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区2020年市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新水源井工程竞争性磋商交易公告
丰润区2020年市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更新水源井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华鼎招2020-38
采购人:唐山市丰润区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审办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丰润区2020年市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新水源井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4月 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华鼎招2020-38
2、项目名称:丰润区2020年市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新水源井工程
3、资金来源:上级专款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336560.00元
6、最高限价:336560.00元
7、项目实施地点:丰润区新军屯镇龙潭坨村、王官营镇田各庄村、杨官林镇杨官林村。
8、采购需求:更新饮水井3眼,其中:龙潭坨村1眼,平原钢管井,计划井深为 200m;田各庄村1眼,岩石井,计划井深为 240m;杨官林村1眼,岩石井,计划井深为 200m;未尽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9、合同履行期限: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钻井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6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系统,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提醒: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如下: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首页(http://ggzy.hebei.gov.cn/),点击“公共资源交易”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电子交易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市场主体登录”,按提示信息完成网上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再登录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受理科联系电话0315-5398203、0315-5398205、0315-53982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4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唐山市丰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丰韩路与102国道交叉口东侧路北,天明物流大厦A座)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4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唐山市丰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丰韩路与102国道交叉口东侧路北,天明物流大厦A座)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8332764086;联系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单位;地址: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436号。未尽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
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唐山市丰润区水利局
地 址:唐山市丰润区端明路
联系方式:李士正,0315-5182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436号
联系方式:李亚涛、郭宏飞,18332764086
传真:0315-5138618
电子邮箱:ts-hd6262@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亚涛、郭宏飞
电 话:18332764086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名称 丰润区2020年市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新水源井工程
2 质量标准 合格
3 工期要求 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
4 项目实施地点 丰润区新军屯镇龙潭坨村、王官营镇田各庄村、杨官林镇杨官林村
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上级专款,已落实
6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公告
7 磋商范围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 最高限价 大写:叁拾叁万陆仟伍佰陆拾元整
小写:336560.00元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9 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磋商后再次报价
10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递交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由基本账户转出或者银行保函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陆仟元整
采用由基本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指定账户:
户 名: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01720169698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体育中心支行
行 号:104124000092
注:供应商在交付凭证上明确磋商保证金和磋商项目,以便查对核实。
采用银行保函的,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开标时应携带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2 磋商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结束后 60 个日历日。
13 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
14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响应文件格式”中指定的位置和要求签字或盖章。
15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磋商,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6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类评审专家 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7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唐山市丰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丰韩路与102国道交叉口东侧路北,天明物流大厦A座)第二开标室
时间:2020年4月22日14时30分
18 成交结果公示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9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磋商时供应商应携带相应资质、资料原件)
20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22 履约保证金 形式:银行保函或者转账
金额:合同价款5%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
依据《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等办法》的要求,中选供应商(乙方)应向采购人(甲方)指定账户缴纳工资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该资金的使用和缴纳详见《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等办法》。
采购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费,代理费用为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
因本次磋商为施工项目,个别词语的对应解释:“投标”可以对应“磋商”,“投标人”可以对应“供应商或磋商供应商”,“投标文件”可以对应“响应文件”
根据唐社信办发[2020]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对依法组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查询有关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留存查询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专家不得参加评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抽取评标专家,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知监督部门,由监督部门上报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联系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事宜(如有)并按要求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采购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本采购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承包人。
2、采购范围及工期
2.1本采购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
2.2本采购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
3、资金来源
3.1本采购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
4、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5、踏勘现场
5.1采购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要求,由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磋商费用
6.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7.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审办法
7.2 除7.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3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当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8.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8.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响应文件和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10.2响应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胶装成册,主要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2.1磋商函
10.2.2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2.4项目经理委任书及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0.2.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0.2.6供应商有关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钻井安全施工证
(5)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2020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以上提到的报告或者报表至少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6)供应商2019年8月份至2020年3月份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当月无纳税额的,须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当月增值税申报主表)
(7)供应商2019年8月份至2020年3月份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9)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1)
(11)供应商关联关系申明
(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2.7施工组织设计;
10.2.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0.2.9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11、响应文件格式
11.1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报价
12.1 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方式。
12.2 磋商总报价为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成井的所有材料费、运输费(含材料、设备运输)、工时费(含与成井有关的所有发生的工时费)、检验试验费、计划利润、税金、安全措施费、各种风险费用等与成井且验收合格有关的所有费用,不包括打井所需水电费。
12.3供应商按照工程量清单、图纸、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
12.4除非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响应文件中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响应文件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5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货币
13.1本项目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磋商有效期
14.1 磋商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将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延长到与磋商有效期一致,本须知第15条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磋商保证金
15.1 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将视为其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15.3保证金的返还: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15.4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6.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 全套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7.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 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胶装、并装于密封袋中;
17.2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
17.2.1写明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17.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磋商,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7.3除了按本须知第17.1款和第17.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0条规定情况发生时,采购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供应商地址将响应文件原封退回。
17.4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7.1款、第17.2款和第17.3款的规定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密封不合格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17.5 响应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作密封章。
18. 响应文件的提交
18.1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9.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 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19.2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准。
19.3 到磋商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20. 迟交的响应文件
20.1 采购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1.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供应商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补充、修改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 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21.4 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辙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磋商、评审
22.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2.1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2.1.1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是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2.1.2 响应文件外封套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密封章的;
22.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初审后按无效文件处理:
22.2.1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竞争性磋商总报价、磋商函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
22.2.2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竞争性磋商总报价、磋商函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的;
22.2.3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2.4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
22.2.5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争性磋商、串通报价、响应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参加的;
22.2.6响应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2.7响应文件存在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
23、磋商
23.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提供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并邀请所有已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
