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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产业园区雨水排涝泵站建设及排水渠清淤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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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02-10 10:03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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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港城产业园区雨水排涝泵站建设及排水渠清淤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130983250025

港城产业园区雨水排涝泵站建设及排水渠清淤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城产业园区雨水排涝泵站建设及排水渠清淤项目设计已由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港城经字【202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港城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港城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工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港城产业园区雨水排涝泵站建设及排水渠清淤项目设计;2.建设地点: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港城产业园区3.项目规模:本项目在南疏港路排水渠东段布置一体化泵闸1座(共2套),建设排水箱涵18米,新建双路DN1500溢流排水管道210米;以及对南疏港路排水渠进行清淤,全长约12357m,并建设其他配套设施。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服务期限:30日历天。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的专业技术规范与标准;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伴随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至少在本单位2024年6月起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1.3其他要求:1、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4、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1009:00至2025-02-14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03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8.1下载招标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建设工程-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980000。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址:http://ggzy.hebei.gov.cn/)”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7-2175672。办理CA密钥可在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咨询电话如下:河北CA:0317-2175085/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港城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317-7969890;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承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7-5330210。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港城产业园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6909697

电子邮箱:/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1.收费标准: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本合同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最后中标额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及业主规定计取标准收取。11.2.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11.3.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沧州市(全流程)”11.4.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11.5.收费标准:0元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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