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的委托,对 2020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5-202003-602634-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698,570.45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交易编号:JF2020(NH)WZ0019
2、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4,228,7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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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检测产品/类别”须含“桥梁结构、构件”或类似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7、其他事项说明: 招标文件 公示与答疑 |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0年4月10日8:30-2020年5月7日14:30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 | (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4月10日8:30- 2020年5月7 日14:30 (2)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3) 投标文件解密(开启):本项目网上开标,投标人只需要进行远程解密,不需要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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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4月10日 至 2020年04月17日 期间(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报名及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六条“供应商资格”的“其他事项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7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详细地址:http://ggzy.foshan.gov.cn/)
十、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7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 号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307室(本项目网上开标,投标人只需要进行远程解密,不需要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10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6283490-81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623358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 |
(三)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兴业东路8号 |
联系人:袁志雄 | 联系电话:0757-86658630 |
传真:0757-86320806 | 邮编:528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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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交易编号:JF2020(NH)WZ0019 项目名称:2020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7 一、 供应商资格要求 8 二、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9 三、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0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1 一、 概念释义 14 二、 招标文件说明 18 三、 投标文件说明 19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五、 开标会 22 六、 资格审查及评标 23 七、 评审结果确定 28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31 第五部分 合同书范本 35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的委托,对 2020年公路站桥梁定期 检查项目(440605-202003-602634-000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5-202003-602634-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698,570.45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交易编号:JF2020(NH)WZ0019 2、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4,228,713.41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检测产品/类别”须含 “桥梁结构、构件”或类似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有关操作及要求详 见其他事项说明。 7、其他事项说明: 招标文件 公示与答疑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0年 4月 10日 8:30-2020年5月 7日14:30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 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 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网上获取招 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 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 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 0757-83281129、83281125。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 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 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电子投标文 件提交与解 密要求 (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4月 10日 8:30- 2020 年 5月 7 日14:30 (2)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 功上传。 (3) 投标文件解密(开启):本项目网上开标,投标人只需要进行远 程解密,不需要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 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 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信用记录查 询及使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 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投标保证金 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 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 4月 10日至 2020年 4 月17日期间(上午00:00至 12:00,下午12:00至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个工作 日),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报名及 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六条“供应商资格”的“其他事项说明”。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5月 7日 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详细地址: http://ggzy.foshan.gov.cn/)。 十、开标时间:2020年5月7日 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8 号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 分中心开标307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 4月 10日至 2020年4月 1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兴业东路 8号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7-86233586 (二)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小姐 0757-86283490-812 传真:0757-86283490 邮编:5282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233586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283490-812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10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 供应商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条件 文件内容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 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文件 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财务状况,提供下列三项材料扫描件 之一即可: (1)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出具且能反映审计结论的 2018年度的财务报 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 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 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 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 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 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其他相关证明资 料);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 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 提供):(1)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 印件(如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按 《关于我省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改革的通告》规定,取得“一照一码”营 业执照的,则无需提供。) (2)2020年内 任1月份或任1季度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 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守法经营声明书。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计量 认证证书附表中“检测产品/类别”须含“桥梁结 构、构件”或类似项目); 有效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扫描件(计 量认证证书附表中“检测产品/类别”须 含“桥梁结构、构件”或类似项目) (如资质证书过期或企业资信正在办理 中,需提供受理回执或其它受理凭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承诺函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投标承诺函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 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7 不存在招标文件中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二、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说明: 1.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2.政策性要求: 投标方案中所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 内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格式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部分。 3.带有“★”的技术指标或要求为不可负偏离项,投标人未能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 则导致投标无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负责管养的国省道桥梁及县道桥梁定期检查项目,本 次定期检查:桥梁数量172座,40030.264延米;桥梁水下桩基检查5座,共 14条。主要是对桥梁进行定期检查、登记工作。 工程地点:南海。 使用功能:负责定期进行桥梁检查、检测、登记、建档等工作; 建设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二)具体定期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工程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桥面系及附属结构物的外观情况: ①平整性、裂缝、局部坑槽、拥包、车辙、桥头跳车; ②桥面泄水孔的堵塞、缺损; ③人行道铺装、栏杆扶手、端柱等部位的污秽、破损、缺失、漏筋、锈蚀等; ④墩台、锥坡、翼墙的局部开裂、破损、塌陷等; 2)上下部结构异常变化、缺陷、变形、沉降、位移,伸缩装置的阻塞、破损、联结松 动等情况。 3)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各类违章现象。 4)检查在桥区的施工作业情况。 5)桥梁限载标志及交通标志施设等各类标志完好情况。 6)桥面系:桥面铺装、桥头搭板、伸缩设置、排水系统、人行道、护栏等。 7)上部结构:主梁、主桁梁、主拱圈、横梁、横向联系、主节点、挂梁、联结件等。 8)下部结构:支座、盖梁、墩身、台帽、台身、翼墙、锥坡及河床冲刷情况等。 9)其他较明显的破损及不正常情况。 2、桥梁基本资料的档案填写,参照一桥一档办法管理。 3、永久观测点设置或复测,编写测量成果报告。 4、交通疏导、安全措施。 5、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JTGH11-2004)、《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01)和《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农村公路桥梁定期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 知》(佛交[2013]331号)规定的定期检查相关规定内容。 (三)本项目定期检查工作要求(应满足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中标人应在进场前自行完成向交通、交警及建设管理等相关部门协调及办理手续的 工作,该项费用已含入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2、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适用于本项目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独立开展本合 同工程桥梁定期检查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证定期检查数据客观、公正、准确。 3、 中标人应建立严密、完善、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定期检查的检定与校准。 4、中标人应当重视科技进步,及时更新试验检查仪器设备,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立 健全档案制度,保证档案齐备,原始记录、抽样样品和定期检查报告内容必须清晰、完整、 规范。 5、中标人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程序,独立开展定期检查工作,保证定期检查的数 据科学、客观、公正,并对定期检查数据采集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 试验检测业务资格,且不得借工作之便推销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6、定期检查工作完毕后,中标人应快速清除并运出中标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及各 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整个现场整洁,开放交通。如果中标人未在采购人允许的合理时间内把 所有的中标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设施运走,则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其 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可从应付中标人的任何款项内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中标人剩 余款项和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该项费用时,采购人保留向中标人索赔的权利。 7、中标人进行定期检查及提交的定期检查的检查报告,必须按照规范标准和要求进行。 8、中标人应对桥梁出具详细检查报告,检查报告的基础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满 足提出各类桥梁养护措施的要求,并通过采购人和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查,凡审查意见中提出 的问题,中标人应逐条给予认真贯彻落实,提交书面的反馈意见并免费修改检查报告。检查 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检查目的、检查依据、概述检查的一般情况,包括桥梁的基本情况、检查的组织、 时间、背景和工作过程等; 2) 桥梁定期检查数据表。 3) 典型缺损和病害的数码照片及说明,检查情况汇总表格。缺损状况的描述应按照《中 国公路桥梁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指南的要求》采用专业标准术语,应说明缺损的部位、类型、 性质、范围、数量和程度等; 4) 两张桥梁总体照片。一张桥面正面照片,另一张桥梁上游侧立面照片; 5) 桥梁清单; 6) 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定期检查完成后,应将本次检查的桥梁各部件技术状况评定结 果登记在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内; 7) 将定期检查与原交工检查时的数据进行比对,对各桥梁病害的发展趋势及维修保养 计划作出说明和判断。 ①辖区内所有桥梁的保养小修情况; ②需要大中修或改建的桥梁计划,说明修理的项目,拟用的修理方案,估计费用和实施 时间; ③要求进行特殊检查桥梁的报告,说明检验的项目和理由; ④需限制桥梁交通的建议报告; ⑤定期报告必须提供全桥病害汇总表。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包含永久观测点的布设,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本项目有部分桥梁由于水位过高等原因无法正常进入检测的,需要使用潜水员水下摸 探等措施,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按相关规定及采购人相关要求完善“一桥一档”档案,其费用已包 含在投标报价中。完善档案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相关资料及收集的纸张、文具使用等; 2)桥梁有竣工图纸,但份数不够的,需对竣工图纸进行复印,至少 2套;没有竣工图 或原有图纸不清晰的由中标人负责绘制图纸,包括桥梁平面图、立面图、横断面图、支座及 伸缩缝图、排水图等的一般构造图,其中,支座及伸缩缝的图纸必须有型号、数量的详细说 明等; 3)根据以上内容及相关规定建立档案。 4、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善、更新桥梁系统的填报,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 报价中。 (五)本项目进行定期检查的桥梁基本情况见下表: 序号 桥梁名称 线路名称 桥梁基本情况 桥梁总全 长 (米) 主桥形式 主桥长 度(米) 引桥形式 引桥长度 (米) 桥梁全 宽(米) 车道 数 1 仙湖桥 G240保台线 6.00 空心板梁 6.00 / / 26.00 6 2 朗心一桥 G240保台线 15.00 空心板梁 15.00 / / 26.00 6 3 朗心大桥 G240保台线 331.00 空心板梁 331.00 / / 26.00 6 4 百东四桥 G240保台线 7.00 现浇实心板 7.00 / / 26.00 6 5 百东三桥 G240保台线 16.00 空心板梁 16.00 / / 26.00 6 序号 桥梁名称 线路名称 桥梁基本情况 桥梁总全 长 (米) 主桥形式 主桥长 度(米) 引桥形式 引桥长度 (米) 桥梁全 宽(米) 车道 数 6 迴龙桥 G240保台线 148.40 T梁 148.40 / / 26.00 6 7 山根桥 G240保台线 13.00 整体现浇板 13.00 / / 40.00 6 8 连接线一桥 G240保台线 20.54 空心板梁 20.54 / / 40.00 6 9 连接线二桥 G240保台线 20.54 空心板梁 20.54 / / 40.00 6 10 连接线三桥 G240保台线 17.54 空心板梁 17.54 / / 40.00 6 11 沙龙一桥 G240保台线 13.20 空心板梁 13.20 / / 26.50 6 12 沙龙二桥 G240保台线 20.00 空心板梁 20.00 / / 26.50 6 13 沙龙三桥 G240保台线 20.30 空心板梁 20.30 / / 26.50 6 14 英明一桥 G240保台线 84.34 小箱梁 84.34 / / 26.00 6 15 英明二桥 G240保台线 17.30 空心板梁 17.30 / / 26.50 6 16 九江大桥 G240保台线 1675.20 斜拉桥 520.00 空心板梁、 连 续箱梁 1155.20 16.0~ 20.1 3 17 新龙二桥 G324福昆线 47.00 空心板梁 47.00 / / 32.50 6 18 新龙左辅道二桥 G324福昆线 47.00 空心板梁 47.00 / / 12.50 2 19 新龙右辅道二桥 G324福昆线 47.00 空心板梁 47.00 / / 12.50 2 20 新龙左辅道三桥 G324福昆线 15.00 空心板梁 15.00 / / 12.50 2 21 新龙右辅道三桥 G324福昆线 15.00 空心板梁 15.00 / / 12.50 2 22 墩根左辅道一桥 G324福昆线 15.00 空心板梁 15.00 / / 12.50 2 23 墩根右辅道一桥 G324福昆线 15.00 空心板梁 15.00 / / 12.50 2 24 墩根左辅道二桥 G324福昆线 18.00 空心板梁 18.00 / / 12.50 2 25 墩根右辅道二桥 G324福昆线 18.00 空心板梁 18.00 / / 12.50 2 序号 桥梁名称 线路名称 桥梁基本情况 桥梁总全 长 (米) 主桥形式 主桥长 度(米) 引桥形式 引桥长度 (米) 桥梁全 宽(米) 车道 数 26 上北桥 G324福昆线 49.00 整体现浇板 49.00 / / 32.50 6 27 上北左辅道桥 G324福昆线 49.00 空心板梁 49.00 / / 12.50 2 28 上北右辅道桥 G324福昆线 49.00 空心板梁 49.00 / / 12.50 2 29 大桐左辅道一桥 G324福昆线 90.00 空心板梁 90.00 / / 12.50 2 30 大桐右辅道一桥 G324福昆线 90.00 空心板梁 90.00 / / 12.50 2 31 大桐左辅道二桥 G324福昆线 13.00 空心板梁 13.00 / / 12.50 2 32 大桐右辅道二桥 G324福昆线 13.00 空心板梁 13.00 / / 12.50 2 33 大桐左辅道三桥 G324福昆线 15.00 空心板梁 15.00 / / 12.50 2 34 大桐右辅道三桥 G324福昆线 15.00 空心板梁 15.00 / / 12.50 2 35 大桐跨沟桥 G324福昆线 26.00 空心板梁 26.00 / / 30.00 6 36 朝山一桥 G324福昆线 70.00 空心板梁 70.00 / / 32.50 6 37 朝山左辅道一桥 G324福昆线 70.00 空心板梁 70.00 / / 12.50 2 38 朝山右辅道一桥 G324福昆线 70.00 空心板梁 70.00 / / 12.50 2 39 朝山左辅道二桥 G324福昆线 17.00 整体现浇板 17.00 / / 12.50 2 40 朝山右辅道二桥 G324福昆线 17.00 空心板梁 17.00 / / 12.50 2 41 烟南桥 G324福昆线 46.00 空心板梁 46.00 / / 32.50 6 42 烟南左辅道桥 G324福昆线 46.00 空心板梁 46.00 / / 12.50 2 43 烟南右辅道桥 G324福昆线 46.00 空心板梁 46.00 / / 12.50 2 44 南水左辅道一桥 G324福昆线 15.00 空心板梁 15.00 / / 12.50 2 45 南水右辅道一桥 G324福昆线 15.00 整体现浇板 15.00 / / 12.50 2 序号 桥梁名称 线路名称 桥梁基本情况 桥梁总全 长 (米) 主桥形式 主桥长 度(米) 引桥形式 引桥长度 (米) 桥梁全 宽(米) 车道 数 46 南水左辅道二桥 G324福昆线 19.00 空心板梁 19.00 / / 12.50 2 47 南水右辅道二桥 G324福昆线 19.00 空心板梁 19.00 / / 12.50 2 48 九江大道跨线桥 G324福昆线 420.00 连续箱梁 100.00 空心板梁 320.00 27.50 6 49 街边人行通道 G359佛富线 42.00 空心板梁 42.00 / / 36.00 4 50 桂丹(3)桥 G359佛富线 8.00 左:实心板 梁 右:箱 涵 8.00 / / 71.00 8 51 罗村大桥 G359佛富线 268.88 空心板梁 268.88 / / 22.50 4 52 罗村大桥左扩宽 桥 G359佛富线 268.80 空心板梁 268.80 / / 11.00 2 53 罗村下穿隧道 G359佛富线 800.00 空心板梁 800.00 / 35.00 8 54 罗湖中桥左扩宽 桥 G359佛富线 58.00 空心板梁 58.00 / / 17.50 3 55 下柏桥 G359佛富线 29.00 空心板梁 29.00 / / 35.00 8 56 下柏右辅道桥 G359佛富线 52.00 空心板梁 52.00 / / 17.00 3 57 下柏左辅道桥 G359佛富线 52.00 空心板梁 52.00 / / 17.00 3 58 上柏立交左辅道 桥 G359佛富线 32.00 空心板梁 32.00 / / 17.00 3 59 上柏立交右辅道 桥 G359佛富线 32.00 空心板梁 32.00 / / 20.50 3 60 桂丹立交桥 G359佛富线 65.00 连续箱梁 65.00 / / 37.80 8 61 桂丹立交 2桥 G359佛富线 115.00 连续箱梁 115.00 / / 