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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20A020)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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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10 16:0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广东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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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 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2004-020-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2,54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12,540,000.00元。


3、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12,54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工可、两阶段勘察设计费用由市财政局根据批准概算审核后结合中标降点率结算,列入项目总投资,其中专题费用按1488万元作为控制价招标,最终按中标专题费用进行结算。


4、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专题报告成果编制以及两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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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业务范围含公路、市政公用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③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证书;


④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a、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c、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⑤ 投标人须提供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⑥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⑦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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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4月10日 至 2020年04月1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30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20年04月30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10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278674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人:郑志华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传真:0754-88789738邮编:515041
(三)采购人: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天山北路与春江路交界[春江大厦]
联系人:谢梓宏联系电话:0754-88388317
传真:0754-88388317邮编:515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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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20A020 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PZH020A020 采购人: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411501747"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PAGEREF _Toc411501747 h 2  HYPERLINK l "_Toc411501748"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PAGEREF _Toc411501748 h 6  HYPERLINK l "_Toc411501749"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411501749 h 11  HYPERLINK l "_Toc411501750"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PAGEREF _Toc411501750 h 22  HYPERLINK l "_Toc411501751"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411501751 h 29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20A020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服务)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12,540,000.00元。 3、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12,54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工可、两阶段勘察设计费用由市财政局根据批准概算审核后结合中标降点率结算,列入项目总投资,其中专题费用按1488万元作为控制价招标,最终按中标专题费用进行结算。 4、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专题报告成果编制以及两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业务范围含公路、市政公用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③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证书; ④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a、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c、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⑤ 投标人须提供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⑥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⑦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4月10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开标时间:2020年4月3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三、公告期限: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天山北路与春江路交界处春江大厦 采购人联系人:叶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8278674 采购单位传真:0754-88278674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简介 (一)汕南大道 项目起点接虎头山隧道及南延线,上跨汕湛高速后平行于沈海高速向西南延伸至潮阳海门大闸附近,向西沿练江北岸布线,跨越练江后在国道324线和陈沙公路之间至潮南普宁交界处,终点接普宁大道,全长约45.4公里,是汕南片区通往中心城区的快速通道。 (二)和成公路 项目起于国道324线梅花农场附近,接汕湛高速和平连接线后向南布线,跨练江后往南进入潮南区境内,终点接省道237线,全长约10公里,是练江南岸往汕湛高速和平出入口的重要集疏运通道。 (三)省道235线跨练江大桥工程 项目起于西环路终点,经浮草村西北侧跨练江进入潮阳区后沿东北方向布线,与贵屿出入口连接线互通后下穿汕湛高速,终点接回S235,全长约2.8公里,建成后将与潮南西环路作为S235改线。 (四)和平大桥复线 项目起于国道324线和平大桥北侧,沿练江北岸布设,跨练江后终点接北环大道,全长约3.2公里,建成后将作为和平大桥复线缓解和平大桥交通压力。 二、完工期限 合同签订后应当在以下限定时间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和专题报告成果编制以及勘察设计工作。具体工作阶段如下: 1、工可报告编制阶段:30个日历天内,包括现场调研、基础资料的收集、相关部门的资料收集与访谈等,形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2、初步设计送审阶段:75个日历天内,包括初测初勘及初步设计工作,并根据工可阶段评审意见和甲方要求进行深化,形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完成专题报告成果编制工作,形成专题送审稿。 3、初步设计成果阶段:90个日历天内,包括专题报告成果编制工作,完成初步勘察设计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定测详勘阶段:120个日历天内,包括定测详勘工作,形成定测详勘报告成果,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或评审。 5、终期成果阶段: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定测详勘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或批准。 三、项目内容 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 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编制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有关要求如下: 1、工可及前期专项研究项目:包括完成标段内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防洪安全评价、通航尺度论证、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的编制、评审、报批服务工作。 2、勘察设计:完成标段内的两阶段勘察设计(含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设计、评估、审查工程概算等)。 3、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评审和报批工作,配合招标人取得工可、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后续服务。若项目分段实施,则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将工可、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等成果分段提供成果报告,并协助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进行项目评审和报批工作,取得工可、两阶段设计批复。 四、项目金额 1、本项目工可、两阶段勘察设计费用由市财政局根据批准概算审核后结合中标降点率结算,列入项目总投资;其中专题费用按1488万元作为控制价招标,最终按中标专题费用进行结算。由中标人包干完成四个项目施工前所有涉及专题(包含但不限于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防洪安全评价、通航尺度论证、通航安全评估报告)。 2、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12,540,000.00元。 3、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12,540,000.00元(以此做为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现场调查,按照要求编写报告。 