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大历村)、(前洋村)、(下店村护岸、水渠)、(田后村)、(秀吴、立墩、龙头【护岸、水渠、机耕路】) 发布时间:2020-03-17 14:4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第一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大历村);第二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前洋村);第三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田后村);第四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下店村护岸、水渠);第五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秀吴、立墩、龙头【护岸、水渠、机耕路】)(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顺政综(2019)1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大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70%,自筹30%,招标人为顺昌县大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一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大历村);第二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前洋村);第三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田后村);第四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下店村护岸、水渠);第五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秀吴、立墩、龙头【护岸、水渠、机耕路】)(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昌县大历镇; 2.2 工程规模:投资约213万元;(第一标段:大历村造价约为37万元;第二标段:前洋村造价约为51万元;第三标段:田后村造价约为51万元;第四标段:下店村护岸、水渠30万元;第五标段:秀吴、立墩、龙头护岸、水渠、机耕路42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2134646元;(第一标段:大历村造价为372536元;第二标段:前洋村造价为517639元;第三标段:田后村造价为510034元;第四标段:下店村护岸、水渠307944元;第五标段:秀吴、立墩、龙头护岸、水渠、机耕路426493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第一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大历村);第二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前洋村);第三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田后村);第四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下店村护岸、水渠);第五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秀吴、立墩、龙头【护岸、水渠、机耕路】); 2.7 质量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0(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工)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该工程必须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施工和材料要同步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第一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大历村);保证金为人民币7400元、第二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前洋村);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第三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田后村);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第四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下店村护岸、水渠);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第五标段:顺昌县大历镇农田水毁修复工程(秀吴、立墩、龙头【护岸、水渠、机耕路】)保证金为人民币8400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值取值区间8%(含8%)-11.99%(含11.99%)。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7日 09:00至2020年4月7日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4月7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20年3月17日
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19年版) 福 建 省 水 利 厅 2019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