37.80 10 62 桂丹立交 3桥 G359佛富线 65.00 连续箱梁 65.00 / / 37.76 8 63 桃源立交桥 G359佛富线 160.00 空心板梁 160.00 / / 26.00 6 64 桃源立交右辅道 桥 G359佛富线 225.00 空心板梁 225.00 / / 11.00 2 序号 桥梁名称 线路名称 桥梁基本情况 桥梁总全 长 (米) 主桥形式 主桥长 度(米) 引桥形式 引桥长度 (米) 桥梁全 宽(米) 车道 数 65 桃源立交左辅道 桥 G359佛富线 245.00 空心板梁 245.00 / / 11.00 2 66 金沙大桥右扩宽 桥 G359佛富线 1600.00 连续箱梁 252.00 小箱梁、空心 板梁 1348.00 13.00 3 67 金沙大桥 G359佛富线 1637.00 连续刚构 252.00 箱梁、空心板 梁 1385.00 21.00 4 68 金沙大桥左扩宽 桥 G359佛富线 1600.00 连续箱梁 252.00 小箱梁、空心 板梁 1348.00 13.00 3 69 中安桥 G359佛富线 9.00 整体现浇板 9.00 / / 26.50 4 70 下安(1)桥 G359佛富线 52.00 空心板梁 52.00 / / 26.00 4 71 下安(2)桥 G359佛富线 61.00 空心板梁 61.00 / / 26.00 4 72 下安大桥 G359佛富线 864.00 小箱梁 864.00 / / 27.50 4 73 崇南(2)桥 G359佛富线 9.00 整体现浇板 9.00 / / 26.00 4 74 简村(5)桥 G359佛富线 6.00 现浇实心板 6.00 / / 50.00 6 75 简村(6)桥 G359佛富线 40.00 空心板梁 40.00 / / 37.00 6 76 凤岗中桥 G359佛富线 86.00 空心板梁 86.00 / / 34.00 6 77 岭西(2)桥 G359佛富线 8.60 整体现浇板 8.60 / / 67.50 6 78 海舟(4)桥 G359佛富线 8.50 整体现浇板 8.50 / / 49.40 6 79 樵高立交桥 G359佛富线 65.00 连续箱梁 65.00 / / 13.00 2 80 樵高立交(1)桥 G359佛富线 25.00 空心板梁 25.00 / / 15.50 3 81 樵高立交(2)桥 G359佛富线 25.00 空心板梁 25.00 / / 15.50 3 82 旧五斗大桥 S112广杏线 232.00 双曲拱 232.00 / / 9.60 2 83 旧五斗大桥引桥 S112广杏线 278.00 空心板梁 / T梁 278.00 9.60 4 84 新五斗大桥 S112广杏线 937.00 箱肋拱 230.00 空心板梁 707.00 9.60 2 序号 桥梁名称 线路名称 桥梁基本情况 桥梁总全 长 (米) 主桥形式 主桥长 度(米) 引桥形式 引桥长度 (米) 桥梁全 宽(米) 车道 数 85 罗村互通立交左 主桥 S121广龙线 535.94 连续箱梁 193.278 空心板梁 342.662 13.75 3 86 罗村互通立交右 主桥 S121广龙线 535.94 连续箱梁 213.278 空心板梁 322.662 13.75 3 87 罗村互通立交 A 匝道桥 S121广龙线 131.30 连续箱梁 131.30 / / 8.50 1 88 罗村互通立交 H 匝道桥 S121广龙线 140.00 连续箱梁 140.00 / / 8.50 1 89 罗村互通立交 C 匝道桥 S121广龙线 60.00 连续箱梁 60.00 / / 8.50 1 90 罗村互通立交 D 匝道桥 S121广龙线 20.00 整体现浇板 20.00 / / 8.50 1 91 罗村互通立交 E 匝道桥 S121广龙线 123.43 连续箱梁 123.43 / / 8.50 1 92 罗村互通立交 I 匝道桥 S121广龙线 120.00 连续箱梁 120.00 / / 8.50 1 93 穆院左桥 S263连大线 47.10 空心板梁 47.10 / / 13.20 2 94 穆院右桥 S263连大线 47.10 空心板梁 47.10 / / 9.50 2 95 逢涌大桥 S267帽三线 390.00 T梁 390.00 / / 18.50 4 96 桂和 1桥 S267帽三线 16.50 中:实心板 梁 左 右:空心板 梁 16.50 / / 35.40 6 97 桂和 2桥 S267帽三线 15.00 现浇实心板 15.00 / / 49.00 6 98 石泉桥左扩宽桥 S267帽三线 85.00 空心板梁 85.00 / / 9.00 1 99 石泉桥 S267帽三线 85.00 T梁 85.00 / / 25.00 6 100 石泉桥右扩宽桥 S267帽三线 85.00 空心板梁 85.00 / / 9.00 1 101 大冲北桥左扩宽 桥 S267帽三线 125.00 空心板梁 125.00 / / 9.00 2 102 大冲北桥 S267帽三线 125.00 空心板梁 125.00 / / 24.00 6 103 大冲北桥右扩宽 桥 S267帽三线 125.00 空心板梁 125.00 / / 9.00 2 序号 桥梁名称 线路名称 桥梁基本情况 桥梁总全 长 (米) 主桥形式 主桥长 度(米) 引桥形式 引桥长度 (米) 桥梁全 宽(米) 车道 数 104 大冲南桥左扩宽 桥 S267帽三线 273.90 小箱梁 90.00 空心板梁 183.90 9.00 2 105 大冲跨线桥 S267帽三线 369.24 连续箱梁 118.50 空心板梁 250.74 28.50 6 106 大冲南桥右扩宽 桥 S267帽三线 273.90 小箱梁 90.00 空心板梁 183.90 9.00 2 107 雅瑶立交桥左扩 宽桥 S267帽三线 928.26 连续箱梁 201.00 小箱梁、空心 板梁、异形板 727.26 12.50 2 108 雅瑶立交桥 S267帽三线 938.30 T构 207.00 空心板梁、整 体现浇板 731.30 21.00 4 109 雅瑶立交桥右扩 宽桥 S267帽三线 946.66 连续箱梁 206.00 小箱梁、空心 板梁、异形板 734.62 12.50 2 110 桂和 3桥 S267帽三线 26.00 空心板梁 26.00 / / 53.50 8 111 联滘跨线桥 S267帽三线 250.64 小箱梁 250.64 / / 28.50 6 112 桂江大桥 S267帽三线 396.00 T梁 396.00 / / 23.60 4 113 桂江立交 A线桥 S267帽三线 32.00 连续箱梁 32.00 / / 35.60 8 114 佛平地道 S267帽三线 613.00 整体现浇板 613.00 / / 29.90 6 115 联兴 2桥 S267帽三线 20.00 空心板梁 20.00 / / 62.00 6 116 平北西河桥 S267帽三线 14.00 箱涵 14.00 / / 64.80 6 117 江左村桥 S267帽三线 14.00 箱涵 14.00 / / 61.00 6 118 南港立交 A匝道 桥 S267帽三线 246.00 连续箱梁 246.00 / / 6.50 1 119 南港立交 B匝道 桥 S267帽三线 100.00 连续箱梁 100.00 / / 6.50 1 120 南港立交 C匝道 桥 S267帽三线 66.77 连续箱梁 66.77 / / 6.50 1 121 南港立交 D匝道 桥 S267帽三线 66.77 连续箱梁 66.77 / / 6.50 1 122 南港立交 E匝道 桥 S267帽三线 40.00 连续箱梁 40.00 / / 6.50 1 123 南港立交 F匝道 桥 S267帽三线 186.00 连续箱梁 186.00 / / 6.50 1 序号 桥梁名称 线路名称 桥梁基本情况 桥梁总全 长 (米) 主桥形式 主桥长 度(米) 引桥形式 引桥长度 (米) 桥梁全 宽(米) 车道 数 124 南港立交 G匝道 桥 S267帽三线 100.00 连续箱梁 100.00 / / 6.50 1 125 南港立交 H匝道 桥 S267帽三线 100.00 连续箱梁 100.00 / / 6.50 1 126 南港立交 M主线 桥(西引桥) S267帽三线 325.80 连续箱梁 325.80 / / 29.00 4 127 三山西大桥 S267帽三线 290.00 中承式钢管 砼拱桥 290.00 / / 28.00 4 128 南港立交 N主线 桥 (东引桥) S267帽三线 300.00 连续箱梁 300.00 / / 29.00 6 129 正街新村桥 S267帽三线 9.00 整体现浇板 9.00 / / 46.00 6 130 盐步立交桥 S361盐南线 365.40 小箱梁 365.40 / / 19.00 4 131 里水高架桥 S361盐南线 395.00 T梁 395.00 / / 10.00 2 132 里水桥 S361盐南线 95.70 空心板梁 95.70 / / 34.25 6 133 麻奢桥 S361盐南线 19.50 中:整体现 浇板 左右: 空心板梁 19.50 / / 25.50 4 134 新村桥 S361盐南线 27.00 空心板梁 27.00 / / 28.60 4 135 西樵大桥 S363西西线 706.00 斜拉桥 235.00 T梁 450.00 16.00 2 136 高舟桥 S363西西线 24.00 左:整体现 浇板右:空 心板梁 24.00 / / 16.40 4 137 二拱桥 S363西西线 18.00 左:空心板 梁 右:T梁 18.00 / / 18.20 4 138 樵金路跨线桥 X509金白线 442.46 小箱梁 442.46 / / 27.50 6 139 沙滘大桥左扩宽 桥 X509金白线 515.00 T梁 180.00 小箱梁 335.00 10.50 2 140 沙滘大桥右扩宽 桥 X509金白线 515.00 T梁 180.00 小箱梁 335.00 10.50 2 141 建沙路跨线桥 X509金白线 37.00 小箱梁 37.00 / / 27.50 6 142 东主涌桥 X509金白线 45.00 空心板梁 45.00 / / 26.00 6 序号 桥梁名称 线路名称 桥梁基本情况 桥梁总全 长 (米) 主桥形式 主桥长 度(米) 引桥形式 引桥长度 (米) 桥梁全 宽(米) 车道 数 143 东主涌左辅道桥 X509金白线 45.00 空心板梁 45.00 / / 13.25 2 144 东主涌右辅道桥 X509金白线 45.00 空心板梁 45.00 / / 13.25 2 145 西基桥左辅道桥 X509金白线 64.00 空心板梁 64.00 / / 13.25 2 146 西基桥右辅道桥 X509金白线 64.00 空心板梁 64.00 / / 19.50 4 147 丹横路跨线桥 X509金白线 476.00 小箱梁 476.00 / / 29.10 6 148 雅瑶桥 X513联江线 51.00 空心板梁 51.00 / / 25.50 4 149 丰岗大桥 X516和横线 336.00 T梁 左90.00 右 188.00 空心板梁、整 体现浇板 左246.00 右 72.00 21.00 4 150 洲村桥 X516和横线 40.00 空心板梁 40.00 / / 39.00 6 151 汀圃桥 X902汀三线 28.00 空心板梁 28.00 / / 30.50 4 152 新沙大桥 X902汀三线 576.00 小箱梁 576.00 / / 32.00 6 153 左岸涌桥 X902汀三线 51.00 空心板梁 51.00 / / 30.50 6 154 龙湾大桥 Y961南西线 1555.00 斜拉桥 600.00 小箱梁 955.00 32.50 6 155 南辅道中心涌桥 Y961南西线 86.80 空心板梁 86.80 / / 12.50 2 156 北辅道中心涌桥 Y961南西线 14.84 空心板梁 14.84 / / 12.50 2 157 桂江立交 B1桥 Y984五谢线 606.403 连续箱梁 167.403 连续箱梁 439.000 13.25 3 158 桂江立交匝道一 桥 Y984五谢线 90.00 连续箱梁 90.00 / / 9.50 2 159 桂江立交匝道二 桥 Y984五谢线 115.49 连续箱梁 115.49 / / 9.50 2 160 桂江立交匝道三 桥 Y984五谢线 325.485 连续箱梁 114.485 连续箱梁 211.000 9.50 2 161 桂江立交匝道四 桥 Y984五谢线 90.00 连续箱梁 90.00 / / 9.50 2 162 桂江立交匝道五 Y984五谢线 48.00 连续箱梁 48.00 / / 9.50 2 序号 桥梁名称 线路名称 桥梁基本情况 桥梁总全 长 (米) 主桥形式 主桥长 度(米) 引桥形式 引桥长度 (米) 桥梁全 宽(米) 车道 数 桥 163 桂江立交匝道六 桥 Y984五谢线 48.00 连续箱梁 48.00 / / 9.50 2 164 桂江立交匝道七 桥 Y984五谢线 48.00 连续箱梁 48.00 / / 9.50 2 165 桂江立交匝道八 桥 Y984五谢线 48.00 连续箱梁 48.00 / / 9.50 2 166 桂江立交 B2桥 Y984五谢线 400.00 连续箱梁 166.138 连续箱梁 233.862 13.25 3 167 谢叠大桥 Y984五谢线 868.00 T构 236.00 空心板梁 632.00 26.50 4 168 谢叠 2桥 Y984五谢线 868.00 T构 282.00 小箱梁 586.00 19.00 3 169 谢叠 3桥 Y984五谢线 868.00 T构 282.00 小箱梁 586.00 19.00 3 170 氹郎桥 Y985太高线 89.00 T梁 89.00 / / 8.80 2 171 平南高架桥 魁奇路东延线 1997.84 连续箱梁 160.00 小箱梁 1837.84 39.50 8 172 新西樵大桥主 桥 南九复线 245 斜拉桥 245 / / 45.2 8 新西樵大桥西 引桥 (山根简易立 交) 南九复线 835.324 连续箱梁 237.12 4 小箱梁 598.2 26.5 6 新西樵大桥东 引桥 (龙津跨线 桥) 南九复线 250 / / 小箱梁 250 45.2 8 新西樵大桥 A 匝道桥 (官山立交) 南九复线 1149.98 3 钢箱梁 76 空心板梁、小 箱梁、连续梁 1073.98 3 10 2 新西樵大桥 B 匝道桥 (官山立交) 南九复线 661.354 钢箱梁 118 空心板梁、连 续箱梁 543.354 10 2 (六)本项目进行定期检查的水下桩基检查基本情况见下表: 序号 桥梁名称 桩基数量(条) 备注 1 五丫口大桥 4 2 谢叠大桥 4 3 谢叠2桥 5 4 谢叠3桥 1 三、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3.1. ★基本商务要求一览表 序号 商务条款 要 求 1. 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佰贰拾贰万捌仟柒佰壹拾叁元肆角壹分 (?4,228,713.41)。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投标总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投标报价应包括:定期检查总费用(包括桥梁常规外观检查费、桥梁检查 车租赁费、潜水摸探费用、交通疏导、安全措施费) ,招标服务费和各类 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项下的全部费用。 2.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并提交检测方案后28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 款。 2、中标人的定期检查报告按期完成并将检查报告的送审报告送至采购人 之日起28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 3、中标人提交定期报告正式版,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28天内,支付余款。 3. 总工期和后续服务 期 1、总工期为 15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工 期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从开工当天起计算,60日历天内完成外业; 第二阶段:完成外业后 5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桥梁检查报告、图纸绘制、 完善“一桥一档”档案等内业工作; 第三阶段:采购人(定期检查监控单位)或主管单位提出修编意见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正式报告; 第四阶段:提交正式报告后 20日历天内验收一桥一档、图纸绘制、永久 性观测点等工作。 2、项目后续服务期限:自项目正式验收通过之日开始计算 1年。 (项目后 续服务期内的主要工作为:桥梁系统更新、涉及到桥梁的技术等级变更、 桥梁发生突发事件或维修加固等情况时,中标人必须提供书面处理意见。 ) 4. 最终提交的定期检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分阶段提供所需的阶段成果资料,具体查报告份数 要求如下: 1、为审查提交的定期检查报告2套(送审稿);定期检查报告通过审核后 版最终报告6套(正式版); 2、全部检查成果需提供电子存档资料,电子存档资料用U盘或移动硬盘保 存提交,共提交两个(其中文字采用Word形式、表格采用Excel形式、图形 采用AutoCAD绘制、数码照片存为jpg格式、正式报告扫描件为pdf格式)。 5. 付款条件 1、桥梁检查费用 1)本项目桥梁检查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除 合同条款“桥梁检查费用的调整”的规定外),包括中标人为履行本合同 而投入的临时设施费、设备搬迁费、青苗补偿费、障碍清除费、“四通一 平费”、检查措施费、办理相关手续费、材料加工费、开挖检验费、水上(含 大河、塘及其他大面积积水)作业费、现场钻探费(必要时)、钻孔护壁费、 复杂地质勘探调增费、测量费、样品取样费、样品包装费、样品运输费、 室内试验费、试验设备租赁费、租车台班费、支架费、工作棚费用、电源 与照明设备费用、现场配合人员费用、技术工作费成果编制费等,以及人 工、管理、办公、物耗、交通、利润、保险、税费、各种风险及有关的其 它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工程实际需要,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公布的 金额填入投标报价表“交通疏导、安全措施费”细目中,该费用包干使用。 如中标人需要在此基础上增加交通疏导、安全措施费用,由中标人在其它 相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考虑。上述费用已包括保证工程安全文明生 产、保通措施(包括桥上通车和水上通航交通组织及交通安全防护等)所 需的所有费用,并计入合同总价。中标人在完成安全文明生产和保通措施 后,经采购人检查合格,由采购人按合同条款对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支付交 通疏导、安全措施费。如中标人未按要求完成安全文明生产和保通措施, 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比例的交通疏导、安全措施费,并有权扣留 1~10%的 合同价款。(采购人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时向中标人支付桥梁检 查费用,以及中标人额外服务的费用。) 2、支付时间 采购人应按合同书规定的时间支付桥梁检查费用。 3、有异议的支付 如果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采购人应在收到付款申 请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中标人澄清,此时,应在收到中标人 书面澄清(以采购人签收的日期为准)之日起 2日内支付。如果中标人在收 到采购人要求书面澄清的通知后2天内(以中标人收到通知的日期为准)未 做任何书面答复,则采购人将不予支付,直到中标人作出书面澄清为止。 4、审查 中标人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桥梁检查工作时间和支付费用的记录,并 在采购人有要求时允许采购人指派的人员进行审查。 5、桥梁检查费用的调整 在合同实施期间,本项目桥梁检查费用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 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但是本项目在合同工程量的基础上发生单座桥 梁定期检查工作的取消或增加,桥梁定期检查费用作相应扣减或增加,桥 梁检查费用调整办法如下: (1)增加(减少)桥梁外观检查费用=调整单价(元/米)×增加(减少) 的桥梁长度(延米) 调整单价=外观检查费用(元)/外观检查桥梁总长度(延米) (2)增加(减少)桥梁水下桩基检查费用=调整单价(元/条)×增加(减 少)的桥梁桩基数量(条) 调整单价=水下桩基检查费用(元)/水下桩基检查总数量(条) 6. 合同的生效、变更 与终止 1、合同的生效 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鉴证之 日起生效。中标人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书的规定执行。 2、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果有 互相矛盾处,以下面所列先后顺序为准: ① 合同书及附件(含澄清文件,如需要); ② 中标通知书; ③ 投标函; ④ 合同条款; ⑤ 招标文件; ⑥ 投标报价表; ⑦ 检查规范; ⑧ 投标书附表; ⑨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 履约担保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 中标价的10%。 履约担保在中标人提交最终检查报告后28天内退还中标人。 4、延误 ① 由于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 ② 中标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在事件发生后 1天内通知采 购人,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至最低;若此影响是连续的,则中标人应 在事件首次发生后1天内通知采购人,并每隔2天向采购人提交影响情况 报告;影响消除后2天内,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呈报最终报告,阐述需采购 人补偿的事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中标人的补偿或索赔请求。 ③ 中标人应保持详细的原始记录。采购人在与中标人协商后相应地 延长中标人的工作期限和增付费用。 ④ 由于采购人或的错误指令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中标人无法履行合 同的,中标人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于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由 此造成的损失,应由采购人在与中标人协商后确定赔偿的金额或其他有关 事宜。 5、推迟与终止 ① 采购人可以在至少3天以前以书面通知中标人暂停全部或部分检 查工作或终止本合同书,一旦收到此类通知,中标人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 并将费用减到最小。 ② 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书面通知中标人,并说明理由。若采购人在2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 答复,采购人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 在第一个通知发出2天后发出。 6、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 (1) 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 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 7. 其它要求 1、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现行法律 和法规为准。 2、转包和分包 ① 禁止中标人将本合同规定的桥梁检查任务转包。 ② 没有采购人的同意,中标人不能将桥梁检查工作的任何部分分 包。即使得到了采购人的同意,也不应解除中标人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 全部责任和义务,中标人应对其分包人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3、版权 中标人在工程桥梁检查上使用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专利、版权、设计 商标或名称及其它受保护权利的都必须取得合法的授权,所产生的有关费 用应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由于在工程桥梁检查上使用的或准备采用的 任何专利、版权、设计商标或名称及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 索赔和诉讼的费用都应由中标人承担。此外,中标人还应承担由此导致或 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上述应由中标人承担的所有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相关桥梁检查费用 中,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 4、利益的冲突 (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人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 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中标人不得参与与采购人的利益有冲突的任 何活动。 8. 一般责任和义务 1、桥梁定期检查服务进度计划的提交: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7天内,根据合 同约定的服务期安排向采购人提交一份详细的、分项目的桥梁定期检查服务进度工作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说明和详细的检 查实施方案,经批准后作为采购人控制桥梁定期检查的依据。 2、安全、保卫与环境保护:中标人在进行定期检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 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中标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定 期检查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它一 切责任应由中标人负责。 3、保险:中标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保采购人风险以外的雇主责任保 险、财产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险种,以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相关 费用自理。 4、道路维护:中标人在进行定期检查服务时,如造成原有道路、桥梁及 沿线设施的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它费用, 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附着物保护:中标人在进行定期检查服务时,应尽量保持路线经过范 围内地上附着物的完好,如造成损坏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 和其它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采购人对桥梁检查工作的监督:中标人实施本项目的桥梁定期检查过程 中,采购人将对整个桥梁定期检查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中标人应无条件 予以配合。 7、交通组织:为满足本项目桥梁定期检查过程中继续运营通车的需要, 中标人应遵守国家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交通组织方案设计并 报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中标人应按审批后的交通组织方案进行定 期检查现场的交通维护和保卫工作。 9. 违约与赔偿 1、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① 中标人私自将桥梁检查任务转包或分包的,采购人将有权中止合 同并没收履约担保,并计扣中标人合同价2%~5%的违约金。 ② 中标人未按照国家及交通部适用于本项目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 范和规程进行桥梁检查的,采购人将计扣中标人合同价 3%~5%的违约金。 ③ 中标人未能按期提交检查报告送审稿或修改稿的(采购人同意延 长期限的除外),则每延期1天,采购人将分别按相应阶段检查合同价的5‰计扣中标人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时,采购人可以中止合同。 ④ 因中标人提供的检查资料不全面和检查数据不准确或其他中标人 自身的原因,致使养护措施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工程数量不 准确而被要求返工或者造成质量问题的,除由中标人负责继续完善检查 外,采购人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可计扣中标人合同价 3%~5% 的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中止检查合同。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重复检查的, 经采购人确认后,所发生的重复检查费用由采购人从应支付给中标人的款 项中扣付给采购人另行委托的检查单位。 ⑤ 中标人应安排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桥梁检查过 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 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进行抽换,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 向交通主管部门提请将中标人的行为作不良行为记录的权利;同时,采购 人有权根据被换人员的岗位按下列规定计扣违约金: 项目负责人:5000元/人次; 检测师:2000元/人次; 其他主要检查人员:1000元/人次。 ⑥ 因中标人桥梁检查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中标人除应免收 受损失部分的桥梁检查费外,中标人还应无偿修改和完善桥梁检查,并承 担工程直接损失部分的赔偿金。 ⑦ 因桥梁检查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除执行“中标人的违约 责任 ○ 6”外,采购人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 他处罚。 ⑧ 中标人提供的桥梁检查报告中任何一项未能通过采购人或交通主 管部门审查的,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对中标人计扣检查合同价的 10%以内的 违约金;如果上述文件中有一项或全部均未通过审查,采购人有权视情况 对中标人计扣检查合同价的 20%以内的违约金;若中标人对相应文件进行 修改后仍未通过采购人或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查,则采购人有权在计扣本款 规定违约金的基础上中止合同。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在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或中标人检查、费用中扣除;如果中标人的桥梁检查费和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造成的损失 和赔偿金时,采购人保留向中标人索赔的权利。 ) 2、采购人的违约责任: ① 由于采购人变更桥梁检查项目、规模、条件,或未按期提供桥梁 检查必需的资料、工作条件的,采购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告知中标人,否 则采购人应支付中标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但采购人对所提供参 考资料的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视为中标人在投标时已充分了解 并考虑了其中的风险,中标人应对参考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判断并 自己承担可能发生的后果。 ② 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中标人 原因造成),采购人除应按中标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外,还应按 剩余合同价的5%~10%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3、责任的期限: 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书规定的时间范 围。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序号 事 项 主 要 内 容 1 投标保证金数额 及其支付 □ 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 及有关条款不适用。 ?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84000.00元。 支付方式: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 支付时间: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 (或联合体主体方)的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代为缴交。 其他说明:转账单应注明交易编号。 2 投标保证金汇入 帐户 1.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详见投标报名回执。 2.投标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金额和要求提交。 3.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的账户一次性汇入到交易 中心指定账户(即“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回执”上的内容,该账号是 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供应商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 报名供应商缴纳保证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3 投标保证金退回 符合退付条件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法定时间内全额无息退还到供应商 原汇出账户。 4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无需交纳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需要交纳中标服务费,具体要求如下: 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 收费依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 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 定,按费率80%计算收取。 5 中标服务费支付 方式 如需交纳中标服务费的,中标供应商在获缴费通知时按要求另行支 付,不列入投标报价范畴。 6 统一结算币种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元结算。 7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满 90天,中标供应商投标有效期延至 合同验收之日。 8 有关资质、荣誉证 书有效期要求 (1)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荣誉证书均须有效; (2)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 理延期手续; (3)如证书没有有效期且该资质未被取消的,则视为仍在有效期内。 (4)有关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证书如有最新的行业管理规定或政策文 件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5)采用电子化采购的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资质、荣誉证书、 合同等资料或证明材料,均应提交其正本原件的扫描件。 9 项目论证情况 本项目采购文件无需经过专家论证。 10 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 4,698,570.45元 11 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 4,228,713.41元 12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3 中标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1 家,其中中标供应商 1 家。 14 供应商须知修改 条款 ?无 □有 修改条款如下: 15 有效通知载体 本项目相关信息和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 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 平台)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须及时登录上述网站获取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 16 采购信息发布网 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fsggzy.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站 (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 17 省网注册要求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有关投标人在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 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登陆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详阅“办事指南”-“投标人注册登记”。注册过程 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 020-83188500/83188580。 18 质疑受理机构及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7-8623358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联系人:杨小姐、徐小姐 电话:0757-86283490-812、0757-86283490-814 19 询问受理方式 供应商将询问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填写完整并盖章后,到佛山市 南海区公路管理站、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交,也可 以传真方式进行提交。对现场提交的资料,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理后当场向递交人出具受理回执。 20 质疑受理方式 授权代表携带授权书、身份证明文件及质疑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 到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 (质疑受理地址详见本文件须知前置表)提交,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 件,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理 质疑后当场向递交人出具受理回执。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其他方 式提交的质疑材料均不予受理。 21 投诉受理机构及 联系方式 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佛 山市 的“受理投诉联系信息” 。 22 其他 无 一、 概念释义 1.1. 招标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1.2. 释义 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组织 实施整个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审委员会成员。 2.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采购人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 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确定采购需求,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 的主体承担答复询问质疑、履行合同义务、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 投标人:指接受本次采购活动投标邀请,并按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自然人。 4. 中标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5. 交易系统:本文特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简称“交易综合平台”) , 包括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企业信息数据库等。 6. 电子投标文件:本文是指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制作的投标文 件。 7. 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 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 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 产品制造商:是指符合行业的生产专业技术条件及标准,能独立承担主体设备或核心 技术的设计与生产安装,具备品质检测技术及手段,并具有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的生 产性经营企业。 9.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项目公告、公开招标文件以及公开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和澄清 等一系列文件。 10. 采购过程:是指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中标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 布、开标、评标、澄清等各个程序环节。 11.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且没有不 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条款包括项目采购预 算、最高限价、报价要求、质保期、完工期、服务期、付款方式、本文件涉及的“基 本商务要求一览表”的条款及其它带“★”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 必须满足的要求。 12.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 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 位。 13. 轻微偏离: 是指投标文件能够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 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 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于)。 1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5.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包 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具体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划分。 16. 佛山市:是指包括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共五个行政辖区。 17.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1.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1.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或行政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根据 《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 府规章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51 号),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 5000 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 的,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从事政府采购业务。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 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合法的注册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必备条件,于 本文件指定时效内均能满足投标资格及相关重要要求。 3. 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成功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 文件,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后,成为本项目的合法投标人。 4. 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 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 5. 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且准确有效,如发现自身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 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出现多家投标供应商名称的, 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法律法规规定投标文件中必须 公开的信息,供应商不得列为不同意公开的内容,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评标 委员会将按规定对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6. 属于国内制造商投标人须满足: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生产经营性企业,符合行业的 生产专业技术条件、标准和履约供应能力,能独立承担主体设备或核心技术的设计与 生产安装,具备品质检测技术和手段,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 国外制造商须在中国大陆设有合法注册的直辖专属机构。 7. 属于经销代理资格性质的投标人须满足:合法有效的经营范围,符合投标准入资格和 专业技术条件,遵从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大陆有授权资格的直辖专属机构所核定的业务 范围和供货渠道,能独立承担项目实施与交付验收的一切责任义务,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 8. 中小企业须符合财库〔2011〕181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的要求,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但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9.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的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1. 关于联合体投标: (1) 若投标准入条件允许两个以上的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政府采购法规相关法定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 的,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 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的任 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它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2) 若大中型企业法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享受国家规定 的价格扶持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法人与小型、微型企业 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2.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 管理服务等的供应商,其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项目及其所有 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受托为采购项目的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其法人及其附 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13. 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符合产品所属行业的 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14. 所有产品为全新原厂制造,其核心关键部分为近 10个月内所生产的非淘汰类产品;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不能提供超出此目 录范畴外的替代品,此外,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监委颁布《中国强制认证》(CCC认 证)。 15.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或强制采 购的,应当提供国家认可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16. 主机设备要有标准配置清单,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国 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购置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配有 正版合法的经采购人认可的操作系统和软件。 17. 信息安全产品应当获得国家信息安全认证,并可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照 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18. 根据财库〔2007〕119号文与财办库〔2008〕24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的有关规定,未经核准同意,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国产品,投标人以进口产品参 与投标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9. 如采购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 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在提供的进 口产品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 应商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 全套单证。 20. 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 (1)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 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 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 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 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 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21. 不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可认定为无效投标行为,对其提供的货物、工程和 伴随服务,采购人拒绝为其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22. 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 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 (佛府办[2017]30号),凡是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并在政府采 购监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备 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供应商在签署拟采用“政府 采购质押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提示该合同将用于贷款申请,并在 合同中注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字样和“融资银行名称及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 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收款账号”内容。 二、 招标文件说明 2.1 本文件是采购人阐明所实施的采购项目内容、投标规约等综合性文件,招标文件、投 标文件、评审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重要标准,各方 当事人均应以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商业诚信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义务。 2.2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交易系统发布电子招标文件。 2.3 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函、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须知、评审标准与方法、合同书范 本、投标文件格式共六部分组成。 2.4 招标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限制和禁止性内 容时,应以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否则,以招标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2.5招标文件中重复描述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文件中首次对该内容描述为准。 2.6 投标人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并应认真阅 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 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 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7招标文件的询问与澄清: 1.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如有任何疑问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 和方式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予以回复。 2.询问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3.如在回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需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的,将按本须知“招标文件的修改” 作出处理。 