23.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响应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3.3磋商程序:
23.3.1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3.3.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3.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及响应文件其他主要内容。
23.4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时收到的最终报价,都当众予以宣读。
23.5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4、磋商小组与评审
24.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
24.2 报价结束后,开始评审,评审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5、磋商过程的保密
25.1 磋商开始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5.2 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25.3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的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 响应文件的澄清
26.1 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 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
27.1评审时,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7.2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文件。
28. 响应文件的评审
28.1评审采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评审办法。
28.2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响应文件。
28.3磋商小组与通过技术部分评审的的供应商围绕技术、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磋商过程保密,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磋商工作的任何不当言行将导致被拒绝。
价格扣除: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给予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磋商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加评审。(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参与评审的价格)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监狱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对以上项目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否则磋商小组不予采纳。本项目价格给予的最高优惠为6%。
(六)合同的授予
29. 合同的签订
29.1 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
29.2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拒签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成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与排名第二的成交侯选供应商磋商并签订合同,依次类推。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2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七)本次采购活动失败的情形
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本次采购活动失败:
30.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0.3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0.4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30.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本次采购活动失败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参考)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唐山市丰润区水利局
承包人:(全称) (成交供应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丰润区2020年市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新水源井工程
工程地点:丰润区新军屯镇龙潭坨村、王官营镇田各庄村、杨官林镇杨官林村。
工程内容:更新饮水井3眼,其中:龙潭坨村1眼,平原钢管井,计划井深为 200m;田各庄村1眼,岩石井,计划井深为 240m;杨官林村1眼,岩石井,计划井深为 200m;未尽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上级专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小写): (成交价) 元。
(大写): (成交价)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
(2)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2款。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使用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通用条款内容。
1.1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总则
1.1定义
1.1.41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以下第 (1)、(2)(4) 条。
(1) 文书
(2) 信件
(3) 电报
(4) 传真
(5) 电子邮件
(6) 其他:
1.2 合同文件及解释
1.2.2 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专用条款。
(4)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洽商等文件)。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磋商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9)承包人投标(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1.4 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1.4.2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通用条款。
1.5 通讯联络
1.5.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无
1.6 工程分包
1.6.1 分包工程内容及其他事项:
禁止非法分包,禁止转包。
1.8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8.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约定
(1)提供的期限:/
(2)提供的数量: /
(3)提供的内容:
1.8.4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约定
(1)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文件及发包人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
(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按发包人要求,如没有特殊要求时,按实施前3个工作日执行。
(3)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按发包人要求,如没有特殊要求时按2份
(4)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纸质版和电子版
(5)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交付文件时双方约定
1.16 交通运输
1.16.1 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进入施工现场及施工现场的道路等的修建,并承担费用。
1.16.3 (1)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约定:双方根据项目现场约定。
(2)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
1.16.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涉及到此类运输时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 已经完成,本施工现场平整以现状为准,该费用已经包含在总承包费用中。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工程开工前,由承包人负责。
(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及约定:已经完成。
(5)办理有关证件的约定:按实际需要办理。
(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工程开工前。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第1.10条。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中标后,另行约定。
(10)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工作有:以实际实施过程中的补充协议为准。
2.2 发包人代表
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督促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施工进度、质量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安全与环保生产条件、劳工保护规定等进行施工、发出指令,代表发包人检查工程进度、参与材料与设备的验收,对承包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发出工程联系单,对工程涉及的工艺等问题提出建议;对于工期延长或者可能造成工程价格改变的任何文件必须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能生效。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的约定
(1)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2)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采用 / 形式
1)银行保函
2)担保公司
3)其他方式:
2.6 支付方式的约定按以下第 1) 条。
1)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
2) 支票支付。
3) 其他方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
(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承包人自行办理其进驻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安全监督备案(如需要)。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扰民、环境问题由发包人配合协调,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扰民补偿费、罚款和相关费用,该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承包人不得因施工过程中发生扰民问题而要求发包人支付上述费用或任何补偿或申请延长工期。本工程实施中有关财产及人员安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等,均有承包人负责。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1)确认( )为项目经理,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2)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项目经理均有权利决定。
(3)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4)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可以提出与承包人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接受。
(5)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天罚款500元。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以提出与承包人解除合同,承包无条件接受。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供。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次罚款500元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提前一天向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提出书面申请,且主要人员工程施工过程请假离开工地时间一般累计不能超过3天 。
3.3.5(1)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次罚款500元
(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200元
3.9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
(1) 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
(2) 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
3.11 履约担保
(1)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2)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及期限:合同价款的5%
(3)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采用 3) 形式
1)银行保函
2)担保公司
3)其他方式:银行保函或者转账
补充:工程履约担保期限如在保函期限内未竣工验收合格,则需要在保函到期前一个月进行顺延,直至工程验收合格。
4. 监理工程师
4.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确认的监理工程师
(1)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
(2) 确认(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关于监理工程师的的其他约定:
4.3(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工程变更及价格调整等未包含在合同范围的相关事项。
5. 造价工程师
5.1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确认的造价工程师
(1)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2) 确认(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5.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
6. 工程质量
6.2 质量目标
6.2.1(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符合规范要求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2)工程质量达到以下第 / 项标准的,发包人按工程造价的 / ﹪给予承包人补偿奖励。
1)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2) 省级优质工程奖
3) 结构优质工程奖
4)市级优质工程奖
6.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6.3.1中间验收部位包括:
8. 工期和进度
8.2 进度计划和报告
8.2.3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7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两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
8.3 开工
8.3.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8.5 工期和工期延误
8.5.1 合同工程工期:( )天。
(1)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2)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3)总工期 日历天
8.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包括以下情形:
8.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9. 造价
9.4 暂列金额
9.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9.6.1提前竣工奖按以下第 (1) 条的约定。
(1) 不设提前竣工奖。
(2) 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元。
9.6.2误期赔偿费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
(1) 不设误期赔偿费。
(2)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合同额的千分之一)元,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合同额的5%)元。
9.7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因素
9.7.1 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 (1) 条的方式。
(1)固定单价。
(2)固定总价。
(3)可调价格。
9.7.2 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除包括通用条款9.7.2款第(1)项至第(13)项规定外,还包括以下调整因素:
9.10 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9.10.1价款的调整方法
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以下第 (3) 项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9.10条。
(2)按下列方法:
a)工程量按照9.3.1条规定计算。
b)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措施项目漏项、项目特征不符、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及对应的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提出。
c)变更引起的原有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 )%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当变更引起的数量变化幅度超过±( )%时,增加( )%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重新提出。
d)数量偏差在±5%内时,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当数量偏差率超过±5%时,增加5%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重新提出。
e)承包人重新提出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依据现行的河北省计价依据计算,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费率等按承包人投标时的数值;没有可参照的数值时,按当时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代表政府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市场价格信息、计价方法确定。
f)人工、材料、机械单价上涨或下降引起的价款调整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第11.0.8条第2款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固定系数、加权系数按投标文件填报的数值。
价款调整系数(Y)幅度限制:
