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崇岗乡大沙坝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1-15 |
永德县崇岗乡大沙坝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公告文号:永资源矿告[2025]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等矿业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受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临沧正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永德县崇岗乡大沙坝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公告详情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永德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永德县德党镇白塔路1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永德县) 场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永德县)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德县崇岗乡大沙坝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永德县崇岗乡大沙坝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矿区位于永德县城109°方向,直线距离约25km,距离二级路施孟路S238公路约14km,地处永德县崇岗乡包山村委会境内。 面积:0.03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合计资源量259.80万吨(96.60万立方米),其中:控制资源量174.00万吨(64.70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85.80万吨(31.90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2141米至204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发利用方案已编制并通过评审,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按评审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实施。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并按照《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及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规定开展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工作。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3年 起始价:176.2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采矿权申请条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二)具备与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三)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被追责情况,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失信名单。(五)取得CA数字证书,在规定期限内缴纳36万元竞买保证金。(六)本次拍卖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5年02月20日挂牌时间:2025年02月20日— 网上地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2025年02月19日 申请报名方式:提交申请的方式为网上申请,有意向竞买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提交竞买申请,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注册申请办理。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工0883-2155710,竞买人取得企业数字证书(CA)后需下载安装驱动后方可登录。申请提交方式: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登录→矿业权出让→找到要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人资料,提交申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双方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5)矿区现场勘踏声明;(6)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7)本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或者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8)企业可用于矿产资源开采的主要设备、技术人员清单(应注明所从事专业和专业职务任职资格);(9)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及“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失信名单的证明材料;(10)出让人和拍卖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上所有申请材料,竞买人需加盖公司公章(含复印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竞买人在拍卖会当日提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待竞价开始,网上竞价系统将在拍卖开始时自动进入竞价程序,竞价方式为连续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本次拍卖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发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自行组织实地踏勘调查,充分了解矿权现状、地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等,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并自行承担。未进行实地踏勘的,竞买人不得以采矿权的现状或瑕疵异议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并对自己在出让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二)出让采矿权地质勘查程度为详查。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竞得人须充分掌握和了解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安全、环保、林业、税务等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三)本次拍卖活动为网上公开竞价,请竞买人务必咨询了解网上竞价的相关流程和规则,提前自行调试好电脑设备和网络,如因竞买人不了解竞买流程或设备、网络原因造成无法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人如对本次拍卖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拍卖会公告截止前的5个工作日内向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电话:0883-5211301。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本次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如存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同时出让人或有关部门可以单方面取消竞得结果,并由违约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拍卖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永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请各位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交易信息,并咨询拍卖联系人。(二)本公告中未尽事宜,可查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拍卖公告下附件竞买须知,或致电咨询出让人和拍卖人。 本公告在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永德县)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1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