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205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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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新圩镇上清涵选矿厂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申报资料编制政府采购服务询价公告
为全面推进蓝山县生态环境治理,根据县委、县政府谋划大项目项目大谋划的决策部署,拟申报蓝山县新圩镇上清涵选矿厂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由我局走政府采购服务程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现进行公开询价,请有意向单位于2025年3月20日前向我局递交报价文件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一、项目需求
根据中央环保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规定,完成蓝山县新圩镇上清涵选矿厂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申报资料编制,通过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进入中央环保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库,获得上级环保专项资金。
二、相关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类)资质或工程咨询(环境工程类)资质等相关资质。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46-2218920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