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信息时间:2020/4/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名称)一、二、三)标段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凉山州自然资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凉自然资函〔2020〕2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招标函〔2020〕1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凉山州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冕宁、甘洛 ;
2.2 建设规模: 10处治理工程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 ;
2.3 招标范围: 10处治理工程勘查(包含可行性研究和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以及成果报告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 3 个标段,一标段甘洛县新市坝镇拉尔村2、3组滑坡、甘洛县新市坝镇拉尔村3组泥石流、冕宁县石龙镇双桥村2组胡家沟泥石流等3处治理工程;二标段德昌县永郎镇永春村1社大兴田滑坡、西昌市黄联关镇鹿鹤村团结堰沟泥石流群、西昌市泸山青羊官滑坡等3处治理工程;三标段会理县太平镇仓鱼河村3组滑坡、会东县大崇镇自洪村1组板依禄不稳定斜坡、宁南县幸福镇顺河村4组板板房沟泥石流、宁南县披砂镇大花地村店子砂沟泥石流等4处治理工程;
2.5 计划工期: 6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勘查设计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2.7 其 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或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近 3 (0-5)年已完成不少于 3 (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勘查设计 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联合体成员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4)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也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04 月 04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04月08日 23 时 59 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 0 元。
4.3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地 址:凉山州西昌市东南街一段31号
邮 编:615000
联 系 人:陈先生、武先生
电 话:0834-2163739
传 真:0834-2163739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 2 号西物慧鼎 8 层 5 号
邮 编:610000
联系人:盛女士
电 话:15881593469
传 真:028-85055366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0年03月31日
注:(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以及选择项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以及《省进一步要求》以外的删减。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在评标时也不得作为废标处理。
(4)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合同段)的,删除3.3。
条、款、项、目,在同一章内重复或引用的,不再标明“章”的名称,只直接写条、款、项、目,下同。
(5)招标文件中条、款、项、目编号完全一致的,为可选择项(条、款、项、目),招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下同。
(6)1.2、3.2中的选择(□表示可选择项)为单项选择。招标人必须在可选择项中任选其一(对选择有规定的要从其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是单项选择的,以下都予以注明;注明“单项选择”的要求,下同。
1.2选择自行招标的,“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比选指定媒介四川日报网的项目编号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一句删除。
3.2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句删除。
没有选择的项后面相应的内容删除,下同。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可以删除,下同。
(7)《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发布招标文件公告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如某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至少在2008年12月6日及之前。时间不够但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出售招标文件定为五日,从2008年12月2日就应当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的日期为2008年12月2日、2008年12月3日、2008年12月4日、2008年12月5日、2008年12月6日。
以日为期间的计算方法是指日历天,并不是指工作日,下同。
凉山州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标准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文件 (勘察、设计、监理 综合评估法 电子招标适用) (2017年试用版) 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2020 年 3 月 31 日 项目编号: / 招标编号: / 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招标负责人:盛会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 刘凌枫 肖杨 招标人: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F151012055 2020年 03月31日 注:(1)实行自行招标组织形式的,项目招标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本单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人员。 (2)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项目招标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招标代理机构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3)实行自行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内容删除,下同。 目 录 注(1)招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位置: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居中。 (2)招标文件目录应至少编制到章,并用阿拉伯数字标明相应页码。例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名称)一、二、三)标段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凉山州自然资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凉自然资函〔2020〕2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凉发改招标函〔2020〕1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凉山州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冕宁、甘洛 ; 2.2 建设规模: 10处治理工程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 ; 2.3 招标范围: 10处治理工程勘查(包含可行性研究和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以及成果报告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 3 个标段,一标段甘洛县新市坝镇拉尔村2、3组滑坡、甘洛县新市坝镇拉尔村3组泥石流、冕宁县石龙镇双桥村2组胡家沟泥石流等3处治理工程;二标段德昌县永郎镇永春村1社大兴田滑坡、西昌市黄联关镇鹿鹤村团结堰沟泥石流群、西昌市泸山青羊官滑坡等3处治理工程;三标段会理县太平镇仓鱼河村3组滑坡、会东县大崇镇自洪村1组板依禄不稳定斜坡、宁南县幸福镇顺河村4组板板房沟泥石流、宁南县披砂镇大花地村店子砂沟泥石流等4处治理工程; 2.5 计划工期: 6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勘查设计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2.7 其 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或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近 3 (0-5)年已完成不少于 3 (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勘查设计 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联合体成员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4)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也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04 月 04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04月08日 23 时 59 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 0 元。 4.3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地 址:凉山州西昌市东南街一段31号 邮 编:615000 联 系 人:陈先生、武先生 电 话:0834-2163739 传 真:0834-2163739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 2 号西物慧鼎 8 层 5 号 邮 编:610000 联系人:盛女士 电 话:15881593469 传 真:028-85055366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0年03月31日 注:(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以及选择项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以及《省进一步要求》以外的删减。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在评标时也不得作为废标处理。 (4)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合同段)的,删除3.3。 条、款、项、目,在同一章内重复或引用的,不再标明“章”的名称,只直接写条、款、项、目,下同。 (5)招标文件中条、款、项、目编号完全一致的,为可选择项(条、款、项、目),招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下同。 (6)1.2、3.2中的选择(□表示可选择项)为单项选择。招标人必须在可选择项中任选其一(对选择有规定的要从其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是单项选择的,以下都予以注明;注明“单项选择”的要求,下同。 1.2选择自行招标的,“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比选指定媒介四川日报网的项目编号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一句删除。 3.2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句删除。 没有选择的项后面相应的内容删除,下同。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可以删除,下同。 (7)《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发布招标文件公告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如某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至少在2008年12月6日及之前。时间不够但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出售招标文件定为五日,从2008年12月2日就应当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的日期为2008年12月2日、2008年12月3日、2008年12月4日、2008年12月5日、2008年12月6日。 以日为期间的计算方法是指日历天,并不是指工作日,下同。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地址:凉山州西昌市东南街一段31号 联系人:陈先生、武先生 电话:0834-216373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_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 2 号西物慧鼎 8 层 5 号 联系人:盛女士 电话:158815934691.1.4项目名称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1.5建设地点凉山州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冕宁、甘洛1.2.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10处治理工程勘查(包含可行性研究和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以及成果报告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 5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0 年 7 月 5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 有关工期的详细说明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勘查设计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等级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或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 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近 3 年(一般限定在5年以内)已完成不少3个(0-3个)类似项目(以完成时间为准,下同); □近 年(一般限定在5年以内)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个(0-5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项目(须提供勘查、施工图设计合同)。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无行贿犯罪记录(按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州检察院或项目业主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县市检察院均可)查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_______/__________ (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企业信用档案中相关数据为依据,由招标人在开标时查询且经现场监督2人以上(含)签字后,作为开标记录附件送评标委员会) 。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其他主要人员资格:技术负责须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其他要求: (1)主要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含技术负责和技术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主要人员应当具备 1 套人员(多标段时应分别列出)且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或其他标段中交叉配备,依法应压证(网络锁证)的开标时已退还(解锁),否则(交叉配备或未退还(解锁))视为弄虚作假。 项目负责人__1___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含技术负责人3-4人(一、二、三标段中的每个分项目至少配备1名技术负责)及技术员8人)为一套人员。 (2)除按有关规定不需要办理入川企业信息报送的企业(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外(以省相关文件为准),省外企业拟配备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必须是其入川信息报送登记人员,具有单位及人员信息报送相关内容,并符合四川省有关执业规定。