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4-10 13:19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705202000001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4-10 13:19 |
采购人 | 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绵阳市涪滨印象14号,联系方式:黎冬梅,1355084598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驿都大道中路337号1幢2单元16层2号,联系方式:黄敏,08166351979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816-87183678 |
项目包个数 | 2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证书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4-13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4-17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提示支付费用),报名成功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采购资料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4-23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4-23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绵阳市临园路西段30号(新世界宾馆7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4-23 13: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绵阳市临园路西段30号(新世界宾馆7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本项目暂不缴纳 |
预算金额(元) | 6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勘探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设计前咨询服务,装修设计服务 |
行业划分 | S913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 |
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注 | 本公告5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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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8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编号:SCPXZC竞磋(2020)05号 项目: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采购项目 中国·四川(绵阳)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共同编制 2020年 04月 2/158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10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 10 二、总则 ................................................................................................................................. 13 三、磋商文件 ......................................................................................................................... 15 四、响应文件编制 ................................................................................................................. 16 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 19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 20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 20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20 九、磋商活动组织 ................................................................................................................. 20 十、磋商程序 ......................................................................................................................... 21 十一、成交 ............................................................................................................................. 21 十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22 十三、支付货款 ..................................................................................................................... 24 十四、投标纪律要求 ............................................................................................................. 24 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 26 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 28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30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 37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41 报价函..................................................................................................................................... 41 第一部分 报价 ..................................................................................................................... 43 报价单 ............................................................................................................................. 43 (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明细表 ........................................................................................ 44 第二部分 服务、技术 ........................................................................................................... 45 技术、服务响应表(第 包) ................................................................................... 45 技术、服务实施方案、措施(第 包) ................................................................... 46 第三部分 商务 ..................................................................................................................... 47 商务应答表(第 包) ................................................................................................. 4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8 授权委托书 ..................................................................................................................... 49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 50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 51 诚信行为声明函 ............................................................................................................. 52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 5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54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55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 56 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 57 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 58 一、中小企业优惠 .............................................................................................................. 58 3/158 二、节能环保 ....................................................................................................................... 59 中小企业声明函................................................................................................................... 6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61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 ................................................................................................. 62 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 ................................................................................................. 63 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优惠扣除后评审价格汇总表 ....................................................... 64 第七章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 65 一、资格性审查................................................................................................................... 65 二、磋商 ............................................................................................................................... 66 三、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 68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7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 8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87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 87 二、总则 ................................................................................................................................. 90 三、磋商文件 ......................................................................................................................... 92 四、响应文件编制 ................................................................................................................. 93 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 96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 97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 97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97 九、磋商活动组织 ................................................................................................................. 97 十、磋商程序 ......................................................................................................................... 98 十一、成交 ............................................................................................................................. 98 十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99 十三、支付货款 ................................................................................................................... 101 十四、投标纪律要求 ........................................................................................................... 101 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 103 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 105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07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 114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118 报价函................................................................................................................................... 118 第一部分 报价 ................................................................................................................... 120 报价单 ........................................................................................................................... 120 (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明细表 ...................................................................................... 121 第二部分 服务、技术 ......................................................................................................... 122 技术、服务响应表(第 包) ................................................................................. 122 技术、服务实施方案、措施(第 包) ................................................................. 123 第三部分 商务 ................................................................................................................... 124 商务应答表(第 包) ............................................................................................... 12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125 授权委托书 ................................................................................................................... 126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 127 4/158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 128 诚信行为声明函 ........................................................................................................... 129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 130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131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132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 133 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 134 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 135 一、中小企业优惠 ............................................................................................................ 135 二、节能环保 ..................................................................................................................... 136 中小企业声明函................................................................................................................. 13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38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 ............................................................................................... 139 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 ............................................................................................... 140 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优惠扣除后评审价格汇总表 ..................................................... 141 第七章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 142 一、资格性审查................................................................................................................. 142 二、磋商 ............................................................................................................................. 143 三、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 145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154 5/158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编号:SCPXZC竞磋(2020)05号 项目: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采购项目 (1)信息化建设监理 中国·四川(绵阳)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共同编制 2020年 04月 6/158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1.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交 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 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 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绵阳政府采购 网(http://myzc.my.gov.cn/)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 为准) ,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同时项目经办人在绵阳政府采购登陆页 面扫码关注绵阳市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精准推送。一旦发 布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 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 担; 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报名后及时 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系统里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地点详见绵财采[2016]14号文件 (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 阅)。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7/15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受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 定,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采购项目” 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CPXZC竞磋(2020)05号 3.采购内容:(详见响应文件第四章)。 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 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 证书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8/158 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 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 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 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 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 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 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 2020年4月17日9:00-17: 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 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五、获取方式: 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 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提示支付费用) ,报名成功下载采购文件(电子 招标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采购资料。 六、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 23日13: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 my.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磋商时间:2020年04月23日13:30(北京时间) 八、磋商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绵阳市临园路西段 30号(新世界宾馆 7楼)。 