g)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的基期价格以基准日的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为准,现行价格以当月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为准。
h)价款调整以( )为时间单元。
(3)其他调整方法:
合同约定采用固定单价方式。以每延米井的合同价格为准,按实际深度计量,但总量控制,井深不得超出计划深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存在的涉及工程费用增加的任何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如非甲方要求进行的变更,费用索赔均予以拒绝。承办单位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拟采用的措施等及时向财政局通报情况,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协调承办单位、财政局共同提出意见及时予以处理。
9.12 支付事项
9.12.2 利率按以下第 (3) 条的约定。
(1)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2)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两倍利率。
(3) 利率为:(0)。
9.13 预付款
9.13.1 预付款的金额为( 0 )元。
9.13.2 预付款支付的有关规定:
9.13.4 预付款抵扣办法按以下第 / 条的约定。
(1) 预付款按照抵扣比例从期中应支付款项扣回,直到扣完为止,抵扣比例按预付款占合同价扣减暂列金额后的百分比计算。
(2) 抵扣办法为:
9.1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9.14.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的约定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额按规定计取。计取费率按现行规定。
9.14.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9.14.2款的规定。
(2) 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为:按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9.15 进度款
9.15.1 支付期间按以下第 (3) 条的约定。
(1)以月为单位。
(2)以季度为单位。
(3)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80%,结算完成付工程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9.15.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是:( )元。
9.17 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9.17.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9.17.2款至9.17.7款的规定办理。
(2) 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
9.18 质量保证金
9.18.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方式
(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9.18.2款的规定。
2) 为扣除暂列金额和计日工项目费后的合同价款的 3%。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
1) 按照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3%。
2) 其他扣留方式:结算时一次性扣留总价款的3%。
10. 材料与设备
10.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0.1.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按以下第 (1) 条的约定。
(1)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等,按“采购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
10.2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磋商文件有约定的材料设备按约定档次采购,没有约定的按市场中档以上的材料设备进行采购,且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与质量检测报告,所有重要材料在使用前必须得到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共同认可,未经认可不得使用,主要材料还须送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中档材料价格风险应包含在投标(磋商)总价中。中档档次由甲方进行确认和认定。
10.2.7 (1)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10.3 样品
10.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磋商文件要求及清单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等必须达到发包人要求并由发包人确认后方可使用,若未经发包人确认自行使用的,由承包人自行拆除并负相应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有成品采购必须提供样品到发包人指定地点(提供样品时间按发包人要求),由发包人认质后方可采购。
11. 验收和工程试车
11.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1.1.2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1.4 工程试车
11.4.1 工程试车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不需要试车。
(2) 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
11.4.5 联动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11.7 竣工退场
11.7.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签订工程竣工验收交接书7天内
12. 缺陷责任与保修
12.1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年
12.2 质量保修
12.2.2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质量保修期内所有修复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拒不维修的,发包人有权直接确定维修队伍,所需费用按市场价格,直接在质保金中支付。
13. 违约
13.1 发包人违约
13.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除通用条款13.1.1款第(1)至(8)项规定外,还包括以下情形:
13.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9.9.2款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删减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3.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3.1.1款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3.2 承包人违约
13.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除通用条款13.2.1款第(1)至(8)项规定外,还包括以下情形:
13.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13.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2)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4. 不可抗力
14.1 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数值按以下第 (2) 条的
规定。
(1)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具体数值见下表,超过此数值视为不可抗力。
项目 日降水量(mm) 日最高气温(℃) 日最低气温(℃) 空气相对湿度(%) 风速
(m/s) 地震烈度(度)
数值
(2)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给定的数值。
15. 保险
15.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按现行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全部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15.3 其他保险
(1)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工程开工前,承包人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承包人为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
(2)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
15.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16. 合同争议、解决与终止
16.1 合同争议
16.1.4 争议评审
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的约定:按以下第 条。
(1)同意提交争议评审小组确定
(2)不同意提交争议评审小组确定
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1)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2)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3)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4)其他事项的约定:
16.1.5 调解机构按以下第 (2)条的约定。
(1)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6.1.5款的规定。
(2)调解机构为:
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有关工程造价方面争议的调解。
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负责有关工程质量方面争议的调解。
3)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有关工程安全方面争议的调解。
16.1.6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2) 条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 其他
17.2 保密要求
17.2.1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
18.补充
18.1承包人责任
(1)承包人应根据本技术条款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施工,如在施工中出现偏差,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修整。期间所增加的工程量及工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为便于其施工,在本合同工程范围以外进行的工程量,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
(3)在已有建筑物附近施工时,承包尽可能做到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4)承包人应妥善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危险地带设置明显标志。
(5)承包人负责打井所需的材料(所需材料质量需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材料设备的运输及安装,负责进场前与村共同确定井位,井位选址远离面源污染,负责打井泥浆坑的开挖与回填。打井所需电费、打井用水及供水由项目村协调解决。
18.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顺延。本工程不设提前竣工奖。
18.3发包人负责按确认水源井类型、数量和实际成井井深,支付打井工程款,但发包人确认的井深不得超过单井计划深度。如预计深度内出水量达不到设计出水量,发包人不负责支付价款,由承包人自行担负相关费用。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一、工程量清单
水源井工程量清单表
镇乡 村 水源井(眼) 计划井深(米) 单价
(元/米) 合价
(元) 备注
新军屯 龙潭坨 1 200 平原钢管井
王官营 田各庄 1 240 岩石井
杨官林 杨官林 1 200 岩石井
合计 --
岩石井典型井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按计划井深240米) 单位:元
工程及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材
料
费 钢 粒 kg
钻 具
其它
小 计
运
输
费 钻 机
其它
小 计
进尺费 m
工
时
费 洗 井
护壁管安装
软岩、破碎带等处理
其它
小 计
其
它 抽水试验费
测斜、测深
水质检测费
其它
小 计
合 计
每延米报价
单井报价(人民币,大写):
注:1、本表中各项费用均包括计划利润、税金、安全措施费、各种风险费用等与成井且验收合格有关的所有费用。
2、本表中每延米报价应与“水源井工程量清单表”中相对应单价一致。
平原钢管井典型井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按计划井深200米) 单位:元
工程及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材
料
费 ф350mm钢筋砼管(外径) m
ф219mm钢筋砼管(外径) m
滤 料 m3
粘 土 m3
尼龙布、竹片、铅丝等
其它
小 计
运
输
费 钻 机
井管、滤料、粘土
零星物料
小 计
进尺费 m
工
时
费 电 测 井
洗 井
滤水管制安
下 管
小 计
其
它 抽水试验费
测斜、测深
水质检测费
其它
小 计
合 计
每延米报价
单井报价(人民币,大写):
注:1、本表中各项费用均包括计划利润、税金、安全措施费、各种风险费用等与成井且验收合格有关的所有费用。
2、本表中每延米报价应与“水源井工程量清单表”中相对应单价一致。
二、图纸(无)
三、技术要求
1. 工程设计要求
岩石井设计单井出水量不小于20立方米/小时,杨官林村预计井深200米,田各庄村预计井深240米,基岩以上开孔直径550mm,用直径325 mm螺旋钢管护壁,基岩以下开孔直径273mm,在深60-100米处可做变径处理,遇松散岩层、破碎带及软岩时,根据需要做护壁处理。
平原钢管井设计单井出水量不小于40立方米/小时,预计井深200米,开孔直径550 mm,预计井深不大于基岩埋深,采用螺旋钢管,井深超过120米时,可在120米处变径,变径后井管外径219mm。
井斜度、含沙量等要求符合《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规定,水质要求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5749-2006》(只化验市级规定的20项基本指标),如果化验结果不符合水质标准,由发包方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分析原因,确定责任,如属承包方责任,则无条件重新打井,如属设计所取地下水层本身水质原因,由发包方确定补救方法。原则上不取上两层地下水。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规定。
2.技术规范、规程
(1)《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
(2) SL/T154--95《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井管标准》;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6》;
(5)《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5749-2006》;
(6)《供水水文地钻探及凿井操作规程CJJ13-87》。
(7)国家其它现行有关标准、规程、规范。
3.主要施工技术要求
3.1 施工前准备
(1)钻机的选择,应根据井的设计深度、孔径、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并考虑钻机运输、施工、水电供应条件等因素。
(2)根据选定的井孔位置安装钻机,钻机应与电力线路、通讯线路、建筑物、构筑物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遵守有关行业施工现场的规定。
(3)钻井及附属配套设备的安装,必须基础坚实,安装平衡,布局合理,便于操作。
(4)应做到路通、水通、机械动力设备齐备,施工现场平整。
(5)试钻前应按质量要求,检查钻井设备各零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泥浆循环系统的泥浆池和沉砂池的容积,必须满足施工储浆和沉砂的要求。
(7)施工所需管材、滤料、粘土(球)及其它物料,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开钻前准备好,并及时运到现场。
3.2 钻井工艺
(1)钻井方法与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根据水文地质情况选择合适的钻机和钻井钻进方法。
2)冲洗介质,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情况等因素合理选用。一般在粘土或稳定地层,采用清水;在松散、破碎地层,采用泥浆。
3)松散层钻进时,应根据钻进机具和地层岩性采取水压护壁或泥浆护壁。采用水压护壁时,孔内一般应有3米以上的水头压力;采用泥浆护壁时,孔内泥浆面距地面应小于0.5米。
4)基岩顶部的松散覆盖层或破碎岩层,采用钢管护壁,其它破碎岩层、软岩等也可用水泥护壁。
(2)钻孔用的泥浆,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地层泥浆密度应为1.1~1.2,遇高压含水层或易塌地,泥浆密度可酌情加大。
2)砾石、粗砂、中砂含水层泥浆粘度应为18~22s。细砂、粉细砂含水层应为16~18s。
3)冲击钻进时,孔内泥浆含砂量应不大于8%,胶体率不低于70%;回转钻进时,孔内泥浆含砂量应不大于12%,胶体率应不低于80%。井孔较深时,胶体率应适当提高。
(3)井轴线垂直度,即井孔倾斜度。井孔必须保证井管的安装,井管必须保证抽水设备的正常工作,泵段以上顶角倾斜不得超过2°,泵段以下每百米顶角倾斜不得超过2°。方位角不能突变。
3.3 钻井中地层采样及编录工作
3.3.1.松散地层钻进时,采取岩(土)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只采鉴别样,冲击钻进时,可用抽筒或钻头带取鉴别样;回转无岩心钻进时,可在井口冲洗液中捞取鉴别样。所采鉴别样应准确反映原有地层的埋深、岩性、结构及颗料组成。
(2)鉴别样的数量,每层至少一个。含水层2—3米采一个,非含水层与不宜利用的含水层3—5米采一个,变层处加采一个。进行电测时,鉴别样的数量可适当减少。基层岩完整基岩采岩芯为70%以上,构造破碎带、岩流带和风化带为30%。
(3)土样和岩样(岩芯)必须按地层顺序存放,及时描述和编录。土样和岩样(岩芯)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必要时可延长存放时间。
(4)土样和岩样(岩芯)的编录,内容包括采样时间、地点、名称、编号、深度、采样方法和岩性描述以及分析结果。
(5)松散层中的深井、地下水质和地层复杂的井、全面钻进的基岩井,必须进行井孔电测,校正含水层位置、厚度和分析地下水矿化度。
3.4 疏孔、换浆和试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松散层中的井孔,终孔后应用疏孔器疏孔,疏孔器外径应与设计井孔直径相适应,长度一般不少于8米,达到上下畅通。
(2)泥浆护壁的井孔,除高压自流水层外,应用比原钻头直径大10—20毫米的疏孔钻头扫孔,破除附着在开采层孔壁上的泥皮。孔底沉淀物排净后,及时向孔内送入稀泥浆,使孔内泥浆逐渐由稠变稀,不得突变。泥浆密度应小于1.1,出孔泥浆与入孔泥浆性能一致,孔口捞取泥浆样应达到无粉砂沉淀的要求。
(3)下井管前应校正孔径、孔深和测斜,井孔直径不得小于设计孔径20毫米;孔深偏差不得超过设计孔深的正负2/1000。
3.5 常用井管外观质量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管应无残缺、断裂和弯曲等缺陷。金属井管管端和管箍的螺扣必须完整、吻合。
(2)井管每米弯曲度不得超过:钢管1毫米;钢筋混凝土管和混凝土管3毫米。
(3)井管的上下口平面应垂直于井管轴线,管口平面倾斜度偏差不得超过井管外径的1.5%。
(4)井管直径偏差不得超过:钢管±2%,钢筋混凝土井管内径±5毫米,无砂混凝土井管内径±6—±9毫米。
(5)井管管壁厚度偏差不得超过:钢管±1毫米,钢筋混凝土井管±2毫米,无砂混凝土井管±4—±6毫米。
(6)过滤器开孔率偏差不得超过的±10%,缠丝间距偏差不得超过设计丝距的±20%,缠丝至穿孔管壁的最小距离必须大于3毫米。
(7)含水层厚度不超过30米时,滤水管可比含水层厚度稍长一些。
3.6 井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管安装前必须按照钻孔的实际地层资料校正井管设计,然后进行井管组合、排列、测量长度,并按井管排列顺序编号。
(2)下管方法应根据管材强度、下置深度和起重设备能力等因素选定,一般采用悬吊法。
(3)井管的连接必须做到对正接直、封闭严密,接头处的强度应满足下管安全和成井质量的要求。岩石井护壁管下端应嵌入完整基岩内1-2米,当上、下段均需安装护壁管时,在其变径处,应重合2-3米,并在重合部位进行封闭。
(4)过滤器安装位置的上下偏差不得超过300毫米。
(5)井管应位于井孔中心,下井管时要安装井管扶正器,其外径比井孔直径小30—50毫米。根据井深和井管类型确定扶正器的数量,一般间隔4——20米安装一组,每井至少安装2组。
(6)井管底部应座落在坚实的基础上,若下部孔段废弃不用时,必须用卵石填实。
(7)井口管高度:井口管高出设计地面0.30米。