2、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办理有关本项目的政府相关部门的送审; 3、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成果编制; 4、中标人应按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咨询报告及环境评价成果文件,并对其负完全法律责任; 5、中标人应负责咨询报告成果文件的解释工作。 六、付款方式 如本次采购范围内四个项目(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235线跨练江大桥工程、和平大桥复线)分别实施,则各项目单独支付,阶段如下: 相关专题报告费编制费用支付阶段: ⑴合同签署后28天内,支付相关专题报告中标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本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工程相关专题报告费用,不再扣回); ⑵相关专题报告成果提交甲方后30天内,支付对应专题中标金额的50% ⑶相关专题报告经批复(或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后),支付至对应专题报告费用的95%,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支付至项目全部专题报告中标金额的100%。 若自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完成,一年内非设计人原因不开展下阶段工作的,则按该专题费用中标金额结算,并于28天内支付完毕;项目重新启动的,设计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下阶段工作,发包人按上述计费方式支付余额。 工可报告费编制费用支付阶段: ⑴合同签署后28天内,支付工可报告中标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本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工程相关专题报告费用,不再扣回); ⑵工可报告成果提交甲方后30天内,支付该项费用中标金额的50% ⑶工可报告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后,支付至该项费用中标金额的95%,在工可报告文件批复后支付至该项中标金额的100%。 若自工可报告编制完成,一年内非设计人原因不开展下阶段工作的,则按该项费用中标金额结算,并于28天内支付完毕;项目重新启动的,设计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下阶段工作,发包人按上述计费方式支付余额。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支付阶段如下: ⑴合同签署后28天内,支付勘察设计费用中标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本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工程相关专题报告费用,不再扣回); ⑵设计人提供初测初勘外业报告后30天内,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用中标金额的35%; ⑶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后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完成后,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用中标金额的55%;  = 4 * GB2 ⑷设计人提供定测详勘外业报告后30天内,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用中标金额的70%;  = 5 * GB2 ⑸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完成后,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用中标金额的90%;  = 6 * GB2 ⑹配合施工招标,采购人与施工单位签署合同后30天内,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用中标金额95%;  = 7 * GB2 ⑺交工证书下发后30天内,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用中标金额100%;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数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中标人不出具发票或出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相应延付、减付或拒付合同价款。 七、成果要求 序号内容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规划选址3用地预审4环境影响评估报告5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6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7水土保持方案报告8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10防洪安全评价11通航尺度论证12通航安全评估报告13《工程初步勘察设计》14《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是指:各投标服务供应商。 2.4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业务范围含公路、市政公用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③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证书; ④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a、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c、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⑤ 投标人须提供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⑥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⑦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2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封册,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和《详细报价清单》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 《详细报价清单》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2. 备选方案:本项目无备选方案。 1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业务范围含公路、市政公用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复印件; (3)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证书复印件; (4)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5)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6)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第(4)项、第(5)项、第(6)项中任选一项。 (7)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 (8)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 (1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 (13)投标人已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方式提交。 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6.8条的规定不予返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3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的,支付人必须为该项目投标人,且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及编号,并且确保于开标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帐户(以银行收到为准)。 收款单位: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汕头杏花支行 帐 号:4405 0165 0601 0000 0269 16.4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应自项目开标之日起不低于90天,并且确保于开标前将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手中。 保函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经发大厦A座三楼 16.5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6.1及16.3或16.1及16.4条的规定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按规定予以拒绝。 16.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速并不晚于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16.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16.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购买了招标文件而由于自身原因决定不参加投标,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导致项目开标时因不足三家投标人到场而流标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 (4)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17. 投标的截止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20年4月3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六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六份及电子版)必须放在同一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投标文件”字样。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2020年4月30日下午15时00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 21.3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4 资格检查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要求达到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才得以进入评标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5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重新组织招投标。 21.6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采购人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3.1 进入评标环节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3.2 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23.3 当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重新组织招投标。 23.4 通过符合性审查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文件封面及关键页均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 (2)投标报价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没有超出限价范围; (3)投标函内容及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文件有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投标文件有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 (6)投标内容无重大(实质性)偏离项目采购需求书的要求; (7)投标文件中没有出现明显对采购人不利的附加条件; (8)投标文件没有其它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或违反相关法律的内容。 