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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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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03 18:0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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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灵璧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信息日期:2020/04/03】

灵璧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璧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己由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皖发改农经(2020)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璧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灵璧县水利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LBGC2020022

2、项目地点:灵璧县境内

3、招标范围:灵璧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含勘探、测量、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后期服务等)

4、设计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工程规模为:灵璧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本项目共涉及8处水厂(包含渔沟水厂、马楼水厂、高楼水厂、股庄水厂、小徐水厂、杨北水厂九顶水厂、朝阳水厂的部分管网全巩固提升及更换入户老式水表;投资总额123.4万元。

5、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批复;

6、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 15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3)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已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设计或单项中标合同金额设计费在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勘察设计能力;

(4)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0 年4月24日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jy.cn/szfront/)网上下载。

4.4 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www.hfztb.cn/HY/HuiYuanInfoMis2_HFZTB 选择宿州(宿州市

平台)--》点击工程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

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ca 锁办 理 : 企 业 办 理 企 业 信 息 库 录 入 请 参 考 如 下 地 址 进 行 入 库

和 办 理 , http://www.szggzyjy.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83a7395d-1fd4-496b-81e6-

fda2f03ab75e CategoryNum=010。地址: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话:0557-3030327)

4.5 开标现场核对名单时,发现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4 月 24 日 9 时00分,地点为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询价一室)(灵璧县虞姬大道和钟灵大道交汇处万汇城1#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注意事项

本项目只接受单位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http://www.szggzyjy.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83a7395d-1fd4-496b-81e6-fda2f03ab75e CategoryNum=010 )。核对报名名单时,发现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报名的,视为投标无效,并拒收其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的解密、质疑、询标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 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投标 截止时间 30 分钟,若超过 30 分钟视为放弃投标;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 15 分钟,若超 过 15 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

8.1因项目可能处于疫情期间开工,投标人应将在本项目中可能产生的疫情防护等一切 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8.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指南》《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文件投标人自行登录 www.szggzyjy.cn 在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

8.3开标现场直播地址、《投标人操作手册》、《入会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8.4各投标人应在报价函电话中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和电话,便于紧急联系。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灵璧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灵璧县水利局 地 址: 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

联 系 人: 马主任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13955718578 电 话: 18655770192 、1785622997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1044331697@qq.com