九、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绵9/158 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绵阳市涪滨印象 14号 联 系 人:黎冬梅 联系电话:13550845989,13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邢先生 0816-6351979 联系电话:邢先生 0816-6351979 地 址:绵阳市临园路西段 30号(新世界宾馆 7楼) 网上下载、保证金交纳技术支持: 成都布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028-85186230 转 812、813、816; 10/15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1)信息化建设监理:360,0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1)信息化建设监理:360,000.00 元(大写:叁拾陆万元 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 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 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 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3 低价投标的处理 (实质性要求) 最终报价完成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 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11/15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4 小微企业(残疾人 福利企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节能环保价格扣除 和失信企业报价加 成或者扣分(实质 性要求)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 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 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 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 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 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扣除(如涉及) 对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给 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 审;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 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 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 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 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7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8 现场演示 无,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设施。 9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 自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12/15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提出质疑的时间 10 构成磋商文件的 其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 11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2 磋商保证金缴纳 金 额:0元(大写:零元整) ;疫情期间免收 交款方式: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 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保证金交纳。未按规定渠道 交纳保证金而导致无法投标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交款截止时间: 13 磋商保证金 的退还 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 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 生效并在绵阳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4 履约保证金 成交总金额的5%。 收款单位:采购人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退付交纳 的履约保证金。 15 合同分包 否;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 分包。 16 磋商文件的解释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磋商 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等由采购人负责解 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平信工程 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17 供应商询问、质疑 的对象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13/15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 提出; 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 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机代理构提 出。 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 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二)、有关定义。 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是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采购 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招标 人”)。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 “供应商”系指在“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报名 并获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三)、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磋商文件“磋商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绵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获取了磋商文件并 按规定有效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四)、合格的投标产品(如涉及) 1、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14/158 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2、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 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3、除非磋商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磋商 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 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五)、投标费用。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1、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 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 购活动。 2、信息发布媒体: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以公 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如涉及,按以下序列号执行)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一个 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采购清单。 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 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 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 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 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 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15/158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 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 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投标与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5)响应文件格式; (6)中小微企业和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7)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8)合同主要条款。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16/158 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 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 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 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 2、磋商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 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 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 (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将在磋商文件提 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 会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2、 供应商参加答疑会或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 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 的计量单位。 17/158 (三)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联合体投标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供 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 工作的,还应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 工作的,则不需同时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 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 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 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 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 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投标方(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 投标的全权代表的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 力。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标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 6 项规定。 (五)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 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 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8/158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 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 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 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 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 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 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 明文件。 2、技术、商务响应文件。 (1)投标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投标函”。 (2)技术、服务响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 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商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 和满足(见响应文件格式“技术、服务响应”部分要求)。 (3)商务应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商务响应(见响应文 件格式“商务应答”部分要求)。 (4)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如涉及格式详见第六章中小企业优惠 和节能环保) (5)其他部分。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上传的文件或资料。 (七)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其凭证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 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投标方(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 权代表的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交纳方式和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 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无效响应。 3.供应商所缴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19/158 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 还。成交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注:①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协商可以 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 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 金时限之内。) 。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在响应有效期内撤 销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 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不与或不按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磋商相关资料有效期为磋商之日后 90个日历 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 于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 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 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磋商 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如供应商成交,将自动延 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 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一)、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 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 XXX.BBL和XXX.BJL)。 (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 取导入,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三)、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加签供应 商机构数字证书。 20/158 (四)、供应商应于开标时间前,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 v.cn)将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 (五)、电子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和内容应完整。 (六)、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需要供应商签字、盖章的内容, 供应商必须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扫描,导入到《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 制系统》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响应文件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并 通过系统在响应封面加盖电子签章,使用数字证书签名,加签供应商机构 数字证书。最终导出“供应商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两 个文件。“供应商资质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 XXX.BJL(文件后缀 名为 BJL), “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 XXX.BBL(文件后缀名为 BBL)。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供应商应于开标时间前,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 ov.cn)将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 XXX.BBL和XXX.BJL)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 gov.cn)并在开标前预授权或在开标现场规定时间内授权解密投标文件。 (二)、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成功缴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不能递交响应 文件。 (三)、本次磋商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一)、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将其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成功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网(htt p://myzc.my.gov.cn)。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或撤回投标。 九、磋商活动组织 磋商活动由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 (一)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21/158 商活动,采购人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监督人员持介绍信及身 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磋商。 (二)磋商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磋商进行现场监 督。 (三)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 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 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十、磋商程序 磋商活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磋商会开始。磋商活动组织单位宣布磋商会主持人、现场监督、采购 人代表、评审专家、磋商小组组长等人员名单。 (二)现场监督、采购人代表对已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名单和已到场签到的 供应商名单进行比对和核实。 (三) 主持人宣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四)具体磋商、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详见第七章 《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十一、成交 (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 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 (二)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 评审专家名单。 (三)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按成交金额的 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 3000按照 3000收取。由成 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四)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22/158 应的法律责任。 (五)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和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 审得分与排序,请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 点击本项目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页面“评审情况”栏查询。 十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一)签定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依据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 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 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 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 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 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规定要 求,不得超出响应文件和评审、商定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 展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项目编号即为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 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财采〔2015〕 27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负责。 (二)合同分包 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 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 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响应文件 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的不得分包。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 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3/158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 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4、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15项规定。 (三)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 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同意后,可 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 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四)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 金。 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履 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将 不予退还,并给予失信行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下列之一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供应商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 府采购合同的;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 以次充好现象的; (3)成交供应商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 不妥善处理的。 (五)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六)验收 24/158 1、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 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 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 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 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 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 行验收。 验收合格,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十三、支付货款 (一)、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及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政 府采购项目资金。 (二)、本级预算单位使用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具有政府采购标识的采购项 目,由采购人出具《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其余采 购资金采购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授权支付程序进行支付;省级垂管部门按照预算 批复单位要求办理。 十四、投标纪律要求 (一)、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私下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 1-5项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二)、供应商失信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5/158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 现场秩序的; 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或者竞争性磋 商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 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 内容的协议的; 8、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 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 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5、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 为;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 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规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 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 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 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但是,采购文件未载明对供应商失信 行为处理方法的,评审时不得进行报价加成和扣分处理。 26/158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 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 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投标或成交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成交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 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 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 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 (一)、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 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 人提出。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 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由 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 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四)、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 一对象的质疑。 (五)、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27/158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 日内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8/158 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被质疑人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四、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 五、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29/158 质疑函制作说明: 1.质疑书正本 1份,副本 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 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6.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7.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9.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10.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1.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12.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 30/158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资质 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 (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 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 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 、 供 应 商 资格要 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 监理单位甲级资质证书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 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 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属于银行、 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营业执照(扫描件);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 件);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 份证》(扫描件,持原件备查)。 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应商出具 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鲜章);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 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财 务报表(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新成立 的公司或非公司性质的供应商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由供应商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若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 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书》(原件扫描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应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税 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 明或者纳税申报资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 章),供应商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社保 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 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新成 立公司不足6个月或自然人,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做出承诺(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31/158 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声明(原 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 (非法人负责人、 自然人本人)在 前3年内不得具 有行贿犯罪记录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 件)。 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 的,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供应商具有中国 电子企业协会颁 发的信息系统工 程监理单位甲级 资质证书 无 二 、 投 标 产 品 资质性 要求 无 资质要 求 无 其他类 似效力 要求 无 32/158 附件 1: 商业信誉承诺书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承诺书。 33/158 附件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书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履 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由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做出承诺。 34/158 附件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 记录的承诺书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的联合体方应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对提供证明材料困难的其他联合体方应作出此承诺。 35/158 附件 4: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 为)。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 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川财采[2015]37号)的规定,采购项 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违法 行为处以 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 20000元以上罚款”)。 2.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声明。 36/158 附件 5: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 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年内无行 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 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7/158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信息化建设监理费 38/158 2. 项目要求 2.1 主要服务规范及产品(如涉及)配置要求、服务量。 序 号 主要服务规范及产品 (如涉及)配置要求 年限/数量 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 求(*号标注) 备注 1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 监理服务项目 2 3 4 5 2.2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的,应在采购需求或评分 办法中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 (1) (2) (3) 2.3 服务内容、标准及考核验收,产品(如涉及)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2、1、监理服务工作要求 2.2.1服务内容: (1)审查采购单位招投标结果和信息化建设单位合同,评估符合 性,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采购单位; 审查信息化建设单位项目进场手续,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业主单位; 审查信息化建设单位提供的产品设备齐备情况,并对检查结果做出 记录,报采购单位; 在复核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采购单 位,并向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下发停工令; 2.2 项目验收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审查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审核验收条件的 达成情况并签署监理意见,报采购单位批准; 协助采购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 以监理通知单39/158 的形式告知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整改要求; 审查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的整改方案,并 复核整改结果;协助采购单位组织最终验收; 对项目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要求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第 三方测试报告,并检查报告结论; 督促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开展通过验收后的系统试运行工作, 并审查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情 况; 服务标准: 审查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主计划和阶段性工程实 施计划与实际施工进度的符合性,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采购单位; 审查项目延期申请和批复手续的完备性,对未按期完成又不具备延 期手续的,形成专题监理报告报采购单位; 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签发监理通知单并报采购单 位。 3、 其他要求 3.1投标人本项目提供的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 2 人。 3.2严格遵循项目管理制度,同时要及时响应采购人有关监理方面的合理要求 40/158 商务及其他要求 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信息化建设项目启动到项目服务验收通过后 结束。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 40%, 项目初验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 40%,项目终验后 10个工作日 内支付 20%。具体付款方式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合同签 订情况进行调整。 其他要求: (1)验收要求、标准和方法: 验收方法:按照《四川省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 财采〔2015〕32号)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质量和环保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 的验收。 41/158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函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编号 ),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 包投标,并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 定,遵守采购规则,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我方授权 (姓名、 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提供的 货物、服务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并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 价。第( )包总投标价为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采购项目(1)________ 元。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 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或履约,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 万元(大 写: )的磋商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 不要求退还磋商保证金,同时,接受失信行为记录、曝光通报、罚款、一定时期 禁入等相关处理: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 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恶意质疑、投诉;向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我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 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 合同。 4、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同意本次磋商的投标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 90天。特殊情况下,采购 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我方同意延长有效期。我方如拒绝延长投标有 效期,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我方不能修 改响应文件。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42/158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43/158 第一部分 报价 报价单 序号 服务内容/产品名称(如涉及) 报价 单位 备注 1 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采购 项目(1) 元 服务报价 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采购项目(1)________元 大写: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采购项目(1)________元 44/158 (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明细表 第 包 单位:万元 序 号 服务内容/产品(如涉 及)名称 服务标准/产品(如涉 及)技术指标 单项价格 节能、环保 (如涉及)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 组成部分的报价并具体填写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纵向横向比较价格异常的,请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2、产品(如涉及)在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须注明, 如为节能品目清单内产品,须注明“节能产品”或“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如为环保清单内产品,须注明“环保产品”。 3、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服务费、管理费、培训 费、税费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 45/158 第二部分 服务、技术 技术、服务响应表(第 包) 序号 服务/产品名 称(如涉及) 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服务和产品(如涉 及)工作环境条件 相应证明 材料 备注 注:1、供应商必须把磋商文件的全部服务要求列入此表,按顺序逐项对照 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 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服务指标、服务要求,逐项、详细、真 实的填写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 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 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6/158 技术、服务实施方案、措施(第 包) 致 (采购人名称) : 1、详细的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设备、人员、培训等。培训措施应说 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2、项目实施方案(时间进度安排等); 3、服务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7/158 第三部分 商务 商务应答表(第 包) 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1 服务期限/交货时间/工期要求 2 履约、验收要求 3 款项支付方式、进度 4 后续服务要求 5 其他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不得虚假 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未按要求 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无资料应证影响评比的责任自负。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8/15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兹声明: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 务 ),为我方“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 磋商文件编 号 )第 包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 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自然人不提供。 49/158 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人单位法 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非法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则为供应商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 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由分 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必须附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50/158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名称)是在 .