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交证明,因地质灾害治理单位特殊情况没有购买养老保险的,可以提供医疗保险证明。 (4)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需作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2号)的规定,投标人没有处于暂停参与项目建设活动资格的期限内。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缺陷保修责任履行能力”和“纳税状况”评审项不作要求,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与本处不一致的,以本处为准。 (8)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2号)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后20日内将项目相关信息(包含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信息)录入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平台(http://202.61.89.33:16005/),并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注:(1)招标人设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高于或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或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根据特定投标人的技术规格、标准或参数提出,或招标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载明图纸指定了货物品牌,可能导致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缺乏竞争(品牌和价格竞争)的,必须责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修改。 因特殊情况,招标人设定投标人的资质条件高于国家规定的,应经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备案部门同意。 (2)当招标工程内容涉及多个资质时,应合理划分标段发包;确需整体发包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多个资质的,应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数量要求合理。 (3)招标人对财务、业绩等没有要求的,可选财务、业绩要求选项。“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中的选择为单项选择。 (4)类似项目应以项目的规模、性质和技术要求来确定,即以投标人的能力为本项目的准入条件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得以特定的行业、地区(不以潜在投标人的能力而以潜在投标人身份)条件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类似项目的具体个数以备案为准。 (5)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招标人不以企业注册资金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资质证书中规定可承担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除外,合同额在投标时以投标人的报价为准,有修正的以修正报价为准);也不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行业奖项、银行信用等级等非国家强制要求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人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更不得要求与履行合同无关的内容作为投标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6)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第二条 (三)招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查询。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可以自行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申请查询时,应当申明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八)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包括以下内容: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判决时间和结果,行贿犯罪的实施时间和犯罪数额,及有关整改和预防的信息。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九)行贿犯罪记录应当作为招标的资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评标专家入库审查、招标代理机构选定、中标人推荐和确定、招标师注册等活动的重要依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地有关规定,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作出一定时期内限制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不予聘用或者注册等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提供查询结果的人民检察院。(7)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及其有关人员的资格(质)等有其他合法合理要求的,只能在本条中明示,不得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图纸”、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设置,否则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私自在其他章节设置的,视为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招标投标,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从严处罚。 (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应与本项的要求相衔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联合体成员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4)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也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不承担联合体协议有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考核。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适用区域为(单选) □仅在行政文书中载明的区域; ?全国范围内。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冻结”是指(单选) ?存在任何财产被冻结情形; □被冻结的财产达到企业注册资本金的____%的。 (13)在近三年内在所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14)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②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注:⑴本项中的选择为单项选择。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不得就同一个问题和相似的内容再另行规定。 ⑵除以上限制投标的情形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再另行增加限制投标的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 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提出。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问题的不予受理。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 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澄清。1.11分包?不允许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1.12 偏离?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补遗书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 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提出。 。2.2.2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04月24日09时30分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以网络送达为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负责下载使用。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以网络送达为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负责下载使用。 3.1.1构成投标 文件的其 他材料按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九、其他材料”的要求提供。3.3.1投标有效期____90___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帐至其企业下列银行之一高版网银账户,经银行支付系统,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从下列账户之一高版网银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51001818608059131313 开户单位: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西昌龙眼井支行 帐 号:22631401040005537 开户单位: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西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帐 号:88340120003142107 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至时间为2020年04月22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一标段甘洛县新市坝镇拉尔村2、3组滑坡、甘洛县新市坝镇拉尔村3组泥石流、冕宁县石龙镇双桥村2组胡家沟泥石流等3处治理工程投标 保证金壹万元; 二标段德昌县永郎镇永春村1社大兴田滑坡、西昌市黄联关镇鹿鹤村团结堰沟泥石流群、西昌市泸山青羊官滑坡等3处治理工程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三标段会理县太平镇仓鱼河村3组滑坡、会东县大崇镇自洪村1组板依禄不稳定斜坡、宁南县幸福镇顺河村4组板板房沟泥石流、宁南县披砂镇大花地村店子砂沟泥石流等4处治理工程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根据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退入投标人基本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 (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 年(即:2016年至2018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年(即2017 年1月1日以来)。 注:应与 1.4.1 和第八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衔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 年(即 2017 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纸质文档贰份,电子文档光盘壹份。 纸质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正本和电子文档光盘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正本和电子文档光盘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含电子文档光盘)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电子文档光盘应与正本一起包装。 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 凉山州西昌市东南街一段31号 。 招标人全称: 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 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标段投标文件在2020年04月24日09时 3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细地址)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本项目开标室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注:本项选择为单项选择。5.1开标时间 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相互交叉检查。 (5)开标顺序:随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5 人(其中业主代表 0 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和川府发〔2014〕62号第(三)条规定执行。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的相关规定: (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3]13号) “第九条 在四川省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必须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确定。 国务院部委直接管理招投标的项目,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确定评标专家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 经管委会批准,也可以从国家级专家库或其他省级以上专家库中随机确定评标专家。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 (三)规范评标委员会组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经济、技术评标专家从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专家不能满足评标需要的,经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确认,招标人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可从国务院有关部委或外省(区、市)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国务院有关部委审批的项目对抽取评标专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拟派进入评标委员会的代表,应熟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项目经济、技术要求,并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行政监督部门(包括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被监督项目的评标专家或招标人评标代表参与评标。 (3)监督部门认为政府投资工程的业主代表参加评标可能影响公正的,可建议项目业主从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代表业主参与评标,项目业主无正当理由应当采纳。6.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 (2)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含勘察、设计、监理、设备或材料采购、建设管理及其他服务项目),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包工包料的施工项目,材料的采购方式由中标的承包人决定;由项目业主负责提供材料(如钢材、水泥等)的,应按规定作为货物进行招标,评标办法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人。 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 (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限定在1至3人(建议只推荐1人,但并列第一名应全部推荐)。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7.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5 %(不高于10%)。 ?投标最高限价 _ 一标段甘洛县新市坝镇拉尔村2、3组滑坡、甘洛县新市坝镇拉尔村3组泥石流、冕宁县石龙镇双桥村2组胡家沟泥石流等3处治理工程投标最高限价 90 万元; 二标段德昌县永郎镇永春村1社大兴田滑坡、西昌市黄联关镇鹿鹤村团结堰沟泥石流群、西昌市泸山青羊官滑坡等3处治理工程投标最高限价 106.8 万元; 三标段会理县太平镇仓鱼河村3组滑坡、会东县大崇镇自洪村1组板依禄不稳定斜坡、宁南县幸福镇顺河村4组板板房沟泥石流、宁南县披砂镇大花地村店子砂沟泥石流等4处治理工程投标最高限价 102 万元。 □监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 □勘察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计算。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50%,银行保函担保占50%。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银行保函担保应该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注:(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勘等5类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2)若给定投标最高限价的,四舍五入取整数精确至元。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 一、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取消的保证金,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收取。 二、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6〕153号) ? (一)加强对保留的保证金的管理。 ?? 对于保留的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缴纳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额度。工程投标保证金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令第23号)相关规定收取;工程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履约保证金退还前,承包人应按规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如承包人不能按规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可暂不退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或延长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缴纳,并实行差异化缴纳办法,对信用良好、近3年及3年以上未发生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的建筑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可降低缴纳比例,对发生过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应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 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充分运用担保手段,推行银行保函制度。自2016年6月23日起,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探索使用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等相关保证金。进一步强化招标文件备案管理,防止招标人限定保证金形式、要求或者变相要求除保留保证金以外的押金等其他保证金。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编页码和小签(1)纸质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 (2)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 (3)小签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招标人支付。 计算方式: ?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 / 浮动幅度(_/%),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0.3报价唯一(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报价(大写)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10.4报价方式由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主报价。10.5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 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10.6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各标段中标人合同价之和最低。 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第2号,2013年2013年第23号令修正)第四十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4)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建设资金拨付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中标人应按现行税法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登记,按规定领用、开具发票。 预付款、进度款的拨付具体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0.8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可以调整。本次招标费用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招标范围所需全部费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 (2)招标人和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价格调整的具体办法。10.9压证施工制度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八)条:严格合同涉及人员管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更换后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条件。 实行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须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10.10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九)条:严格项目发包管理。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已按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凡施工总承包合同未禁止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非主体结构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必须经项目业主认可。 项目业主及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发现分包单位有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或发现项目业主有违法发包行为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依法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10.11规范设计变更工作(设计招标适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十)条,监理、造价全过程控制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好变更、签证关,从严管理设计变更程序,履行报批手续。突破原工程可行性研究范围的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因设计单位原因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设计单位应该承担工程价款的增加额。项目业主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载明此款内容。10.12合同备案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 根据《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2013年九部委令第23号修正)第六十二条等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承包人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197-1号)第十八条,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3日后、10日内签订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谈判、经批准由原中标人继续实施等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参照本条执行。 项目业主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应当向备案部门书面报告原因和理由。若属于项目业主自身原因造成的,有关部门可不予备案。项目业主擅自签订的合同或未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合同无效,并且不得作为办理工程结算、决算、审计、调概等相关手续的依据,并由项目业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10.13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1)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2)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或参照10.14的原则处理。10.14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15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经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认定后,由招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10.16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8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川发改招管函[2012]1772号)公示,也可同时在其他相关媒介上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从公示次日起计公示期3个工作日。10.19关于投标文件递交代表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代表应是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同时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二、授权委托书”中的“注”的要求。省外企业的这一代表还需是其入川信息报送登记人员(按有关规定不需要办理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登记的除外,下同)。递交投标文件的代表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本章附表一。10.20关于异议、投诉和举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投诉。若就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开标程序和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时间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投诉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予以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投诉人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递交异议和投诉材料、接受询问的代表,应当符合10.19项要求。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媒体、网络和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的,有关部门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投标监管过程中,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也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10.21评标委员会不按规定评标的处理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的,本次评标无效,招标人应依法组织复核、重新招标或评标。 招标人依法组织复核、重新招标或评标的费用由评标委员会承担(书面持反对或保留意见的除外,下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第23号令修正)第五十三条等相关规定,责令评标委员会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1-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10.22其他要求_(1)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暂停参与项目建设活动资格的期限内,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2号)的管理规定,应及时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平台(http://202.61.89.33:16005/),并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根据《关于严厉打击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川发改招管[2011]1210号),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限”的信用管理制度,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制约,本次招标若出现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将取消中标人资格,没收保证金,五年内禁止进入凉山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必须签订勘查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出现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为准。 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凉府办发〔2019〕11号) 投标人须知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__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____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__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____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施工、重要设备和材料承包人,但设计施工、材料采购总承包的, 除监理外,勘察设计、施工、重要设备和材料承包人可为同一人;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监理招标除外,下同);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络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按规定进行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网络送达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图纸(监理适用,下同);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评标报告;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附件不全或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因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因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修改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勘察设计大纲或监理大纲;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行报价。 3.2.