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2-14 |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公告文号:石公资交〔2025〕14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受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河北省井陉县南王庄冶金熔剂用灰岩、石英砂岩矿(7号矿)”采矿权公开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石家庄市建胜路1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省井陉县南王庄冶金熔剂用灰岩、石英砂岩矿(7号矿) 开采矿种:熔剂用石灰岩 地理位置:矿区位于井陉县东南方向,行政隶属南王庄乡和南障城镇管辖。 面积:5.2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冶金熔剂用灰岩资源量总计14439.0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6895.0万吨,控制资源量3825.9万吨,推断资源量3718.1万吨。冶金熔剂用石英砂岩资源量13519.7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3540.4万吨,控制资源量4635.4万吨,推断资源量5343.9万吨。建筑石料类资源量4129.3万立方米,其中探明资源量1117.6万立方米,控制资源量550.2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2461.5万立方米。制砖用页岩资源量8950.1万立方米,其中控制资源量1575.4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7374.7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814.5米至47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评审通过的《资源储量分割报告》,拟出让冶金熔剂用灰岩资源量14439.0万吨,冶金熔剂用石英砂岩资源量13519.7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资源量4129.3万立方米,制砖用页岩资源量8950.1万立方米。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评审后的二合一方案执行。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9.9年 起始价:50791.66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企业。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报名。2.外商投资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信息(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自然资源部网站查询)。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限制参与。4.竞买人需按照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3亿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5年03月14日挂牌时间:2025年03月14日—14:30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一室(409)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出让文件。竞买人首次登录需先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参照“业务指南—下载中心—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方可登录交易平台。登录平台后按照“下载中心”中《土地及矿业权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出让文件下载。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2月20日—2025年03月12日 申请报名方式: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按出让文件规定提出竞买申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竞买人不得少于一家,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八、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发具有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意向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2.因矿产资源开发需要,有关用地、用林、用草、用水、用电、道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3.出让的采矿权与输油管道重叠,竞得人应妥善解决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对输油管线安全的影响问题;竞得人应妥善保护邻近的一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4.采矿权出让收益可分期缴纳。首次征收比例按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缴纳,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平均分期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分期缴纳的最后一期应在矿业权到期30日前缴清。5.矿山要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6.矿山要严格按照“横切”式开采相关规定进行开采。7.拍卖成交后,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悔拍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竞得人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成交确认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竞得人应在3个月内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采矿权,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竞得人列为失信惩戒对象。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在采矿权出让交易过程中存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违约等行为的竞买人,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内容 1.该矿区地质报告中估算的资源储量与实际可供开采量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实际开采过程中,储量增加的,应补缴相应的权益金。2.此次出让标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矿区范围内地表附着物,如林木、种植物、道路、坟墓等相关权属的处置、拆迁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补偿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竞买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状情况,风险自担,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为竞买人现场踏勘提供便利。3.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银行账号通过系统获取)。4.资格审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5年3月14日对竞买人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竞买人于2025年3月14日14时现场查询竞买资格审查结果。5.保证金退还: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凭《采矿权出让合同》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6.联系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异议处理)电话:0311-88633637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311-89868269井陉县现场踏勘电话:0311-82022998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 本公告在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2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