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 在 。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或代理的 品牌 产品 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可附清单),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 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 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 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公章) 日期: 注:1、供应商也可提供制造商家或代理商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 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或代理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 授权销售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 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商的授权文件扫描件。 2、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供,没有要求的不需要提 供。 51/158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 (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 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2/158 诚信行为声明函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 供应商,郑重声明: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3/158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本企业参与“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 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 及评标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4/158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5/158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 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用户地址 用户联系人 及电话 实施时间 合同 金额 完成 项目 质量 备注 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扫 描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6/158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扫描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后续 服务 人员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7/158 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序号 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8/158 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一、中小企业优惠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联合投标 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9〕141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精神,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联合投标的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如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 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 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即所投品目号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按其品目号的合计投标价格的 10%、3%进行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 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 政策。 1、 享受价格扣除的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 制造的货物。 2、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的; ③、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59/158 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④、投标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 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应按“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要求按品目号逐项填写,否则 不予价格扣除。 ③、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节能环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04)185号】 《关于印发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环保总局【财库(2006)90号】 《关 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9) 19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财 库(2006)18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以及市场 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 告,结合工作实际,对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给予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 格分评审;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 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60/15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说明:监狱企业不提供声明函,只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61/15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9〕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2/158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5 6 7 8 合 同 包 品 目 号 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名称 品牌 型号 规格 数量 制造商 全称 投标报价 (元) 价格评标 扣除金额 (元) 本包小计 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 2. 栏目8=栏目7×10%(小、微企业);栏目8=栏目 7×3%(联合体) 。 3.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扣除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10%的扣除;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联合投标的,如联合协议中约定,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3/158 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5 6 7 合 同 包 品 目 号 产品名称 节能产品 环保产品 投标报价 (元) 价格评标 扣除金额 (元) 本包小计 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 2. 栏目7=栏目6×3%,既是节能又是环保产品不重复计算优惠。 3.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4. 产品名称应和分项报价明细表对应。 5. 产品在国家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须在“节能产品”栏注明“节能产品”、 “政 府强制采购产品”,在“环保产品”栏注明“环保产品”并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的论证;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 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 新版本。 64/158 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优惠扣除后评审价格汇总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单位:元 1 2 3 4 5 6 包 投标报价 小微企业价格 评标扣除金额 节能环保优价 格评标扣除金 额 评审价格 备注 包1 包2 ? 1. 投标报价应和开标一览表各包金额一致; 2. 小微企业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应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对应项金 额一致; 3. 节能环保优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就和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对应金 额一致。 65/158 第七章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 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 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川财采〔2016〕53号)等相关规定 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一、资格性审查 (一)磋商活动开始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 定,对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规定提供资格性证明材 料、以及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 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应以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为依据,审查 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过 程中,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处理。 (三)资格审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名单,资格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磋商小组成员 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 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 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结果。 (四)采购组织单位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 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 足 3 家的,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终止。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66/158 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 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可以继续进行。 二、磋商 (一)实物样品/现场演示 实物样品(如有)。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实物样品进行评 定。 现场演示(如有)。现场演示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演示应对照 采购要求进行。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现场演示进行评定。 样品评定或现场演示时间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特点确定。 (二)组织磋商 1、磋商小组正式磋商前,系统进行清标,自动识别响应文件编制设备 相关识别码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设备的 IP地址。 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 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 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5、磋商小组变动磋商文件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 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 6、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 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否则无效。变更内容书面材料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 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67/158 7、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的,响应文件应当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 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8、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 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响应文 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 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 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 理人签字的; (2)响应文件除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 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9、磋商小组经过一轮或多轮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磋 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 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 其参加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 明理由。 10、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 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 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11、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 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政策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外)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 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68/158 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三、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 说明的,可以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给予书面解释,解 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 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 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磋商小组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 待。 (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 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 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应当由本人或代理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否则无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 提供授权书、身份证明的,可以不再提供。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 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最后报价 (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 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 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投标方案将不予接受,并按无 效投标处理; 3、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恶意低价。 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成交资格。 69/158 (二)、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最后报价。 1、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最后报价,在磋商小组指定地点并在 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现场填写报价单,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交磋商小组。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 2、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单须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 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代理人签 字确认并附身份证明。 五、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 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六、无效投标情形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应交未交或未按要求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三)、资格资质条件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未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四)联合体投标不符合要求的: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中未按规 定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 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其负责投标事务的一方与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方不一致的; (五)未满足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充分、公平竞争的保障措施”中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情形的; (六)、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七)、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 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 70/158 (八)串通投标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 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 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 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 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情 形;⑧根据计算机自动清标结果,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九)、低价投标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十)、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七、综合评分 (一)比较与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但最终报价被视为低价且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和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的不参与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 作为评审依据。 (二)评分 1、在评标过程中,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磋商 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 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 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目录、页码编制不完整、 全面。 (3)认定的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 偏离或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71/158 2、 评标细则及标准 (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等。 (2)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 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 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 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 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综合评分明细表 (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 3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3分,直至扣完为止。 (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评分因素类 别 1 报价 10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 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 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 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 报价)×10 按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 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共同评分因 素 2 投标人信誉 17 1、近年(2018年-今)具有 税务局颁发的 A级纳税企业 的得 1分,其他或没有的不 得分。 2、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 密信息系统集成监理甲级资 质得 10分,乙级得4分,其 他或没有不得分。 3、具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 书的得 1分,其他或没有不 得分。 4、具有监理相关领域的“A 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 技术类评分 因素 72/158 得3分,其他或没有不得分。 5、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 证书得 2分,其他或没有的 不得分。 。 3 监理大纲内容 18 1.监理目标明确、监理机构 设置合理、信息系统监理工 程流程清晰、监理工作程序 和方法得当得 3分,不完整 的,每有一个缺失扣0,5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2.质量控制程序清晰、目标 明确、各阶段控制措施、方 法和手段合理、科学的得 3 分,不完整的,每有一个缺 失扣 0,5分,未提供的不得 分。 3.