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途径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10日后、15日内向未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或未按第 4.1.2 项要求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递交投标文件代表资格审查表 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递交投标文件代表资格审查表 序号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代表 (姓名)资格审查结果投标人代表签名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审查人: 监标人: _____年 月 日 注:1、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原件;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合同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委派到本项目的专职技术人员的招标从业人员资格证和身份证,供监督人员查验;还应满足开标、评标场所相关管理规定。 2、对投标人代表身份的资格审查(现场开标和电子开标均适用)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之前现场进行。审查应当在监标人和各投标人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养老保险证明是指开标时上月或上上月起向前推算不间断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离退休人员等依法不需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关凭证(下同)。 4、身份证必须通过验证仪现场验证,并打印后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身份证是指公安机关颁发的二代身份证,拒绝持临时身份证参加招投标活动。 5、若为委托代理人(限1人)时应当提供:①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③中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⑤⑥中委托代理人姓名一致。 6、若为法定代表人时应当提供: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②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中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7、投标人代表提供的上述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复印件和网络查询打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鲜章。投标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下同。 8、招标人、监督人员应当遵守开标、评标场所相关管理规定。 附表二: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投标人密封 情况投标保 证金投标报价(元)或下浮比例质量 目标工 期投标人手机号码签名最高限价(招标人给定投标最高限价时适用)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____年 月 日 注:投标人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确保在评标期间内畅通。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包括废标等)。 附表三: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发出)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拒不澄清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澄清的,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包括废标)。 附表四: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附件: □无。 □有。具体名称、多少页(应逐页签字) (1)…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五: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招标人应在电子招标平台填写中标通知书并提交备案,在备案通过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招标人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具有与纸质中标通知书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中标人需要招标人提供纸质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应当提供,但其索取要求需在招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向其发布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附表六: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______年 月 日 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备注:允许备选投标方案时,本附表应当作为本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附的评审和比较方法,对备选投标方案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偏离招标文件相关实质性条件或要求、备选投标方案的组成内容,装订和递交要求等给予具体规定。 附表八:评标结果异议书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评标结果异议书 (招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标段中标候选人在 (媒体名称)公示,公示期 日,中标候选人为 。我方 (填列异议人与该标段的关系,如填列“参加了该标段投标”等),系该标段 (□投标人 □其他利害关系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填列异议人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我方已仔细阅读中标候选人公示的相关内容,现对该标段评标结果有以下异议: (详细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依据及理由等) 我方认为以上异议事实清楚、依据充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五)条规定,恳请业主方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或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异议问题进行复核,对存在错误予以纠正并重新公示评审结果。 附件 法定代表人提出异议的,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异议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附: 1、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2、异议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注:(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时限和方式提出,其中非电子招标参照本表格式依法提出;对开标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对评标结果公示内容依法提出异议或进行投诉,若认为非公示内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通过媒体、网络和信函等方式依法举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成立的,应填制《评标结果复核申请表》,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或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异议问题进行复核,对存在错误予以纠正并重新公示评审结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或招标人预期不答复的,可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按规定提出异议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项目负责人、业绩等公示内容存在虚假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受理。 (4)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开标时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5)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应符合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0项要求。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其单位(法定名称)鲜章,并在提交异议书时提供原件备查;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应一次性告知其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逾期未补齐其异议书不予受理。 (6)复核与复评(重新评标)的区别:复核是指评标委员会对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问题进行再检查,并对异议问题存在的错误进行纠正。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未提出异议的部分公示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使存在瑕疵、错误等情形也应视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已放弃异议和投诉的权利,复核时不再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异议问题复核结果负责。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复核结果不服,复核纠正错误的,应当自重新公示之日起10内向有关部门投诉;复核未纠正错误的,应当自第一次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异议、复核处理期间不计算在投诉期限内。 复评是指经有关部门认定评标结果无效,招标人重新抽取专家对所有投标文件重新再进行一次全面评审的过程。 评标委员会未按以上要求复核或复评的,复核或复评结果无效,本次复核或复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1项规定处理。 附表九:评标结果复核申请表 (项目名称) 标段评标结果复核申请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项目业主(招标人)项目业主(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开标、评标时间评标结果公示时间及公示期招标控制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报价异议主要内容及依据(若内容较多,可另附页)招标人意见及依据 经研究,我单位认为异议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成立,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五)项,拟(□组织原评标委员会 □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异议问题进行复核,对存在错误予以纠正并重新公示评审结果。详见附件。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 年?? 月?? 日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备案部门备案:??????????? ??????????????????????????????????年?? 月?? 日附表十:投诉书格式表 (项目名称) 标段投诉书 (有关部门名称): 投 诉 人: ,住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 委托代理人: ,电话 。 被投诉人: ,住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 委托代理人: ,电话 。 一、投诉事项基本事实 简要叙述投诉事项基本事实 二、异议提出及处理情况(适用于对投标文件、开标情况和评标结果进行投诉,下同) 对招标文件、开标情况和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详细说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具体内容及招标人答复处理情况。 三、相关请求主张及依据 明确提出投诉的相关请求主张及依据。 附件 法定代表人投诉的,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诉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评标结果异议书及其相关附件、招标人异议答复书(逾期未答复的除外);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投诉的,附: 1、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2、投诉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评标结果异议书及其相关附件、招标人异议答复书(逾期未答复的除外);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注:(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投诉期限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媒体、网络和信函等方式依法举报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投标监管过程中,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也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投诉期限为10日是指一共为10日,若异议为投诉前置程序的,招标人答复期间除外。例如某项目评标结果18日公示(公示期3日),某投标人19日就评标结果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21日答复。该项目20、21日两天为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投诉期限内,其投诉期限应为18、19、22、23、24、25、26、27、28、29共10日。 (2)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开标时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投诉的,委托代理人应符合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0项要求。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其单位(法定名称)鲜章,并在提交投诉书时提供原件备查。 (4)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经审查后视情况分别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不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 ①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③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④超过投诉时效的; ⑤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⑥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⑦投诉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逾期仍未按要求补齐的。 (二)对符合投诉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书面告知投诉人向其他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对符合投诉处理条件但投诉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告知其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对符合投诉处理条件、投诉材料齐全并决定受理的,收到投诉书之日即为正式受理。 (5)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投诉处理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①近亲属是被投诉人、投诉人,或者是被投诉人、投诉人的主要负责人; ②在近三年内本人曾经在被投诉人单位担任高级管理职务; ③与被投诉人、投诉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诉事项公正处理的。 (6)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准予撤回: (一)已经查实有明显违法行为的,应当不准撤回,并继续调查直至做出处理决定; (二)撤回投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准予撤回,投诉处理过程终止。投诉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提出投诉。 (7)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根据调查和取证情况,对投诉事项进行审查,按照下列规定做出投诉处理决定: (一)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驳回投诉; (二)投诉情况属实,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做出处罚。 