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5 设备备件—PG-GZ202003001557-001—ZB2003310077/001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攀钢钒交流电动机等零固5项公开招标(综合评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2、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攀钢钒交流电动机等零固5项公开招标(综合评标)。交货时间:至20201130。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一)注册资金要求: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所有投标方投标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如为个人独资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资料。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方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投标方均要求提供近三年以来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同类别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型企业投标方要求提供本企业类似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 (三) 履约能力要求: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渠道、服务、管理能力和资源优势;投标人需对本项目工况及物料性质充分了解。(四) 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2)生产型企业和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禁止公司本年度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禁止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 审查 委员会 保留查看 资质1 材料原件的权力。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2020-03-31 15:00至2020-04-08 08:3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bid.ansteelscm.com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4.3 如未办理注册的单位,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bid.ansteelscm.com进行注册。5、投标文件的提交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4-08 08:30,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bid.ansteelscm.com提交。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5号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邮编: 617023邮编: 610031联 系 人: 严菱联 系 人: 朱雁电 话: 0812-3396286电 话: 0812-3381896网址: http://bid.ansteelscm.com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账号: 22810101040035939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 附件1补充说明及附件一、补充说明一、技术要求:1、按照本次招标标的物所列规格型号等涉及的最新国标行标执行,若没有国标行标按经相关部门确认的最新企标执行,必须满足《电机技术协议》要求。2、如果投标报价为替代品牌、规格型号的,请报价时在规定栏目按替代后品牌、规格型号填报。必须保证报价规格型号与招标规格型号具备完全互换性,中标方必须确保招标方在不改变现有工况条件安装尺寸的情况下,中标标的物符合现场安装要求及尺寸,满足现场安装使用要求。并提供资料供用户确认。3、投标时必须注明制造厂品牌,中标方确保所交实物与投标型号制造厂一致,即合同签订规格型号制造厂与实物供货规格型号制造厂一致。4、如本次招标中标方为首次向招标方供应本标的物同类产品供应商,为保证合同履行,中标(成交)后应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后供货;成交方提供产品若经使用不合格,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该合同,为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则由成交方负责。5、中标方不得配装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高耗能机电产品。二、供货要求:1、以本次招标标的物清单要求为准。2、中标方所供产品在包装运输装卸服务等各环节必须符合国家安环相关法规及攀钢安环规章制度。因自身原因或意外导致安环事故发生,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相应损失。3、对投标方非自产产品,如招标方需要,中标(成交)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供物料来源地及联系方式,如不提供,招标方有权否决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方所供产品若出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其后果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成交方承担。中标方所提供本合同所列设备备件,必须达到正常使用周期,由于设备质量问题未达到正常使用周期,产生损失由成交方负责。4、首次在招标方中标供应商,货到验收合格并使用3个月后(最长时间不超过到货后6个月),凭使用单位出具书面使用合格证明,供应商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办理结算后付款。5、成交方应严格按合同交货期交货,合同标的物中凡是有延期交货的,一律按合同总额(含税)1‰/天对成交方处罚扣款,最高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含税)10%。到货时间以用户签收时间为准。6、供货质量要求:成交方应保证所供设备质量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当成交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招标方有权做出以下处理:A对问题产品做换货或退货处理;B向成交方收取该项合同5%的违约金;C当对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招标方有权按照全额损失向成交方索赔;D成交方供货质量纳入招标方供应商评价。E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F新增供应商第一年内供货累计发生2次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三、评标办法:1、资质文件审查:资格后审。2、每个标的按照100分制评分,其中,商务标(价格)占80分、技术标(技术服务质量等)占20分,评分方法及规定见下:a价格评分方法:详见综合评分表。b技术及质量评分方法: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打分评定,详见综合评分表。3、评标委员会只确定3 附件2项目需求清单详见标包详情。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