2020年 4 月 3 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
附件1:投标人操作手册.docx(1).docx
附件2:入会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
附件3: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指南.doc.doc
附件4: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方案.doc.doc
灵璧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LBGC2020022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灵璧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 1 1. 招标条件 ..................................................................... 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2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 2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2 9. 注意事项 ..................................................................... 2 10. 联系方式..................................................................... 3 11. 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1.总则 ........................................................................ 17 1.1 项 目 概 况 ............................................................ 17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7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 ..................................................... 1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未进行资格审查的) ................................. 17 1.5 费 用 承 担 ............................................................ 18 1.6 保密 ................................................................... 19 1.7 语 言 文 字 ........................................................... 19 1.8 计 量 单 位 ........................................................... 19 1.9 踏 勘 现 场 ........................................................... 19 1.10 投标预备会 .......................................................... 19 1.11 分包 .................................................................. 19 1.12 偏离 .................................................................. 20 2. 招标文件 .................................................................... 20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20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20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20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 21 3. 投标文件 .................................................................... 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21 3.2 投 标 报 价 ........................................................... 21 3.3 投标有效期 ........................................................... 22 3.4 投标保证金 ........................................................... 22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23 3.6 备选投标方案 ........................................................... 24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 24 4.投标 ........................................................................ 24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24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25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25 5.开标 ........................................................................ 25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25 5.2 开标程序 ............................................................... 26 5.3 开标异议................................................................ 26 6.评标 ........................................................................ 26 6.1评标委员会.............................................................. 26 6.2评标原则 ............................................................... 27 6.3 评标 ................................................................... 27 7. 合同授予 .................................................................... 27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 27 7.2 评标结果异议 ........................................................... 27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27 7.4 定标 ................................................................... 27 7.5 中 标 通 知 ........................................................... 27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27 7.7 履约保证金 ........................................................... 28 7.8 签 订 合 同 ........................................................... 28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8 8.1 重 新 招 标 ........................................................... 28 8.2 不 再 招 标 ............................................................ 29 9. 纪律和监督 .................................................................. 29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29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29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29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29 9.5 投诉 .................................................................... 3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0 11.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30 附件一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 31 附件二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 31 附件三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 32 附件四 开标记录表 ............................................................. 33 附件五 中标通知书 ............................................................. 3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35 1. 评标方法 .................................................................... 41 2. 评审标准 .................................................................... 41 3. 评标程序 .................................................................... 41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 43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 61 1. (勘察)设计要求 ............................................................. 61 2. 适用规范标准 ................................................................ 61 3. 成果文件要求 ................................................................ 61 4. 发包人财产清单 .............................................................. 61 5. 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 62 6.(勘察)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 62 7.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 6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5 一. 投标函...................................................................... 67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70 二. 授权委托书 .................................................................. 70 三.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71 四. 投标保证金 .................................................................. 72 五. (勘察)设计费用清单(如有) ................................................ 73 六. (勘察)设计方案 ............................................................ 74 6.1 概况、范围、内容等 ..................................................... 74 6.2 现场服务计划 ........................................................... 74 6.3 (勘察)设计说明和(勘察)设计方案 ..................................... 74 6.4(勘察)设计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 ........................................ 74 6.5 质量内控制度 ............................................................ 74 6.6 (勘察)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 74 6.7 合理化建议 ........................................................... 74 6.8 其他 ................................................................... 74 七. 项目管理机构表 .............................................................. 77 7.1(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77 7.2 主要(勘察)设计人员情况表 .............................................. 78 八.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79 九. 资格审查资料 ................................................................ 80 9.1 投标人基本情况 ......................................................... 80 9.2 近年财务状况表 ......................................................... 81 9.3 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 ................................... 81 9.4 正在(勘察)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83 9.