投诉处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住址; ②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主张; ③被投诉人的答辩及请求; ④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 ⑤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意见及依据。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说明: 为提高评标质量,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评审:算术修正-初步评审(形式、资格、响应评审)--综合评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未按照该程序评审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本次评标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1规定处理,即: (1)按第 3.1.3 项规定进行算术修正,修正后报价四舍五入取整数精确至元; (2)经投标人签字接受的算术修正价格(以下简称修正价)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评标委员会按报价由低到高的排序,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满足强制性标准的为“符合”,不满足强制性标准的为“不符合”,只要有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再评审该投标文件。所有投标都不满足的,应否决所有投标。 (4)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逐一进行综合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的,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递交投标文件代表符合第二章第10.20条规定及附表一“注”要求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项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3 款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如有)投标要求不存在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 续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最高限价(给定投标最高限价时适用,下同)若招标人给定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修正价)不得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3.1项规定的最高限价//2.1.4否决投标条款除附件A所规定的否决投标的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投标条款的阐述与附件A不一致的,以附件A为准。 评标委员会在附件A外否决投标文件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本次评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1规定处理。 续表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勘察设计大纲或监理大纲: 25 分 项目管理机构: 20 分 投标报价: 40 分 其他因素: 15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投标人有效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 amin/n;amin为有效报价,n为有效报价数。 注:若招标人给定投标最高限价的,S(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精确至分;若参照计价格〔2002〕10号(勘察设计)或发改价格〔2007〕670号(监理)计算费用的,S(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精确至1%。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若招标人给定投标最高限价的,偏差率= (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若参照计价格〔2002〕10号(勘察设计)或发改价格〔2007〕670号(监理)计算费用的,偏差率=投标报价- S(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只入不舍精确至1%,如2.8%精确至3%,2.4%也精确至3%。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勘查设计大纲或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25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5分)(1)内容完整,总体工作部署思路清楚,勘查点、线、面布置合理,能达到预期成果目标(5分) (2)内容较完整,总体工作部署思路一般,勘查点、线、面布置较合理,基本能达到预期成果目标(4分) (3)内容不完整,总体工作部署思路较差,勘查点、线、面布置不合理,较难达到预期成果目标(3分)工程进度措施、质量保障措施、成本控制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内容(20分)(1)工程进度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得4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2分;(2)质量保障措施明确,方案周密得4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2分;(3)造价控制措施有效可行得4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2分;(4)安全管理措施可行有效得4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2分;(5)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有效得4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2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20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0)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得5分;项目经理、各分项技术负责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5分。其他主要人员资格 (10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得4分;技术人员中每具备1个中级技术职称资格加0.5分,最多加4分。技术人员中每具备1个实验、造价、测量专业加0.5分,最多加2分。2.2.4(3)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40分)偏差率(40分)若以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其有效报价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2.2.4(4)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15分)缺陷保修责任履行能力 (0分)不作要求信誉(5分)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得1分。 书面承诺项目竣工验收后安排专职技术人员2名专门负责本项目责任期内修复工作,得1分。 (3)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2号)的规定,投标人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信用评价为AAA级、AA级、A级的,分别加3分、2分、1分,信用评价为BB级、B级、C级的,分别按加-1分、-2分、-3分进行减分。投标人提供投标期内信用平台( HYPERLINK "http://202.61.89.33:16005/" http://202.61.89.33:16005/)网络查询打印件。 注:“(2)”增加信誉要求应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企业信用档案中相关数据为依据,由招标人在开标时查询且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后,作为开标记录附件送评标委员会。其他(投标人业绩、奖项、纳税状况等)(10分)(1)提供近3年即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或施工图设计设计业绩,每提供1个加0.8分,最多加8分。 (2)提供近3年即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或施工图设计业绩,其中,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上勘查或中标金额50万元以上施工图设计,每提供1个得1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勘查或中标金额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施工图设计,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得2分。2.2.4(5)细微偏差评审标准每具有一个细微偏差按标准扣分,最多扣5分(1)副本份数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要求扣0.5分; (2)装订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项要求扣0.5分; (3)编页码和小签每漏编一处页码或小签扣0.5分。 注:(1)评审标准中,列举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某条、款、项、目的规定和要求,既包括“投标人须知”规定和要求,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补充和细化的规定和要求,下同。 如2.12“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评审标准”为“没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限制投标的情形”,既包括“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12种情形,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对1.4.3项补充和细化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又如2.1.1“编页码和小签”的“形式评审标准”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具体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 (2)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的,应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不符合要求),认定该项不符合相应的评审标准,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废标处理;证据不够确凿的的,其投标不能作废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 在评标结束后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是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在前附表中补充的限制投标的违法违规情形。 (5)评审“不存在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评审委员会没有发现申请人存在本章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为“符合”,发现投标人存在本章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为“不符合”。 评审结论为“不符合”的,要经过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要详细、具体说明“不符合”的理由,附上相关证据。 (6)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分标准应当与招标项目直接相关,不得设置建造师等与勘察设计、监理内容不相关的评分条件,也不得设置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条件的评分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勘察设计大纲或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细微偏差: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勘察设计大纲或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细微偏差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项至第 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设计大纲或监理大纲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细微偏差计算出扣除分E;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E。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 否决投标条款 A1、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的总结和补充,应作否决投标处理。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投标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节内容为准。 A2、否决投标条款 A21形式审查否决条件 = 1 * GB2 ⑴投标人的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 = 2 * GB2 ⑵递交投标文件代表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9条规定及附表一“注”要求; ⑶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存在未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手签(包括姓和名)的情形,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存在未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鲜章的情形; 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⑸投标人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⑹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⑺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不符合要求; ⑻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⑼报价不唯一,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3款要求; 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22资格审查否决条件 = 1 * GB2 ⑴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 GB2 ⑵不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或资质等级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⑶财务状况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⑷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⑸信誉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⑹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人员)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⑺其他要求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⑻联合体投标人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 ⑼投标人存在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 ⑽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⑾投标人、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投标文件弄虚作假,证据确凿的; 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23响应审查否决条件 = 1 * GB2 ⑴投标内容不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 * GB2 ⑵工期不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⑶工程质量要求不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⑷投标有效期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⑸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⑹投标函未按照第八章“投标函”格式填制提交; 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明显不符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 ⑻若招标人给定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修正价)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3.1项规定的最高限价; ⑼其他材料不符合第八章“其他材料”要求的; 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私自在其他章节设置的对潜在投标人及其有关人员的资格(质)等要求一律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2)专用合同条款的内容一律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附件D: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D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当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款中规定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时,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进行评审和比较。 