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经开区135升级版标准厂房A1、A2、A3栋超前钻勘探项目已由永州市永州天然植物高技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永经开经发投字{2017}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州天然植物高技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代理机构为湖南西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永州经开区135升级版标准厂房A1、A2、A3栋超前钻勘探。
2.2、建设地点:永州市长丰工业园。
2.3、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占地面积5269.45m2,总建筑面积19814.76m2(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为R(R为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且R不超过900000元)。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计划工期:30天(日历日);
2.6、招标范围:永州经开区135升级版标准厂房A1、A2、A3栋超前钻勘探占地面积5269.45m2,总建筑面积19814.76m2。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项目服务期全过程中不得任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拟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和发票),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查询网址、查询户名及查询密码,不提供的或者查询不了或者查询显示不是投标单位职工或者没按要求时间交纳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拟任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岗位人员的配备实行承诺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中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参照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本项目采用承诺形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各投标单位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项目业主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西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Email:373743755@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答疑或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3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丰工业园总部经济大厦(长丰大道与零陵南路交汇处)4楼开标室。
7.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6-8450671
十.联系方式招标人:永州天然植物高技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长丰工业园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18707460726
代理机构:湖南西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33号中亚家园1803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746-8353278 17307479111
附件:永州经开区135升级版标准厂房A1、A2、A3栋超前钻勘探项目(3)(1)(1)(1)(1).doc 附件:CAD图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