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4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施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2.2建设规模: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线路全长约64千米,其中高架线长约39.4千米;隧道段长约23.5千米,其中山岭隧道约1.5千米、地下隧道约22.0千米;U型槽过渡段长约1.1千米。共设13座车站,其中地下站7座、高架站6座,平均站间距5.3千米。线路中部设龙山车辆基地1座。本工程新建2座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分别为慈溪主变电所及龙山主变电所。本线初、近、远期均采用市域A型车4辆编组,速度目标值160km/h。本工程控制系统拟接入新建的宁波轨道交通第二控制中心。2.3计划工期:377日历天(2025年3月20日-2026年3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慈溪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龙山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投入运行之日起分别计算)。2.4招标范围:(1)慈溪、龙山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安装(含设备及电缆采购)工程;(2)慈溪、龙山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110kV线路工程;以上范围含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2.5标段划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1822万元。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施工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具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