D1.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规定 D.1.1必须投递了正选投标方案 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款中规定投递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和条件编制并投递了正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D1.2 只对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进行评审 只有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才会被评标委员会评审。 D2.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D2.1适用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备选投标方案的内容,找出本章(包括本章附件)中适用的程序、方法、标准对备选投标方案进行综合定性评审。如果没有适用的程序、方法、标准,则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独立对备选投标方案进行综合定性评审。评审结论通过表决方式做出。只有超过半数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做出的结论,方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的结论。 D2.2基本的评审程序和方法 对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按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1)找出备选投标方案改变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哪些要求或条件,判断这种改变是否可能被招标人所接受。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备选投标方案所改变的招标要求和条件是不能被招标人所接受的,则应当宣布备选投标方案不被接受。 (2)判断备选投标方案的可行性,不可行的备选投标方案应当被宣布为不被接受。 (3)对比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正选投标方案和备选投标方案,找出两者之间的偏差,并对偏差对招标人的有利和不利程度做出评估。只有备选投标方案与正选投标方案的偏差对招标人的有利程度明显大于不利程度时,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以被接受。 D3.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结果 D3.1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备选投标方案评审报告,备选投标方案评审报告中应当包括: (1)备选投标方案与正选投标方案的主要偏差; (2)备选投标方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分析; (3)备选投标方案对招标人的有利性分析; (4)备选投标方案是否可以被采纳。 D3.2评审结论 通过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做出备选投标方案是否可以被采纳的决定,但不做出中标人应当按正选投标方案或备选投标方案中标的决定。中标人是否按备选投标方案中标的决定,由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做出。 E4.补充条款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治理工程 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 合 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凉山州XX县 勘查证书等级: 甲 级 设计证书等级: 甲 级 招 标 人: 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勘查、设计人: 签 订 日 期: 2020年X月X日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勘查、设计人承担 治理工程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任务,具体点位包括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行业及四川省自然资源系统现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技术规程及技术要求、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勘查、设计依据 2.1 招标人给勘查、设计人的专家踏勘会商建议文件 2.2 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 2.3 勘查、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按现行国家和行业技术规范及标准执行。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 3.2 专家踏勘会商建议文件 3.3 招标人要求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勘查、设计内容 项目名称: 治理工程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具体点位包括 勘查内容:原则上按专家踏勘咨询意见及现场实际需求实施 施工图设计内容:在专家评审通过的初步设计基础上,优化细化方案,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 第五条 招标人向勘查、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资料: 现场资料 时间: 中标公示期后3日内 第六条 勘查、设计人向招标人交付的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成果、份数、地点及时间 勘查(含可研、初设)成果: 6 份(含2份电子档);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提交。 施工图设计成果: 6 份(含2份电子档);交付时间:提交勘查报告后,20日内提交。 地点: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费 用 7.1 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 万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7.2 双方商定,本项目的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费为 万元(大写 万元)。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项目不支付定金,待勘查、设计人提交经评审通过的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并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后,招标人在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费总额的80%,即 万元,其余尾款待标段内各项目治理工程全部最终验收合格后结清。 8.2 履约保证金退还:在勘查、设计人提交经评审通过的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满15个工作日后,如无质量问题,招标人接到勘查、设计人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由招标人确认本合同成果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后,向勘查、设计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8.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招标人责任 9.1.1 招标人不得要求勘查、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查(含可研、初设)、设计。 9.1.2 招标人变更委托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项目内容、条件造成勘查、设计人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招标人应按勘查、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勘查(含可研、初设)、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查、设计人已开始勘查(含可研、初设)、设计工作的,招标人应根据勘查、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的费用全部支付。 9.1.4 招标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勘查、设计人支付勘查(含可研、初设)、设计费。 9.1.5 招标人要求勘查、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查(含可研、初设)、设计成果时,须征得勘查、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的勘查(含可研、初设)、设计周期。 9.2 勘查、设计人责任 9.2.1 勘查、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勘查(含可研、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招标人交付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成果(出现 9.1.2、9.1.3、9.1.4、9.1.5规定有关交付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成果的质量负责。 9.2.2 勘查、设计人对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勘查、设计人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勘查、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查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招标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1 %。 9.2.3 合同生效后,勘查、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查、设计人应赔偿招标人实际损失。 9.2.4勘查、设计人勘查工作的原始记录应当及时在勘查过程中进行整理、核对,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和准确,严禁离开现场追记或补记。野外工作期间应主动与县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其工作量的认定应由县市自然资源局签章。勘查、设计人需认真保存好各种地质样本,对岩芯样品应封存保管。勘查人应对灾害体整体状况、危害对象与灾害体关系、灾害体关键部位及勘查过程、勘探结果及时记录影像并汇总成照片集,照片集连同室内试验报告作为勘查成果报告的必备附件。招标人有权随时查验。 9.2.5勘查、设计人应讲究职业道德,端正经营作风,规范现场管理,保证按实际需要组织施工。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如发生上述情况,勘查、设计人应负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索赔。 9.2.6勘查、设计人在项目勘查(含可研、初设)、设计中自行承担所有安全责任和一切保险费用。 9.2.7 合同生效后,勘查、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招标人不予退还勘查、设计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9.2.8 勘查、设计人交付勘查(含可研、初设)、设计成果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勘查、设计人按合同规定交付勘查、设计成果,并负责向招标人及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期间派驻现场代表处理有关勘查、设计问题和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9.2.9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查、设计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勘查、设计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人员信息录入信用平台。若因自身原因超过期限仍未能在信用平台录入信息的,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2号)中规定,对勘查、设计单位的信用评价分值进行相应扣分处理。 10.2勘查、设计人应按合同工期提交合格的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每延误一天,扣减合同价的3‰,按天数累计计算;逾期30日历天的,招标人直接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勘查、设计单位自行承担,且不予退还勘查、设计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0.3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成果报告由招标人组织省专家库专家审查。成果报告应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未通过评审的,勘查、设计人应于7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送审成果供再次评审;若因自身原因造成标段内单个项目三次(含)以上未通过专家评审(勘查、设计成果评审累计计算)的,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2号)中规定,对勘查、设计单位的信用评价分值进行相应扣分处理(标段内各项目分别考核,扣分累计计算)。 10.4勘查、设计人应严格执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2号)中规定,一旦发生不良行为,招标人将对勘查、设计单位的信用评价分值进行相应扣分处理。 10.5项目不得分包及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暂停勘查(含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工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勘查、设计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保 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招标人与勘查、设计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凉山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勘查、设计人对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最终验收合格为止。 13.2 本工程项目中,勘查、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 13.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3.4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6 本合同一式柒份,招标人肆份,勘查、设计人叁份。 13.7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招标人名称(盖章): 勘查、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西昌市东南街一段31号 住所: 邮政编码:615000 邮政编码: 电 话:0834-2163739 电 话: 传 真:0834-2163739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开户银行: 公司西昌市支行 银行账号:951008010002788974 银行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3400784708217Y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编制,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五章 图纸 1.