3.7 填砾和管外封闭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滤料必须按标准要求严格筛选,采用直径不小于5 mm的磨圆的硅质砂砾,不合格的颗料含量不得超过15%。管外壁周围围填厚度不低于100mm。
(2)填砾一般采用循环水填砾或静水填砾。填砾时必须连续均匀,及时测量填砾高度,校核数量,所填滤料应留样备查。
(3)不良含水层或非计划开采段,用粘土球封闭,粘土球不能封闭时,用水泥砂浆封闭。选用的隔水层单层厚度不小于5米,封闭位置应超过拟封闭含水层上、下各不少于5米。粘土球应用优质粘土制成,直径为25—30毫米,以半干为宜。投入前应取井孔内的泥浆做浸泡试验。
(4)管外封闭位置,上下偏差不超过300毫米,滤料顶部以上红粘土球封闭20米。
3.8 洗井和试验抽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砾完毕后应及时洗井并补填滤料。
(2)洗井方法和工具,可按井的结构、管材、钻井工艺及含水层特征选择,应尽量采用不同的洗井工具交错使用或联合使用。必要时,可根据井管类型选择适宜的化学药剂(如二氧化碳、盐酸等)配合洗井。
(3)洗井和试验抽水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洗井完毕后,井底沉淀物厚度应小于井深的5/1000。
2)洗井完毕后,进行试验抽水,水泵出水后30分钟采取水样,用容积法测定含砂量。
3)试验抽水时,一般只做一次大降深抽水,水位稳定延续时间:松散层地区不少于8小时,基岩层地区,水位稳定延续时间适当延长。
4)试验抽水应达到设计出水量,试验抽水终止前,应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化验。
4. 提交资料
(1)成井竣工报告;
(2)井结构和地层柱状图,包括岩层的名称、岩性描述、厚度和埋藏深度;钻孔及下管深度;井壁管和过滤器的规格及其组合;填砾及封闭的位置;电测井资料。
(3)试验抽水成果:包括地下水静水位和动水位;水量、井水含砂量测定等;
(4)水质检测报告(不少于26项)。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磋商函
二、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项目经理委任书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
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六、供应商有关资格文件
七、技术部分
一、磋商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根据你方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因施工条件(包括工程量)及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改变最终磋商报价。我方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并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完工并移交全部工程,质量标准: 。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本次磋商所涉及的工程内容。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与本磋商函一起,提交金额为 元的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鉴)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符合条件的提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此后附“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小微企业库查询截图或者工信部等具备开具证明资格的国家部门开具的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
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
(如有)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此证明)
致: (采购人):
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磋商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此证明)
(采购人):
兹委托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磋商的有关事宜。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项目经理委任书
(采购人名称):
本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任 (姓名)为 (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项目经理姓名)代表我单位全面负责。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单位应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形式按照工程量清单给定的格式,填写相应内容的单价和合计放在此章节中。
六、供应商有关资格文件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钻井安全施工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职 称
建造师专业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后可以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等证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可以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财务状况
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2019年、2020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以上提到的报告或者报表至少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磋商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019年8月份至2020年3月份任意一个月当期税款的纳税完税证明(当月无纳税额的,须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当月增值税申报主表)复印件;
2、2019年8月份至2020年3月份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凭证或社保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清单)复印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上述资料磋商时提供原件。
(五)磋商保证金
附:1、由基本账户转出时,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以下资料:
(1)由基本账户转出凭证的复印件。
(2)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信息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
2、如采用银行保函时此处附磋商保证金的保函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
银行保函参考格式:
鉴于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的磋商,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保证: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磋商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注:银行自有保证金保函固定格式的,可以采用自有固定格式。但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保函里“投标人”对应“供应商”理解。
(六)信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网页截图参考示例:
(1)“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查询页
1.2
1.2.1.1
.
(2)“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网页查询页
(3)“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页查询页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违法记录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 (公司全称)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如采购人获取与本声明相悖的材料,我单位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
特此郑重声明!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八)供应商关联关系申明
关联供应商情况申明
我单位投资参股的关联供应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如不存在以上所描述情况,请填写“无”。否则因其磋商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磋商响应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七、技术部分格式
(一)、施工组织设计
1.磋商供应商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具体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本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雨季施工技术措施、成品保护、安全防护、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
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2.2劳动力计划表
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图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项目名称)工程
序号 机械或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2)劳动力计划表
(项目名称)工程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1.供应商应按所列格式提交估计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8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3)施工进度图和计划开、竣工日期
1.供应商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供应商还应按照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以及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注:1、本表配备人员数量由供应商自行确定,表格可自行拓展。
2、可以提供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六章 评审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采购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从报价、技术部分等方面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三、磋商程序及定标原则
1、初步审查:
(1)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详见附表1。
(2)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详见附表2。审查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只有通过符合性评审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磋商的下一阶段(最后报价)。
2、技术部分评审:
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按照附表3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打分。
技术部分得分取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通过综合评审低于3家时,若磋商小组认定不具备竞争性,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磋商。
3、磋商过程
磋商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的的供应商围绕技术、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1)磋商小组审核对比、分析各有效响应文件,提出需要澄清解释的问题清单并制定磋商要点。
(2)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的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的顺序均为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顺序的逆序。
(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要求或条款(如有),书面通知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承诺。
(4)磋商小组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予以补正。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4、澄清有关问题及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供应商应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书面澄清,该书面澄清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会按以下原则对供应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磋商小组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A、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最后报价
本次磋商采取再次报价方式,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所做出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查,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处理。低于成本价的按无效处理。
四、评分标准
1、磋商报价满分70分,最后报价中最低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为70%)
2、技术部分满分30分,详见附表3。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汇总上述各项得分,即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三名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附表1: 资格审查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备注
1 营业执照 有效,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2 资质证书 水利钻井乙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3 钻井安全施工证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有效 提供原件
4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保函时提供保函原件,转账时提供转账凭证
5 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2020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以上提到的报告或者报表至少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响应文件中有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提供原件
6 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中提供2019年8月份至2020年3月份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 提供原件
7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中提供2019年8月份至2019年3月份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证或社保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提供原件
8 信誉情况 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
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有则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结 论(是否通过)
说明:
1、上表中所列审查项目的证件,均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该项为不合格;
2、上表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在磋商时提供原件备查,(网上可查的打印下载的证件视为原件,该类原件如已经附在响应文件中视为已经提供原件)。响应文件中复印件与原件必须一致,否则该项为不合格。
3、资格审查项中各项全部通过则结论为通过,如有一项不合格,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附表2: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评审项目 合格条件
1 响应文件内容、签署、盖章 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 首次填报的总报价 不高于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
3 首次填报的工期 不超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工期
4 工程质量 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5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6 其他内容 对磋商文件用 应(当) 、 必须 、 不得 、 禁止 等强制性和禁止性用语表示的其他实质性内容作出相应审查,不存在被否的条件
结论:是否通过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注:上述符合性评审内容如有一项不符合,则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
附表3: 技术部分(30分)
序号 项 目 评议标准 分值范围
1 施工部署(3分) 科学合理 1.81-3.00
可行 1.51-1.80
欠合理 1.20-1.50
2 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
(3分) 科学合理 1.81-3.00
可行 1.51-1.80
欠合理 1.20-1.50
3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4分) 科学合理 2.61-4.00
可行 2.21-2.60
欠合理 1.80-2.20
4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分) 科学合理 2.61-4.00
可行 2.21-2.60
欠合理 1.80-2.20
5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
(5分) 科学合理、能力强 2.61-5.00
可行 2.21-2.60
欠合理 1.80-2.20
6 主要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备计划(3分) 科学合理 1.81-3.00
可行 1.51-1.80
欠合理 1.20-1.50
7 环境保护、扬尘治理措施
(5分) 科学合理 2.61-5.00
可行 2.21-2.60
欠合理 1.80-2.20
8
拟投入项目管理、技术人员
(3分) 科学合理 1.81-3.00
可行 1.51-1.80
欠合理 1.20-1.50
注:技术部分最终得分取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计算最多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缺项为零分。
最终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最后报价 总价:
大写:
小写:
工期 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
质量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不装订在响应文件内,本表可预先填报或现场填报,供应商参加磋商时自行携带该表,在磋商环节按要求填写最后报价后提交给磋商小组。
1、在磋商现场未按要求提交本表的,视为供应商主动退出本次磋商。
2、最终报价时应事先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向评委提供说明低价的理由,以证明该报价未低于成本价。
3、最终磋商报价作为评标因素,最终磋商报价一经成交,不再调整。