4.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2.8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 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正内容将在项目公告网站发布更正公告,当澄清修正涉及项目重 要内容或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文件的最新版本(澄清文 件),投标人需按照更正公告要求重新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 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对已发布澄清修正的项目应及时查看更正公告。 4. 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交易系统发 布,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9 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依照最后确定的 文件执行。一切要约承诺未经缔约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转让。 2.10采购文件中约定的实质性条款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参数要求,在投标响应中须完全实 质性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负偏离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11未有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2.12采购人在没有特别要求时, 只允许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提供唯一最具代表性和竞争力的 投标报价方案,对提供含糊不清、不确定或可选的报价方案者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13答疑会及踏勘现场 1. 对于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供应商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等应按时出席,主办方将围绕 招标文件的内容现场澄清、解答问题,对确有必要作澄清修正的内容时,采购代理机构 将发布澄清修正公告。 2. 供应商出席答疑会及踏勘现场的费用、过失责任及风险均自行承担。 3. 对未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供应商应及时主动向采购人了解项目详情。 三、 投标文件说明 3.1. 原则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弄虚作假或违背诚信的违 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投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及其他当事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系统中企业信息数据库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 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 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交易系统中企业信息数据库的相关信息及资料,确保其真实性、 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盖章(电子签章)。电子投标 文件必需有数字证书签名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制作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使用交易系统专用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 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单位法定名称章,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 替。电子投标文件中组成的每份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要求加盖电子签章, 其效力涵盖整份文件,签章不应加盖在文件中有超链接的地方,否则造成超链接 无法打开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须另行提供法人出具的授权书。 (4) 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荣誉证书均须有效;如证书设有有效期 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有效期且该资 质未被取消的,则视为仍在有效期内。有关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证书如有最新的行业 管理规定或政策文件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5) 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6)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招标文件 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 价。 3.2. 投标报价 1. 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 到预期设计功能和常规使用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 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 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总价 之内。 2.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 均价时须作出重点说明,详述其理由和依据。 3. 在投标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任何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此报价将作为评审 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唯一依据。 3.3. 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1. 投标保证金:对约定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 (1)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形式和时间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重要须 知事项前置表”。 (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3) 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方)的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它主体单位代 为缴交。投标保证金仅限于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交纳,不接纳现金、支票、汇票和其它 票证。 (4) 退还说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 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 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无需交纳中标服务费。 3.4. 投标有效期 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满90天,中标供应商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 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其要 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提交。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投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 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 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系 统成功完整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必须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 证。为防止网络阻塞,建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 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4.2.交易系统接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标准时间,并为网上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时间戳。投 标人应当合理安排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确保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 递交时间以交易系统成功接收的时间为准。 4.3.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4.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 件,并通过交易系统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 至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为准。 4.5.投标人应保证在交易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得超过 200MB,否则出现因投标文件过 大而造成不能正常开标、评标等情况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中不含病毒或者其他恶 意程序。 4.7.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4.8.拒绝接受参与投标的情形: 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参与投标; 未按要求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电子投标文件中含有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的;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 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4.9.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 开标会 5.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主持开标会,邀请投标人、采购人等 有关代表参加。 5.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30分钟内。 5.3.投标人须在前款规定时间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 密,逾期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投标文件将退回。 5.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开标系统自动导入投标人已成功解 密的投标文件,自动记录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 5.5.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 CA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 密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 开标系统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的(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项目),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5.6.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开标系统对投标人解密后的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内容、投标文 件递交情况、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和解密情况进行公布。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可登录 交易系统查看开标情况及《开标记录表》内容。 5.7.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授权书》原件。 5.8.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 开标结果。 5.9.投标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完成解密后,无论其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5.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和信息安全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应暂停或终止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因互联网中断、停电、病毒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交易系统的。 交易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交易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导致泄密的。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宣布项目暂停,并通知供应商,待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后,重新恢复暂停的项目。 宣布终止该项目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运行程序,并通知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 资格审查及评标 6.1.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 1. 投标文件涉及的投标人资质、业绩、证照、人员等内容资料要求从企业信息数据库中获 取的,以供应商在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登记的数据及内容为准。对评审部分内容在企业 信息数据库中暂未有该信息登记的(如社保证明等)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 制作投标文件时上传。 2. 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赖于投标人最基 本的商业诚信和所递交投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 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3. 有效投标人家数核定标准及同品牌投标处理: (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确定一个 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 会投票表决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 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 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6.2.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时,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为查询渠道,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3.资格审查时,对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满足完整和有效的前提下,方可核 定其投标资格合格。 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6.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 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 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成员在评标前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 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 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 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评审回避的相关规定。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 务工作;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 求推荐评审结果。 4. 评审期间,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招标文件中一些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重要内 容(包括带“★”项)进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也不得单独与投标人进行联系接触。 5. 各方当事人、专家成员如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存有歧义时,评 标委员会可对这些文件或向有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询,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达成一 致处理意见。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法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前提。 6.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6.4.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 1. 开标结束后,因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确认后,暂停评标 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如故障无法排除,由交易中心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作出处理。 2. 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6.5.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1. 评标委员会成员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化评标。通过交易系统查看电子招标文件和投标 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确认评审纪律和回避规定。 3. 符合性审查: (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 (2) 符合性审查内容:对照本项目的技术、商务、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要求 及文件制作要求,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没有出现重 大偏离。实质性条款包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要求、质保期、完工期、 服务期、付款方式、本文件涉及的“基本商务要求一览表”的条款及其它带“★” 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满足的要求。 (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符合性审查结论以记名方式独立表决,对有过半数评委审定为“不合格”或“无效 投标”者将不进入下一程序。 4. 质询与澄清: (1)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要求投标人在限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对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 文件的实质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将作为投 标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 (2) 如果投标人授权代表未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 或补正的权利,并认同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的决定且无异议。对此情形,评标委员 会应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倾向考虑和作出决定。 5. 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及顺序: 投标文件出现差异时,修正原则如下: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6) 对投标标的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实质性条款不响应处理; (7)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 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上述第(1)-(4)情形,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前款规定的 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 评审比较和推荐: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比较和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7. 政策性价格折扣: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相 应的价格扣除,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分,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四部分 评 审标准与方法”。 8. 原件备查审核:若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客户验收报告、企业资质证 书、人员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聘用合同书、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扫描件,评标 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原件审核验证。投标人必须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原件,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投标人对应评审因素的 评审得分。 9.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 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评审结束后 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采购 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6.6.废标情形与处理 本项目或分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采购过程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 强制性规定; 6.因重大变故,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采购任务取消的。 符合以上废标情形第 1-5条其中之一时,将择日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和处 理决定知会各相关投标人。 6.7.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1.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电子签章 不完整的; 5. 未按要求提供重要的样品、样板、物证和资料; 6. 投标有效期及报价有效期不响应; 7. 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用串通合谋等不正当手段形式参与投标,或在独立投标人 之间存有利益共享、虚假竞争的同盟关系;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汇入到同一个“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回执”上的子账号(该 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或分 包的投标; 11. 投标人的主要成员同时出任其它投标人的重要职位,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成员、 监事成员、高级经理或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关键岗位; 12. 投标方案、报价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 13. 投标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14. 投标方案或报价出现缺漏,无法满足项目要求; 15.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严重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 1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7. 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8. 未能有效通过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 实质性偏离; 19.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与承诺等证明材料经认定后存在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形;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0. 