23.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6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文件的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审。 26. 授标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 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质疑 27.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8. 合同的订立 28.1 采购人与中标服务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9. 合同的履行 29.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9.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服务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适用法律 3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32. 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一)符合性审查 (二)比较与评分 1、商务评分; 2、技术评分; 3、价格评分; 4、综合得分。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中标服务费 27.1 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如下标准和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交中标服务费。 27.2 本项目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7.3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服务招标100以下1.50%100-5000.80%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0%10000-1000000.05%100000以上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本项目未单独提供标底编制服务)。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1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0%+400万元×0.80%+500万元×0.45%+4000万元×0.25%+5000万元×0.10%+11200万元×0.05% =1.5万元+3.2万元+2.25万元+10万元+5万元+5.6万元 =27.55万元 27.4 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汕头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书 (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合 同(样本) 甲方(委托方): 合同编号: 乙方(受托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20A020)”进行公开招标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 1、合同暂定价。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2、工可、两阶段勘察设计费用由市财政局根据批准概算审核后结合中标降点率结算(四个项目统一按下表中分项降点率结算)。专题费用按1488万元作为控制价招标,最终按中标专题费用进行结算,按合同金额包干完成四个项目施工前所有涉及专题(包含但不限于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防洪安全评价、通航尺度论证、通航安全评估报告)。 3、分项金额: 序号项 目合同金额(万元)中标降点率(%)备注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两阶段勘察设计3专题总计 二、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有关工程 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 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编制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有关要求如下: 1、工可及前期专项研究项目:包括完成标段内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防洪安全评价、通航尺度论证、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的编制、评审、报批服务工作。 2、勘察设计:完成标段内的两阶段勘察设计(含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设计、评估、审查工程概算等)。 3、若项目分段实施,则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将工可、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等成果分段提供成果报告,并协助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进行项目评审和报批工作,取得工可、两阶段设计批复。 三、进度要求 1、工可报告编制阶段:30个日历天内,包括现场调研、基础资料的收集、相关部门的资料收集与访谈等,形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2、初步设计送审阶段:75个日历天内,包括初测初勘及初步设计工作,并根据工可阶段评审意见和甲方要求进行深化,形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完成专题报告成果编制工作,形成专题送审稿。 3、初步设计成果阶段:90个日历天内,包括专题报告成果编制工作,完成初步勘察设计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定测详勘阶段:120个日历天内,包括定测详勘工作,形成定测详勘报告成果,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或评审。 5、终期成果阶段: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定测详勘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或批准。 四、质量要求 1、成果质量符合国家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和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并确保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 2、验收通过后需在项目两阶段设计审批前提供符合要求的售后服务。 五、提交成果要求 1、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3份,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或验收;经修改完善后提交3份最终成果。 2、提交《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勘察设计》等工程送审稿3份,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或验收;经修改完善后提交3份最终成果。 3、提交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各11个专题最终成果各2份。 4、提供报告及文本规格为A3或A4。全部成果(包括最终研究报告、图集、调査数据及其处理结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提供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四套。 六、知识产权归属 1、甲方拥有本项目采购的所有产品的使用权。为本项目定制部分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具有对其的完全处置权。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所提供的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乙方嵌套于本系统内的专用工具,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拿作他用。 七、付款方式 如本次采购范围内四个项目(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235线跨练江大桥工程、和平大桥复线)分别实施,则各项目单独支付,阶段如下: 相关专题报告费编制费用支付阶段: ⑴合同签署后28天内,支付相关专题报告中标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本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工程相关专题报告费用,不再扣回); ⑵相关专题报告成果提交甲方后30天内,支付对应专题中标金额的50% ⑶相关专题报告经批复(或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后),支付至对应专题报告费用的95%,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支付至项目全部专题报告中标金额的100%。 若自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完成,一年内非设计人原因不开展下阶段工作的,则按该专题费用中标金额结算,并于28天内支付完毕;项目重新启动的,设计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下阶段工作,发包人按上述计费方式支付余额。 工可报告费编制费用支付阶段: ⑴合同签署后28天内,支付工可报告中标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本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工程相关专题报告费用,不再扣回); ⑵工可报告成果提交甲方后30天内,支付该项费用中标金额的50% ⑶工可报告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后,支付至该项费用中标金额的95%,在工可报告文件批复后支付至该项中标金额的100%。 若自工可报告编制完成,一年内非设计人原因不开展下阶段工作的,则按该项费用中标金额结算,并于28天内支付完毕;项目重新启动的,设计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下阶段工作,发包人按上述计费方式支付余额。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支付阶段如下: ⑴合同签署后28天内,支付勘察设计费用中标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本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工程相关专题报告费用,不再扣回); ⑵设计人提供初测初勘外业报告后30天内,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用中标金额的35%; ⑶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后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完成后,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用中标金额的55%;  = 4 * GB2 ⑷设计人提供定测详勘外业报告后30天内,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用中标金额的70%;  = 5 * GB2 ⑸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完成后,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用中标金额的90%;  = 6 * GB2 ⑹配合施工招标,采购人与施工单位签署合同后30天内,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用中标金额95%;  = 7 * GB2 ⑺交工证书下发后30天内,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用中标金额100%;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数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中标人不出具发票或出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相应延付、减付或拒付合同价款。 