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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祁诚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万吨采矿技改整合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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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12-13 11:1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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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黄山祁诚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年产6万吨采矿技改整合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黄山祁诚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万吨采矿技改整合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采矿技改整合工程;

建设单位:黄山祁诚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柏溪乡;

建设内容:为使矿山开发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建设单位拟推进三堡铅锌多金属矿中采区和东采区采矿技改整合工程,全矿设置一个生产系统,设计开采+130m~0m水平之间的矿体(具体为中采区+110m及东采区+130m水平以下的矿体),生产规模仍为6万t/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主要包括井下涌水、选矿厂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淋溶水等。

废气:主要为井下开采废气、选矿粉尘、矿石堆场扬尘等。

固体废弃物:包括废石、尾砂、废钢材木材和生活垃圾等。

噪声:深部开拓工程新增主要噪声设备、设施均在井下,对地面环境影响较小;选矿厂设备均依托原有工程,主要包括破碎、球磨等选矿设备运行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矿坑涌水由水仓经水泵抽至地表高位水池,简单沉淀处理后供生产回用,多余部分矿坑涌水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标准限值要求外排至矿区南侧的蒋村河。选矿废水返回选矿厂生产水处理池沉淀处理后,用作选矿循环水进行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绿化用水。废石堆场淋溶水、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选矿生产用水。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矿湿式作业,定期清洗巷道、岩壁,对于装卸、运输产尘点进行洒水等降尘措施,井下废气通过东矿段东风井排放。选矿厂对矿石破碎点、料仓进料点、下料口等产尘点设置密闭罩和吸风罩,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粉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堆场、道路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

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井下开采产生的废石全部回填井下。采矿过程产生的废钢材、废木材等外售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选矿产生的尾砂经过经脱水系统脱水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为主的治理措施,强噪声源安装消声器,并在厂房内使用隔声、吸声材料。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黄山祁诚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万吨采矿技改整合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项目不在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矿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工业场地选址可行,矿区总平面布置合理。项目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具体可行,能够保证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生态破坏、环境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根据项目预测评价,本项目建设投产后的环境影响较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quark.cn/s/0b1fdefd6dcc

提取码:hiDC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黄山祁诚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柏溪乡

联系人:程祥兴

联系电话:0559-4586518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徽商总部广场B座1001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62841011

传真:0551-62841011

邮箱:jianggaia@qq.com

邮编:23004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quark.cn/s/0b1fdefd6dcc

提取码:hiDC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黄山祁诚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黄山祁诚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万吨采矿技改整合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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