进度控制程序清晰、目标 明确、进度影响分析和应对 方案合理、各阶段控制措施 和关键控制手段得当、科学、 有针对性得3分,不完整的, 每有一个缺失扣 0,5分,未 提供的不得分。 4.投资控制程序清晰、目标 明确、风险识别与应对方案 合理、各阶段控制措施得当、 科学得 3分,不完整的,每 有一个缺失扣 0,5分,未提 供的不得分。 5.安全控制目标明确、各阶 段控制措施得当,专业控制 要点合理,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完善、应急事件控制措施 全面得 3分,不完整的,每 有一个缺失扣 0,5分,未提 供的不得分。 6、.合同与信息管理、组织 与协调方案目标明确、内容 全面、措施合理得 3分,不 完整的,每有一个缺失扣 0, 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类评分 因素 4 投标人综合实力 47 投标人提供 1、总监理工程 师 1名:同时具有信息系统 监理师资格证书、注册监理 工程师证书(通信工程)、注 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高级工 程师职称、近年(合同签订 之日起为2016年1月1日至 技术类评分 因素 73/158 今)类似项目的业绩经验的 得15分。 2、项目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同时具备信息系统监 理师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 程师证书(通信工程)和信 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 的得 6分; 3、信息通信工程专业监理工 程师 1名:同时具有信息系 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和注册监 理工程师证书(通信工程) 的得 2分; 4、信息软件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具有数据库系统工程 师资格证书得 2分,在此基 础上同时具有以下资格证书 的每个加 3分:具有信息系 统监理师资格证书、注册监 理工程师证书(通信工程)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 书、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 ISE),最多加12分,本项最 高得 14分。 5、信息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 资格证书得 1分,在此基础 上同时具有以下资格证书的 每个加 3分:具有信息安全 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 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 E)、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通 信工程),最多加9分,本项 最高得10分。 【上述资质和业绩经验证明 材料缺任何一样不得分,提 供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 书及近一年(2019年1月至 2019年 12月)投标人为其 缴纳社保的证明】。 5 履约能力 3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合同签 订之日起为2016年1月1日 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经验, 每项业绩经验需提供清晰的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 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经济类评分 因素 6 节能、环境标志、 无线局域网产品 3 具有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 共同评分因 素 74/158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 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 7 投标文件的规范 性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 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一 项细微偏差扣 0.5分,直至 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 素 8 供应商失信行为 惩戒扣分 0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 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 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 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 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3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 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 分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 素 八、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 (一)、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二)、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 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 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 本级财政部门。 九、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 响应文件满足招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75/158 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且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 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磋商小组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 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磋商小组不得在磋商文件规定之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 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十、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磋商报告。磋 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磋商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 因; (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 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 文件磋商情况等; (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 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 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 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76/158 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 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 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 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公告。 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 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人逾期未确 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 阳政府采购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二、终止磋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活动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但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四)如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采购 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终 止的详细理由。 77/158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样例,视项目情况调整,招投标文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采 购项目(项目编号: 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 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 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 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 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 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 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78/158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 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 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 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并且最迟应在 XX年 XX月 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 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 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 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 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 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79/158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 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 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 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 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 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 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 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80/158 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 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 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 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 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 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81/158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82/158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编号:SCPXZC竞磋(2020)05号 项目: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采购项目 (2)信息化建设系统测评 中国·四川(绵阳)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共同编制 2020年 04月 83/158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1.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交 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 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 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绵阳政府采购 网(http://myzc.my.gov.cn/)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 为准) ,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同时项目经办人在绵阳政府采购登陆页 面扫码关注绵阳市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精准推送。一旦发 布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 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 担; 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报名后及时 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系统里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地点详见绵财采[2016]14号文件 (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 阅)。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 限公司 84/15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受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 定,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采购项目” 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CPXZC竞磋(2020)05号 3.采购内容:(详见响应文件第四章)。 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 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 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85/158 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 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 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 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 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 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 2020年4月17日9:00-17: 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 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五、获取方式: 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 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提示支付费用) ,报名成功下载采购文件(电子 招标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采购资料。 六、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 23日13: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 my.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磋商时间:2020年04月23日13:30(北京时间) 八、磋商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绵阳市临园路西段 30号(新世界宾馆7楼)。 九、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绵 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86/158 采 购 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绵阳市涪滨印象 14号 联 系 人:黎冬梅 联系电话:13550845989,13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邢先生 0816-6351979 联系电话:邢先生 0816-6351979 地 址:绵阳市临园路西段 30号(新世界宾馆 7楼) 网上下载、保证金交纳技术支持: 成都布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028-85186230 转 812、813、816; 87/15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2)信息化建设系统测评:240,0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元 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2)信息化建设系统测评:240,0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 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 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 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 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3 低价投标的处理 (实质性要求) 最终报价完成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 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88/15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4 小微企业(残疾人 福利企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节能环保价格扣除 和失信企业报价加 成或者扣分(实质 性要求)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 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 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 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 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 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扣除(如涉及) 对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给 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 审;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 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 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 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 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7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8 现场演示 无,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设施。 9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 自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89/15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提出质疑的时间 10 构成磋商文件的 其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 11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2 磋商保证金缴纳 金 额:0元(大写:零元整) ;疫情期间免收 交款方式: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 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保证金交纳。未按规定渠道 交纳保证金而导致无法投标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交款截止时间: 13 磋商保证金 的退还 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 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 生效并在绵阳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4 履约保证金 成交总金额的5%。 收款单位:采购人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退付交纳 的履约保证金。 15 合同分包 否;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 分包。 16 磋商文件的解释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磋商 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等由采购人负责解 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平信工程 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17 供应商询问、质疑 的对象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90/15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 提出; 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 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机代理构提 出。 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 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二)、有关定义。 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是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采购 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招标 人”)。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 “供应商”系指在“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报名 并获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三)、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磋商文件“磋商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绵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获取了磋商文件并 按规定有效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四)、合格的投标产品(如涉及) 1、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91/158 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2、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 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3、除非磋商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磋商 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 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五)、投标费用。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1、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 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 购活动。 2、信息发布媒体: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以公 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如涉及,按以下序列号执行)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一个 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采购清单。 