八、安全保密要求 1、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2、本项目所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仅限于乙方在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部使用,只能用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3、乙方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政务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 4、乙方发生涉密数据外传、丢失、被盗或者造成泄密事故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5、乙方应负责检查作业单位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监督实施。 九、关于违约 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逾期提交阶段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每月 500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进度款,甲方应按逾期未支付的款额每月 5000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于国库集中支付延误或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延期付款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 十、争议的解决方法 如果合同双方在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户: 账 户: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PZH020A020 项目名称: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人: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20A020)的邀请,我方 (投标人名称)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投标的一切事宜。 (一)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单独密封封装: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二)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PZH020A020的投标; 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件(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且无任何异议; 4、我方明白并愿意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6、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正文件(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7、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规定向贵司缴交中标服务费; 8、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代表姓名: 传真: 职 务: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业务范围含公路、市政公用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复印件; 3、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证书复印件; 4、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5、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6、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第4项、第5项、第6项中任选一项。 7、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 8、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10、《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原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 1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 14、投标人已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投标人能否通过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因提供的材料出现错漏导致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或其它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附件2-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司在此郑重声明: 我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以及记录,未处于任何投标禁止期内。 我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你方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20A020)”,我单位自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同时声明: 一、我单位所提供的用于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书面证明材料(包含本声明函所声明的内容)均属实,如出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发表虚假声明,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放弃可能获得的本项目中标人资格。 二、我单位完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我单位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的关系,我单位承诺不携同存在上述关系的其他单位共同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我单位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依法可以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我单位承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过程中遵纪守法,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谋取项目中标,并承诺绝不出现下列情形: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特此声明!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码: 经济性质: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附件2-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被授权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被授权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1.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2.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3.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此处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三、其他证明材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备注:如不属于以上情况,则填写“无”。 附件3-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时提供的是本企业的产品(包括由本企业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是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本条所称的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2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标准,本公司是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时提供的是本企业的产品(包括由本企业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是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本单位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本单位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本单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本单位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时提供的是本单位的产品(包括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是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近三个月依法为安置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四、项目技术响应方案 1、投标人情况简介表; 2、项目负责人简介表; 3、项目其他人员简介表; 4、拟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表; 5、同类项目业绩表; 6、投标人所持有的各类证书; 7、项目实施方案、管理方案、实施计划与质检方案; 8、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 9、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或承诺。 附件4-1 投标人情况简介表 单位名称地址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职务经济类型授权代表职务邮编电话传真单位概况注册资本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职工总数人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位简介及 机构设置单位优势及特长获得的奖项 注:本表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制作的其它格式,内容上符合本项目评审需求即可。 附件4-2 项目负责人简介表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获得的证书证书名称证书编号颁发单位获得日期相关证明曾参与过的同类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完工日期相关证明 注:本表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制作的其它格式,内容上符合本项目评审需求即可。 附件4-3 项目其他人员简介表 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获得证书备注 注:本表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制作的其它格式,内容上符合本项目评审需求即可。 附件4-4 拟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用途备注 注:本表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制作的其它格式,内容上符合本项目评审需求即可。 