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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J200068-02FG城东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建设工程工程勘察85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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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10 16:0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江苏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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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市交易中心)城东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建设工程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编号: BNJ200068-02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城东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建设工程工程勘察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19]38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651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工程勘察
2.2 工程地点:城东污水处理厂东南侧,宁沪高铁、运粮河、双麒路围合区域。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建设内容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转运。规模为生活垃圾转运站(2000吨/天),建筑垃圾处理系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各30万吨/年,低值可回收物、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共484吨/天)。本项目设计规模为市政行业大型工程。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85.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38141.62万元)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城东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建设工程的勘察招标范围为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路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施工过程中验槽、验收等后续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移交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2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4/30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53分)
最高限价为 62 万元。投标人根据不低于成本且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原则自主报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3分)
6.2.1企业信誉(满分3分)
①投标人获得企业质量管理体系IS09000认证、环境管理体系IS014001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合格率ISO180001或GB/T28001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认证且均在有效期的得1分。四项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③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1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满分3分)
注:上述所涉证书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将相关资料扫描上传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6.2.2类似项目业绩(满分4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50万元(含)以上的废弃物处置、垃圾填埋场、垃圾堆体整治等类型工程勘察项目的得4分,此项最多得4分。(须提供合同,时间、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兼得。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满分4分)
6.2.3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满分4分)
①项目负责人资历: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职称的得2分。此资历单项最多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出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满分2分)
②项目负责人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50万元(含)以上的废弃物处置、垃圾填埋场、垃圾堆体整治等类型工程勘察项目的得2分,此业绩单项最多得2分。(须提供合同,时间、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兼得。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满分2分)
6.2.4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满分10分)
①拟派驻的岩土工程专业人员(2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最多加1分/人。此单项最多得4分。若所学专业非岩土工程专业的,则该人该项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出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满分4分)
②拟派驻的工程测量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此单项最多得2分。若所学专业非测量专业的,则该人该项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出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满分2分)
③拟派驻的水文地质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此单项最多得2分。若所学专业非水文地质专业的,则该人该项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出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满分2分)
④拟派驻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此项最多加1分。此单项最多得2分。(满分2分)
注:1)上述所涉专业人员的国家级注册证书所注册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则该人该项不得分。
2)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6.2.5拟投入的勘察设备(满分2分)
投标人持有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一类土工试验室等级的得2分,二类土工试验室等级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资料原件可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满分2分)
6.3勘察纲要评分标准(23分)
6.3.1项目概论、勘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勘察资料提交内容组成、实施体系,勘察项目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勘察工作流程和进度计划。具体打分细则为:(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3.2特殊(不良)地质,特殊性 岩土对工程的影响、查明方 法及整治措施和建议。具体打分细则为:(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3.3工程地质、地质结构及水文 地质条件的勘察方法及措施 阐述完整、合理、可行。具体打分细则为:(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4.4勘察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 证和管理体系合理、先进、科学并具体可行。具体打分细则为:(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4.5工期、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阐述完整、合理、可行。具体打分细则为:(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4.6施工阶段的优化建议、设计难点。满分4分具体打分细则为:(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分)
2016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工程勘察项目获得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市级勘察协会颁发的勘察奖项的得0.5分;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勘察协会颁发的勘察奖项的得1分,本项只计取一个奖项,满分1分。(时间按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获奖证书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将相关资料扫描上传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奖项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奖项不予认可)(满分1分)
备注:
1、本标段采用勘察纲要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
2、投标文件中的“勘察纲要”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 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 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 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3、评分细则相关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除勘察纲要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纲要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纲要得分也相等,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排名。
4、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 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如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将相关资料扫描上传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5、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含相关证书)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4月10日14时6分到 2020年4月17日14时6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的勘察资质。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8.5、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必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并同时将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并将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8、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交易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8.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8.10、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8.11、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陈宁 联 系 人:刘佳
电 话: 电 话:025-6868751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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