缺陷责任 第 19.2.2 项补充: 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尽快完成在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未完成工作,并完成对本工程 缺陷的修复或监理人指令的修补工作。 19.5承包人的进入权 本款补充: 承包人在缺陷修复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管养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 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和材料的损毁及罚款等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19.7保修责任 本款细化为: (1)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具体期限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保修期与缺 陷责任期重叠的期间内,承包人的保修责任同缺陷责任。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保修期内,承包人可不 在工地留有办事人员和机械设备,但必须随时与发包人保持联系,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由于施工质 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自费进行修复。 (2)在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 前。 (3)工程保修期终止后 28 天内,监理人签发保修期终止证书。 (4)若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承包人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并由发包人将其 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20.保险 20.1工程保险 本款约定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 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 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 700 章的合计金额。 保险费率: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 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 。 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由 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 向承包人支付。69 20.4第三者责任险 第 20.4.2项补充: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内。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 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20.5其他保险 本款约定为: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 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 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本项约定为: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开工后56 天内。 20.6.3 持续保险 本项补充: 在整个合同期内,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规定保证足够的保险额。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本项细化为: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包括免赔额和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 ,应由承包人和 (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负责补偿。 20.6.5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本项(2)目细化为: (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或未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 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事故情况,或未按要求的保险期限进行投保,或未按要求投保足够的保险 金额,导致受益人未能或未能全部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 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21.不可抗力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第 21.1.1 项细化为: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 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地震、海啸、火山爆发、泥石流、暴雨(雪) 、台风、龙卷风、水灾等自然灾害;70 (2)战争、骚乱、暴动,但纯属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派遣与雇用的人员由于本合同工程施工原因引 起者除外; (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4)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发包人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5)瘟疫; (6)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21.3.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本项细化为: 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 包人应按照第 22.2.5 项约定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 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 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合同解除后的付款,参照第22.2.4 项约定,由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 但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不予考虑。 22.违约 22.1承包人违约 22.1.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本项(2)目细化为: (2)承包人违反第 5.3 款或第 6.4款的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 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材料或工程设备撤离施工场地; 本项(7)目细化为: (7)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 (8)承包人违反第 4.6款或第 6.3 款的规定,未按承诺或未按监理人的要求及时配备称职 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或关键施工设备; (9)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检查,发现承包人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10)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本项补充: (4)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承包 人课以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 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22.2发包人违约 22.2.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本项(5)目细化为: (5)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71 (6)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 22.2.2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本项细化为: 发包人发生除第 22.2.1(4) 、 (5)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 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 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有 权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 理利润。 发包人发生第22.2.1(5)目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 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 工资保证金的,发包人应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 22.2.4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本项(2)目细化为: (2)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金额。发包人付款 后,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包人所有; 23.索赔 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本款第(4)项细化为: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 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本款第(2)项细化为: (2)监理人应按第 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 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报发包人批准后答复 承包人。如果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未能遵守第23.1(2)~(4)项的规定,则承包人只限于索赔由监 理人按当时记录予以核实的那部分款额和(或) 工期延长天数。 24.争议的解决 24.3 争议评审 第 24.3.1项补充: 争议评审组由3人或5 人组成,专家的聘请方法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亦可请 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通过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聘请,并经双方认同。争议评审组成员应与合同双方 均无利害关系。争议评审组的各项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72 本条补充第 24.4款、第 24.5款(适用于采用仲裁方式最终解决争议的项目) ) 。 24.4仲裁 (1)对于未能友好解决或未能通过争议评审解决的争议,发包人或承包人任一方均有权提交给 第24.1款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可在交工之前或之后进行,但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各自的义务不得因在工程实施 期间进行仲裁而有所改变。如果仲裁是在终止合同的情况下进行,则对合同工程应采取保护措施,措 施费由败诉方承担。 (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4)全部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或按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比例分担。 24.4 仲裁的执行 任何一方不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的,对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任何一方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 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 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73 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 明: 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 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 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以及“公 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 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 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 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 (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 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 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 款另有 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 形式表达)。 (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74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 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 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招标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 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 1.1.2.2 发 包 人:田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 址:田阳县解放中路42号 2 1.1.2.6 监 理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3 1.1.4.5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 年 4 1.6.3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 部位施工前 5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5 3.1.1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 程签约时合同价的0.5%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2% 6 5.2.1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 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7 6.2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8 8.1.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后1周内;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开工后3周内。 9 11.5(3) 逾期交工违约金: 500元/天 10 11.5(3)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0 %签约合同价 11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 0 元/天 12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0 %签约合同价 13 15.5.2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 发包 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0 %或增加收益的 0 %给予奖励 14 16.1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 第 16.1.1 项或第 16.1.2 项 约定的原则处 理 若按第16.1.1 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半年或一年按价格调整公 式进行一次调整75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合同期内不调价 15 17.2.1(1) 开工预付款金额:有工程预付款,按政府相关文件拨付预付款。 16 17.2.1(2)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0 % 17 17.3.2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3 份 18 17.3.3(1)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30 %签约合同价或 万元 19 17.3.3(2)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0.12‰/天 20 17.4.1 质量保证金金额: 3%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0 %合同价格质量保 证金的优惠。 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 □是,利息的计算方式: ?否 21 17.5.1(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5 份 22 17.6.1(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5 份 23 18.2(2) 竣工资料的份数: 4份 24 18.5.1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 否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 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 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25 18.6.1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 否 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26 19.7(1)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年 27 20.1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 28 20.4.2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 险费率: ‰ 29 24.1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诉讼 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76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 明确的内容的集中,招标人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不限于本部分所列内容。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1 (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 17.1 计量 17.1.5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 17.3 工程进度付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施工进度及上级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及时支付。工程完工后工程款支付到工程款 总额的85%,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支付到工程款结算总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 任期到期且按质量要求处理完所有质量缺陷后付清。 17.3.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合同签订前由承包人缴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金额:一次性缴存2%合同金额。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留条件: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返还时间:等工程完工后进行完工公示15天,确定无拖欠民工工资后,一 次性退还承包人。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 (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22.1承包人违约 22.1.2当承包人发生第22.1.1 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 定如下: A.违反22.1.1(1)(2)(3)(4)子款规定,可以向承包人罚以履约保证金额10~15%的违 约金(视严重情况而定);B.在项目实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对业主或监理合理的整改意见拒不执行77 的,业主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执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C.若投标人中标后更换项目 负责人和总工两人或其中一人,属中标人违约,除在开工前15天内更换补充业主和总监满意的合 格的人员外,还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项目负责人2万元/人,总工1万元/人计算。 22.2发包人违约 22.2.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发包人应 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如下:78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1 79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 下协议。 1.第 标段由K + 至K + ,长约 km,公路等级为 ,设计时速为 , 路面, 有 立交 处;特大桥 座,计长 m;大中桥 座,计长 m;隧道 座,计长 m 以及 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5.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总工: 。 6.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工程安全目标: 。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 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 80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1 81 附件二 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 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 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 项目 标段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 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 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 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 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 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 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 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 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 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1 82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 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 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 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 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 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1 83 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 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 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 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 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 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 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 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 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 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 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 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 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 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 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 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 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1 84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 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 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 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 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 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 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12)安全生产严格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达标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 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 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1 85 附件四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交安B类】,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总工 1 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路基、路面专业工程 师 1 从事公路工程路基、路面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具有路桥类专 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计量支付专业工程 师 1 从事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工作1年以上。 