【信息时间:2020-04-09 16:30
我要投标
丰润区2020年市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更新水源井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华鼎招2020-38
采购人:唐山市丰润区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审办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丰润区2020年市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新水源井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4月 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华鼎招2020-38
2、项目名称:丰润区2020年市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新水源井工程
3、资金来源:上级专款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336560.00元
6、最高限价:336560.00元
7、项目实施地点:丰润区新军屯镇龙潭坨村、王官营镇田各庄村、杨官林镇杨官林村。
8、采购需求:更新饮水井3眼,其中:龙潭坨村1眼,平原钢管井,计划井深为 200m;田各庄村1眼,岩石井,计划井深为 240m;杨官林村1眼,岩石井,计划井深为 200m;未尽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9、合同履行期限: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钻井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6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系统,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提醒: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如下: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首页(http://ggzy.hebei.gov.cn/),点击“公共资源交易”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电子交易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市场主体登录”,按提示信息完成网上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再登录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受理科联系电话0315-5398203、0315-5398205、0315-53982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4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唐山市丰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丰韩路与102国道交叉口东侧路北,天明物流大厦A座)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4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唐山市丰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丰韩路与102国道交叉口东侧路北,天明物流大厦A座)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8332764086;联系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单位;地址: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436号。未尽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
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唐山市丰润区水利局
地 址:唐山市丰润区端明路
联系方式:李士正,0315-5182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436号
联系方式:李亚涛、郭宏飞,18332764086
传真:0315-5138618
电子邮箱:ts-hd6262@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亚涛、郭宏飞
电 话:18332764086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名称 丰润区2020年市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新水源井工程
2 质量标准 合格
3 工期要求 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
4 项目实施地点 丰润区新军屯镇龙潭坨村、王官营镇田各庄村、杨官林镇杨官林村
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上级专款,已落实
6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公告
7 磋商范围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 最高限价 大写:叁拾叁万陆仟伍佰陆拾元整
小写:336560.00元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9 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磋商后再次报价
10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递交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由基本账户转出或者银行保函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陆仟元整
采用由基本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指定账户:
户 名: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01720169698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体育中心支行
行 号:104124000092
注:供应商在交付凭证上明确磋商保证金和磋商项目,以便查对核实。
采用银行保函的,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开标时应携带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2 磋商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结束后 60 个日历日。
13 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
14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响应文件格式”中指定的位置和要求签字或盖章。
15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磋商,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6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类评审专家 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7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唐山市丰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丰韩路与102国道交叉口东侧路北,天明物流大厦A座)第二开标室
时间:2020年4月22日14时30分
18 成交结果公示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9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磋商时供应商应携带相应资质、资料原件)
20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22 履约保证金 形式:银行保函或者转账
金额:合同价款5%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
依据《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等办法》的要求,中选供应商(乙方)应向采购人(甲方)指定账户缴纳工资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该资金的使用和缴纳详见《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等办法》。
采购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费,代理费用为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
因本次磋商为施工项目,个别词语的对应解释:“投标”可以对应“磋商”,“投标人”可以对应“供应商或磋商供应商”,“投标文件”可以对应“响应文件”
根据唐社信办发[2020]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对依法组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查询有关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留存查询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专家不得参加评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抽取评标专家,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知监督部门,由监督部门上报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联系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事宜(如有)并按要求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采购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本采购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承包人。
2、采购范围及工期
2.1本采购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
2.2本采购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
3、资金来源
3.1本采购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
4、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5、踏勘现场
5.1采购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要求,由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磋商费用
6.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7.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审办法
7.2 除7.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3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当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8.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8.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响应文件和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10.2响应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胶装成册,主要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2.1磋商函
10.2.2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2.4项目经理委任书及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0.2.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0.2.6供应商有关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钻井安全施工证
(5)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2020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以上提到的报告或者报表至少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6)供应商2019年8月份至2020年3月份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当月无纳税额的,须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当月增值税申报主表)
(7)供应商2019年8月份至2020年3月份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9)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1)
(11)供应商关联关系申明
(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2.7施工组织设计;
10.2.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0.2.9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11、响应文件格式
11.1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报价
12.1 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方式。
12.2 磋商总报价为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成井的所有材料费、运输费(含材料、设备运输)、工时费(含与成井有关的所有发生的工时费)、检验试验费、计划利润、税金、安全措施费、各种风险费用等与成井且验收合格有关的所有费用,不包括打井所需水电费。
12.3供应商按照工程量清单、图纸、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
12.4除非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响应文件中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响应文件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5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货币
13.1本项目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磋商有效期
14.1 磋商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将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延长到与磋商有效期一致,本须知第15条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磋商保证金
15.1 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将视为其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15.3保证金的返还: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15.4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6.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 全套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7.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 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胶装、并装于密封袋中;
17.2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
17.2.1写明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17.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磋商,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7.3除了按本须知第17.1款和第17.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0条规定情况发生时,采购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供应商地址将响应文件原封退回。
17.4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7.1款、第17.2款和第17.3款的规定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密封不合格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17.5 响应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作密封章。
18. 响应文件的提交
18.1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9.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 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19.2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准。
19.3 到磋商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20. 迟交的响应文件
20.1 采购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1.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供应商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补充、修改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 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21.4 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辙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磋商、评审
22.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2.1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2.1.1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是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2.1.2 响应文件外封套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密封章的;
22.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初审后按无效文件处理:
22.2.1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竞争性磋商总报价、磋商函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
22.2.2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竞争性磋商总报价、磋商函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的;
22.2.3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2.4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
22.2.5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争性磋商、串通报价、响应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参加的;
22.2.6响应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2.7响应文件存在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
23、磋商
23.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提供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并邀请所有已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
23.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响应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3.3磋商程序:
