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矿业信息网-珠穆科技

2020年度土地污染调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意见征询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发布日期:2020-04-10 16:0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湖州市
  • 浏览次数1
  • 留言咨询
详细说明
2020年度土地污染调查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的意见征询
【发布时间:2020/4/10】

2020年度土地污染调查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的意见征询

公告日期:2020年4月10日

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批准,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2020年度土地污染调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浙安采字2020-008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0年4月15日下午16:00时前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或电子邮件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意见接收地址: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中屹集团7楼705室)

5、联系人:金女士

6、联系电话:0572-2606711

7、联系邮箱:343701580@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4月15日下午16: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发电子邮件至343701580@com邮箱,邮件须为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


附件:
(终稿)招标文件:2020年度土地污染调查服务项目.doc
2020年度土地污染调查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全流程电子) 2020年度土地污染调查服务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湖南太湖采[2020]502号 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20-008 采购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 招标代理: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89518971"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PAGEREF _Toc489518971 h 1  HYPERLINK l "_Toc489518972" 第二章、招标需求 5  HYPERLINK l "_Toc489518973"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7  HYPERLINK l "_Toc489518974" 投标须知前附表 7  HYPERLINK l "_Toc489518975" 一、总 则 9  HYPERLINK l "_Toc489518976" 二、招标文件  PAGEREF _Toc489518976 h 11  HYPERLINK l "_Toc48951897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HYPERLINK l "_Toc489518978" 四、开标  PAGEREF _Toc489518978 h 17  HYPERLINK l "_Toc489518979" 五、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18 六、评标  PAGEREF _Toc489518979 h 18  HYPERLINK l "_Toc489518980" 七、定标  PAGEREF _Toc489518980 h 20  HYPERLINK l "_Toc489518981" 八、合同授予  PAGEREF _Toc489518981 h 20  HYPERLINK l "_Toc489518982"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2  HYPERLINK l "_Toc489518983" 一、总则 22  HYPERLINK l "_Toc489518984" 二、计算方法 22  HYPERLINK l "_Toc489518985"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25  HYPERLINK l "_Toc48951898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489518986 h 31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湖南太湖采[2020]502号)批准,现就2020年度土地污染调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浙安采字2020-00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招标工作内容单位及数量采购金额12020年度土地污染调查 服务项目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400万元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3 月 日至 2020 年 3 月 日(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下载。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 HYPERLINK "https://middle.zcygov.cn/settl" https://middle.zcygov.cn/settl 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 年 3 月 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2.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0年 月 日9 :00(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 2.3鉴于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式十分严峻,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提倡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快递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邮寄地址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中屹大厦7楼705室],联系电话:0572-2606711。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 年 月 日下午 14:00 时前,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被拒收。由代理公司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像。供应商须留足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3.CA 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 CA 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 CA 锁供开标当天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 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 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  HYPERLINK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投标地址: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2020年 月 日9:00时整 十.开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 4.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 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 6.1“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6.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 十三.联系方式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 联系人:张 鑫 联系电话:0572-2702306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晓云 联系电话:0572-2606711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2-2150037 质疑函接收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572-2606722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第二章、招标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土地污染调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工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物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令2016年第42号)、《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67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18〕7号)、《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等文件要求,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二年 3、对指定的土地提供场地环境调查服务(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场地勘、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保存和流转等工作),基本流程为方案编制、进场采样、样品测试、专家会审及报告修改等一整套流程。 (1)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走访等方式,调查了解场地利用变迁情况、场地环境资料、场地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场地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 (2)通过调查,分析辨识场地及其相邻场地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航空或卫星图片,场地的土地使用和规划资料,其它有助于评价场地污染的历史资料。场地利用变迁过程中的场地内建筑、设施、工艺流程和生产污染等的变化情况。 (3)调查场地环境资料。包括: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记录、场地危险废物堆放记录以及场地与敏感区的位置关系等。 (4)调查了解地块周边企业相关记录。包括:产品/副产品、原辅材料清单、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地下管线图、化学品储存及使用清单、泄漏记录、废物管理记录、地上及地下储罐清单、环境监测数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审计报告和地勘报告等。 (5)调查由政府机关和权威机构所保存和发布的环境资料,如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公告、企业在政府部门相关环境备案和批复以及生态和水源保护区规划等。 (6)调查分析污染场地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及土地利用方式,区域所在地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相关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与标准,以及当地地方性疾病统计信息等。 (7)根据场地的具体情况、场地内外的污染源分布、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污染物的迁移和转化等因素,判断场地污染物在土壤和地下水中的可能分布。开展必要的环境现状检测,根据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确定场地内潜在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水平和空间分布。为后续场地后续开发利用管理提供指导依据。 三、委托场调费用支付标准(单个项目服务费标准如下,土地面积以测绘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序号项目内容服务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地块面积7.5亩以下的部分(含7.5亩)¥55000元/个地块2地块面积7.5亩-50亩的部分(含50亩)¥900元/亩3地块面积50亩以上的部分(含50亩)¥550元/亩例:地块面积为120亩,则服务费为:55000+(50-7.5)×900+(120-50)×550=131750元 请各供应商在限定的单价内进行报价,高于或等于此报价均作无效标处理。 四、中标供应商数量 通过公开招标,按综合评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排名前三名为入围供应商。供应商应明确承诺本项目入围后,结算时参照所有入围单位的平均报价执行。