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84 9.6 已完成工程的获奖情况 .................................................... 85 十. 原件的复印件 ................................................................ 86 十一.其它材料 ................................................................... 87 第一卷1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灵璧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璧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己由 安徽省发展和改 革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皖发改农经(2020)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 灵璧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 标人为 灵璧县水利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LBGC2020022 2、项目地点:灵璧县境内 3、招标范围:灵璧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含勘探、测量、实施方案、施工 图设计、预算及后期服务等) 4、设计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工程规模为:灵璧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 项目。本项目共涉及8处水厂(包含渔沟水厂、马楼水厂、高楼水厂、股庄水厂、小徐水厂、杨北水厂九 顶水厂、朝阳水厂的部分管网全巩固提升及更换入户老式水表;投资总额123.4万元。 5、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 部门组织的审查与批复; 6、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 15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3)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已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总投资 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设计或单项中标合同金额设计费在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设计)业绩,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勘察设计能力; (4)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0 年4月24日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jy.cn/szfront/)网上下载。 4.4 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www.hfztb.cn/HY/HuiYuanInfoMis2_HFZTB 选择宿州(宿州市 平台)--》 点击工程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 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ca 锁 办 理 : 企 业 办 理 企 业 信 息 库 录 入 请 参 考 如 下 地 址 进 行 入 库 和 办 理 , http://www.szggzyjy.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83a7395d-1fd4-496b-81e6- fda2f03ab75e&CategoryNum=010。地址: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话:0557-3030327) 4.5 开标现场核对名单时,发现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 2020 年 4 月 24 日 9 时00分,地点 为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询价一室)(灵璧县虞姬大道和钟灵大道交汇处万汇城1#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注意事项 本项目只接受单位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 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 布的入库通知:http: //www.szggzyj y.cn/szfront/InfoDetai l /?InfoID=83a7395d-1fd4-496b-81e6- fda2f03ab75e&CategoryNum=010 )。核对报名名单时,发现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报名的,视为投标无 效,并拒收其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的解密、质疑、询标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 天评标结束前3 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投标 截止时间 30 分钟,若 超过 30 分钟视为放弃投标;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 15 分钟,若超 过 15 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 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 8.1因项目可能处于疫情期间开工,投标人应将在本项目中可能产生的疫情防护等一切 费用综合考 虑在投标报价中。 8.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指南》《灵璧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文件投标人自行 登录 www.szggzyj y.cn 在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 8.3开标现场直播地址、《投标人操作手册》、《入会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8.4各投标人应在报价函电话中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和电话,便于紧急联系。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灵璧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灵璧县水利局 地 址: 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 联 系 人: 马主任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13955718578 电 话: 18655770192 、17856229 97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1044331697@qq.com 2020年 4 月 3 日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灵璧县水利局 地址:灵璧县水利局 联系人:马主任 电话:1395571857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 联系人:张工 电话: 18655770192 、178562 2997 7 1.1.4 招标项目名称 灵璧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1.1.5 项目建设地点 灵璧县境内 1.1.6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工程规模为:灵璧县2020年农村饮 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本项目共涉及8处水厂(包 含渔沟水厂、马楼水厂、高楼水厂、股庄水厂、小徐水厂、 杨北水厂、九顶水厂、朝阳水厂的部分管网全巩固提升及更 换入户老式水表. 投资总额123.4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政府财政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灵璧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含勘探、测 量、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后期服务等) 1.3.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1)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阶段: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0日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 (2)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 在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复 初步设计(实施方案)之日起 5 日(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 交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需要,具体时间在合同中另 外商定; 5 (3)施工现场设代服务:工程施工中如有设计问题,从接到 业主电话开始24小时内应赶到工作地现场处理。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 定的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批复;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1、 独立法人资格; 2、 资质要求:同招标公告 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 业绩要求:近 5 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5、 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 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应提交无行贿犯罪 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6、项目负责人资格:同招标公告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8、其他要求:无 6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 出问题 /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 1.11 分包 ? 不允许 1.12 偏离 允许偏离幅度及其处理方法:评标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 况要 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并在相关评分因 素的评分中 酌情扣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补疑等 2.2.1 澄清申请提交的时间和方 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前。 提出问题的方式: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提出或发电 子邮件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2.2.2 招标文件澄清的发布方式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前。 形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 无需以书面形式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的发布方式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前。 形式:潜在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查阅,无需以书 面形式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10 3.2.3 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有,最高投标限价:123.4 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 2、中标单位办理中标通知书时需缴纳招标代理费、专家 评审费。 (1)按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 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 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宿州市物价局相关规 定。 (2)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额。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 6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00元 3、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璧县支行 银行账号:122202010400033680000000143 注:所有投标人均需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 到 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 帐户汇入到招标文件公布的指定帐号。未从基本账户汇出、逾 期或汇错账号,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拒收交到银行现金的交 款单。投标保证金缴纳后不需要到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收据。 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 同后5日内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退回,其他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在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退回。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详见招标文件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11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5年至2019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 份要求 5 年( 2014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以(说明: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勘察)设计阶段的批 复时间或业主提供证明的(勘察)设计工作基本完成时间) 为准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 况的年份要求 3 年( 2017 年 4 月~ 2020年 4月)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 ? 