23.3.1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3.3.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3.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及响应文件其他主要内容。
23.4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时收到的最终报价,都当众予以宣读。
23.5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4、磋商小组与评审
24.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
24.2 报价结束后,开始评审,评审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5、磋商过程的保密
25.1 磋商开始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5.2 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25.3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的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 响应文件的澄清
26.1 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 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
27.1评审时,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7.2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文件。
28. 响应文件的评审
28.1评审采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评审办法。
28.2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响应文件。
28.3磋商小组与通过技术部分评审的的供应商围绕技术、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磋商过程保密,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磋商工作的任何不当言行将导致被拒绝。
价格扣除: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给予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磋商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加评审。(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参与评审的价格)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监狱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对以上项目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否则磋商小组不予采纳。本项目价格给予的最高优惠为6%。
(六)合同的授予
29. 合同的签订
29.1 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
29.2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拒签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成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与排名第二的成交侯选供应商磋商并签订合同,依次类推。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2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七)本次采购活动失败的情形
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本次采购活动失败:
30.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0.3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0.4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30.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本次采购活动失败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参考)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唐山市丰润区水利局
承包人:(全称) (成交供应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丰润区2020年市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新水源井工程
工程地点:丰润区新军屯镇龙潭坨村、王官营镇田各庄村、杨官林镇杨官林村。
工程内容:更新饮水井3眼,其中:龙潭坨村1眼,平原钢管井,计划井深为 200m;田各庄村1眼,岩石井,计划井深为 240m;杨官林村1眼,岩石井,计划井深为 200m;未尽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上级专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小写): (成交价) 元。
(大写): (成交价)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
(2)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2款。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使用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通用条款内容。
1.1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总则
1.1定义
1.1.41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以下第 (1)、(2)(4) 条。
(1) 文书
(2) 信件
(3) 电报
(4) 传真
(5) 电子邮件
(6) 其他:
1.2 合同文件及解释
1.2.2 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专用条款。
(4)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洽商等文件)。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磋商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9)承包人投标(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1.4 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1.4.2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通用条款。
1.5 通讯联络
1.5.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无
1.6 工程分包
1.6.1 分包工程内容及其他事项:
禁止非法分包,禁止转包。
1.8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8.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约定
(1)提供的期限:/
(2)提供的数量: /
(3)提供的内容:
1.8.4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约定
(1)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文件及发包人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
(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按发包人要求,如没有特殊要求时,按实施前3个工作日执行。
(3)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按发包人要求,如没有特殊要求时按2份
(4)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纸质版和电子版
(5)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交付文件时双方约定
1.16 交通运输
1.16.1 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进入施工现场及施工现场的道路等的修建,并承担费用。
1.16.3 (1)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约定:双方根据项目现场约定。
(2)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
1.16.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涉及到此类运输时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 已经完成,本施工现场平整以现状为准,该费用已经包含在总承包费用中。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工程开工前,由承包人负责。
(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及约定:已经完成。
(5)办理有关证件的约定:按实际需要办理。
(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工程开工前。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第1.10条。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中标后,另行约定。
(10)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工作有:以实际实施过程中的补充协议为准。
2.2 发包人代表
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督促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施工进度、质量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安全与环保生产条件、劳工保护规定等进行施工、发出指令,代表发包人检查工程进度、参与材料与设备的验收,对承包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发出工程联系单,对工程涉及的工艺等问题提出建议;对于工期延长或者可能造成工程价格改变的任何文件必须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能生效。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的约定
(1)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2)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采用 / 形式
1)银行保函
2)担保公司
3)其他方式:
2.6 支付方式的约定按以下第 1) 条。
1)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
2) 支票支付。
3) 其他方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
(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承包人自行办理其进驻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安全监督备案(如需要)。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扰民、环境问题由发包人配合协调,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扰民补偿费、罚款和相关费用,该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承包人不得因施工过程中发生扰民问题而要求发包人支付上述费用或任何补偿或申请延长工期。本工程实施中有关财产及人员安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等,均有承包人负责。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1)确认( )为项目经理,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2)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项目经理均有权利决定。
(3)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4)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可以提出与承包人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接受。
(5)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天罚款500元。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以提出与承包人解除合同,承包无条件接受。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供。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次罚款500元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提前一天向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提出书面申请,且主要人员工程施工过程请假离开工地时间一般累计不能超过3天 。
3.3.5(1)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次罚款500元
(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200元
3.9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
(1) 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
(2) 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
3.11 履约担保
(1)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2)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及期限:合同价款的5%
(3)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采用 3) 形式
1)银行保函
2)担保公司
3)其他方式:银行保函或者转账
补充:工程履约担保期限如在保函期限内未竣工验收合格,则需要在保函到期前一个月进行顺延,直至工程验收合格。
4. 监理工程师
4.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确认的监理工程师
(1)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
(2) 确认(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关于监理工程师的的其他约定:
4.3(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工程变更及价格调整等未包含在合同范围的相关事项。
5. 造价工程师
5.1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确认的造价工程师
(1)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2) 确认(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5.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
6. 工程质量
6.2 质量目标
6.2.1(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符合规范要求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2)工程质量达到以下第 / 项标准的,发包人按工程造价的 / ﹪给予承包人补偿奖励。
1)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2) 省级优质工程奖
3) 结构优质工程奖
4)市级优质工程奖
6.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6.3.1中间验收部位包括:
8. 工期和进度
8.2 进度计划和报告
8.2.3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7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两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
8.3 开工
8.3.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8.5 工期和工期延误
8.5.1 合同工程工期:( )天。
(1)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2)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3)总工期 日历天
8.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包括以下情形:
8.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9. 造价
9.4 暂列金额
9.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9.6.1提前竣工奖按以下第 (1) 条的约定。
(1) 不设提前竣工奖。
(2) 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元。
9.6.2误期赔偿费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
(1) 不设误期赔偿费。
(2)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合同额的千分之一)元,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合同额的5%)元。
9.7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因素
9.7.1 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 (1) 条的方式。
(1)固定单价。
(2)固定总价。
(3)可调价格。
9.7.2 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除包括通用条款9.7.2款第(1)项至第(13)项规定外,还包括以下调整因素:
9.10 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9.10.1价款的调整方法
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以下第 (3) 项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9.10条。
(2)按下列方法:
a)工程量按照9.3.1条规定计算。
b)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措施项目漏项、项目特征不符、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及对应的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提出。
c)变更引起的原有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 )%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当变更引起的数量变化幅度超过±( )%时,增加( )%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重新提出。
d)数量偏差在±5%内时,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当数量偏差率超过±5%时,增加5%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重新提出。
e)承包人重新提出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依据现行的河北省计价依据计算,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费率等按承包人投标时的数值;没有可参照的数值时,按当时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代表政府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市场价格信息、计价方法确定。
f)人工、材料、机械单价上涨或下降引起的价款调整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第11.0.8条第2款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固定系数、加权系数按投标文件填报的数值。
价款调整系数(Y)幅度限制:
g)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的基期价格以基准日的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为准,现行价格以当月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为准。