附件4-5 同类项目业绩表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完工日期联系人及电话 注:1、同类项目指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同类项目; 2、同类项目需提供证明材料,所需证明材料详见商务部分评分表。 3、本表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制作的其它格式,内容上符合本项目评审需求即可。 五、项目报价 1、投标一览表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20A020 投标报价总价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项目完成时间按照本采购文件预定的工期的要求执行备注 注:1.工可、两阶段勘察设计费用由市财政局根据批准概算审核后结合分项中标降点率结算;专题按中标费用包干完成四个项目施工前所有涉及专题(包含但不限于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防洪安全评价、通航尺度论证、通航安全评估报告)。 2.报价中包含由投标人出外考察费用、研究费、资料收集和整理、成果编制费、交通差旅费、文档和图档的打印输出、装订及寄送费用、专家评审费用、成果验收、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单位利润。 3.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与优惠声明(若有)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详细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 项目编号:PZH020A020 报价清单-汇总表 单元:万元(人民币) 序号项 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中标降点率备注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7862两阶段勘察设计189803专题1488总计2125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1.1分项报价清单-汕南大道 单元:万元(人民币) 序号项 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中标降点率备注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4352两阶段勘察设计136263专题614总计1467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2.1分项报价清单-和成公路 单元:万元(人民币) 序号项 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中标降点率备注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652两阶段勘察设计28293专题370总计336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3.1分项报价清单-省道235线跨练江大桥 单元:万元(人民币) 序号项 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中标降点率备注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752两阶段勘察设计11673专题226总计146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4.1分项报价清单-和平大桥复线 单元:万元(人民币) 序号项 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中标降点率备注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112两阶段勘察设计13583专题278总计174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评标办法 一.说明 1.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采购有关文件精神,在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技术和商务需求,由采购代理机构制定本评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确认。内容包括本次评标的评审过程和方法。 2.定义 采 购 人:系指用户单位,即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指本招标文件规定之招标机构,即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3.评标委员会组成 全部评标过程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单数组成,均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下设评标工作小组,主要由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整理投标文件、统计评分等工作。 二.评标须知 1.关于评标方案 (1)评标委员会的每位成员(简称评委)应认真地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标方案; (2)评委如对评标方案有异议,应在评标开始前提出。 2.关于评标纪律 (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 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评委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给出评价意见; (3)评委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进行评分; (4)评委不得试图影响其他评委的评价意见。 3.关于评标责任 (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 (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关于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宣读投标人名单及评标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 (1)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是该投标人的项目主管部门或是该投标人的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关于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前款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三.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地方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四.评标方法及流程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具体方法及流程如下: 1.开标 (1)招标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由招标人单位的监督部门现场监督。 (2)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招标机构负责唱出每个投标单位、投标总价、完成时间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内容。 (3)招标机构负责做好有关记录,记录中唱出的结果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监督代表签字确认。 2.评标 评标分两个阶段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和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① 进入评标环节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② 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④ 通过符合性审查须满足以下条件: A. 投标文件封面及关键页均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 B. 投标报价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没有超出限价范围 C. 投标函内容及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 投标文件有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E. 投标文件有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 F. 投标内容无重大(实质性)偏离项目采购需求书的要求 G. 投标文件中没有出现明显对采购人不利的附加条件 H. 投标文件没有其它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或违反相关法律的内容 (2)当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重新组织招投标。 (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三家时,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符合性审查结果,各位评委单独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进行评审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总分,并按总分高低排出名次(出现并列得分时,价格低者排名在前)。评标委员会依据综合得分情况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文件,提请依法重新招标。 五.评分标准和权重 1.评分标准 评委根据各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 评分应考虑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之间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在详细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评委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及商务响应情况进行评分,评分采用量化方法: (1)技术得分=各评委技术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2)商务得分=各评委商务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3)价格的开启、核准和评分: 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数量乘积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但总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人以项目的最高限价作为招标最高控制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如投标人有提供价格优惠的,以优惠后的价格作为投标报价。 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扶持: ① 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了投标人制造的产品(包括由该单位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由投标人提交)或者提供了其他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时,报价评分时给予6%的价格扣除,即:以上单位的评标价格=该单位核实后的投标报价×(1-6%); ② 本条款以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仅须提交以上三者之一即视为符合条件,未提交视为不符合); ③ 非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其评标价格=该单位核实后的投标报价。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后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10 2.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权重40%50%10% 3.最终得分 最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 六.