不允许 ? 允许 3.7.3A (2)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是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4 份,中标后提供。 其他要求 / 12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与补疑通知,以后发的为准 4.2.2 (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与补疑通知,以后发的为准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3名 13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 限 中标候选人将在 宿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 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 3 日(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7.7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在签订合同前支 付至指定账户。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设计或单项 中标合同金额设计费在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设计(需 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备注:1.类似项目业绩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http://xypt.mwr.gov.cn/)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 台(http://61.190.26.79:5000/)可查询。 2.企业在上述两平台发布的同一项目业绩信息不一致时,以全国 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信息为准。 10.3 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 数 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10.4 项目负责人的陈述与答辩 / 10.5 典型设计 ?不进行 10.6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构 成 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同一文件就 同一 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 前述规 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负责解 释。 14 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 10.7 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函及投标函附录为准;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 确认 标函为准;小写数字与大写数字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字为准; 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为准。 10.8 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将在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 易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 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11 说明 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 12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3 特别说明 本工程由于采用部分网上招投标,投标文件网上递交 1、 网上递交部分: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sztf格式请参考投标文件制作手册提供的方 法上传。 (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 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 达。 (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 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 为准。 (3)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 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 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部分网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szzf格式)后, 请在如下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prodetail .html?type=tp&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4319&ZtbS oftType=tballinclusive=tballinclusive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视频地址如下: https://zhidao.bqpoint.com/epointknow2/bqepointknowques tion.html?producttype=1&platformguid=a7ba1ee8-4ab0- 47d8-9527- 90773a2f09b1&areacode=340000&CategoryCode=18 xml格式技术请参考如下链接: http://www.szggzyjy.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ee42e 8e2-fb4c-43f3-b5fc-4996294a01c5&CategoryNum=005002 下载 技术标制作软 件和技术标制作手册生成xml格式技术标文件上传到投标工具软 件中。 投标文件制作相对复杂制作过程需要一定耐心,请务必要按照 如上链接 投标人手册进行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0557-3030326。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全部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 标文件格式,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加密的.SZTF,非加 密的.nSZTF。 (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和 变更通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 (3)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15 章。 不符合以上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评委会评审可以按无效标 处理。 (5)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 新点客服电话:40099800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00~ 17:30 新点客服QQ:4009980000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8:00~ 21:00 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 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请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 辑并刻录投标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统不 兼容造成投标文件无效。 15 付款方式 设计成果通过审查和批复,并提供合格的施工图纸后(需 提供CAD版电子档),支付合同价的100%设计勘测费 16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设计 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审查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独立法人资格; (2)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已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情节 严重的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依据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据相 关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 被国家税务总局在“信用中国”网站(w ww.c reditc 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 (17)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8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 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 在 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 知所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 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 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 投标人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得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19 1.12 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书(格式) (5) 发包人要求 (6) 投标文件格式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 提 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 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 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 定的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 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0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 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 投标保证金; (5)(勘察)设计费用清单(如有); (6)(勘察)设计方案; (7) 项目管理机构表 (8)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 (9) 资格审查资料 (10) 原件的复印件 (11) 其他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 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 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 22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 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的文件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6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与总价中,不单 独报价。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3.2.7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例如: 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750 万元,计算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0.8%=3.2 万元 (750-500)万元×0.45%=1.125 万元 合计收费=1.5+3.2+1.125=5.825(万元) 注:招标代理服务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00 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5000~10000 0.1% 10000~100000 0.05% 100000 以上 0.01% 23 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 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 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 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 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项目 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设计阶段的批复或合同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勘察)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勘察)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 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 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勘察)设计人员情况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 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 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 