h)价款调整以( )为时间单元。
(3)其他调整方法:
合同约定采用固定单价方式。以每延米井的合同价格为准,按实际深度计量,但总量控制,井深不得超出计划深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存在的涉及工程费用增加的任何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如非甲方要求进行的变更,费用索赔均予以拒绝。承办单位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拟采用的措施等及时向财政局通报情况,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协调承办单位、财政局共同提出意见及时予以处理。
9.12 支付事项
9.12.2 利率按以下第 (3) 条的约定。
(1)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2)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两倍利率。
(3) 利率为:(0)。
9.13 预付款
9.13.1 预付款的金额为( 0 )元。
9.13.2 预付款支付的有关规定:
9.13.4 预付款抵扣办法按以下第 / 条的约定。
(1) 预付款按照抵扣比例从期中应支付款项扣回,直到扣完为止,抵扣比例按预付款占合同价扣减暂列金额后的百分比计算。
(2) 抵扣办法为:
9.1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9.14.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的约定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额按规定计取。计取费率按现行规定。
9.14.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9.14.2款的规定。
(2) 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为:按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9.15 进度款
9.15.1 支付期间按以下第 (3) 条的约定。
(1)以月为单位。
(2)以季度为单位。
(3)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80%,结算完成付工程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9.15.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是:( )元。
9.17 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9.17.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9.17.2款至9.17.7款的规定办理。
(2) 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
9.18 质量保证金
9.18.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方式
(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9.18.2款的规定。
2) 为扣除暂列金额和计日工项目费后的合同价款的 3%。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
1) 按照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3%。
2) 其他扣留方式:结算时一次性扣留总价款的3%。
10. 材料与设备
10.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0.1.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按以下第 (1) 条的约定。
(1)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等,按“采购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
10.2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磋商文件有约定的材料设备按约定档次采购,没有约定的按市场中档以上的材料设备进行采购,且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与质量检测报告,所有重要材料在使用前必须得到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共同认可,未经认可不得使用,主要材料还须送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中档材料价格风险应包含在投标(磋商)总价中。中档档次由甲方进行确认和认定。
10.2.7 (1)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10.3 样品
10.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磋商文件要求及清单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等必须达到发包人要求并由发包人确认后方可使用,若未经发包人确认自行使用的,由承包人自行拆除并负相应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有成品采购必须提供样品到发包人指定地点(提供样品时间按发包人要求),由发包人认质后方可采购。
11. 验收和工程试车
11.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1.1.2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1.4 工程试车
11.4.1 工程试车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不需要试车。
(2) 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
11.4.5 联动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11.7 竣工退场
11.7.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签订工程竣工验收交接书7天内
12. 缺陷责任与保修
12.1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年
12.2 质量保修
12.2.2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质量保修期内所有修复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拒不维修的,发包人有权直接确定维修队伍,所需费用按市场价格,直接在质保金中支付。
13. 违约
13.1 发包人违约
13.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除通用条款13.1.1款第(1)至(8)项规定外,还包括以下情形:
13.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9.9.2款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删减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3.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3.1.1款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3.2 承包人违约
13.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除通用条款13.2.1款第(1)至(8)项规定外,还包括以下情形:
13.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13.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2)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4. 不可抗力
14.1 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数值按以下第 (2) 条的
规定。
(1)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具体数值见下表,超过此数值视为不可抗力。
项目 日降水量(mm) 日最高气温(℃) 日最低气温(℃) 空气相对湿度(%) 风速
(m/s) 地震烈度(度)
数值
(2)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给定的数值。
15. 保险
15.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按现行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全部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15.3 其他保险
(1)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工程开工前,承包人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承包人为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
(2)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
15.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16. 合同争议、解决与终止
16.1 合同争议
16.1.4 争议评审
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的约定:按以下第 条。
(1)同意提交争议评审小组确定
(2)不同意提交争议评审小组确定
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1)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2)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3)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4)其他事项的约定:
16.1.5 调解机构按以下第 (2)条的约定。
(1)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6.1.5款的规定。
(2)调解机构为:
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有关工程造价方面争议的调解。
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负责有关工程质量方面争议的调解。
3)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有关工程安全方面争议的调解。
16.1.6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2) 条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 其他
17.2 保密要求
17.2.1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
18.补充
18.1承包人责任
(1)承包人应根据本技术条款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施工,如在施工中出现偏差,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修整。期间所增加的工程量及工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为便于其施工,在本合同工程范围以外进行的工程量,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
(3)在已有建筑物附近施工时,承包尽可能做到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4)承包人应妥善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危险地带设置明显标志。
(5)承包人负责打井所需的材料(所需材料质量需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材料设备的运输及安装,负责进场前与村共同确定井位,井位选址远离面源污染,负责打井泥浆坑的开挖与回填。打井所需电费、打井用水及供水由项目村协调解决。
18.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顺延。本工程不设提前竣工奖。
18.3发包人负责按确认水源井类型、数量和实际成井井深,支付打井工程款,但发包人确认的井深不得超过单井计划深度。如预计深度内出水量达不到设计出水量,发包人不负责支付价款,由承包人自行担负相关费用。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一、工程量清单
水源井工程量清单表
镇乡 村 水源井(眼) 计划井深(米) 单价
(元/米) 合价
(元) 备注
新军屯 龙潭坨 1 200 平原钢管井
王官营 田各庄 1 240 岩石井
杨官林 杨官林 1 200 岩石井
合计 --
岩石井典型井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按计划井深240米) 单位:元
工程及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材
料
费 钢 粒 kg
钻 具
其它
小 计
运
输
费 钻 机
其它
小 计
进尺费 m
工
时
费 洗 井
护壁管安装
软岩、破碎带等处理
其它
小 计
其
它 抽水试验费
测斜、测深
水质检测费
其它
小 计
合 计
每延米报价
单井报价(人民币,大写):
注:1、本表中各项费用均包括计划利润、税金、安全措施费、各种风险费用等与成井且验收合格有关的所有费用。
2、本表中每延米报价应与“水源井工程量清单表”中相对应单价一致。
平原钢管井典型井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按计划井深200米) 单位:元
工程及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材
料
费 ф350mm钢筋砼管(外径) m
ф219mm钢筋砼管(外径) m
滤 料 m3
粘 土 m3
尼龙布、竹片、铅丝等
其它
小 计
运
输
费 钻 机
井管、滤料、粘土
零星物料
小 计
进尺费 m
工
时
费 电 测 井
洗 井
滤水管制安
下 管
小 计
其
它 抽水试验费
测斜、测深
水质检测费
其它
小 计
合 计
每延米报价
单井报价(人民币,大写):
注:1、本表中各项费用均包括计划利润、税金、安全措施费、各种风险费用等与成井且验收合格有关的所有费用。
2、本表中每延米报价应与“水源井工程量清单表”中相对应单价一致。
二、图纸(无)
三、技术要求
1. 工程设计要求
岩石井设计单井出水量不小于20立方米/小时,杨官林村预计井深200米,田各庄村预计井深240米,基岩以上开孔直径550mm,用直径325 mm螺旋钢管护壁,基岩以下开孔直径273mm,在深60-100米处可做变径处理,遇松散岩层、破碎带及软岩时,根据需要做护壁处理。
平原钢管井设计单井出水量不小于40立方米/小时,预计井深200米,开孔直径550 mm,预计井深不大于基岩埋深,采用螺旋钢管,井深超过120米时,可在120米处变径,变径后井管外径219mm。
井斜度、含沙量等要求符合《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规定,水质要求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5749-2006》(只化验市级规定的20项基本指标),如果化验结果不符合水质标准,由发包方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分析原因,确定责任,如属承包方责任,则无条件重新打井,如属设计所取地下水层本身水质原因,由发包方确定补救方法。原则上不取上两层地下水。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规定。
2.技术规范、规程
(1)《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
(2) SL/T154--95《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井管标准》;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6》;
(5)《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5749-2006》;
(6)《供水水文地钻探及凿井操作规程CJJ13-87》。
(7)国家其它现行有关标准、规程、规范。
3.主要施工技术要求
3.1 施工前准备
(1)钻机的选择,应根据井的设计深度、孔径、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并考虑钻机运输、施工、水电供应条件等因素。
(2)根据选定的井孔位置安装钻机,钻机应与电力线路、通讯线路、建筑物、构筑物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遵守有关行业施工现场的规定。
(3)钻井及附属配套设备的安装,必须基础坚实,安装平衡,布局合理,便于操作。
(4)应做到路通、水通、机械动力设备齐备,施工现场平整。
(5)试钻前应按质量要求,检查钻井设备各零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泥浆循环系统的泥浆池和沉砂池的容积,必须满足施工储浆和沉砂的要求。
(7)施工所需管材、滤料、粘土(球)及其它物料,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开钻前准备好,并及时运到现场。
3.2 钻井工艺
(1)钻井方法与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根据水文地质情况选择合适的钻机和钻井钻进方法。
2)冲洗介质,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情况等因素合理选用。一般在粘土或稳定地层,采用清水;在松散、破碎地层,采用泥浆。
3)松散层钻进时,应根据钻进机具和地层岩性采取水压护壁或泥浆护壁。采用水压护壁时,孔内一般应有3米以上的水头压力;采用泥浆护壁时,孔内泥浆面距地面应小于0.5米。
4)基岩顶部的松散覆盖层或破碎岩层,采用钢管护壁,其它破碎岩层、软岩等也可用水泥护壁。
(2)钻孔用的泥浆,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地层泥浆密度应为1.1~1.2,遇高压含水层或易塌地,泥浆密度可酌情加大。
2)砾石、粗砂、中砂含水层泥浆粘度应为18~22s。细砂、粉细砂含水层应为16~18s。
3)冲击钻进时,孔内泥浆含砂量应不大于8%,胶体率不低于70%;回转钻进时,孔内泥浆含砂量应不大于12%,胶体率应不低于80%。井孔较深时,胶体率应适当提高。
(3)井轴线垂直度,即井孔倾斜度。井孔必须保证井管的安装,井管必须保证抽水设备的正常工作,泵段以上顶角倾斜不得超过2°,泵段以下每百米顶角倾斜不得超过2°。方位角不能突变。
3.3 钻井中地层采样及编录工作
3.3.1.松散地层钻进时,采取岩(土)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只采鉴别样,冲击钻进时,可用抽筒或钻头带取鉴别样;回转无岩心钻进时,可在井口冲洗液中捞取鉴别样。所采鉴别样应准确反映原有地层的埋深、岩性、结构及颗料组成。
(2)鉴别样的数量,每层至少一个。含水层2—3米采一个,非含水层与不宜利用的含水层3—5米采一个,变层处加采一个。进行电测时,鉴别样的数量可适当减少。基层岩完整基岩采岩芯为70%以上,构造破碎带、岩流带和风化带为30%。
(3)土样和岩样(岩芯)必须按地层顺序存放,及时描述和编录。土样和岩样(岩芯)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必要时可延长存放时间。
(4)土样和岩样(岩芯)的编录,内容包括采样时间、地点、名称、编号、深度、采样方法和岩性描述以及分析结果。
(5)松散层中的深井、地下水质和地层复杂的井、全面钻进的基岩井,必须进行井孔电测,校正含水层位置、厚度和分析地下水矿化度。
3.4 疏孔、换浆和试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松散层中的井孔,终孔后应用疏孔器疏孔,疏孔器外径应与设计井孔直径相适应,长度一般不少于8米,达到上下畅通。
(2)泥浆护壁的井孔,除高压自流水层外,应用比原钻头直径大10—20毫米的疏孔钻头扫孔,破除附着在开采层孔壁上的泥皮。孔底沉淀物排净后,及时向孔内送入稀泥浆,使孔内泥浆逐渐由稠变稀,不得突变。泥浆密度应小于1.1,出孔泥浆与入孔泥浆性能一致,孔口捞取泥浆样应达到无粉砂沉淀的要求。
(3)下井管前应校正孔径、孔深和测斜,井孔直径不得小于设计孔径20毫米;孔深偏差不得超过设计孔深的正负2/1000。
3.5 常用井管外观质量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管应无残缺、断裂和弯曲等缺陷。金属井管管端和管箍的螺扣必须完整、吻合。
(2)井管每米弯曲度不得超过:钢管1毫米;钢筋混凝土管和混凝土管3毫米。
(3)井管的上下口平面应垂直于井管轴线,管口平面倾斜度偏差不得超过井管外径的1.5%。
(4)井管直径偏差不得超过:钢管±2%,钢筋混凝土井管内径±5毫米,无砂混凝土井管内径±6—±9毫米。
(5)井管管壁厚度偏差不得超过:钢管±1毫米,钢筋混凝土井管±2毫米,无砂混凝土井管±4—±6毫米。
(6)过滤器开孔率偏差不得超过的±10%,缠丝间距偏差不得超过设计丝距的±20%,缠丝至穿孔管壁的最小距离必须大于3毫米。
(7)含水层厚度不超过30米时,滤水管可比含水层厚度稍长一些。
3.6 井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管安装前必须按照钻孔的实际地层资料校正井管设计,然后进行井管组合、排列、测量长度,并按井管排列顺序编号。
(2)下管方法应根据管材强度、下置深度和起重设备能力等因素选定,一般采用悬吊法。
(3)井管的连接必须做到对正接直、封闭严密,接头处的强度应满足下管安全和成井质量的要求。岩石井护壁管下端应嵌入完整基岩内1-2米,当上、下段均需安装护壁管时,在其变径处,应重合2-3米,并在重合部位进行封闭。
(4)过滤器安装位置的上下偏差不得超过300毫米。
(5)井管应位于井孔中心,下井管时要安装井管扶正器,其外径比井孔直径小30—50毫米。根据井深和井管类型确定扶正器的数量,一般间隔4——20米安装一组,每井至少安装2组。
(6)井管底部应座落在坚实的基础上,若下部孔段废弃不用时,必须用卵石填实。
(7)井口管高度:井口管高出设计地面0.30米。
3.7 填砾和管外封闭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滤料必须按标准要求严格筛选,采用直径不小于5 mm的磨圆的硅质砂砾,不合格的颗料含量不得超过15%。管外壁周围围填厚度不低于100mm。