如有不同意见的,请在招标答疑时间有效期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 五、技术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单个项目成果报告书提供并通过评审后,根据实际通过评审项目成果数量,一年结算一次。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0年度土地污染调查服务项目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3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由中标供应商平均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当天一次性付清。4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 HYPERLINK "mailto: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309875994@qq.com" ,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343701580@qq.co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采购预算: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元)61、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 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做强制性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2.1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 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供应商如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加密提供。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再向采购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三份。 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7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递交方式: 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授权代表身份证;4、授权代表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5、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6、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7、信用承诺书 备注: 1.1以上序号1-7须提供原件审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343701580@qq.com,提供的原件扫描件按类型归类。供资格审查时之用。届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原件扫描件的将可能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 9:00 时前; 投标地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9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 月 日 9:00 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 年 月 日下午 14:00 时前,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被拒收。邮寄地址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中屹大厦7楼705室],联系电话:0572-2606711,(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 3、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3.1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的; 3.2 仅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 3.3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按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0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1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中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huzhou.gov.cn)12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1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人民币壹万元整(接受银行保函形式),合同履行完毕后15日内无息退还。14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已落实15付款方式:单个项目成果报告书提供并通过评审后,根据实际通过评审项目成果数量,一年结算一次。 16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17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2020年度土地污染调查服务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 。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采购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本次招标设定预算价,预算价由采购人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投标委托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供应商无需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 (七)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九)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十)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规定。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招标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 HYPERLINK "mailto: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309875994@qq.com" 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343701580@qq.com。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具体内容如下: 1.1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 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  HYPERLINK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1.2 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 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 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应包含《资格证明文件》、《技 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加密提供。 2.投标文件的效力及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 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投标声明书;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营业执照副本(资格审查条款);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条款); 授权代表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资格审查条款); 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资格审查条款);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二者缺一不可) 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 ▲注:以上序号3)-8)为资格审查条款,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审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343701580@qq.com,提供的原件扫描件按类型归类。届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进行审核。 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标对应评分内容,包括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请根据评标办法及相关内容进行编制; 2)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 3)项目工作方案; 4)服务优惠承诺; 5)服务响应时间; 6)项目组人员情况; 7)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 8)企业业绩; 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4)供应商如属于中小企业、享受其他的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相关证明资料及法律依据; 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报价 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完成合同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方案编制及评审、采样、检测、初步调查方案编制、组织专家评审等一整套流程,全部风险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项目服务质量。 3.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 4.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 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 U 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应包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 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形式的《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加密提供。其中《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均不得体现报价部分内容。 3.其他: 3.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 3.2 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源文件,补充、 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前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密封、包装邮寄至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中屹集团7楼70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包装的将被拒收。 3.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作无效标处理: 3.1 未按规定密封、包装或标记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 3.2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3.3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的或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超过接收截止时间送达的; 3.4 仅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 3.5 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 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形式的《资格证明文件》、《技术、 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及《报价文件》加密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包装或标记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1、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在进行下一步评审: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供应商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授权代表身份证的; (3)未提供授权代表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的; (4)未提供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未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7)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授权代理人未经有效授权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有效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服务内容,或者虚假投标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指标、主要服务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2)投标项目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3)项目方案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具有操作性的; (4)所投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第四条“招标范围及技术规范”实质性要求。 