出现了违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21. 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调整补充内容及修正报价超出允 许规定范围; 22. 由于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操 作交易系统的; 23. 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评 标活动的; 24. 解密后,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资格审查及评标的需要的,投标文件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无效投标处理的; 25. 因投标人自身行为导致无法参与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26. 符合招标文件中载明会导致无效投标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27.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七、 评审结果确定 7.1. 确定评审结果 采购人可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确 认。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采购结果确认通知书》送 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 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7.2. 中标通知 1.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上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 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依法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3. 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1. 确定中标供应商后,有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依法提出质疑,质疑成立且影响或 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 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确定下一顺序的中标供应商;否 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 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中标候选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 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 对放弃中标资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7.4. 合同签订 1.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拒绝或拖延签订合同, 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同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澄清材料及来往确认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和裁定争议的依 据,对这些文件个别条款要约的理解存有歧义、偏差、含糊、疏漏等情形时,一切以能 够实现项目的功能效果和设计目标为前提,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理解判断为准。 3. 在不违背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 别非实质性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正。 4.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 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5.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约期间有违约过错的一方, 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7.5. 质疑与处理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质疑受理方式(详见本 文件“须知前置表”)向委托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委托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 知供应商向委托人提出。 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 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 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其证据来源必须 合法。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依法处理。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应当坚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委托人、采购 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中标供应商提出质疑 时,质疑函及相关质疑内容的举证材料将转递予被质疑者,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提交质疑方式:详见本文件“须知前置表” 质疑联系方式:详见本文件“须知前置表”。 委托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答复函可以直 接领取、传真或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质疑供应商对委托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委托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 投诉。 投诉联系方式:详见本文件须知前置表。 7.6.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违 规处罚的适用情形 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 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包含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对交易系统进行破坏的; 3. 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的材料或信息; 4. 在评标期间,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 5. 恶意串通或捏造事实,对其竞争对手进行诋毁、排挤、攻击; 6. 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投标或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7.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拒绝或不按期签订合同,违背投标承诺 和拒绝、拖延履行合同义务; 8. 擅自将合同项目或主体关键性合同义务分包转让他人;小型、微型企业将合同项目 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将合同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9. 获中标候选通知或公示后,无法如期按采购人要求履行承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重要 证明材料; 10. 违反政府采购法规,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如实告知原则,扰乱了采购程序; 提供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材料或在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质疑投诉记录;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1. 评审标准与方法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委会将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与方法,在符合有效投标范畴且最大限度地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 “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 本项目评审方法由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组成。 2. 权重分配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 40 40 20 3. 技术部分(权重40%) 评审因素 满分值 评分标准 1 项目组织方案 5 1、优:检测技术方案具体明确、详细、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或 优于用户需求,有具体可行的质量、进度及安全保障措施,得 5分; 2、良:检测技术方案比较具体明确、详细、针对性较强,可以 满足用户需求,得3分; 3、可:检测技术方案不够具体明确、详细、针对性不够强,勉 强满足用户需求,得1分; 4、若不提供或不响应的不得分。 2 拟派的项目负责 人 6 1、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交通部核发的桥梁隧道 工程试验检测师或桥梁检测工程师,得6分。 2、具有路桥专业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交通部核发的桥梁隧道工 程试验检测师或桥梁检测工程师,得 3分。 路桥专业是指公路、道路、桥梁、道桥、交通工程、路桥等, 以职称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的专评审因素 满分值 评分标准 业为准。 本项最高得6分。 注: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不符合要 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①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②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打印件为准。社保证明中须包含企 业名称、人员姓名、购买时间及社保部门印章。 3 拟派的其他专业 技术人员(除项 目负责人外) (一) 8 1、有 5人或以上人员具有路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 有交通部核发的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师或桥梁检测工程师或 桥梁隧道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或桥梁检测员证,得 8分。 2、有 3人或上人员具有路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 交通部核发的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师或桥梁检测工程师或桥 梁隧道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或桥梁检测员证,得 4分。 3、有 2人或以上人员具有路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 有交通部核发的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师或桥梁检测工程师或 桥梁隧道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或桥梁检测员证,得 1分。 路桥专业是指公路、道路、桥梁、道桥、交通工程、路桥等, 以职称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的专 业为准。本项最高得 8分,以上 1—3项不重复得分。 注: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不符合要 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①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②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 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 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 复印件或电子打印件为准。社保证明中须包含企业名称、人员评审因素 满分值 评分标准 姓名、购买时间及社保部门印章。 拟派的其他专业 技术人员(除项 目负责人外) (二) 6 1、满足具有路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交通部核发 的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师或桥梁检测工程师或桥梁隧道工程 助理试验检测师或桥梁检测员证的: (1)若同时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和工程造价师资格的 另加 3分/人; (2)若同时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工程造价师资格的 另加 6分/人。. 路桥专业是指公路、道路、桥梁、道桥、交通工程、路桥等, 如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的专业为准。本项最高 得 6分。 注: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不符合要 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①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②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 月)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 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打印件为准。社保证明中须包含企业名称、 人员姓名、购买时间及社保部门印章。 4 提供的售后服务 5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服务响应时间、人员 配置、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 。 1、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得 5分; 2、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得3 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不够全面,操作性不强,得1分 4、 售后服务方案不全面不合理,无可操作性,得0分。 5 硬件设备情况 10 1、硬件设备包括钢筋定位测试仪、钢筋锈蚀测试仪、回弹仪、 水准仪、全站仪、16m 或以上桥梁检测车,硬件设备的检 定/校准证书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完全满足检测工作使用评审因素 满分值 评分标准 需要,得 10分。 2、硬件设备包括钢筋定位测试仪、钢筋锈蚀测试仪、回弹仪、 水准仪、全站仪、16m以下桥梁检测车,硬件设备的检定/ 校准证书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基本满足检测工作使用需 要,得 5分。 3、没提供或提供其它,得 0分。 注:如为设备,需提供购买合同(或发票)及检定(校准)证 书的扫描件;如为车辆,自有车辆需提供投标人自有行驶证的 扫描件,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方的行驶证及租赁合同的扫描件, 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电子章,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 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则相应月份可不用提供。 4. 商务部分(权重40%) 评审因素 满分值 评分标准 1 企业综合实力 5 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并获得 诚信编号且企业类型为建筑工程检测机构的,且在开标当天考 评结论为 A级的得 5分;B级的得3分;C级的得 1分。其他情 况不得分。 注: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的 “企业基本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为准,无提供 不得分。 2 企业信用评价 10 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评价: 1、最新一年度信用评价为 AA级单位信誉,得 10分; 2、最新一年度信用评价有获得 A级或以上单位信誉,得 8分; 3、最新一年度信用评价有获得 B级或以上单位信誉,得 6分; 4、最新一年度信用评价有获得 C级或以上单位信誉,得 4分; 评审因素 满分值 评分标准 5、具有信用等级评价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得 1分。 本项最高得 10分 注:提供最新一年度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 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试验检测单位)的复 印近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①若投标人只有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既 有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又有广东省公路工 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试验检测单位)】,其最终信用等级 按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认定; ②若投标人无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但有广 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试验检测单位) ,按广东 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试验检测单位)认定; ③若投标人无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 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试验检测单位),按 B 级认定。 3 项目业绩 25 2015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 人承接过的桥梁检测项目业绩: 1、大桥或以上:完成常规检测或荷载试验(动、静载)或水下 桩基检测,每提供一项业绩得 3分; 2、中桥或以下:完成常规检测或荷载试验(动、静载)或水下 桩基检测,每提供一项业绩得 2分。 以上累计最高得 25分,如无完成大桥或以上业绩的,累计最高 分为 20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扫描件 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不提供不得分)。同一业绩 不重复计分。 5. 价格部分(权重20%)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符合要求 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编制文件时由采购 人确定)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扣除6.00% 评审价格=(总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1-6.00%)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 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扣除6.00% (不再享受联合体的 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 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 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 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00% 评审价格=总报价×(1-2.00%) (注: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以上第 2项、第3项情形不适用;2、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标价格的最 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算 递减。即: 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格的最低价 = 满价格评分权重分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 × 价格评分权重 (评标价格、评标基准价均精确到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6. 评分汇总 技术总分= 各评委评分总和 ÷ 评委人数 商务总分= 各评委评分总和 ÷ 评委人数 价格总分= 统一公式计算得分 综合总分= 技术总分+ 商务总分+价格总分(每次计算均精确到二位小数,四舍五入) 7. 推荐结果 1. 评委会将各供应商技术、商务及价格三部分得分汇总,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 列,总分第一为第一中标供应商 2. 若候选人综合总分相同时,则依次序以价格总分、技术服务总分、商务总分分别进行比对,前单项最高分者优先选录。若上述各项得分均相同时,则评委会通过独立 投票,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供应商。 3. 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评审意见、表决意见和推荐意见等均须由 评委会成员签名确认。 第五部分 合同书范本 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项目编号: JF2020(NH)WZ0019 项目名称: 2020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注:1、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2、若本项目为联合体投标的,乙方需为联合体各方。 甲 方: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中标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2020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交易编号:JF2020(NH)WZ00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之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采购标的、数量 序号 采购标内容 数量 1 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负责管养的国省道桥梁及县道桥梁定期检查 项目,本次定期检查:桥梁数量为172座,40030.264延米;桥梁水下桩 基检查5座,共14条。主要是对桥梁进行定期检查、登记工作。 一项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 元)。 三、具体定期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工程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桥面系及附属结构物的外观情况: ①平整性、裂缝、局部坑槽、拥包、车辙、桥头跳车; ②桥面泄水孔的堵塞、缺损; ③人行道铺装、栏杆扶手、端柱等部位的污秽、破损、缺失、漏筋、锈蚀等; ④墩台、锥坡、翼墙的局部开裂、破损、塌陷等; 2)上下部结构异常变化、缺陷、变形、沉降、位移,伸缩装置的阻塞、破损、联结松 动等情况。 3)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各类违章现象。 4)检查在桥区的施工作业情况。 5)桥梁限载标志及交通标志施设等各类标志完好情况。 6)桥面系:桥面铺装、桥头搭板、伸缩设置、排水系统、人行道、护栏等。 7)上部结构:主梁、主桁梁、主拱圈、横梁、横向联系、主节点、挂梁、联结件等。 8)下部结构:支座、盖梁、墩身、台帽、台身、翼墙、锥坡及河床冲刷情况等。 9)其他较明显的破损及不正常情况。 2、桥梁基本资料的档案填写,参照一桥一档办法管理。 3、永久观测点设置或复测,编写测量成果报告。 4、交通疏导、安全措施。 5、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JTGH11-2004)、《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01)和《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农村公路桥梁定期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 知》(佛交[2013]331号)规定的定期检查相关规定内容。 四、本项目定期检查工作要求(应满足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乙方应在进场前自行完成向交通、交警及建设管理等相关部门协调及办理手续的工 作,该项费用已含入投标总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2、 乙方应严格按照适用于本项目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独立开展本合同 工程桥梁定期检查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证定期检查数据客观、公正、准确。 3、 乙方应建立严密、完善、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 行正常维护,定期检查的检定与校准。 4、乙方应当重视科技进步,及时更新试验检查仪器设备,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立健 全档案制度,保证档案齐备,原始记录、抽样样品和定期检查报告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规 范。 5、乙方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程序,独立开展定期检查工作,保证定期检查的数据 科学、客观、公正,并对定期检查数据采集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试 验检测业务资格,且不得借工作之便推销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6、定期检查工作完毕后,乙方应快速清除并运出乙方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 时设施,并保持整个现场整洁,开放交通。