材料试验员 1 从事公路工程材料试验工作1年以上。 财务负责人 1 从事财务工作1年以上,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 专职安全员 1 从事公路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工作1年以上,具有安全员C证资 格证书。1 86 附件五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挖掘机 1立方米 台 1 装载机 0.5立方米 台 1 振动压路机 15吨以上 台 1 洒水车 5吨以上 辆 1 自动翻斗车 5吨以上 辆 1 三辊整平机 台 1 发电机 25kw以上 台 1 电动混凝土切缝机 台 1 插入式振动器 台 1 经纬仪 台 2 水准仪 台 2 20cm高钢模 2m、3m、5m 米 600以上 坍落度仪 套 2 灌砂筒 直径15cm 套 2 排振 2 a.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若投标人在所投标段中标需提供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招标人将在合同 谈判阶段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为本标段配备的主要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投入本标段的主 要设备且不允许更换。如招标人拟提供的设备数量和规格指标等不满足本表要求,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b.本表不适用于已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 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1 87 附件六 项目经理委托书 (承包人全称) (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 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 为(合同工程 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 面工作,由 (姓名) 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姓名) (签字) 年 月 日 抄送: (监理人)1 88 附件七 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名称) :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 承 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 称) 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 你方订立 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 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止。 ①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 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 日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 陈述理由。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 条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 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① 本条内容可修改为:“本担保自 (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 (失效日期)之日失效。” 如发包人接受履约保函采用固定有效期,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应增加保证承包人在履约保函失效日前向发包 人出具后续阶段履约保函的约束性条款,直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 之日为止。1 89 附件八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应与发包人制订的银行签署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工程资金监 管协议内容在保证本项目资金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由三方共同商定)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 发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办银行: (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促进 (项目名称)的顺利实施,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同时 为承包人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根据 (项目名称)合同条款有关规定,经甲、乙、丙 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资金管理的内容 (1)乙方为完成 (项目名称)工程成立的项目经理部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 (2)甲方应将按合同规定将工程款(质量保证金除外)汇入乙方在丙方开设的账户; (3)乙方应将流动资金及甲方所拨付资金专项用于 (项目名称); (4)丙方应为乙方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并接受甲方委托对乙方在丙方开设的基本结 算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甲方的权责 (1)按照 (项目名称)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在发现乙方将本项目资金挪用、转移时,甲方有权中止工程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3)不定期审查丙方对乙方的资金使用监督情况,如丙方不能履行其责任,甲方有权随时终止 本协议; (4)在乙、丙双方发生争议时,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 3.乙方的权责 (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后,乙方应尽快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 (2)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证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 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基本结算户的资金; (3)办理材料、设备等采购业务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应出示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在办 理总额超过 万元以上的采购业务时,应将合同、协议和发票复印件送丙方备案;购买应急材料、 设备时可先办理支付手续,但事后必须补备有关资料; (4)用银行转账支票办理支付款项时,必须将转账支票送交丙方,由丙方负责办理支票转付手 续; (5)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附甲方批准分包的文件; (6)向上级单位缴纳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时,应附上级单位出具的1 90 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4.丙方的权责 (1)成立 (项目名称)工程资金管理服务小组,明确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压 票”现象; (2)根据乙方提供的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检查其所购材料、设备是否用于(项目名称)工 程建设,对本标段以外的购货款项,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3)根据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支付文件,检查其支付款项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向分包 单位以外单位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4)根据乙方提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办理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 租赁摊销费等款项的支付;对超出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外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转告甲方; (5)定期将乙方前一个周期的支付情况,整理后书面报送甲方;乙方复印备案的材料一并送甲 方。 5.甲、乙、丙三方都应履行保密责任,不得将其他两方的业务情况透露给三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 个人。 6.本协议有效期自乙方在丙方开户起,至工程交工验收甲方向乙方颁发交工验收证书后结束。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牵头,三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正本三份、副本 份。合同三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 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人或代表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人或代表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银行: (盖单位章) 法定人或代表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1 9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1 92 第 二 卷1 93 第六章 图 纸(另册)1 94 第 三 卷1 95 第七章 技术规范 施工时按现行技术规范 第一节 技术规范(另册出版) 第二节 技术规范专用条款 技术规范专用条款说明 一、技术规范专用条款说明 1.技术规范专用条款是《技术规范》条款中明确指出要在技术规范专用条款中予以 具体规定的信息或与工程所在地具体情况有关的规定,是必备的配套条款; 2.技术规范专用条款是根据广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对《技术规范》条款的 补充、删改或具体化,阅读时应与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 同时阅读; 3.如果技术规范专用条款与技术规范条款之间有不符之处,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为 准。1 96 第 四 卷1 9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 98 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1 99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资料1 100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 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 (项目名称) 标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 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1 101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 注 1 缺陷责任期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2 逾期交工违约金 500元/天 3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0 %签约合同价 4 提前交工的奖金 0元/天 5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0%签约合同价 6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 7 开工预付款金额 有工程预付款,按政府相关文件拨付 预付款 8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30%签约合同价 9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每期计量支付额的 3% 10 质量保证金限额 3%合同价格。 