4、在价格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自主创新产品除外)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4)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修正的; (5)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投标函总价不一致的; (6)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7、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8、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 (八)废标的情形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二) 开标程序: 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并由采购人代表现场检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密封、包装情况; 5、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6、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在系统上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7、评标委员会对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进行评审; 8、在系统上公开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评审结果; 9、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10、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11、最终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12、开标会议结束。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三)其他 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 文件(U 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 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五、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一)审查人员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审查。 (二)审查依据 招标文件、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三)审查方法 1、审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应原件扫描件的完整性、符合性。 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核实信息真实性。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报告。 六、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 评标程序 1、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对供应商资格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5、全权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通过电子系统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五)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 评标过程的保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第三款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处理。 3、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八)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由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定标 1、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4、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 5、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6、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二)中标通知书 1.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 2.中标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3.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九、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采购人提交人民币壹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15日内无息退还。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2020年度土地污染调查服务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5分、技术商务分85分。合格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四的供应商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供应商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 二、计算方法: 1、价格部分:15分 1.1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本项目价格分由三部分组成 ①地块面积7.5亩以下的部分(含7.5亩)5分; ②地块面积7.5亩-50亩的部分(含50亩)5分; ③地块面积50亩以上的部分5分; 1.2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100 最终价格分=①+②+③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得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参加磋商且磋商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 2)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工业行业”规定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 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 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85分 2.1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一技术分43分1对本项目系统 总体要求的理解5分对项目实施和质控工作理解深刻、准确,对重点问题和难点进行准确、深入分析,掌握项目基本信息。理解到位的,得4-5分;理解不甚到位的得2-3分;理解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工作方案38分(1) 工作安排与计划(0-10分),现场采样工作安排合理,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土孔钻探方法、地下水采样井建井与洗井、钻探深度和采样深度的确定、采样方法和采样设备的选择、样品数量等工作的安排,明确项目执行进度。安排合理,符合进度要求的,得9-10分;安排比较合理,基本能符合要求的得7-8分;安排基本合理,符合进度要求一般的得4-6分;安排不合理,难以达到进度要求的,得1-3分。 (2) 样品保存与流转方案(0-6分),样品保存和流转方案明确合理,样品保存和运输条件、样品流转安排、满足测试时限要求。方案科学详实有效的,得5-6分;方案欠佳的,得3-4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2分;无方案的不得分。 (3)现场采样记录(0-6分),投标人须针对现场采样要求设计采样记录表的模板,符合规范要求的得5-6分;欠佳的得3-4分;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2分。 (4)数据管理(0-5分),对原始记录管理和报送、数据保密等措施进行综合评定,措施科学详实有效的,得4-5分;措施欠佳的,得3-4分;措施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2分;无措施的不得分。 (5)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0-6分),质量控制工作措施科学合理,符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提出质控过程中的关键点和难点以及针对上述关键点、难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相应解决措施。措施科学详实有效的,得5-6分;措施欠佳的,得3-4分;措施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2分;无措施的不得分。 (6)安全防护措施与应急处置计划(0-5分),现场采样方案包含现场防护措施、现场应急措施。现场防护措施与应急措施完善的,得3-5分;基本完善的,得1-2分;不完善的不得分。 以上未提供不得分。二商务分9分3服务优惠承诺5分服务方案全面周到且优惠幅度大的,得3-5分;服务不全面或优惠不明显的,得1-2分;除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外无其他服务承诺的,该项不得分;4服务响应时间4分接到采购人通知(电话、电传等)后3小时内现场响应得1分,每减少0.5小时加1分,最多得4分;每增加1小时扣0.5分,扣完为止;三资信及其他分33分5项目组人员 情况16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污染场地调查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得4分。 (须同时提供2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职称证书、近三个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其他人员具有(环境保护、水文地质、岩土工程)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个得1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个得2分;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工程师的每个得3分;最多得12分。 (单项或多项可累计,须提供近三个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扫描件的不得分)6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8分拥有GPS定位仪(或详查手持终端)、GP钻机、便携式土壤重金属检测仪、光离子气体检测仪等土地基础信息采集配套设备,每提供一类得2分,最多得8分 [须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或合同上须体现相关配套设备名称],未体现或未提供不得分;原件扫描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扫描件的不得分)。7企业业绩5分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土壤、场地、环境调查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项目属地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评审结果函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扫描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扫描件的不得分)。8投标文件质量 4分1、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整、不缺项且签字、盖章完整的得2分,不齐全的不得分; 2、供应商的响应性规范、无涂改插字现象、每份涉及证明性质的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得2分;有涂改、插字现象的不得分。