如果乙方未在甲方允许的合理时间内把所有的乙 方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设施运走,则甲方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其费用由乙方承 担,甲方可从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内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乙方剩余款项和履约保证金金 额不足以支付该项费用时,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7、乙方进行定期检查及提交的定期检查的检查报告,必须按照规范标准和要求进行。 8、乙方应对桥梁出具详细检查报告,检查报告的基础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满足 提出各类桥梁养护措施的要求,并通过甲方和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查,凡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乙方应逐条给予认真贯彻落实,提交书面的反馈意见并免费修改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检查目的、检查依据、概述检查的一般情况,包括桥梁的基本情况、检查的组织、 时间、背景和工作过程等; 2) 桥梁定期检查数据表。 3) 典型缺损和病害的数码照片及说明,检查情况汇总表格。缺损状况的描述应按照《中 国公路桥梁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指南的要求》采用专业标准术语,应说明缺损的部位、类型、 性质、范围、数量和程度等; 4) 两张桥梁总体照片。一张桥面正面照片,另一张桥梁上游侧立面照片; 5) 桥梁清单; 6) 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定期检查完成后,应将本次检查的桥梁各部件技术状况评定结 果登记在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内; 7) 将定期检查与原交工检查时的数据进行比对,对各桥梁病害的发展趋势及维修保养 计划作出说明和判断。 ①辖区内所有桥梁的保养小修情况; ②需要大中修或改建的桥梁计划,说明修理的项目,拟用的修理方案,估计费用和实施 时间; ③要求进行特殊检查桥梁的报告,说明检验的项目和理由; ④需限制桥梁交通的建议报告; ⑤定期报告必须提供全桥病害汇总表。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包含永久观测点的布设,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本项目有部分桥梁由于水位过高等原因无法正常进入检测的,需要使用潜水员水下摸 探等措施,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本项目要求乙方按相关规定及甲方相关要求完善“一桥一档”档案,其费用已包含在 投标报价中。完善档案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相关资料及收集的纸张、文具使用等; 2)桥梁有竣工图纸,但份数不够的,需对竣工图纸进行复印,至少 2套;没有竣工图 或原有图纸不清晰的由乙方负责绘制图纸,包括桥梁平面图、立面图、横断面图、支座及伸 缩缝图、排水图等的一般构造图,其中,支座及伸缩缝的图纸必须有型号、数量的详细说明等; 3)根据以上内容及相关规定建立档案。 4、本项目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完善、更新桥梁系统的填报,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 中。 六、下列文件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 合同书及附件(含澄清文件,如需要);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 合同条款; 5. 招标文件; 6. 投标报价表; 7. 检查规范; 8. 投标书附表; 9.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上面所列顺序 在前的为准。 七、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总工期和后续服务期: 1.总工期为 1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项目工期分为四个阶 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从开工当天起计算,60日历天内完成外业; 第二阶段:完成外业后 5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桥梁检查报告、图纸绘制、完善“一桥一 档”档案等内业工作; 第三阶段:甲方(定期检查监控单位)或主管单位提出修编意见后20日历天内完成修 改并提交正式报告; 第四阶段:提交正式报告后20日历天内验收一桥一档、图纸绘制、永久性观测点等工 作。 2.项目后续服务期限:自项目正式验收通过之日开始计算 1年。(项目后续服务期内的主要工作为:桥梁系统更新、涉及到桥梁的技术等级变更、桥梁发生突发事件或维修加 固等情况时,乙方必须提供书面处理意见。) 九、最终提交的定期检查报告份数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分批、分阶段提供所需的阶段成果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为审查提交的定期检查报告 2套(送审稿);定期检查报告通过审核后版最终报告 6 套(正式版) ; 2.全部检查成果需提供电子存档资料,电子存档资料用U盘或移动硬盘保存提交,共提 交两个(其中文字采用 Word形式、表格采用Excel形式、图形采用AutoCAD绘制、数码照片 存为jpg格式、正式报告扫描件为 pdf格式)。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并提交检测方案后 28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作为预付款。 2.乙方的定期检查报告按期完成并将检查报告的送审报告送至采购人之日起 28天内, 支付合同总价的60%; 3.乙方提交定期报告正式版,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28天内,支付余款。 九、一般责任和义务 1.桥梁定期检查服务进度计划的提交:乙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天内,根据合同约定 的服务期安排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的、分项目的桥梁定期检查服务进度工作计划,以及为完 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说明和详细的检查实施方案,经批准后作为甲方控制桥梁定期 检查的依据。 2.安全、保卫与环境保护:乙方在进行定期检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 护措施,如乙方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定期检查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 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它一切责任应由乙方负责。 3.保险:乙方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保甲方风险以外的雇主责任保险、财产保险和第三 者责任险等相关险种,以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相关费用自理。 4.道路维护:乙方在进行定期检查服务时,如造成原有道路、桥梁及沿线设施的损坏或 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附着物保护:乙方在进行定期检查服务时,应尽量保持路线经过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 完好,如造成损坏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对桥梁检查工作的监督:乙方实施本项目的桥梁定期检查过程中,甲方将对整个 桥梁定期检查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7.交通组织:为满足本项目桥梁定期检查过程中继续运营通车的需要,乙方应遵守国家 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交通组织方案设计并报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乙方应 按审批后的交通组织方案进行定期检查现场的交通维护和保卫工作。 十、违约与赔偿 1.甲方的违约责任: ① 由于甲方变更桥梁检查项目、规模、条件,或未按期提供桥梁检查必需的资料、工 作条件的,甲方 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告知乙方,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 付费用;但甲方对所提供参考资料的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视为乙方在投标时已充分 了解并考虑了其中的风险,乙方应对参考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判断并自己承担可能发 生的后果。 ②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除应按 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外,还应按剩余合同价的 5%~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 乙方私自将桥梁检查任务转包或分包的,甲方将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并 计扣乙方合同价2%~5%的违约金。 ② 乙方未按照国家及交通部适用于本项目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桥梁检 查的,甲方将计扣乙方合同价3%~5%的违约金。 ③ 乙方未能按期提交检查报告送审稿或修改稿的(甲方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则每延 期 1天,甲方将分别按相应阶段检查合同价的 5‰计扣乙方违约金。延期超过 30天时,甲 方可以中止合同。 ④ 因乙方提供的检查资料不全面和检查数据不准确或其他乙方自身的原因,致使养护 措施深度不够、 资料不足、方案缺陷、工程数量不准确而被要求返工或者造成质量问题 的,除由乙方负责继续完善检查外,甲方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可计扣乙方合同价 3%~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中止检查合同。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复检查的,经甲方确认后, 所发生的重复检查费用由甲方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付给甲方另行委托的检查单位。 ⑤ 乙方应安排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桥梁检查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 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进行抽换,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交通主管部门提请将乙方的行为作不良行为记录的权利;同 时,甲方有权根据被换人员的岗位按下列规定计扣违约金: 项目负责人:5000元/人次; 检测工程师:2000元/人次; 其他主要检查人员:1000元/人次。 ⑥ 因乙方桥梁检查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乙方除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桥梁检查 费外,乙方还应无偿修改和完善桥梁检查,并承担工程直接损失部分的赔偿金。 ⑦ 因桥梁检查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乙方的违约责任 ○ 6”的规定外,甲方 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 ⑧ 乙方提供的桥梁检查报告中任何一项未能通过甲方或交通主管部门审查的,甲方有 权视情况对乙方计扣检查合同价的 10%以内的违约金;如果上述文件中有一项或全部均未 通过审查,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计扣检查合同价的 20%以内的违约金;若乙方对相应文 件进行修改后仍未通过甲方或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查,则甲方有权在计扣本款规定违约金的基 础上中止合同。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在乙方履约保证金或乙方检查、费用中扣除;如果乙方的桥梁检 查费和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造成的损失和赔偿金时,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3. 责任的期限: 。 十一、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 合同的生效 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鉴证之日起生效。乙方工 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书的规定执行。 2. 履约担保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乙方需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 履约担保在乙方提交最终检查报告后 28天内退还乙方。 3. 延误 ① 由于甲方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 ② 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在事件发生后1天内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 使损失减至最低;若此影响是连续的,则乙方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1天内通知甲方,并每隔 2天向甲方提交影响情况报告;影响消除后 2天内,乙方应向甲方呈报最终报告,阐述需甲方补偿的事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补偿或索赔请求。 ③ 乙方应保持详细的原始记录。甲方在与乙方协商后相应地延长乙方的工作期限和增 付费用。 ④ 由于甲方或的错误指令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提出终 止合同,并于 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在与乙方协商后确定 赔偿的金额或其他有关事宜。 4. 推迟与终止 ① 甲方可以在至少 3天以前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全部或部分检查工作或终止本合同 书,一旦收到此类通知,乙方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费用减到最小。 ② 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并说明理由。若甲方在2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甲方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 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2天后发出。 5. 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 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 任。 十二、付款条件 1. 桥梁检查费用 ① 本项目桥梁检查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除合同条款“桥 梁检查费用的调整”的规定外),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投入的临时设施费、设备搬迁费、 青苗补偿费、障碍清除费、 “四通一平费” 、检查措施费、办理相关手续费、材料加工费、开 挖检验费、水上(含大河、塘及其他大面积积水)作业费、现场钻探费(必要时)、钻孔护壁 费、复杂地质勘探调增费、测量费、样品取样费、样品包装费、样品运输费、室内试验费、 试验设备租赁费、租车台班费、支架费、工作棚费用、电源与照明设备费用、现场配合人员 费用、技术工作费成果编制费等,以及人工、管理、办公、物耗、交通、利润、保险、税费、 各种风险及有关的其它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另行支付。 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工程实际需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公布的金额填入投标报价表 “交通疏导、安全措施费”细目中,该费用包干使用。如乙方需要在此基础上增加交通疏导、 安全措施费用,由乙方在其它相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考虑。上述费用已包括保证工程安 全文明生产、保通措施(包括桥上通车和水上通航交通组织及交通安全防护等)所需的所有 费用,并计入合同总价。乙方在完成安全文明生产和保通措施后,经甲方检查合格,由甲方按合同条款对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支付交通疏导、安全措施费。如乙方未按要求完成安全文明 生产和保通措施,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比例的交通疏导、安全措施费,并有权扣留 1~10%的合 同价款。 (甲方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桥梁检查费用,以及乙方额外服务的 费用。) 2. 支付时间 甲方应按合同书规定的时间支付桥梁检查费用。 3. 有异议的支付 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甲方应在收到付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 书面通知要求乙方澄清,此时,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澄清(以甲方签收的日期为准)之日起 2 日内支付。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书面澄清的通知后 2天内(以乙方收到通知的日期为准) 未做任何书面答复,则甲方将不予支付,直到乙方作出书面澄清为止。 4. 审查 乙方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桥梁检查工作时间和支付费用的记录,并在甲方有要求时允 许甲方指派的人员进行审查。 5. 桥梁检查费用的调整 在合同实施期间,本项目桥梁检查费用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 进行调整。但是本项目在合同工程量的基础上发生单座桥梁定期检查工作的取消或增加,桥 梁定期检查费用作相应扣减或增加,桥梁检查费用调整办法如下: (1)增加(减少)桥梁外观检查费用=调整单价(元/米)×增加(减少)的桥梁长度(延 米) 调整单价=外观检查费用(元)/外观检查桥梁总长度(延米) (2)增加(减少)桥梁水下桩基检查费用=调整单价(元/条)×增加(减少)的桥梁桩基 数量(条) 调整单价=水下桩基检查费用(元)/水下桩基检查总数量(条) 十三、其它要求 1. 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2. 转包和分包 ① 禁止乙方将本合同规定的桥梁检查任务转包。 ② 没有甲方的同意,乙方不能将桥梁检查工作的任何部分分包。即使得到了甲方的同 意,也不应解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对其分包人的工作负全 部责任。 3. 版权 乙方在工程桥梁检查上使用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专利、版权、设计商标或名称及其它受 保护权利的都必须取得合法的授权,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由于在工程桥 梁检查上使用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专利、版权、设计商标或名称及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 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都应由乙方承担。此外,乙方还应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 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上述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相关桥梁检查费用中,甲方将不另行支 付。 4. 利益的冲突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 酬;乙方不得参与与甲方的利益有冲突的任何活动。 十四、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五、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 台风、洪水、战争、国家宏观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 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 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税和关税: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七、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 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 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 、财政、会计结算中心、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各 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投标承诺函 四、投标授权书 五、守法经营声明书 六、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七、其他资格文件 八、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九、商务条款响应表 十、企业综合概况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项目业绩介绍 十三、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十四、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情况 十五、投标人企业工作人员任职材料证明 十六、商务部分其他文件 十七、报价清单明细表 十八、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 十九、技术条款响应表 二十、技术方案总体内容 二十一、技术部分其他文件 二十二、投标文件其他材料 二十三、其他材料 特别提示与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格式内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 签章。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2020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项目编号: JF2020(NH)WZ0019 分项名称 单位 填报内容 投标总价 元 ¥ 备注 填表要求: 1.外观检查费用和水下桩基检测费用之和须等于 投标总价。 2.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准则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 须知”。 3.以上投标报价须满足“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的商务要求中“报价要求”的内容和要求。 4.开标内容与投 标文件对应内容必须一致,否则,以开标公布的内容为准。 5.本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填表要求: 1 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准则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2 以上投标报价须满足“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的商务要求中“报价要求”的内容和 要求。 3 开标内容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必须一致,否则,以开标公布的内容为准。 4 本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转帐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 1、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仅限于银 行转账方式递交,转账单应注明项目编号。 2、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代为缴交。 3、投标人应按要求上传凭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以交 易中心查询的银行到帐记录为准。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三、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致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根据《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递交的投标文件参与下列项目的投标,现为 我方的一切投标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 投标项目名称:2020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交易编号:JF2020(NH)WZ0019 2.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要求及规约,对文 件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 3. 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已充分表达了我方的真实意 愿,没有任何遗漏、虚假、侵权之处,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之行为,愿独自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满 90天,若我方获中标资格,投标有效期则相应延长至 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 切补充材料。 5. 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投标报价或单一竞争 优势并非是决定中标资格的唯一重要依据。 6. 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中标供应商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购 人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7.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近三个月 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8.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便核查。 9. 我方不是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 10. 