图纸目录 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 注:“图纸目录”的格式供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2. 图纸 注:(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标准招标文件对“图纸”有具体规定的,应参照其规定,其中强制性规定应从其规定。 (2)“图纸”不得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施工图审查意见不得指定品牌。 第三卷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相关要求:勘查工程量不得低于附件3中专家咨询意见的内容及工程量,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要求。 凉山州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专家咨询意见 一、甘洛县新市坝镇拉尔村2、3组滑坡 (一)治理初步方案: 1. 在滑坡体中前部设置抗滑桩或抗滑挡墙。 2. 滑坡后缘坡体设置截排水沟,长约150m。 3. 在滑坡体上设置盲沟排水。 (二)主要勘查内容及工程量: 1. 1:500工程地质测绘0.1km2,1:200剖面测量。 2. 勘查钻孔5个,孔深10-20m。 3. 探槽7个。 4. 进行相应的岩土试验,水样1件,岩土样不少于6件。 二、甘洛县新市坝镇拉尔村3组泥石流 (一)治理初步方案: 1. 在公路内侧及农户上侧修建挡墙,清理流通区及堆积区堆积物。 2. 修路公路涵洞及堡坎。 (二)主要勘查内容及工程量: 1. 1:2000工程地质测绘,1:200剖面测绘。 2. 勘查钻孔4个,深度8-15m。 3. 进行动力触探试验,大重度试验。 4. 取水样1件,岩土样6组。 三、冕宁县石龙镇双桥村2组胡家沟泥石流 (一)治理初步方案: 上游两条支沟各修两道拦沙坝,汇水口处下游主沟道设拦挡坝一座。 过村庄段进行沟道清理和修建双边防护堤。 村民出行处过沟处设置便桥。 (二)主要勘查内容及工程量: 工程实施部位实测1:500或1:1000地形图,全流域进行1:1000或1:2000工程地质测绘。 钻孔8个(拟设工程处)。 样品分析,取样。 四、德昌县永郎镇永春村1社大兴田滑坡 (一)治理初步方案: 上部分级清坡,并格构锚杆500m2。 下部挡墙50m。 排水沟200m。 坡面绿化2000m2。 (二)主要勘查内容及工程量: 1:500地形图0.1km2。 1:500地面调绘0.1km2。 钻孔120m/5个,取岩、土样6组,水样1组。 槽探15m3/3-5处。 五、西昌市黄联关镇鹿鹤村团结堰沟泥石流群 治理初步方案: 根据勘查成果,确定每条沟设计拦挡形式和位置,对不同沟的物源、沟口库容情况,考虑拦挡坝、潜坝、谷坊坝;需要考虑消能池,减少流水动能。 (二)主要勘查内容及工程量: 4条沟1:500带状地形测量,修测全流域1:5000地形图。 布置工程位置钻孔,大型拦挡坝1-2个钻孔,谷坊坝根据实际情况用探槽代替钻孔。 地质测绘。 取水样、土样。 六、西昌市泸山青羊宫滑坡 (一)治理初步方案: 东侧滑坡设计7根桩,西侧滑坡设计8根桩。 根据勘察成果,可考虑钢管桩的形式。 疏通修补排水系统,引入污水管道。 (二)主要勘查内容及工程量: 1:500地形测量0.05km2;1:200剖面测量400m,地质测绘。 钻孔6个,约90m。 土样、水样。 七、会理县太平镇仓鱼河村3组滑坡 (一)治理初步方案: 滑坡体为松散堆积体,主滑坡高差大,建议对主滑坡及小滑坡前缘设置重力式抗滑挡墙(40m,20m),主滑坡上部布设600m2格构锚杆护坡,坡体后缘做截排水沟约400m(向坡左侧排水)。 (二)主要勘查内容及工程量: 1. 1:500地形测量0.01km2,1:500工程地质测绘0.01km2。 2. 各布置一纵一横两条勘探线,钻孔5-6个,进尺约100m(主要布置于拟设挡墙位置)。 3. 辅以岩土样、水样若干。 4. 后缘及侧缘布置2-3处探槽。 八、会东县大崇镇自洪村1组板依禄不稳定斜坡 (一)治理初步方案: 清危。 危岩加固。 在坡面中下部分段设置被动防护网约2道,总长约250m。 坡体局部溜滑体设置护脚墙。 (二)主要勘查内容及工程量: 1:500工程地质测绘。 在被动防护网基础位置布设探槽20个。 危岩体及孤石1:100~1:200工程地质测绘。 九、宁南县幸福镇顺河村4组板板房沟泥石流 (一)治理初步方案: 单边防护堤+沟道清理+过沟公路桥涵。 (二)主要勘查内容及工程量: 1.1:5000—1:10000工程地质调查3km2;1:500地形测量0.03km2。 2.钻孔7-8个,深孔布置于公路过沟处,浅孔布置于单边防护堤。 3.相应的岩土样、水样。 十、宁南县披砂镇大花地村店子砂沟泥石流 (一)治理初步方案: 上游设谷坊拦挡+中、下游沟道顺直+单边防护堤60m(支公路过沟段考虑挤(涵),留足过水断面)。 (二)主要勘查内容及工程量: 勘查应对流域整体调查 1.1:2000工程地质测绘0.5km2;1:500地形测量0.005km2。 2.钻孔4-5孔,进尺150-200m。 3.单边堤设置探槽5-6处。 注:(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标准招标文件对“技术标准和要求”有具体规定的,应参照其规定,其中强制性的规定应从其规定。 (2)招标人应根据《标准文件》和行业标准招标文件(如有),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编写“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4)“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得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不得根据特定投标人的技术规格,标准或参数提出,不得指定品牌。 (5)招标人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时,应注意与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衔接。 第四卷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1)“(盖单位章)”的,下划线上填写单位全称(法定名称),在单位全称上加盖单位章,单位全称应与单位章一致。“盖章”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盖章要求”办理。 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如盖单位章、签字、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姓名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 (2)投标人参加投标,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进行,也可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进行。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按“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格式和要求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中的“或其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按“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关证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3)本章中与投标人有关的“注”,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都应保留(已删除内容除外)。 (4)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在线网络查询打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鲜章。 (项目名称)_ __标段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 (法定名称)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 标段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勘察设计大纲或监理大纲…………………………()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注:(1)()内应标注每部分的起始页码。 (2)如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删除“三、联合体协议书”。以下章节的序号依次递补。如“四、投标保证金”变为“三、投标保证金”,其他的依次类推。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拾(亿) 亿 仟(万) 佰(万)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承诺接受第四章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的权利义务、按照第五章“图纸”、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实施和完成工作,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我方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填写“投标总报价”的解释: (一)投标人在每一空格(下划线)处都必须分别填写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不得空格不填或用其他数字、符号等代替。例如某投标人的报价为: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零 拾(亿) 零 亿 壹 仟(万) 贰 佰(万) 叁 拾(万) 零 万 肆 仟 伍 佰 陆 拾 零 元(? 12304560 )的投标总报价,…… (二)投标总报价的大写和小写,应是对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四舍五入取整数精确到元(人民币)。大写不按规定格式书写的,违反了“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的规定,不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不能通过形式评审。 (2)招标人给定投标最高限价时适用。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下浮 %,工期 日历天,承诺接受第四章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的权利义务、按照第五章“图纸”、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实施和完成工作,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我方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若参照发改价格 注:参照计价格〔2002〕10号(勘察设计)或发改价格〔2007〕670号(监理)计算费用时适用。 (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种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5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只要有被限制投标情形之一的,就不能参加投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的解释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注(1)。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9)-(12)项规定的情形, 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12)的“近三年”从已生效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上的时间起算。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12)中投标人存在“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包括投标人作为承包人(分包人)负有责任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招标的和不招标的项目)。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13)“近三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A、被行政处罚是指行政监督部门依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第八条规定的种类,对投标人作出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 被行政处罚包括,投标人在招投标投诉过程中,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虚假恶意投诉,被行政监督部门警告、处以罚款的。 B、限制投标从已生效的行政处罚文书上载明的时间起算。 (6)“近年”、“年内”期间的计算。 起算的时间按“注”中规定的相应时间起算,不包括当天。 届满的日期,应当是最后一个月的相当于“期间”开始的那一天;没有相当于“期间”开始的那一天的,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就是“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以月、年计算时,月不分大小月,年不分平闰年。如某投标人在既往项目中被行政处罚,处罚时间为 2008 年 8 月30 日,按招标文件近半年内限制投标的规定,期间届满的日期是 2009年 2 月 28 日。2009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投标人才可以参加。 以年、月为期间的计算,下同(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投标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 2工期1.1.4.3天数: 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1.1.4.5__________________4分包4.3.4__________________5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见价格指数权重表 价格指数权重表 名称基本价格指数权重 价格指数 来源 代号 指数值 代号 允许范围投标人 建议值定值部分A变值部分人工费F01B1___至___钢材F02B2___至___水泥F03B3___至___…..….….…..合 计1.00 注:此表供编制时参考,项目不适用时可以删除。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 投标 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 系电 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9项要求。委托代理人应本人亲自参加投标,不得再行委托。 (3)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开标时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离退休人员等依法不需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关凭证。 (4)委托代理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备查。 (5)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注:由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按“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关证明。 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从本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要求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勘察设计大纲或监理大纲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 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约定附相关资格(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或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上述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个人的证明、证件、证书必须提供的为资格(上岗)证、身份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个人业绩及其他证明、证件、证书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约定提供。除此以外的证明、证件、证书可以提供,也可以不提供。 (2)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离退休人员等依法不需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关凭证。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工程 项目主要内容预计造价(万元)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 注:附分包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 注:(1)如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联合体的每一成员都应提供。 (2)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 备注 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 (二)近____个年度财务状况表 对财务状况表的要求为:体现无亏损。 注:(1)投标人应提供近 3 年的财务状况表(招标人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近 3 个年度财务状况表”分两种情况。