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相应原件扫描件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343701580@qq.com邮箱,未提供相应原件扫描件的,该部分评分时不予打分;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伪造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项目合同 委托业务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项目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业务,并支付相应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委托业务工作内容如下: 1.目标: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提供相关原始资料。 2.内容:完成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 3.完成的方式:调查任务需乙方独立完成。 第二条 乙方应按以下要求完成委托业务工作: 1.工作地点: 2.服务期限: 二年 3. 样品类型及数量:土壤采样点位 个(含对照点),地下水采样点位 个(含对照点),每个点位钻探深度≥6m。 4.工作进度:于 年 月 日前完成调查工作。 5.工作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场地环境调查相关规范执行。 6.工作质量期限要求:至完成资料汇交。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应包括提供的技术资料、工作条件、时间及方式等内容) 甲方: 1.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 2.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拨付技术服务费用 ; 3.提供项目实施中的相关技术资料和技术要求。 乙方: 1.乙方在委托业务实施中,应遵循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委托业务成果资料,并对成果质量负责。 2.乙方应接受甲方或项目主管单位的检查监督。乙方有义务解答甲方提出的与委托业务有关的问题。 3.乙方不得将合同中采样任务进行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项目实施中,确保作业人员经过省级相关业务培训;确保采样设备、和资金使用安全。所造成的人员、设备和环境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5.加强技术力量配置,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样品采集工作,不得随意取消样点或调整布点位置。 6.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 7.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的原始资料。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价为: 人民币: (? 元)。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单个项目成果报告书提供并通过评审后,根据实际通过评审项目成果数量,一年结算一次。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项目工作过程中收集的相关技术资料和项目调查所得的各类原始资料、图件及数据等。 2.涉密人员范围:所有项目参与人员。 3.保密期限:长期保密。 4.泄密责任: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项目工作过程中收集的相关技术资料和项目调查所得的各类原始资料、成果图件及数据等。 2.涉密人员范围: 所有项目参与人员。 3.保密期限:长期保密。 4.泄密责任: 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15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工作内容有重大变动; 2.项目主管部门中止本委托业务。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四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每超过1日,支付总额的0.5% ,最多为总额的5%。 2. 乙 方违反本合同第 一、二、三、 条约定,应当按工作完成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违约金,最多为总额的5%。 第八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委托业务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委托业务联系人。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负责合同履行期间的联系与沟通,确保委托业务顺利实施; 2. 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合同履行期间的相关问题。 一方变更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因国家政策变化或调整原因,致使项目中止。 第十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采购代理机构、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标的及双方责任与义务全面履行完毕,合同终止。 委 托 方︵ 甲 方 ︶名称(或姓名) (签 章)法定代表人 (签 章)委托代理人 (签 章)联 系 人 (签 章)住 所 (通讯地址) 电 话 Email 开户银行 帐 号 受托 方 ︵ 乙 方 ︶名称(或姓名)(签 章)法定代表人(签 章)委托代理人(签 章)联 系 人(签 章)住 所 (通讯地址)电 话 Email 开户银行帐 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采购人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方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7、以下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有格式的参照格式,无格式的供应商自拟。 (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2020年度土地污染调查服务项目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投标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声明书;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营业执照副本(资格审查条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条款); 5)授权代表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资格审查条款); 6)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资格审查条款); 7)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二者缺一不可) 8)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 ▲注:以上序号3)-8)为资格审查条款,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审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343701580@qq.com,提供的原件扫描件按类型归类。届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进行审核。 1、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电话企业总人数管理 人员技术 人员职工 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是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 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注:授权委托书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时应单独另携一份验证使用。 5、授权代表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加盖社保机构章) 6、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7、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二者缺一不可) (1)信用中国  (2)中国政府采购网  8.信用承诺书格式 信用承诺书 (供应商)现参加 (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 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 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诺单位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二、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封面格式: 2020年度土地污染调查服务项目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投标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 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标对应评分内容,包括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请根据评标办法及相关内容进行编制; 2)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 3)项目工作方案; 4)服务优惠承诺; 5)服务响应时间; 6)项目组人员情况; 7)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 8)企业业绩; 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评分索引表 评分索引表 对应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请按评审内容顺序依次填写) 序号评审内容标准分自评分自评 依据在投标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12345678910注:“评分索引表”装订在技术商务文件首页。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否则有可能影响相应得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 项目工作方案; 服务优惠承诺; 服务响应时间; 项目组人员情况; 姓名职位持何种 资格证件发证 时间从事本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 8、企业业绩; 序号使用方使用方性质合同金额签订时间使用方联系人联系方式注:1、须提供合同、已完成的项目须另提供完成证明(验收意见或批复文件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核查。 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2020年度土地污染调查服务项目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3.报价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投标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4)供应商如属于中小企业、享受其他的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相关证明资料及法律依据; 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投标函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20-008),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提交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供应商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______个日历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2.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内容服务费综合单价服务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地块面积7.5亩以下的部分(含7.5亩)¥ 元/个地块¥55000元/个地块2地块面积7.5亩-50亩的部分(含50亩)¥ 元/亩¥900元/亩3地块面积50亩以上的部分(含50亩)¥ 元/亩¥550元/亩服务费2年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最终合同价格的计算根据工程量按实结算,并采用所有入围单位中的平均报价作为合同签订价格并进行计算确认。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函 根据国家计委、物价局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交纳规定数额的招标代理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当日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4.供应商如属于中小企业、享受其他的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相关证明资料及法律依据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的不用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相关证明资料) (二)监狱企业声明函 【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本企业为参加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2-2606711 地址: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中屹集团7楼
联系方式






该企业最新招标采购
网站首页  |  专家列表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