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 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我方整套投标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授权书 投标授权书 致代理机构: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以下为本单位现职员工,作为我方唯一全权代表,亲自 出席参与贵方承办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 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投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编号:JF2020(NH)WZ0019 项目名称:2020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委任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职务: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手机: ; 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单位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出席开标 全程;按照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现场处理投标相关事宜;负责提供与签署 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有效期限:与本单位投标文件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 生效。 特此授权证明。 附件: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授权机构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件: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 注: 1. 须与《投标授权书》委任的全权代表一致。 2. 上传全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五、守法经营声明书 守法经营声明书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清 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特此声明: (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 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我方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如下:(除法定代表人外,其他管理人员可根据本单位的管理架构和职位名称进行填写) 人员职位 姓名 联系固话及手机 法定代表人 董事成员 监事成员 总经理 副总经理 …… (三)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如投标人为非法人的,特此 声明:我方负责人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 其它事项说明: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说明: 1. 本声明书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如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项目,除须填写上述法人机构人员情况,还须增加分公司负 责人及管理人员情况。 3.供应商应对该声明书的真实性负责,如若发现与实际不符,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六、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以下材料须按照采购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述的内容和要求提供: 一、 资质证书扫描件1份; 二、 网上信用记录证明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查询结果。 要求: (1)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的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 告发布之日。 (2)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可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或下载打印信用报告。相 关资料须体现投标人全称、查询时间、查询网址和查询结果,查询界面须能体现“信息概览、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红名单、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或直接下载打印信用报告。 (3)“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可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相关资料须体现投 标人全称、查询时间、查询网址和查询结果。 (4)查询结果如显示无投标人信息或没有该企业相关记录的,亦须按照上述要求打印 网页或截图。 (5)查询页面显示的关键内容见下图标注指引。 说明: 1. 上述资格性证明文件属性是打印件的,应将打印件扫描上传后加盖电子章;文件属性为 截图的,直接复制粘贴在文档后加盖电子章。 2.投标人须如实提供网上信用记录证明,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 审查、验证,如有造假或情况不一致,将导致投标无效! 七、其他资格文件 ★其他资格文件 (一)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 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之一: (1) 经审计的 2018或 2019年度财务报告。 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 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 资信证明要求: ① 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 6个月内(从本项目采 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 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采购人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 足6个月的,按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时间提供。 ② 资信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开户(基本户)许可证的开户银行名称 一致,如不一致的,应提供银行证明,银行无法开具证明的提供其他证 明材料,有效性由采购人审核。 ③ 资信证明参考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④ 资信证明书格式有抬头的,可以写本项目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单位全称, 即“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或“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 心”。 ⑤ 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 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2.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要求: (1) 须提供投标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连续三 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应提供成立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供应 商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 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电子章), 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 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 盖其单位公章。 (3)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 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要求: (1) 须提供投标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连续三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的凭据扫描件(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 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 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 件。如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应提供成立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 并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电子章), 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 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 加盖其单位公章。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 (4) 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对履行本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情况介绍,除 情况介绍外,可提供相关设备购置发票、或相关业绩合同、企业资质、技术人员 职称证书(含人员任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 1. 以上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以上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 标/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 2. 本项目“企业综合概况”格式文件中已要求在“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提交财 务报告(要求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处不用重复上传,但应注明“财务报告详见《企 业综合概况》的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 3. 本项目“项目业绩介绍”、“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格式文件中已要求提交相 关业绩合同、企业资质、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含人员任职证明)等资料(要求从供应 商库获取),此处不用重复上传,但应注明“详见《项目业绩介绍》 、 《投标人资质、证 书及人员情况》”。 八、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 材料名称 查看 说明: 1. 该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 2. 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一致。 九、商务条款响应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 一、★基本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商务条款 要求 是否偏 离 1 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佰贰拾贰万捌仟柒佰壹拾叁元肆 角壹分(?4,228,713.41)。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投标总价超出最 高限价的为无效标。投标报价应包括:定期检查总费用(包括 桥梁常规外观检查费、桥梁检查车租赁费、潜水摸探费用、交 通疏导、安全措施费),招标服务费和各类税费及合同实施过 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项下的全部费用。 2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并提交检测方案后28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作为预付款。 2.中标人的定期检查报告按期完成并将检查报告的送审报 告送至采购人之日起28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 3. 中标人提交定期报告正式版,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支付余款。 3 总工期和后续服务期 1. 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 准),项目工期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从开工当天起计算,60日历天内完成外业; 第二阶段: 完成外业后5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桥梁检查报告、 图纸绘制、完善“一桥一档”档案等内业工作; 第三阶段:采购人(定期检查监控单位)或主管单位提出 修编意见后2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正式报告; 第四阶段:提交正式报告后20日历天内验收一桥一档、图 纸绘制、永久性观测点等工作。 2. 项目后续服务期限:自项目正式验收通过之日开始计算1 年。 (项目后续服务期内的主要工作为:桥梁系统更新、涉及到 桥梁的技术等级变更、桥梁发生突发事件或维修加固等情况时, 中标人必须提供书面处理意见。) 4 最终提交的定期检查 报告份数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分阶段提供所需的阶段 成果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为审查提交的定期检查报告2套(送审稿);定期检查报 告通过审核后版最终报告6套(正式版); 2.全部检查成果需提供电子存档资料,电子存档资料用U盘 或移动硬盘保存提交,共提交两个(其中文字采用Word形式、表 格采用Excel形式、图形采用AutoCAD绘制、数码照片存为jpg格 式、正式报告扫描件为pdf格式)。 5 付款条件 1、桥梁检查费用 本项目桥梁检查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 整(除合同条款“桥梁检查费用的调整”的规定外),包括中标 人为履行本合同而投入的临时设施费、设备搬迁费、青苗补偿 费、障碍清除费、“四通一平费”、检查措施费、办理相关手续 费、材料加工费、开挖检验费、水上(含大河、塘及其他大面积 积水)作业费、现场钻探费(必要时)、钻孔护壁费、复杂地质 勘探调增费、测量费、样品取样费、样品包装费、样品运输费、 室内试验费、试验设备租赁费、租车台班费、支架费、工作棚 费用、电源与照明设备费用、现场配合人员费用、技术工作费 成果编制费等,以及人工、管理、办公、物耗、交通、利润、 保险、税费、各种风险及有关的其它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另 行支付。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工程实际需要,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公布 的金额填入投标报价表“交通疏导、安全措施费”细目中,该 费用包干使用。如中标人需要在此基础上增加交通疏导、安全 措施费用,由中标人在其它相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考虑。 上述费用已包括保证工程安全文明生产、保通措施(包括桥上 通车和水上通航交通组织及交通安全防护等)所需的所有费用, 并计入合同总价。中标人在完成安全文明生产和保通措施后, 经采购人检查合格,由采购人按合同条款对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支付交通疏导、安全措施费。如中标人未按要求完成安全文明 生产和保通措施,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比例的交通疏导、安全 措施费,并有权扣留1~10%的合同价款。 (采购人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时向中标人支付桥梁检 查费用,以及中标人额外服务的费用。 ) 2、支付时间 采购人应按合同书规定的时间支付桥梁检查费用。 3、有异议的支付 如果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采购人应 在收到付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中标人澄清, 此时,应在收到中标人书面澄清(以采购人签收的日期为准)之 日起 2日内支付。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要求书面澄清的通 知后2天内(以中标人收到通知的日期为准)未做任何书面答复, 则采购人将不予支付,直到中标人作出书面澄清为止。 4、审查 中标人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桥梁检查工作时间和支付费 用的记录,并在采购人有要求时允许采购人指派的人员进行审 查。 5、桥梁检查费用的调整 在合同实施期间,本项目桥梁检查费用不随国家政策调整 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但是本项目在合同工 程量的基础上发生单座桥梁定期检查工作的取消或增加,桥梁 定期检查费用作相应扣减或增加,桥梁检查费用调整办法如下: (1)增加(减少)桥梁外观检查费用=调整单价(元/米)×增 加(减少)的桥梁长度(延米) 调整单价=外观检查费用(元)/外观检查桥梁总长度(延米) (2)增加(减少)桥梁水下桩基检查费用=调整单价(元/条) ×增加(减少)的桥梁桩基数量(条) 调整单价=水下桩基检查费用(元) /水下桩基检查总数量(条) 6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 止 1、合同的生效 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鉴证之日起生效。中标人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 书的规定执行。 2、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 释,如果有互相矛盾处,以下面所列先后顺序为准: ① 合同书及附件(含澄清文件,如需要); ② 中标通知书; ③ 投标函; ④ 合同条款; ⑤ 招标文件; ⑥ 投标报价表; ⑦ 检查规范; ⑧ 投标书附表; ⑨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 履约担保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提交履约担 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 履约担保在中标人提交最终检查报告后 28天内退还中标 人。 4、延误 ① 由于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 延续则: ② 中标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在事件发生后 1 天内通知采购人,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至最低;若此影响 是连续的,则中标人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 1天内通知采购人, 并每隔 2天向采购人提交影响情况报告;影响消除后 2天内,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呈报最终报告,阐述需采购人补偿的事项; 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中标人的补偿或索赔请求。 ③ 中标人应保持详细的原始记录。采购人在与中标人协 商后相应地延长中标人的工作期限和增付费用。 ④ 由于采购人或的错误指令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中标人 无法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于 3天前以书 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采购人在与中标人 协商后确定赔偿的金额或其他有关事宜。 5、推迟与终止 ① 采购人可以在至少 3天以前以书面通知中标人暂停全 部或部分检查工作或终止本合同书,一旦收到此类通知,中标 人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费用减到最小。 ② 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 责任与义务时,应书面通知中标人,并说明理由。若采购人在 2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采购人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 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 2天后发 出。 6、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 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 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 7 其它要求 1、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国 家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2、转包和分包 ① 禁止中标人将本合同规定的桥梁检查任务转包。 ② 没有采购人的同意,中标人不能将桥梁检查工作的任 何部分分包。即使得到了采购人的同意,也不应解除中标人根 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中标人应对其分包人的 工作负全部责任。 3、版权 中标人在工程桥梁检查上使用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专利、 版权、设计商标或名称及其它受保护权利的都必须取得合法的 授权,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应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由于在工 程桥梁检查上使用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专利、版权、设计商标 或名称及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 用都应由中标人承担。此外,中标人还应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 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上述应由中标人承担的所有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相关桥梁 检查费用中,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 4、利益的冲突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人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 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中标人不得参与与采购人 的利益有冲突的任何活动。 8 一般责任和义务 1、桥梁定期检查服务进度计划的提交:中标人在接到中标 通知书后 7天内,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安排向采购人提交一 份详细的、分项目的桥梁定期检查服务进度工作计划,以及为 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说明和详细的检查实施方案, 经批准后作为采购人控制桥梁定期检查的依据。 2、安全、保卫与环境保护:中标人在进行定期检查时, 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中标人未能采取 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定期检查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 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它一切责任应由中标人负 责。 3、保险:中标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保采购人风险以 外的雇主责任保险、财产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险种,以 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相关费用自理。 4、道路维护:中标人在进行定期检查服务时,如造成原 有道路、桥梁及沿线设施的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 偿、诉讼费用和其它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附着物保护:中标人在进行定期检查服务时,应尽量 保持路线经过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完好,如造成损坏而引起的 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它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采购人对桥梁检查工作的监督:中标人实施本项目的桥 梁定期检查过程中,采购人将对整个桥梁定期检查过程进行有 效的监督,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7、交通组织:为满足本项目桥梁定期检查过程中继续运营 通车的需要,中标人应遵守国家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 进行交通组织方案设计并报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中标 人应按审批后的交通组织方案进行定期检查现场的交通维护和 保卫工作。 9 违约与赔偿 1、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① 中标人私自将桥梁检查任务转包或分包的,采购人将 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并计扣中标人合同价2%~5%的违 约金。 ② 中标人未按照国家及交通部适用于本项目的强制性技 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桥梁检查的,采购人将计扣中标人合 同价3%~5%的违约金。 ③ 中标人未能按期提交检查报告送审稿或修改稿的(采 购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则每延期1天,采购人将分别按相 应阶段检查合同价的5‰计扣中标人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时, 采购人可以中止合同。 ④ 因中标人提供的检查资料不全面和检查数据不准确或 其他中标人自身的原因,致使养护措施深度不够、资料不足、 方案缺陷、工程数量不准确而被要求返工或者造成质量问题的, 除由中标人负责继续完善检查外,采购人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 费用损失,可计扣中标人合同价 3%~5%的违约金;同时采购人 有权中止检查合同。