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 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 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 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 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 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92/158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 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 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投标与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5)响应文件格式; (6)中小微企业和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7)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8)合同主要条款。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93/158 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 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 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 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 2、磋商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 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 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 (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将在磋商文件提 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 会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2、 供应商参加答疑会或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 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 的计量单位。 94/158 (三)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联合体投标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供 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 工作的,还应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 工作的,则不需同时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 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 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 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 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 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投标方(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 投标的全权代表的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 力。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标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 6 项规定。 (五)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 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 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5/158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 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 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 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 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 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 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 明文件。 2、技术、商务响应文件。 (1)投标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投标函”。 (2)技术、服务响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 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商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 和满足(见响应文件格式“技术、服务响应”部分要求)。 (3)商务应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商务响应(见响应文 件格式“商务应答”部分要求)。 (4)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如涉及格式详见第六章中小企业优惠 和节能环保) (5)其他部分。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上传的文件或资料。 (七)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其凭证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 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投标方(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 权代表的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交纳方式和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 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无效响应。 3.供应商所缴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96/158 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 还。成交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注:①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协商可以 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 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 金时限之内。) 。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在响应有效期内撤 销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 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不与或不按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磋商相关资料有效期为磋商之日后 90个日历 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 于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 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 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磋商 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如供应商成交,将自动延 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 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一)、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 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 XXX.BBL和XXX.BJL)。 (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 取导入,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三)、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加签供应 商机构数字证书。 97/158 (四)、供应商应于开标时间前,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 v.cn)将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 (五)、电子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和内容应完整。 (六)、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需要供应商签字、盖章的内容, 供应商必须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扫描,导入到《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 制系统》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响应文件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并 通过系统在响应封面加盖电子签章,使用数字证书签名,加签供应商机构 数字证书。最终导出“供应商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两 个文件。“供应商资质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 XXX.BJL(文件后缀 名为 BJL), “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 XXX.BBL(文件后缀名为 BBL)。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供应商应于开标时间前,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 ov.cn)将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 XXX.BBL和XXX.BJL)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 gov.cn)并在开标前预授权或在开标现场规定时间内授权解密投标文件。 (二)、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成功缴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不能递交响应 文件。 (三)、本次磋商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一)、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将其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成功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网(htt p://myzc.my.gov.cn)。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或撤回投标。 九、磋商活动组织 磋商活动由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 (一)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98/158 商活动,采购人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监督人员持介绍信及身 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磋商。 (二)磋商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磋商进行现场监 督。 (三)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 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 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十、磋商程序 磋商活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磋商会开始。磋商活动组织单位宣布磋商会主持人、现场监督、采购 人代表、评审专家、磋商小组组长等人员名单。 (二)现场监督、采购人代表对已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名单和已到场签到的 供应商名单进行比对和核实。 (三) 主持人宣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四)具体磋商、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详见第七章 《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十一、成交 (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 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 (二)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 评审专家名单。 (三)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按成交金额的 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 3000按照 3000收取。由成 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四)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99/158 应的法律责任。 (五)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和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 审得分与排序,请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 点击本项目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页面“评审情况”栏查询。 十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一)签定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依据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 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 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 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 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 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规定要 求,不得超出响应文件和评审、商定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 展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项目编号即为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 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财采〔2015〕 27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负责。 (二)合同分包 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 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 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响应文件 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的不得分包。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 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00/158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 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4、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15项规定。 (三)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 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同意后,可 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 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四)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 金。 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履 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将 不予退还,并给予失信行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下列之一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供应商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 府采购合同的;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 以次充好现象的; (3)成交供应商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 不妥善处理的。 (五)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六)验收 101/158 1、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 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 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 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 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 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 行验收。 验收合格,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十三、支付货款 (一)、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及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政 府采购项目资金。 (二)、本级预算单位使用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具有政府采购标识的采购项 目,由采购人出具《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其余采 购资金采购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授权支付程序进行支付;省级垂管部门按照预算 批复单位要求办理。 十四、投标纪律要求 (一)、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私下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 1-5项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二)、供应商失信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02/158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 现场秩序的; 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或者竞争性磋 商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 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 内容的协议的; 8、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 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 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5、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 为;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 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规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 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 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 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但是,采购文件未载明对供应商失信 行为处理方法的,评审时不得进行报价加成和扣分处理。 103/158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 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 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投标或成交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成交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 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 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 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 (一)、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 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 人提出。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 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由 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 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四)、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 一对象的质疑。 (五)、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104/158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 日内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05/158 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被质疑人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四、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 五、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06/158 质疑函制作说明: 1.质疑书正本 1份,副本 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 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6.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7.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9.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10.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1.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12.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 107/158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资质 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 (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 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 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 、 供 应 商 资格要 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 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 描件);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 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 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持原件备 查)。 