24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 委 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 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其中,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 围 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25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 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 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 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 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 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 26 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 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 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熟 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 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5)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27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 推 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 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 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书(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 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 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 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6)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中标候选人均不具备中标资格或存在违规行为的。 29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 8.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 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 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 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0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 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 定的期限内。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附件一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编号: 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件二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投标人名称): 编号: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 合并发出。 32 附件三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2.?? ??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 33 附件四 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 保证金 投标报价 (元) 负责人 姓名 设计 周期 备 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 开标异议情况 备 注 开标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主持人: 开标人: 唱标 人: 记录人: 监标人: 招标人代表: 年 月 日 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 34 附件五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格式)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投 标文件己被我方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 设计周期: 月/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 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3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 款 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 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 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 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 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的唯一性 对同一个标段,投标人不能递交两式或多式内容不 同 的投标文件,若编制了两式或多式内容不同的投 标文 件,应在截止时间前书面声明哪一式有效 投标文件的印刷与装订 投标文件不能因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 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设计周期、投标价格等关 键 内容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 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说明: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补充)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 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 度进行登记的,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署,且时 限在委托期限内 36 条 款 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8) 项规定 …… (说明: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补充) 2.1.3 (9)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书(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投标文件中无抵触条款,视为响应) 设计方案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文件中无抵触条款,视为响应) 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 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 标会的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 项规定(若需要) …… (说明: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补充)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资信业绩:38分 设计方案:14分 投标报价:48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详见评分标准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公式 详见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37 序号 评分要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48 投标报价 48 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小于 等于评标基准价(A)时得满分 48 分,投 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A)的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 标报价)*48%*100。 评标基准价(A)的计算: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n 个最高值和 n 个 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A。 M≤5、n=0;5<M≤10、n=1;10<M≤20、 n=2;M>20、n=3。(M 为有效投标报价的 数量)。有效投标报价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 标报价 2 资信业绩 38 2.1 信誉 4 38 序号 评分要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质量内控制度 2 完善得2分,其余酌情赋分。 体系认证 2 通过ISO 质量认证的 2分; 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公示期限 内的不良记录 扣分 项 每有1个不良记录扣1分,累计扣分不限,同一不良行为 不重复扣分。(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公示的不良记 录为准) 2.2 类似项目业绩 12 近年企业完成类似(勘察)设计的 数量 12 近 5年(2015年 1月 1日以来)每有 1个类似项目业 绩得 3分,每有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 4分,累计不超 过 12分。 2.3 项目负责人的资历和业绩 12 职称及注册执业情况 3 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3分。 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年限 3 10年以上:3分;5~10年:2分;5年以下:1分。 (以工程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颁发时间 为准) 39 序 号 评分要素 分值 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无年限限制) 6 每有1项同类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得3分, 每参与1项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每有1项类似项 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得2分,每参与1项类似 项目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 2.4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 10 备注:各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农田水利、地质、 水土保持、水文与水环境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 专业人员配备齐全 2 齐全:2 分;其余酌情赋分。(提供相关证书,否 则不得分) 专业人员中的高工比例 2 1/3以上且2人以上:2分;1/3以下:0~1分。 (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盖章) 专业人员中的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人 员比例 2 3/4 以上且 5 人以上:2分;其余酌情赋分。 (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盖章) 各专业负责人技术水平及工程经验 2 技术水平高、经验丰富得 2分;其余酌情赋分。 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 1 资源充足得1 分;其余酌情赋分。 (勘察)设备配备齐全 1 齐全得 1分;其余酌情赋分。 3 设计方案 14 3.1 现场服务计划 4 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 2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优得2分,良 得1分,一般得0.5分。 拟派设计代表的配置和经验 2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优得2分,良 得1分,一般得0.5分。 3.2 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 8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 4 对本项目理解和建设条件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工作 大纲编制较好,由评委对各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优得4分;良得2,一般得1分。 整体规划(勘察)设计思路 4 投标人整体勘察设计思路是否清晰。整体思路清晰,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优得4分;良得 2,一般得1分。 40 序号 评分要素 分值 评分标准 3.3 设计周期 2 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得2分,其余不得分。 41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所有评委的评分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 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 成本的除外。