11 保修期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1 102 价格指数和权重表 名称 基本价格指数 权 重 价格指数 来源 代号 指数值 代号 允许范围 投标人建议 值 定值部分 A 变 值 部 分 人工费 F 01 B 1 至 钢材 F 02 B 2 至 水泥 F 03 B 3 至 …… …… …… …… 合 计 1.00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1 103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 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1 10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1 105 三、投标保证金 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单的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 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 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 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 鉴于 (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 段施工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 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 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 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 年 月 日1 106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应该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 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五、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总体控制在30000 字以内);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 方法及其措施) (3)工期的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施工总体计划表 附表二 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 附表三 工程管理曲线 附表四 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七 临时用地计划表 附表八 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 附表九 合同用款估算表107 附表一 施工总体计划表 年度 年 年 年 月 份 主要工程项 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 1.施工准备 2.路基处理 3.路基填筑 4.涵洞 5.通道 6.防护及排水 7.路面基层 8.路面铺筑 9.其他108 附表二 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 年 度 年 年 季 度 一 二 三 四 一 二 三 四 月 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10 … 图例: 施工准备 路基土石方 路面底基层 路面基层 路面面层 防护及排水 涵洞及通道 注:1.应按实际工程内容填写;2.进程可用线条的长短来表示。109 附表三 工程管理曲线 年 年 一 二 三 四 一 二 三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工 程 完 成 百 分 比 (%)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工期历程的百分比(%)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年 度 季 度 进 度110 附表四 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 序号 工程项目 单位 数量 平均每生产单位规模( 人,各 种机械 台) 平均每生产单位生产 率(数量,每周) 每生产单位 平均施工时间(周) 生产单位总数 (个) 1 路基土石方 万m 3 2 路面基层 万m 2 3 路面面层 万m 2 4 涵洞 道 5 6 7 8 9 10 说明:互通立交、分离立交的匝道、匝道涵洞、通道、桥梁分别归入表中相关的项目内。111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施工营地、 料场、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 施的情况和布置。112 附表六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113 附表七 临时占地计划表 用 途 面积(m 2 ) 需用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用地位置 菜地 水田 旱地 果园 荒地 桩 号 左侧 (m) 右侧 (m) 一、临时工程 1.便道 2.便桥 3.…… …… 二、生产及生活临 时设施 1.临时住房 2.办公等公用房 屋 3.料场 4.预制场 …… 租用面积合计114 附表八 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 用电位置 计划用电数量 (KW·h) 用 途 需 用 时 间 年 月 至 年 月 备 注 桩号 左或右 (m)115 附表九 合同用款估算表 注:1.投标人可按附表一的工程进度估算并填写本表。 2.用款额按所报单价和总额价估算,不包括价格调整和暂列金额、暂估价,但应考虑开工预付 款的扣回、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以及签发付款证书后到实际支付的时间间隔。 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月) 投标人的估算 分 期 累 计 金额(元) (%) 金额(元) (%) 1~3 4~6 7~9 10~12 13~15 …… …… 缺陷责任期 小计 100.00 投标价: 说 明116 六、项目管理机构 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117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公司,投 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 %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备 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118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119 (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姓 名 年 龄 专 业 职 称 公司单位 职 务 拟在本标段 工程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经 历 年~ 年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 项目状况 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注 注:1、本表后需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预审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 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 2、本表后应附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 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120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年 年 年 一、注册资金 万元 二、净资产 万元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 万元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十、现金流量净额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4.资产负债率 % 5、流动比率 % 6、速动比率 % 注:1、本表后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121 银行信贷证明(如有) 银行名称: 地 址: 日期: 致: (招标人全称) 兹开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银行信贷,供 (投标人注册地点)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之前,在 (项目名称)需要时使用。我行保证由 (投标人名称)提供的财务报表中所开列的作为流动资产的各项中无一项包含在上述提到的银行信 贷中。 此项目若未中标,该信贷证明自动失效,无需退回我行。 银 行 ( 盖 章 ): 银行主要负责人(签字): 银行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打印) 银 行 电 话: 银 行 传 真: 注:1. 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的格式与《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提供的 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信贷证明格式 中的实质性内容。 2.银行主要负责人应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否则, 视为无效。122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 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123 (六)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项 目 投标人情况说明 注: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3 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及“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 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BSZC2020-G2-03009-HZT 124 (七)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 1 姓名 年龄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技术职称 工作年限 类似施工经验年限 注:1、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的要求。 2、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 (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社保的 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125 (八)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 2 姓 名 年 龄 专 业 职 称 公司单位 职 务 拟在本标段 工程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经 历 年~ 年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 项目状况 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 注 注:1、本表人员应与表(七)中所列人员相一致,在本表后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 关证书的复印件。 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126 (九)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3 序 号 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国别 产地 制作 年份 额定功 率(KW) 生产 能力 数量 单位 预计进 场时间 小 计 其中 自有 新购 租赁 注:本表填报的设备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7的要求。127 (十)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用途 备注128 (十一)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已中标未 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二)投标人近三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2月)的纳税证明(盖 有税务局公章的网上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费的证明或盖有 税务局公章的纳税申报表,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129 八、其他资料 (一)承 诺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 (项目名称) 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若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未要求我方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 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 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 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 换。 若我方已按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 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我方将严格按照在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或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组织进场施工,且 不进行更换。 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 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130 (二)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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