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茂名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人选的函
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农业农村局,滨海新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中的参谋作用,规范我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经研究,我局将征集一批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的专家,现就推荐专家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推荐专业范围
推荐专业范围主要为:土壤学、土地资源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工程、农田水利工程、耕地质量、自然地理学、环境工程、植物营养学、土地整治、地理信息、土壤检测等相关专业。
二、专家库人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治学严谨,能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二)从事耕地质量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博士生导师、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熟悉耕地质量有关政策规定,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评审、咨询、检查验收等工作职责,有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
(六)非在职公务员。
三、专家推荐程序
(一)申请推荐。征集采取推荐、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主要通过驻茂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市有关部门、企事业等单位进行;自荐由个人根据自己业务专业,对照条件自我报名。申请人员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按要求填写《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入库登记表》(见附件1),并经被推荐人签名、单位盖章后,邮寄至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等复印件)发送邮箱:mmnj2890122@163.com。
(二)审核。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及符合性审核。
(三)公示。对通过审核拟入库的申报人员,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入库。公示无异议后,将纳入茂名市农业农村局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或广东省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8日前
邮寄地址:茂名市茂南区迎宾路88号大院
联系人:曾旭辉
联系电话:06682890122
附件:1.茂名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
2.茂名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汇总表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1
茂名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