定标和授标 本项目共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中标资格将自动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二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书面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确认后由采购人、招标机构与预中标人进行最终澄清及对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再次审查,形成最终合同的基础文件。如在最终澄清过程中,发现预中标人存在重大问题造成其履约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最终澄清完成后,由招标机构根据采购人确认的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者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相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与业主签订合同。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七.评分细则 技 术 部 分 评 分 表 (40分) 项目名称: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20A020 序号评审内容评审细则分值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 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无该项内容得0分52对工可报告编制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和对策措施根据对工可报告编制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和对策措施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 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无该项内容得0分53对各相关前期研究报告编制的认识和进度保证措施根据对前期研究报告编制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和进度保证措施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 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无该项内容得0分54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可行程度, 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无该项内容得0分55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优得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无该项内容得0分56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 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无该项内容得0分57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 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无该项内容得0分58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根据承诺后续的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的完善程度 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无该项内容得0分5 备注: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商 务 部 分 评 分 表 (50分) 项目名称: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20A020 序号评审内容评审细则分值1项目负责人 技术 水平 (15分)职称 证书 (4分)(1)具备路桥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2)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的得2分。 (注:需提供相应证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4分工作 经验 (11分)(1)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业绩内容须同时包含前期专题研究报告(至少包含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社稳报告、水土保持、防洪安全、通航标准、通航安全专题)、初步设计或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上述全部内容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应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近5年内每编制过一个路桥相关省级及以上行业标准或技术规程的得2分,最多得4分。 (3)近5年内每获得一个省级或以上优秀工程咨询奖,得1分,最多得2分。 (4)近5年内每获得一个省级或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得0.5分,最多得2分。11分2企业 实力 (30分)项目 业绩 (12分)(1)近5年内每完成50km(可累计)一级及以上新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得1分,最多得7分。 (2)近5年内每完成≥10km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同时包含工可报告编制、必备前期相关专题报告编制(至少包含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社稳报告、水土保持、防洪安全、通航标准、通航安全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上述全部内容的得5分,缺项不得分。 (注:同一项目满足(1)、(2)要求的可重复计分)12分业绩 荣誉 (13分)(1)在近5年获得省、部级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或设计奖的,每1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7分。 (2)在近5年获得“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每1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3)在近5年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每1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没有提供不得分)13分信誉 业绩 (5分)投标人近五年来任意一年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得5分。 (注:须附相应的公示或证书复印件,没有提供不得分)5分3信用 评价 (5分)信用 评价 (5分)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其中按照投标人所获得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得分分别为5、4.75、4.45、3.65分,D级不得分,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是否使用AA、A结果参加投标。 (注:①上述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度的信用评价。如无广东省2018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按2017年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确定。②信用等级延续1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我省确定,原则上按B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2018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C级或D级的,则按2018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对待;或2018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C级或D级的,但在我省原评价等级为D级的,则按C级对待。)5分 注:1、近五年内指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勘察设计已完成业绩指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审查;已完成业绩需提供 = 1 * GB3 ①或 = 2 * GB3 ②:  = 1 * GB3 ①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及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意见复印件。业绩计算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发出日期为准; = 2 * GB3 ②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 “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 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 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业绩的计算时间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中体现的该业绩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时间为准。 3、工可及其他专题研究报告已完成业绩是指工可已批复(或核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工可批复(核准)意见复印件。业绩完成时间以工可批复(核准)意见发出日期为准。 4、“省、部级或以上获奖”为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省级工程咨询协会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奖励; 5、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登记的日期为准; 6、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可重复计分。 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获奖证书原件备查,如不能提供则可不加分。 价 格 评 分 表 (10分) 项目名称:汕头市汕南大道、和成公路、省道S235跨练江大桥、和平大桥复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20A020 评审内容评分标准满分值价格评审 (10分)1、采购人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作为评审最高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如投标人有提供价格优惠的,以优惠后的价格作为投标报价。 2、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扶持: ① 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了投标人制造的产品(包括由该单位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由投标人提交)或者提供了其他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时,报价评分时给予6%的价格扣除,即:以上单位的评标价格=该单位核实后的投标报价×(1-6%); ② 本条款以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仅须提交以上三者之一即视为符合条件,未提交视为不符合); ③ 非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其评标价格=该单位核实后的投标报价。 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后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10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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