最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所有 评委该项的评分之和)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 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2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 修 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 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 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 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所有评委的评分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 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 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 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 到 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43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勘察设计合同 发包人: (勘察)设计人: 签订日期: 44 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地点为 灵璧县,经双方协商 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勘察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 2.4 勘察设计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 次 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通知书(文件) 3.3 投标函 3.4 发 包 人 要 求 3.5(勘察)设计方案 3.6 其他合同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勘察设计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合同书第十一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四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4.1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工程勘察,阶段设计及设计评审和施工与验收 期间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包括对前阶段的各项审查、审批意见 在设计阶段的逐一响应、落实具体;配合招标人委托的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咨 询)工作,负责对审查(咨询)意见修改、完善等。详见合同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4.2 服务要求 4 . 2. 1 在发包人提供资料基础上,编制设计报告(含附件)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规程 45 规范必需的内容。 4.2.2(勘察)设计人应参加并配合发包人聘请的咨询单位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 的审查。 4 .2 .3 根据发包人施工标段划分情况,提供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成果(技术要求、招 标图纸)。 4 .2.4 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 4 .2.5 参加各阶段设计成果设计交底,并根据发包人聘请的咨询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的意见修改设计成果,以最终通过审查为准。 4.2.6(勘察)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工程招标和施工,进行技术交底,派驻设计代表, 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参加隐蔽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五条 发包人向(勘察)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工程勘察设计必需的项目审查、批复文件,在发包人收到相应审查、批复文件之 后 个工作日内提交(勘察)设计人。 第六条 (勘察)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时间及份数: 序号 工程设计成果名称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数 1 地质报告 2 设计报告 3 …… 第七条 费用 7.1 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为批复相应阶段勘察设计费的 %或 万元。 7.2(增加或减少勘察、设计内容费用调整)勘察费调整因素: 不调整;设计费调整因素: 不 调整,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勘察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 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 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勘察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8.1 设计成果通过审查和批复,并提供合格的施工图纸后(需提供CAD版电子档), 支付合同价的100%设计勘测费。 8.2 设计批复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剩余勘 察设计费,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勘察设计费的 97 %,其余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支付。 8.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46 8.4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形式为: 电汇、银行保函,履约保证数额为人民币 10 万 元整。(勘察)设计人应分年度或者分阶段提供履约保证金,(勘察)设计任务分阶段完成后,发 包人应分期分批向(勘察)设计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对于非(勘察)设计人原因暂停项目设计工作 的,发包人应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再次启动时,(勘察)设计人应再次提交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 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内,(勘察)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 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上时,(勘察)设计人 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如有),收到预付款作为(勘察)设计人勘察设计 开工的标志。未收到预付款,(勘察)设计人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 间顺延。 9.1.3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勘察)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 天,应承担应支付项目的逾期违约金,且(勘察)设计人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 30 天以上时,(勘察)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9.1.4 发包人要求(勘察)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勘察) 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标准为: 。 9.1.5 发包人应为(勘察)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 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至少应免费提供现场设代办公、生活用房。 9.2(勘察)设计人责任 9.2.1(勘察)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按本合同第六 条 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出现 9.1.1、9.1.2、9.1.3、规定有关交付 勘察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要求。 9.2.3(勘察)设计人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 于(勘察)设计人 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勘察)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 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 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最高为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 的 10%。 9.2.4 由于(勘察)设计人原因,延误了 、 ??的交付时间(合同约定),每延误一天, 47 扣除相应阶段设计费的 10%。 9.2.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 预付款。 9.2.6(勘察)设计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 进 行调整补充,直至审查通过为止。工程开始实施后,设计人除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图纸外,还应负 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工程验收。 9.2.7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如设计人未投入投标承诺的人员进行勘察设计 工作,发包人可根据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5%。如因(勘察)设计人原因,影响项目立项或工程建 设进度的,发包人可中止本合同, 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勘察)设计人酌情返还已付的设计费。 9.2.8 设计代表驻工地时间为 22天/月。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 复 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 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勘察)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行 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由仲裁机构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 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索赔 (勘察)设计人可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索赔: (1)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 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索赔的报告; (3) 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 21 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勘察)设计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 和证据,发包人超过 21 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发包人可按以下规定向设计人索赔: (1)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 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勘察)设计人发出要求索赔通知; (3)(勘察)设计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 21 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发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 和证据,(勘察)设计人在 21 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勘察)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48 13.2 本工程项目中,(勘察)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 (勘察)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3.3 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3.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3.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正本一式 份,发包人 份,(勘察)设计人 份; 副本一式 份,发包人 份,(勘察)设计人 份。 13.6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 力。 13.7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另 有 要求需设计人技术咨询服务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3.8 合同终止:在工程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勘察设计费结清及退还履约保证金后自行失效。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49 附件一 :设计任务书 任务书 (说明: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适当增减)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且不限于如下内容(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可以增减): 1.1 初步设计阶段: 1.1.1 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13)和其他国家有关 规程规范对初设阶段的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图册及有关专题报告。 1.1.2 初设阶段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搜集相关资料;完成相关测绘及地质勘察报告; (2) 完成水工建筑物、机电和金属结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临时工程、工程管理、 工程建设占地及移民安置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等设计; (3) 对前期阶段的各项审查、审批意见在设计阶段应逐一响应、落实。 (4) 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5) 产品审核; (6) 文件出版; (7) 参加初设审查和技术咨询并负责解答相关问题; (8) 根据咨询和审查意见修改初设报告; (9) 承担设计过程中行政审批与设计相关的技术工作; (10) 其他技术服务工作等。 1.1.3 初设阶段设计工作内容、深度和质量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 制规程》(SL619-2013)和其他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对初设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报 批要求以及发包人对初设阶段工作的要求。 1.1.4 配合发包人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报批工作。 1.1.5 完成与初设阶段相关的其它工作。 1.2 招标设计阶段: 1.2.1 按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文件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研 究和设计。 1.2.2 根据发包人施工标段划分情况,提供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成果(技术要求、 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配合招标代理单位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 1.2.3 配合发包人做好工程招标工作。 50 1.2.4 完成与招标设计阶段相关的其它工作。 1.3 施工图设计阶段: 1.3.1 依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文件以及招标设计文件,按规定对有关问题进一步补 充研究和设计。设计内容和深度满足施工要求。 1.3.2 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提供工程施工所需施工图阶段各类图纸,图纸的 质量满足施工要求,并负责技术交底。 1.3.3 按照有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处理设计变更问题,配合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的 调查、处理,提供需要的质量事故处理方案(设计部分)。 1.3.4 派驻设计代表应满足工作需要。设计代表需负责解决的包括不限于如下设计 问题: 负责进行现场设计交底并参加施工中有关的验收工作,提供有关验收需要的设计报 告,协调项目现场需(勘察)设计人参与及负责的工作;负责对工程开工后涉及遗漏的 勘测和设计及时进行补充;负责及时提供设计变更后的图纸。 1.3.5 在保修期及竣工验收期间配合发包人做好工程竣工图和竣工报告的编制以 及联合试运行等工作。 1.3.6 配合发包人开展有关科研工作,组织有关技术讨论会。 1.3.7 配合发包人完成现场测量控制网交桩工作。 1.3.8 完成与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的其它工作。 二、依据 2.1 前期勘察设计成果及相关审查意见和批复意见。 2.2 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 2.3 项目前期阶段的各项审查、审批意见。 2.4 国家部委及安徽省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 三、服务目标 (说明: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填写) 四、服务方式 4.1(勘察)设计人应在其本部从事设计、研究工作,同时应结合工程实际对现场 察勘,为发包人提供优质的设计成果; 4.2 配合设计咨询单位各阶段设计审查工作; 4.3 参加设计审查、审批会议; 51 4.4 施工阶段还应提供设代服务; 4.5 掌握工程建设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包人反映,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并提供技术持; 4.6 对设计咨询或其他参建各方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 4.7 参加各类验收、咨询、评价等会议; 4.8 配合工程建设的有关检查、审查、稽察、审计、鉴定、科研、事故调查处理、 后评估等。 4.9 配合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报批。 五、双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和成果 5.1 发包人向设计承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的时间 发包人在不影响设计承包人正常开展设计工作的情况下,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向 设计承包人提供如下基础资料(书面形式材料): 5.1.1 本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5.1.2 项目前期阶段报告及图册。 5.1.3 发包人规定的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等。 5.1.4 发包人提供的前期阶段已有的水文、勘察资料。 5.1.5 项目前期阶段的各项审查、审批意见。 5.1.6 设计进度安排。 5.2 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成果、份数及时间 设计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设计进度安排进行勘测设计成果的编制,提交相应的勘测 设计成果。 5.2.1 初步设计阶段 5.2.1.1(勘察)设计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阶段完整的地 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图册、初步设计概算及附件、征地 拆迁安置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编制的各类专题报告和其 他资料等)报批稿,并应满足审查的需要。 5.2.1.2 初设报告通过审批后,设计承包人在初设报告报审阶段的工作方告结束。 5.2.1.3 (勘察)设计人在向发包人交付最终初设成果时,应同时将设计过程的 完整配套成果(试验报告、计算成果、研究成果、设计说明书和附图等)的材料提交 发包人。 52 5.2.2 招标设计阶段 设计承包人在初步设计批复后,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合同约定时间向发包人 提交各标段(按施工标标段)招标技术要求、招标图纸和招标工程量。 5.2.3 施工图阶段 设计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确定的施工标段,向发包人及时提供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施 工图 份。 六、审查(咨询)配合工作事宜 6.1 配合发包人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审查; 6.2(勘察)设计人需按咨询单位要求提供审查所需勘察、设计成果资料,包括但 不限于成果报告、设计图纸、结构计算书等;提供材料数量应满足审查需要; 6.3(勘察)设计人需根据咨询单位提出的审查(咨询)意见、建议,充分响应, 及时修改、完善。 53 附件二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格式) 编号: 致: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 包人”) 于 年 月 日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 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之日 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 以书 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书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注: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的,参照上述格式,最终的格式以银行规定的格式为准;委托代理人 应附授权委托书。 54 附件三 :安徽省水利工程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 书 (勘察单位样本)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对 勘察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 不转让所承揽的勘察业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标准、相关规章制度和勘察合同组织开展勘察工作。 2. 确保承担勘察项目的人员符合相应的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 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3. 组织建立或落实勘察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4. 对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保证勘察文件符合规 定的深度要求,审核相关勘察成果文件并签字、加盖公章。 5. 组织做好勘察后期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 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根据工程需要,参加重要隐蔽单元工程验 收,出具地质编录,就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明确结论;参加法 人验收和政府验收,就勘察相关工作提出建议或结论,并在验收 成 果文件上签字、盖章。 6. 确保工程勘察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 及时整理移交并归档。 7. 履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中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 督 机构;一份在竣工验收时提交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与竣工验收 鉴 定书等资料一起作为永久档案保存;一份由项目法人作为工程 建设 永久档案进行归档保存;一份由承诺人自行保存。 55 承诺人签字: 身 份 证 号: 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执业证号: 职称及专业: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6 安徽省水利工程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设计单位样本)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对 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 不转让所承揽的设计业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标准、相关规章制度和设计合同组织开展设计工作。 2. 确保承担设计项目的人员符合相应的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 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机构的项 目,选派符合工程建设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派驻现场提供设 计 服务。 3. 组织建立或落实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图纸、技术要求 等设计成果审签制度。 4. 对设计成果的深度和准确性负责,审核图纸、设计文件等 设计成果并签字、加盖公章,尽量避免实施期间出现较大设计变 更。 5. 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文件或图纸中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 限,标明采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性能等技 术指标,明确各专业工程施工方法、实体质量检查方式和技术指 标要求,上述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及水利工程的功 能 需求。 6. 组织做好设计后期服务工作,包括在工程开工前,向监理 和施工等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解答设计相关问题;解决施工中 的设计问题,按照规定要求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参加法人验收和 政府验收,主持编写设计工作报告并审核签字,就工程是否满足 57 设计要求提出明确结论,并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盖章。 7. 确保工程设计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 及时整理移交并归档。 8. 履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中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 督 机构;一份在竣工验收时提交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与竣工验收 鉴 定书等资料一起作为永久档案保存;一份由项目法人作为工程 建设 永久档案进行归档保存;一份由承诺人自行保存。 承诺人签字: 身 份 证 号: 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执业证号: 职称及专业: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样本) 兹授权我单位 (姓名)担任 工程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 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 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 限内 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 被授权人基本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 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执业证号 职 称 专 业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 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59 第二卷 60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说明: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 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 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设计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勘察)设计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设计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1 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项目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及气象条件等。 