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重复检查的,经采购人 确认后,所发生的重复检查费用由采购人从应支付给中标人的 款项中扣付给采购人另行委托的检查单位。 ⑤ 中标人应安排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 桥梁检查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未经采 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进行抽换, 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交通主管部门提请将中标人 的行为作不良行为记录的权利;同时,采购人有权根据被换人 员的岗位按下列规定计扣违约金: 项目负责人:5000元/人次; 检测师:2000元/人次; 其他主要检查人员:1000元/人次。 ⑥ 因中标人桥梁检查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中标 人除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桥梁检查费外,中标人还应无偿修改 和完善桥梁检查,并承担工程直接损失部分的赔偿金。 ⑦ 因桥梁检查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除执行“中 标人的违约责任 ○ 6”外,采购人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 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 ⑧ 中标人提供的桥梁检查报告中任何一项未能通过采购 人或交通主管部门审查的,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对中标人计扣检 查合同价的 10%以内的违约金;如果上述文件中有一项或全部 均未通过审查,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对中标人计扣检查合同价的 20%以内的违约金;若中标人对相应文件进行修改后仍未通过 采购人或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查,则采购人有权在计扣本款规定 违约金的基础上中止合同。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在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或中标人检 查、费用中扣除;如果中标人的桥梁检查费和提供的履约保证 金不足以支付造成的损失和赔偿金时,采购人保留向中标人索 赔的权利。 ) 2、采购人的违约责任: ① 由于采购人变更桥梁检查项目、规模、条件,或未按 期提供桥梁检查必需的资料、工作条件的,采购人应在合理的 时间内告知中标人,否则采购人应支付中标人实际消耗的工作 量增付费用;但采购人对所提供参考资料的准确性不承担任何 责任,采购人视为中标人在投标时已充分了解并考虑了其中的 风险,中标人应对参考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判断并自己 承担可能发生的后果。 ② 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 非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除应按中标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 付费用外,还应按剩余合同价的5%~10%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3、责任的期限: 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书规定的时 间范围。 二、其他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主要商务条款 是否偏 离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产品和服务要求。 2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3 采购文件(含澄清修正内容)中的其他(非“★”项、非“▲”项)商务条款均 能完全响应。 4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提供的商务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公开 审查验证 三、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四、不同意公开的商务部分内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不得作为不同意公开的内容,否 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填表要求: 1. 投标人应对上表内容一一予以响应,在“是否偏离”栏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该栏未填写的视为不响应。若存在偏离,请在“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中扼要说 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 2. 本文件中标“★”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响应或存在负偏离,将作无效处理。 3. 若上述商务条款内容与“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采购项目商务要 求”详细内容为准。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十、企业综合概况 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万元) 序号 年度 附件链接 1 2 3 注: 1、该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 2、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评分内容选择对应的财务 报告(经审计)。评分内容没有要求的,请选择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经审计),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确认及声明函 (一)确认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供应商确认内容 所属情形 供应商根据本企业的真实情况,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 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确认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 是 □ 否 备注: (1) 供应商应如实选择确认其“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当所属情形选择为“是” 时,须同时按要求填写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当选择为“否”时, 无须填写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 (2) 如供应商确认的上述情形与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一致的,该《中 小企业声明函》作无效处理。 (二)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并特此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我方为 (请填 写:中型、小型、微型、非中小型)企业。即,我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我方现有从业人员 人,最近一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我方为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非中小型)企业。 2. 我方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活 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我方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非中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 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各方监督。如有需要,可随时提交有关 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说明: 1.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需提供本声明函,并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 内容,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2. 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或合同签订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随时提供 以上内容的证明材料,以上内容经核实后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将对供应商作无 效投标/报价处理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已获得中标/成交资格的,其中标/成交资格无 效且同时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与设立主管的法人机构同时加盖公章。 4. 若为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双方均为中小企业的须分别填写。 5.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6.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无须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其他材料” 。 十二、项目业绩介绍 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验收时间 客户单位 联系人 客户单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说明: 1. 以上业绩信息及合同等资料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将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重要参考依 据。 2. 以上项目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商务部分评分内容, 请投标人按照评分内容的要求(如是否同时要求提供验收报告或客户验收评价等)从 供应商库中选择对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3. 业绩的验收或客户满意度评价,均以采购单位或其经办部门的公章确认为准。 十三、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序 号 资质类型 资质/证书名称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 1 2 3 4 5 6 7 8 说明: 1. 以上资质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将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2. 以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商务部分评分内容,请投 标人按照评分内容的要求从供应商库中选择对应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3. 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 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4. 资质类型分为:企业资质、产品资质、荣誉证书(以上证书应为投标人自有证书,如 属于其他企业或其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资质证书,请在《技术方案总体内容》中提供) 。 投标人现有专业人员资质(含本项目的实施人员) 序号 姓名 在本单位 工作时间 资质/证 书名称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 联系电话 手 机 是否本项目 实施人员 1 2 3 4 5 6 7 说明: 1. 以上资质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将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2. 以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商务部分评分内容,请投 标人按照评分内容的要求从供应商库中选择对应的人员资质证明文件。 3. 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 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十四、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情况 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情况 拟任分工 姓名 专业人员资质表 序号 专业工龄 (年) 联系电话手机 是否驻场 填表要求: 1. 上述人员如具备专业人员资质的,应在“专业人员资质表序号”栏将“投标人现有专 业人员资质(含本项目的实施人员) ” 表中的相应序号一一对应填写。 2. 以上人员的任职证明材料见“投标人企业工作人员任职材料证明” 。 3. 上述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评分内容。 十五、投标人企业工作人员任职材料证明 投标人企业工作人员任职材料证明 序号 工作人员类别 人数 备注 1. 人 2. 人 3. 人 合计 人 填表要求: 1. “工作人员类别”可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辑,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 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评分内容,此将作为人员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2. 请将企业工作人员的任职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 “投标人现有专业人员资质”、 “专业 人员的项目经验介绍” (如有)、 “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情况”等表格列述的有关 人员应在任职材料证明的人员名单里。 3. 任职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两项之一: ①参保证明,须提供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 ;②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须提供 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扫描件;③以上有效期要求详见评分内 容,如评分内容未作要求则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以内的证明。 4.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 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则相应月份可不用提供。 十六、商务部分其他文件 一、企业综合实力 提供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的“企业基本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 标人电子章。 二、企业信用评价 投标人提供最新一年度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 位信用评价结果(试验检测单位)的复印近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七、报价清单明细表 报价清单明细表 项目名称:2020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交易编号:JF2020(NH)WZ0019 一、外观检查费用 序号 分项名称 具体服务内容 所需工时(人日) 单价 (元/人日) 合计(元) 说 明 1 2 3 … 外观检查费用报价合计: 元。 二、水下桩基检查费用 序号 分项名称 具体服务内容 所需工时(人日) 单价 (元/人日) 合计 (元) 说 明 1 2 3 … 水下桩基检查费用报价合计: 元。 合 计 数量合计:桥梁数量 座;桥 梁水下桩基检查 座,共 条。 报价合计: 元 二、报价汇总:人民币 元。 (以上各合计项与报价汇总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 三、其他参考费用 (下列报价不列入投标总价内) 分 项 名 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单价 使用周期 /寿命 质保期满后将要发生的必要服务项收费标准: 填表要求: 1. 以上内容必须与技术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开标一览表》一致相符。上述表格内容仅 作参考,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 2. 投标人须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中的“采购清单”内容逐项填写,如有缺漏,视为已包含 在项目投标总价中。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十八、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 (投标产品属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时适用) 在本次投标方案中,采用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如下: 一、货物类(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 序 号 产品名称 产品品牌和型 号 产品制造企 业名称 产品制造企业 联系方式 产品制造企业地 址 1 2 二、服务类(投标人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由其提供的服务) 序 号 分项名称 具体工作与服务内容 3 4 三、工程类(投标人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由其提供的工程) 序 号 分项名称 具体工作与工程内容 5 填表要求: 1. 上述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中关于中小企业的条件。 2. 以上产品名称、品牌及型号必须与报价清单明细表中列述的一一对应,如有不对应将有 可能影响价格折扣评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3. 经评定后有效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将给予相应扣除,按折扣后的价格进入价格 评分,具体细则详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4. 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或合同签订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随时提供以 上内容的证明材料,以上内容经核实后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将对投标人作无效投 标处理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已获得中标资格的其中标资格无效且同时须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5. 以上产品在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时不得变更。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期 : 年 月 日 十九、技术条款响应表 技术条款响应表(一) 一、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序 号 条款名称 主要技术条款 是否偏离 1 2 3 4 5 二、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说明(对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包括:非“★”项、非“▲” 项),如有偏离应逐一描述,未填写视为完全响应)): 三、不同意公开的技术部分内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不得作为不同意公开的内容,否 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填表要求: 1. 投标人应对上表内容一一予以响应,在“是否偏离”栏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该栏未填写的视为不响应。若存在偏离,请在“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中扼要说明 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 2. 本文件中标“★”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响应或存在负偏离,将作无效处理。 3. 若上述技术条款内容与“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详细内容为准。 4. 如本项目技术条款没有“★”号条款,本表格不用填写。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二十、技术方案总体内容 (一)技术方案总体内容 技术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 技术方案必须对应评审方法中评审因素的顺序逐一进行描述,不限于以下几个部分及内容 要点: 第一部分 项目组织方案 第二部分 售后服务 第三部分 硬件设备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定位测试仪、钢筋锈蚀测试仪、回弹仪、水准仪、全站仪、16m或 以上桥梁检测车,如为设备,需提供购买合同(或发票)及检定(校准)证书的扫描件;如 为车辆,自有车辆需提供投标人自有行驶证的扫描件,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方的行驶证及 租赁合同的扫描件,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第四部分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其他材料 此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评审要求的其他文件: 除上述格式文件中已列述的文件资料外,评审要求的其他文件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 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2. 企业变更资料: 比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生产或经营范围等信息曾变更的记录或证明文件 等;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3.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有关要求及说明如下: (1)文件格式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此声明函仅适用于符合《财政 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 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本声明函,无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说明: 1.除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从供应商库获取的资料(如项目业绩、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 情况等)外,其他材料可以在此部分进行补充; 2.补充的其他材料应按上述排列顺序扫描上传; 3.若无材料需要提交的,请上传一份空白文档。 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 的 项目(交易编 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1. 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本声明函,无须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3.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不填写或不提交此附件。 二十一、技术部分其他文件 技术条款响应表(二) 序号 技术条款 要求 投标响应实际情况 是否偏离(无 偏离/正偏离/ 负偏离) 偏离简述 (一) 项目概况 二《采购项 目技术要 求》 (二) 具体定期检查内容 (三) 本项目定期检查工作要求 (四) 其他要求 (五) 本项目进行定期检查的桥 梁基本情况 填表要求: 1. 投标人应对上表内容一一予以响应, “投标响应实际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 并在“是否偏离”栏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响应实际情况”未填写的视 为不响应。 2. 本文件中有“▲”标注项的为重要条款要求,不作为强制响应条款,但作为重要评审指 标,如出现不响应或负偏离将导致严重扣分。 3. 若上述技术条款内容与“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采购项目技术要 求”详细内容为准。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二十二、投标文件其他材料 (一)其它文件资料 (一)其它文件资料参考格式 一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资信证明书参考格式 资信证明书 现有 (企业名称) 因参加 2020年公路站桥梁定期检查项目项目(交 易编号:JF2020(NH)WZ0019 )政府采购活动,委托我行对其资信状况出具证明书,经确认 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在我行开立基本帐户,账号 为: 。自 年 月 日开始到 年 月 日 止,该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在我行办理的各项资金结算业务往来正常,无违反银行结算纪 律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银行(盖章) 日 期: 注: 1. 资信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开户许可证》的开户银行名称一致。 2. 此证明书格式仅供参考。如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不按此格式出具证明的,其证明书 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 6个月内(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 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资格 审查结果为准。 3. 资信证明书的抬头可以写“<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或“<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