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应商出具 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鲜章);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 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财 务报表(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新成立 的公司或非公司性质的供应商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由供应商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若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 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书》(原件扫描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应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税 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 明或者纳税申报资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 章),供应商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社保 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 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新成 立公司不足6个月或自然人,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做出承诺(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108/158 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声明(原 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 (非法人负责人、 自然人本人)在 前3年内不得具 有行贿犯罪记录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 件)。 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 的,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二 、 投 标 产 品 资质性 要求 无 资质要 求 无 其他类 似效力 要求 无 109/158 附件 1: 商业信誉承诺书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承诺书。 110/158 附件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书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履 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由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做出承诺。 111/158 附件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 记录的承诺书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的联合体方应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对提供证明材料困难的其他联合体方应作出此承诺。 112/158 附件 4: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 为)。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 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川财采[2015]37号)的规定,采购项 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违法 行为处以 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 20000元以上罚款”)。 2.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声明。 113/158 附件 5: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 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年内无行 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 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14/158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信息化建设系统测评费 115/158 2. 项目要求 2.1 主要服务规范及产品(如涉及)配置要求、服务量。 序 号 主要服务规范及产品 (如涉及)配置要求 年限/数量 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 求(*号标注) 备注 1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 系统测评项目 2 3 4 5 2.2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的,应在采购需求或评分 办法中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 (1) (2) (3) 2.3 服务内容、标准及考核验收,产品(如涉及)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1)功能测试 软件系统的功能性是指当软件在指定条件下使用时,软件产品提供满足明 确和隐含要求的功能和能力。软件系统功能测试是软件系统质量模型中的最重 要的特性,功能测试一般用黑箱方法,如等价分类法、边界法、因果图/判定 表法,测试报告必须注明是那一种。功能性测试包括以下 4方面:适合性、准 确性、互操作性、安全保密性。 2、性能测试 性能测试内容主要包括:组件调用并发访问,检测用户的数量极限以及响应 时间的压力测试:利用测试软件, 模拟巨大的工作负荷以查看应用程序在峰值 使用情况下如何执行操作,例如模拟一个更新个人基本资料的操作,在相同的 测试背景下,分别模拟 100个、200个用户同时并发(具体并发数量以合同约 定为准),记录响应时间,并分析。包含基本能力测试、负载测试、容量测试、 压力测试、疲劳强度测试、大数据量测试、并发性测试等。 3、可靠性测试 116/158 可靠性测试:也称软件的可靠性评估,指根据软件系统可靠性结构(单元与 系统间可靠性关系)、寿命类型和各单元的可靠性试验信息,利用概率统计方 法,评估出系统的可靠性特征量。软件可靠性是软件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及 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可靠性测试包括以下 3方面:成熟 性、容错性、易恢复性。 4、易用性测试 易用性测试是考察软件产品是否易于理解、学习和使用。对该系统的易用 性测试包括以下3个方面:易理解性、易学性、易操作性。 5、维护性测试 软件系统的可维护性是指软件系统可被修改的能力。可维护性测试包括以下 4个方面:易分析性、易改变性、稳定性、易测试性。 6、可移植性测试 软件系统的可移植性是指软件系统从一种环境迁移到另外一种环境的能力。 可移植性测试包括以下 4个方面:适应性、易安装性、共存性、易替换性。 7、文档测试 对系统竣工文档进行测试,主要包括以下 6个方面:完整性、正确性、一 致性、易理解性、易浏览性、规范性。 8、用户界面 对整个系统的界面进行测试评估,主要包括采用公认或流行界面、长时间 后台处理应有相应的提示、信息及时更新、提示准确、简洁、用户输入尽量少、 界面实现无变形、乱字符、使用简体中文和阿拉伯数字、界面使用国标规定的 规范文字、提示使用统一的格式和国标规定的规范文字等方面。 (2) (3) 117/158 商务及其他要求 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信息化建设项目启动到项目服务验收通过后 结束。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 40%, 项目初验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 40%,项目终验后 10个工作日 内支付 20%。具体付款方式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合同签 订情况进行调整。 其他要求: (1)验收要求、标准和方法: 验收方法:按照《四川省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 财采〔2015〕32号)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质量和环保标准,并通过相关 部门的验收。 118/158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函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编号 ),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 包投标,并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 定,遵守采购规则,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我方授权 (姓名、 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提供的 货物、服务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并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 价。第( )包总投标价为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采购项目(2)________ 元。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 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或履约,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 万元(大 写: )的磋商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 不要求退还磋商保证金,同时,接受失信行为记录、曝光通报、罚款、一定时期 禁入等相关处理: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 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恶意质疑、投诉;向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我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 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 合同。 4、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同意本次磋商的投标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 90天。特殊情况下,采购 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我方同意延长有效期。我方如拒绝延长投标有 效期,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我方不能修 改响应文件。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119/158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120/158 第一部分 报价 报价单 序号 服务内容/产品名称(如涉及) 报价 单位 备注 1 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采购 项目(2) 元 服务报价 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采购项目(2)________元 大写:信息化建设监理和系统测评采购项目(2)________元 121/158 (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明细表 第 包 单位:万元 序 号 服务内容/产品(如涉 及)名称 服务标准/产品(如涉 及)技术指标 单项价格 节能、环保 (如涉及)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 组成部分的报价并具体填写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纵向横向比较价格异常的,请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2、产品(如涉及)在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须注明, 如为节能品目清单内产品,须注明“节能产品”或“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如为环保清单内产品,须注明“环保产品”。 3、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服务费、管理费、培训 费、税费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 122/158 第二部分 服务、技术 技术、服务响应表(第 包) 序号 服务/产品名 称(如涉及) 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服务和产品(如涉 及)工作环境条件 相应证明 材料 备注 注:1、供应商必须把磋商文件的全部服务要求列入此表,按顺序逐项对照 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 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服务指标、服务要求,逐项、详细、真 实的填写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 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 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23/158 技术、服务实施方案、措施(第 包) 致 (采购人名称) : 1、详细的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设备、人员、培训等。培训措施应说 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2、项目实施方案(时间进度安排等); 3、服务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24/158 第三部分 商务 商务应答表(第 包) 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1 服务期限/交货时间/工期要求 2 履约、验收要求 3 款项支付方式、进度 4 后续服务要求 5 其他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不得虚假 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未按要求 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无资料应证影响评比的责任自负。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25/15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兹声明: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 务 ),为我方“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 磋商文件编 号 )第 包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 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自然人不提供。 126/158 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人单位法 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非法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则为供应商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 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由分 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必须附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127/158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名称)是在 .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 在 。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或代理的 品牌 产品 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可附清单),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 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 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 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公章) 日期: 注:1、供应商也可提供制造商家或代理商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 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或代理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 授权销售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 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商的授权文件扫描件。 2、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供,没有要求的不需要提 供。 128/158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 (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 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29/158 诚信行为声明函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 供应商,郑重声明: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30/158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本企业参与“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 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 及评标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31/158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2/158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 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用户地址 用户联系人 及电话 实施时间 合同 金额 完成 项目 质量 备注 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扫 描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3/158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扫描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后续 服务 人员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4/158 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序号 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5/158 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一、中小企业优惠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联合投标 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9〕141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精神,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联合投标的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如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 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 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即所投品目号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按其品目号的合计投标价格的 10%、3%进行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 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 政策。 1、 享受价格扣除的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 制造的货物。 2、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的; ③、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136/158 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④、投标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 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应按“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要求按品目号逐项填写,否则 不予价格扣除。 ③、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节能环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04)185号】 《关于印发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环保总局【财库(2006)90号】 《关 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9) 19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财 库(2006)18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以及市场 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 告,结合工作实际,对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给予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 格分评审;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 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137/15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说明:监狱企业不提供声明函,只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138/15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9〕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39/158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5 6 7 8 合 同 包 品 目 号 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名称 品牌 型号 规格 数量 制造商 全称 投标报价 (元) 价格评标 扣除金额 (元) 本包小计 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 2. 栏目8=栏目7×10%(小、微企业);栏目8=栏目 7×3%(联合体) 。 3.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扣除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10%的扣除;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联合投标的,如联合协议中约定,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40/158 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5 6 7 合 同 包 品 目 号 产品名称 节能产品 环保产品 投标报价 (元) 价格评标 扣除金额 (元) 本包小计 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 2. 栏目7=栏目6×3%,既是节能又是环保产品不重复计算优惠。 3.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4. 产品名称应和分项报价明细表对应。 5. 产品在国家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须在“节能产品”栏注明“节能产品”、 “政 府强制采购产品”,在“环保产品”栏注明“环保产品”并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的论证;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 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 新版本。 141/158 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优惠扣除后评审价格汇总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单位:元 1 2 3 4 5 6 包 投标报价 小微企业价格 评标扣除金额 节能环保优价 格评标扣除金 额 评审价格 备注 包1 包2 ? 4. 投标报价应和开标一览表各包金额一致; 5. 小微企业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应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对应项金 额一致; 6. 