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前锋区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及防洪治理项目-得胜路、工业七路排水防涝项目级配碎石。
2.招采编号:GXHX2025015。
3.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5.项目工期:计划工期90天,具体以竞价邀请人要求为准。
6.实施内容:
7.最高控制价:
8.竞价申请人竞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单项报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
(一)一般要求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承担和完成本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3.经营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本公司存在不良记录的不予报名;
5.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条件;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竞价。
(二)其他要求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件印)。
三、竞价邀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时间:2025年2月8日8时30分-2025年2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报名节假日可能会存在延迟确认;
(二)获取地点: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303室)。
(三)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报名: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竞价邀请文件转款凭证;
2.网络报名:同现场报名资料,报名人员
(四)本项目公开竞价文件有偿获取售价:
1.本项目公开竞价文件人民币200元/份,成本构成包括系统技术维护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用、设备损耗折旧、邮寄费用等;
2.竞价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公开竞价文件购买费用(不接收现金,公开竞价文件售后不退,竞价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注明“
3.公开竞价文件购买费用以采购代理机构到账情况为准,在获取公开竞价文件截止时间未到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公开竞价文件收款银行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收款账号:72220100056383326
联行号:313673790006
4.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公开竞价文件的申请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本项目竞价保证金:¥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竞价保证金由竞价申请人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在2025年2月12日18时00分00秒前到达指定账户(备注栏注明:工业七路碎石竞价保证金)。
(二)竞价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收款账号:72220100056383326
联行号:313673790006
(三)竞价保证金退还
未中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与竞价邀请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在竞价邀请文件规定的竞价截止时间后撤回申请文件的;
2.在竞价邀请人确定中选人以前放弃中选候选资格的;
3.中选后放弃中选、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选通知书的;
4.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价邀请文件的规定与竞价邀请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价邀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竞价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竞价有效期内,竞价申请人在整个竞价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此次竞价方式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竞价申请人所有报价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竞价申请人的报价低于竞价控制价的85%,并同时低于竞价申请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时,则该竞价申请人报价为无效报价。
3.若最低价报价单位有2家及以上,则由竞价邀请人按规定确定中选候选人。
六、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日历天内,中选人须向竞价邀请人缴纳中选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保函),并与竞价邀请人签订合同,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选,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合同履约期间,中选单位违反合同义务或保函约定给竞价邀请人造成损失的,竞价邀请人可依法向保函出具单位提出索赔或扣取相应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保函担保金额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损失的,竞价邀请人可从中选单位工程款中据实扣除差额部分;
(2)合同履约期间未引起索赔的,竞价邀请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中选单位履约保函原件或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递交方式:为进一步降低投标人成本,提升服务效率,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评审。
2.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3日9:30。
3.各申请人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提交《前锋区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及防洪治理项目-得胜路、工业七路排水防涝项目级配碎石公开竞价申请文件》(扫描件)。
(2)扫面件要高清扫描,分辨率建议不低于300dpi,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清晰可辨。
4.报价表递交:申请人在开标前
5.开标时间:2025年2月13日9时30分00秒,地点为: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前锋区民生路1号广安市前锋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6.解压密码提交: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申请人可
八、递交方式: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评审,申请人按照上述流程在线提交申请文件、解压密码、报价表、补充资料、报价修正等资料及开标情况查看,申请人无需到场,也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九、评审流程
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评审,按时在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开标;
2.评审小组组建,资格审查;
3.评审过程中需要补充完善资料的,申请人
4.评审过程中需要修正报价的,申请人
十、发布媒体
十一、
联系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6楼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7765404362
代理机构: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303室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4780446193
十二、代理服务费
1.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结果的80%收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2.收取方式:中选单位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
3.代理机构服务费收取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收款账号:72220100056383326
十三、其他
1.代理公司已建立招采信息咨询记录系统,本公告所留联系方式仅用于报名方式、报名文件获取、项目(服务)内容咨询,请勿询问报名情况、保证金缴纳等涉密信息,感谢支持合作。
2.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竞价邀请人及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