1.2 (勘察)设计范围及内容 1.3 (勘察)设计依据 1.4 项目使用功能的要求 1.5 (勘察)设计人员和设备要求 1.6 典型设计的要求 1.7 工程设计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标准和内容必须按 照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 1.8 其他要求 2. 适用规范标准 国家、行业、项目规范标准目录 3. 成果文件要求 3.1 成果文件的组成:设计文件、图纸等 3.2 成果文件的深度 3.3 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3.4 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3.5 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3.6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4. 发包人财产清单 (一)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61 1.发包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说明:发包人至少应免费提供现场设 代办公、生活用房) 2.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 3.发包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 (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 气象 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规划许可证 4. 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资料(如有) 5. 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标准、规范 6. 典型设计相关资料(如有) 7. 图纸 8. 其他资料 ?? (三)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 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 2. 发包人财产退还要求 ?? 5. 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 发包人提供的生活条件 2. 发包人提供的交通条件 3. 发包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 4. 发包人提供的协助人员 ?? 6.(勘察)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 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 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 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 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62 5. 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 7.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第三卷 6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5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文件 投 标 人: 年 月 日 66 评审因素索引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文件页码范围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67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勘察)设计费用清单(如有); 六、(勘察)设计方案; 七、项目管理机构表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材料 68 一. 投标函 投 标 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 1、 我单位认真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合同编号: ) , 并勘察了现场,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承担并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人全部责任 和义务。 2、 我单位提出的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报价为: 工程(勘察)设计费取项目批复相应阶段总(勘察) 设计费的 %(或 万元)。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3、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 位将受此约束。 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5、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投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勘察)设计,由 担任项 目负责人,从业主书面通知之日起 天(日历日)内完成 (勘察)设计工作,提交工程(勘 察)设计报告,并按照项目后续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招标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供相 关服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同意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有效期。 8、 (其它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名称并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名) 地 址 :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日 期 : 年 月 日 69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现 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 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 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即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70 三.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共同参 加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 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内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单位一名称: (盖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单位二名称: (盖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71 四. 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转账或电汇,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复印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如采用保函,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如下。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但须 单独密封。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 项 目名称) 标段设计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不可 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 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 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 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72 五. (勘察)设计费用清单(如有) 1、(勘察)设计费用清单说明 2、(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勘察)设计费用分项 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 ?? 合计报价 (说明: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确定是否需要此表) 73 六. (勘察)设计方案 投标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踏勘的情况,认真编制(勘察)设计方案,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6.1 概况、范围、内容等 6.2 现场服务计划 6.1.1 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承诺见本章附件) 6.1.2 拟派设计代表的配置和经验 6.3 (勘察)设计说明和(勘察)设计方案 6.3.1(勘察)设计工作大纲 6.3.2 整体规划(勘察)设计思路 6.3.3 典型设计(若有) 6.3.4 (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6.4(勘察)设计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 6.5 质量内控制度 6.6 (勘察)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6.7 合理化建议 6.8 其他 如各专业负责人技术水平及工程经验、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勘察)设备配备等投标人认 为需要的内容 74 附件 1:项目负责人服务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服务承诺书(格式) 我承诺 ??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专业负责人服务承诺书 专业负责人服务承诺书(格式) 我承诺,积极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本工程勘察设计,在工地现场,认真履行勘察设计服务职责, 积 极为项目法人做好服务?? 专业负责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75 附件 3:设计代表驻工地时间承诺书 设计代表驻工地时间承诺(格式) 致:( 招 标 人 名 称 ) 我方将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合同编号 )进行投标。我方承诺: 若我方中标,我公司承诺拟派设计代表月驻工地时间不少于 天, 且完全保证服从工程设计需要, 如违反承诺,我方愿按有关规定接受任何处罚。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76 七. 项目管理机构表 7.1(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拟投入本次(勘察)设计项目人员汇总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 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 ? 技术员 ? 77 7.2 主要(勘察)设计人员情况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 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勘察)设计工作 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正在承担的其他(勘察)设计项目 时间 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 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 复印件。 78 八.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如有分包) 分包人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等级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主要内容 预计造价(万元) 已经做过的类似项目 79 九. 资格审查资料 9.1 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主管部门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万元) 单位性质 投标期间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职 工 概 况 职工总数 其中:技术人员数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 姓 名 职务/职称 年 龄 专 业 单 位 概 况 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80 9.2 近年财务状况表 财务状况表 名 称 单 位 年 年 年 一、注册资金 二、净资产 三、总资产 四、固定资产 五、流动资产 六、流动负债 七、负债合计 八、营业收入 九、净利润 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81 9.3 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法人 建设规模 勘察设计 阶段 已完成的 设计成果 注 应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设计阶段的批复 或合同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9.4 正在(勘察)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法人 建设规模 勘察设计 阶段 83 9.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 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勘察)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 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4 9.6 已完成工程的获奖情况 已完成工程勘察设计获奖情况一览表(格式) 序号 获奖项目名称 获奖等级 颁发单位、时间及有关证明 85 十一.其它材料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内容需要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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