节能环保优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就和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对应金 额一致。 142/158 第七章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 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 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川财采〔2016〕53号)等相关规定 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一、资格性审查 (一)磋商活动开始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 定,对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规定提供资格性证明材 料、以及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 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应以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为依据,审查 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过 程中,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处理。 (三)资格审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名单,资格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磋商小组成员 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 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 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结果。 (四)采购组织单位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 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 足 3 家的,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终止。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143/158 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 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可以继续进行。 二、磋商 (一)实物样品/现场演示 实物样品(如有)。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实物样品进行评 定。 现场演示(如有)。现场演示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演示应对照 采购要求进行。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现场演示进行评定。 样品评定或现场演示时间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特点确定。 (二)组织磋商 1、磋商小组正式磋商前,系统进行清标,自动识别响应文件编制设备 相关识别码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设备的 IP地址。 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 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 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5、磋商小组变动磋商文件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 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 6、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 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否则无效。变更内容书面材料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 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4/158 7、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的,响应文件应当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 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8、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 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响应文 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 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 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 理人签字的; (2)响应文件除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 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9、磋商小组经过一轮或多轮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磋 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 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 其参加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 明理由。 10、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 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 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11、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 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政策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外)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 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145/158 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三、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 说明的,可以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给予书面解释,解 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 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 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磋商小组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 待。 (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 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 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应当由本人或代理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否则无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 提供授权书、身份证明的,可以不再提供。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 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最后报价 (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 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 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投标方案将不予接受,并按无 效投标处理; 3、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恶意低价。 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成交资格。 146/158 (二)、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最后报价。 1、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最后报价,在磋商小组指定地点并在 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现场填写报价单,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交磋商小组。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 2、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单须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 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代理人签 字确认并附身份证明。 五、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 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六、无效投标情形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应交未交或未按要求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三)、资格资质条件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未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四)联合体投标不符合要求的: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中未按规 定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 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其负责投标事务的一方与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方不一致的; (五)未满足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充分、公平竞争的保障措施”中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情形的; (六)、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七)、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 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 147/158 (八)串通投标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 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 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 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 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情 形;⑧根据计算机自动清标结果,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九)、低价投标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十)、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七、综合评分 (一)比较与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但最终报价被视为低价且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和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的不参与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 作为评审依据。 (二)评分 1、在评标过程中,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磋商 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 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 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目录、页码编制不完整、 全面。 (3)认定的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 偏离或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148/158 2、 评标细则及标准 (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等。 (2)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 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 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 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 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综合评分明细表 (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 3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3分,直至扣完为止。 (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评分因素类 别 1 报价 10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 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 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 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 报价)×10。 按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 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经济类评分 因素 2 人员配置 10 1、参与服务人员,项目团队 中软件测评师不少于 4人, 软件高级性能测试工程师不 少于 1人,高级项目经理至 少 1人,高级工程师至少 1 人,项目团队涉密人员至少 1人,得10分;参与服务人 员,项目团队中软件测评师 不少于 4人,软件性能测试 工程师不少于1人,得5分; 2、以上参与的服务人员,项 目团队中软件测评师少于 2 人,或软件性能测试工程师 技术类评分 因素 149/158 少于 1人,不得分 3 实施方案 13 1、投标文件的方案完全响应 项目需求,有详细清晰的实 施方案计划,得13分; 2、投标文件的方案响应项目 需求,有实施方案计划,得 8分; 3、投标文件的方案响应项目 需求,有实施计划,但是方 案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3分; 没有提供实施方案计划不得 分。 技术类评分 因素 4 履约能力 4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的软件类 似合同每提供一个得 1分, 最多得 4分(提供近一年合 同复印件) 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原件 备查 经济类评分 因素 5 综合实力 54 1、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 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颁发 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得 10 分, 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具备武器装备科研 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二级 及以上,且涉密人员30人以 上,得 15分,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四川省科学技 术厅颁发的省企业技术中心 认定证书,得 5分,没有不 得分。 4、投标人具有四川省经信委 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得5分,没有不得分。 5、投标人具有四川省科学技 术厅颁发的省级高新企业证 书,得5分,没有不得分。 6、投标人拥有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登记证书 100项以上, 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 7、投标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 成资质证书(三级),得2分, 没有不得分 技术类评分 因素 6 节能、环境标志、 无线局域网产品 2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书(ISO9001:2016),得 2分,没有不得分 技术类评分 因素 7 投标文件的规范 性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 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一 共同评分因 素 150/158 项细微偏差扣 0.5分,直至 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8 供应商失信行为 惩戒扣分 0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 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 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 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 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3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 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 分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 素 9 售后服务 5 1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地化 团队,本地公司或有分公司,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员工 本地交社保证明,免费售后 时长、响应时间、现场服务、 部分功能现场测试等综合评 定,完全满足得5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地化 团队,本地公司或有分公司,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员工 本地交社保证明,免费售后 时长、响应时间、现场服务、 部分功能现场测试等综合评 定,基本满足得3分;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地化 团队,本地公司或有分公司,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员工 本地交社保证明,免费售后 时长、响应时间、现场服务、 部分功能现场测试等不能完 全满足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类评分 因素 八、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 (一)、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二)、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151/158 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 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 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 本级财政部门。 九、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 响应文件满足招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且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 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磋商小组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 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磋商小组不得在磋商文件规定之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 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十、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磋商报告。磋 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磋商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 因; (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 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152/158 (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 文件磋商情况等; (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 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 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 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 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 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 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公告。 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 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人逾期未确 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 阳政府采购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二、终止磋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活动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但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153/158 (四)如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采购 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终 止的详细理由。 154/158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样例,视项目情况调整,招投标文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采 购项目(项目编号: 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 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 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 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 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 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 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155/158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 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 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 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并且最迟应在 XX年 XX月 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 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 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 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 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 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156/158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 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 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