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在 5月 1 日以前的,“近 3 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 3 个年度或当年的上 一年之前的 3 个年度,如某项目招标,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是 2008年 4 月 1 日,“近 3 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是指 2005 年、2006 年、2007 年的财务状况,或 2004 年、2005 年、2006 年的财务状况,采用哪 3 个年度,由投标人选择;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在 5 月 1 日以后的,“近3 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 3 个年度,如某项目招标,发售招标文件 的时间是 2008 年 5 月 5 日,“近 3 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是指 2005 年、2006 年、2007 年的财务状况。 (2)财务状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 (3)新成立的法人单位成立当年投标可不提供。 (三)近_____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 注:(1)招标人填写的具体年限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一致。 (2)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 其中,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四)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 注: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4。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五)近 3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序号案由双方当事人名称处理结果或进展情况 注:(1)本表为调查表。不得因投标人发生过诉讼及仲裁事项作为废标处理或作为量化因素或评分因素,除非其中的内容涉及其他规定的评标标准,或导致中标后合同不能履行。 (2)诉讼及仲裁情况是指发生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中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诉讼及仲裁事项,以及投标人认为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中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诉讼及仲裁事项”,是指: (一)既包括投标人作为原告(申请人),也包括投标人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或作为第三人。 (二)既包括投标人与项目业主发生的诉讼及仲裁,也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中标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与其他人(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三)既包括因外部纠纷引起的诉讼及仲裁,也包括投标人在招投标和中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转包、分包、设备和材料采购、劳动合同等内部纠纷引起的诉讼及仲裁。 (四)不管判决和裁定、仲裁裁决的结果如何,或在诉讼及仲裁过程中和解(调解)结案或撤诉(撤回仲裁申请)等,只要是被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诉讼及仲裁事项都应申报。 (五)投标人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拒不申报或不全部申报诉讼及仲裁信息,或者提供“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诉讼及仲裁纠纷”的虚假、引人误解的声明信息,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3)诉讼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仲裁是指争议双方的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进行裁决。 (4)“案由”是事情的原由、名称、由来,当事人争议法律关系的类别,或诉讼仲裁情况的内容提要。如“工程款结算纠纷”。 (5)“双方当事人名称”是指投标人在诉讼、仲裁中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单位名称。 (6)诉讼、仲裁的起算时间为:提起诉讼、仲裁被受理的时间,或收到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时间。 (7)诉讼、仲裁已有处理结果的,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5;还没有处理结果,应说明进展情况,如某某人民法院于某年某月某日已经受理。 (8)如近 3 年没有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删除表格,另声明:“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 3 年没有发生诉讼及仲裁纠纷,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六)近 3 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 序号投诉事由受理机关及受理时间处理结果或进展情况 注:(1)本表为调查表。不得因投标人提起过招投标投诉而作为废标处理或作为量化因素或评分因素,除非其中的内容涉及其他规定的评标标准,或导致中标后合同不能履行。 (2)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按照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对包括招投标在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反映情况,有关部门依职权进行查处。本项情况调查表只针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7 部委令 2004年第 11 号)提起的投诉。 (3)招投标投诉的起算时间为:招投标投诉被行政机关受理的时间。 (4)投诉已有处理结果的,应附投诉处理结果的文书复印件;还没有处理结果,应说明进展情况,如某某机关于某年某月某日已经受理。 (5)如近 3 年没有发生投标人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删除表格,另声明:“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 3 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发生过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情况,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九、其他材料 (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限制投标、未处于投标禁入期等相关情形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二)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严格按照现行税法相关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登记,逾期视为弄虚作假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三)提供项目业主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出具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四)四川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平台户网站企业资质(格)及人员信息网络查询打印件(加盖法人鲜章)。 (五)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依法在凉山州申报纳税并且近三年以来无偷税、漏税、恶意避税等税收违法违规行为,若经核查不实视为弄虚作假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除以上九项外,招标人还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材料。但不得与以上九项的内容及本招标文件列出的选择项中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重复和抵触。 (2)招标人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应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列出。 (3)招标人不得要求与本项目招投标和履行合同无关的材料。 (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的材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投标文件不得夹带宣传性材料。 第八章 开标评标报告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标段 开 标 评 标 报 告 ___________年 月 日 工程评标报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招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七部委第29号令)等规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时_____分在_______________(地点)开标。本项目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1条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标准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到____人,实到____人。投标单位应到___家,实到____家。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评审的有_____家。经评审委员会详细评审,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名: 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 其他成员(签字): __年___月___日 注: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表1: 参加开标人员签到表 _____年 月 日 时 分 姓名单位职务手机 注:参加开标的人员是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监标人。 表2: _____(项目名称)___标段递交投标文件代表资格审查表 序号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代表(姓名)资格审查结果投标人代表签名手机号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审查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时 分 注:满足“第二章附表一”中“注”的要求和规定。 表3: (项目名称) 标段开标记录表 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或下浮比例(%)签名备注1××公司23注:(1)最高限价: 元(招标人给定投标最高限价适用); (2)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的,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表4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表 ___年 月 日 时 分 姓名单位手机执(职)业资格 注:(1)应附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回避表、条件表以及抽取结果记录表。 (2)投标作废标处理的,废标理由只能是“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1所规定情形且应当清楚、具体、明确,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本次评标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1规定处理。 (3)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评审:算术修正-初步评审(形式、资格、响应评审)--综合评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未按照该程序评审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本次评标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1规定处理。 (4)本表姓名、单位、手机号必须填列。 表5 价格比较一览表 序号投标人 (按报价由低至高排列)投标报价(修正价 元)备注1××公司23最高限价: 元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 元 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 ; 其他评委(签字): 。注:(1)招标人给定投标最高限价时适用; (2)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投标人报价/投标人数;该项应一次性计算完成,不得分段计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分。价格比较一览表 序号投标人 (按下浮比例由低至高排列)下浮比例(%)备注1××公司23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 % 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 ; 其他评委(签字): 。注:(1)参照计价格〔2002〕10号(勘察设计)或发改价格〔2007〕670号(监理)计算费用时适用。 (2)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投标人报价/投标人数;该项应一次性计算完成,不得分段计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1%。 表6: 初步评审(形式-资格-响应评审) 表6-1 形式评审表 序号投标人投标人名称递交投标文件代表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投标人报价唯一____结论 (符合/不符合) 1××公司 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 ; 其他评委(签字): 。注:只要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再评审该投标文件。 表6-2 资格评审表 序号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 _____结论 (符合/不符合)1××公司 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 ; 其他评委(签字): 。注:只要有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再评审该投标文件。 表6-3 响应性评审表 序号投标人投标内容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技术标准和要求最高限价___结论 (符合/不符合)1××公司 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 ; 其他评委(签字): 。 注:(1)只要有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再评审该投标文件。 (2)招标人给定投标最高限价时才评审“最高限价”项。表7 综合评估法评分表 序号投标人勘察设计大纲或监理大纲(25)项目管理机构(20)投标报价(40)其他因素(15)细微偏差扣分得分合计备注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缺陷保修责任履行能力信誉其他(投标人业绩、奖项、纳税状况等)1××公司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评委(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表8: 名 次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正价 元)或下浮比例(%)综合得分备注1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 ; 其他评委(签字) 。注: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表6-1至6-3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逐一进行综合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的,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估比较表 表9: 问题澄清通知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发出)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分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拒不澄清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澄清的,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包括废标)。 表10: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附件: □无。 有。具体名称、多少页(应逐页签字) (1)…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