(2)填砾一般采用循环水填砾或静水填砾。填砾时必须连续均匀,及时测量填砾高度,校核数量,所填滤料应留样备查。
(3)不良含水层或非计划开采段,用粘土球封闭,粘土球不能封闭时,用水泥砂浆封闭。选用的隔水层单层厚度不小于5米,封闭位置应超过拟封闭含水层上、下各不少于5米。粘土球应用优质粘土制成,直径为25—30毫米,以半干为宜。投入前应取井孔内的泥浆做浸泡试验。
(4)管外封闭位置,上下偏差不超过300毫米,滤料顶部以上红粘土球封闭20米。
3.8 洗井和试验抽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砾完毕后应及时洗井并补填滤料。
(2)洗井方法和工具,可按井的结构、管材、钻井工艺及含水层特征选择,应尽量采用不同的洗井工具交错使用或联合使用。必要时,可根据井管类型选择适宜的化学药剂(如二氧化碳、盐酸等)配合洗井。
(3)洗井和试验抽水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洗井完毕后,井底沉淀物厚度应小于井深的5/1000。
2)洗井完毕后,进行试验抽水,水泵出水后30分钟采取水样,用容积法测定含砂量。
3)试验抽水时,一般只做一次大降深抽水,水位稳定延续时间:松散层地区不少于8小时,基岩层地区,水位稳定延续时间适当延长。
4)试验抽水应达到设计出水量,试验抽水终止前,应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化验。
4. 提交资料
(1)成井竣工报告;
(2)井结构和地层柱状图,包括岩层的名称、岩性描述、厚度和埋藏深度;钻孔及下管深度;井壁管和过滤器的规格及其组合;填砾及封闭的位置;电测井资料。
(3)试验抽水成果:包括地下水静水位和动水位;水量、井水含砂量测定等;
(4)水质检测报告(不少于26项)。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磋商函
二、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项目经理委任书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
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六、供应商有关资格文件
七、技术部分
一、磋商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根据你方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因施工条件(包括工程量)及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改变最终磋商报价。我方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并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完工并移交全部工程,质量标准: 。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本次磋商所涉及的工程内容。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与本磋商函一起,提交金额为 元的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鉴)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符合条件的提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此后附“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小微企业库查询截图或者工信部等具备开具证明资格的国家部门开具的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
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
(如有)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此证明)
致: (采购人):
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磋商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此证明)
(采购人):
兹委托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磋商的有关事宜。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项目经理委任书
(采购人名称):
本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任 (姓名)为 (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项目经理姓名)代表我单位全面负责。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单位应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形式按照工程量清单给定的格式,填写相应内容的单价和合计放在此章节中。
六、供应商有关资格文件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钻井安全施工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职 称
建造师专业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后可以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等证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可以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财务状况
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2019年、2020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以上提到的报告或者报表至少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磋商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019年8月份至2020年3月份任意一个月当期税款的纳税完税证明(当月无纳税额的,须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当月增值税申报主表)复印件;
2、2019年8月份至2020年3月份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凭证或社保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清单)复印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上述资料磋商时提供原件。
(五)磋商保证金
附:1、由基本账户转出时,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以下资料:
(1)由基本账户转出凭证的复印件。
(2)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信息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
2、如采用银行保函时此处附磋商保证金的保函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
银行保函参考格式:
鉴于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的磋商,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保证: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磋商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注:银行自有保证金保函固定格式的,可以采用自有固定格式。但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保函里“投标人”对应“供应商”理解。
(六)信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网页截图参考示例:
(1)“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查询页
1.2
1.2.1.1
.
(2)“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网页查询页
(3)“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页查询页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违法记录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 (公司全称)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如采购人获取与本声明相悖的材料,我单位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
特此郑重声明!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八)供应商关联关系申明
关联供应商情况申明
我单位投资参股的关联供应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如不存在以上所描述情况,请填写“无”。否则因其磋商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磋商响应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七、技术部分格式
(一)、施工组织设计
1.磋商供应商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具体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本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雨季施工技术措施、成品保护、安全防护、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
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2.2劳动力计划表
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图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项目名称)工程
序号 机械或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2)劳动力计划表
(项目名称)工程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1.供应商应按所列格式提交估计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8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3)施工进度图和计划开、竣工日期
1.供应商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供应商还应按照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以及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注:1、本表配备人员数量由供应商自行确定,表格可自行拓展。
2、可以提供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六章 评审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采购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从报价、技术部分等方面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三、磋商程序及定标原则
1、初步审查:
(1)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详见附表1。
(2)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详见附表2。审查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只有通过符合性评审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磋商的下一阶段(最后报价)。
2、技术部分评审:
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按照附表3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打分。
技术部分得分取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通过综合评审低于3家时,若磋商小组认定不具备竞争性,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磋商。
3、磋商过程
磋商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的的供应商围绕技术、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1)磋商小组审核对比、分析各有效响应文件,提出需要澄清解释的问题清单并制定磋商要点。
(2)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的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的顺序均为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顺序的逆序。
(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要求或条款(如有),书面通知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承诺。
(4)磋商小组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予以补正。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4、澄清有关问题及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供应商应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书面澄清,该书面澄清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会按以下原则对供应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磋商小组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A、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最后报价
本次磋商采取再次报价方式,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所做出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查,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处理。低于成本价的按无效处理。
四、评分标准
1、磋商报价满分70分,最后报价中最低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为70%)
2、技术部分满分30分,详见附表3。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汇总上述各项得分,即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三名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附表1: 资格审查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备注
1 营业执照 有效,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2 资质证书 水利钻井乙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3 钻井安全施工证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有效 提供原件
4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保函时提供保函原件,转账时提供转账凭证
5 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2020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以上提到的报告或者报表至少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响应文件中有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提供原件
6 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中提供2019年8月份至2020年3月份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 提供原件
7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中提供2019年8月份至2019年3月份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证或社保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提供原件
8 信誉情况 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
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有则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结 论(是否通过)
说明:
1、上表中所列审查项目的证件,均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该项为不合格;
2、上表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在磋商时提供原件备查,(网上可查的打印下载的证件视为原件,该类原件如已经附在响应文件中视为已经提供原件)。响应文件中复印件与原件必须一致,否则该项为不合格。
3、资格审查项中各项全部通过则结论为通过,如有一项不合格,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附表2: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评审项目 合格条件
1 响应文件内容、签署、盖章 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 首次填报的总报价 不高于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
3 首次填报的工期 不超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工期
4 工程质量 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5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6 其他内容 对磋商文件用 应(当) 、 必须 、 不得 、 禁止 等强制性和禁止性用语表示的其他实质性内容作出相应审查,不存在被否的条件
结论:是否通过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注:上述符合性评审内容如有一项不符合,则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
附表3: 技术部分(30分)
序号 项 目 评议标准 分值范围
1 施工部署(3分) 科学合理 1.81-3.00
可行 1.51-1.80
欠合理 1.20-1.50
2 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
(3分) 科学合理 1.81-3.00
可行 1.51-1.80
欠合理 1.20-1.50
3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4分) 科学合理 2.61-4.00
可行 2.21-2.60
欠合理 1.80-2.20
4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分) 科学合理 2.61-4.00
可行 2.21-2.60
欠合理 1.80-2.20
5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
(5分) 科学合理、能力强 2.61-5.00
可行 2.21-2.60
欠合理 1.80-2.20
6 主要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备计划(3分) 科学合理 1.81-3.00
可行 1.51-1.80
欠合理 1.20-1.50
7 环境保护、扬尘治理措施
(5分) 科学合理 2.61-5.00
可行 2.21-2.60
欠合理 1.80-2.20
8
拟投入项目管理、技术人员
(3分) 科学合理 1.81-3.00
可行 1.51-1.80
欠合理 1.20-1.50
注:技术部分最终得分取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计算最多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缺项为零分。
最终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最后报价 总价:
大写:
小写:
工期 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
质量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不装订在响应文件内,本表可预先填报或现场填报,供应商参加磋商时自行携带该表,在磋商环节按要求填写最后报价后提交给磋商小组。
1、在磋商现场未按要求提交本表的,视为供应商主动退出本次磋商。
2、最终报价时应事先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向评委提供说明低价的理由,以证明该报价未低于成本价。
3、最终磋商报价作为评标因素,最终磋商报价一经成交,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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