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随县殷家湾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1-29 |
(公告文号:随矿拍〔2024〕01号) 经随县人民政府批准,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湖北省随县殷家湾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合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名称: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随州市随县厉山镇厉山大道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名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随州市曾都区青年路210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湖北省随县殷家湾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片麻岩 地理位置:随县殷店镇双河村 面积:0.364平方千米,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开采标高:253.47米至14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建筑用片麻岩矿设计损失量6.6万立方米(17.60万吨);设计开采回采率95%,可采储量为887.11万立方米(2341.94万吨);设计年生产规模120万吨;设计服务年限21年(含1.5年基建期)。 资源储量:依据评审备案的《湖北省随县殷家湾矿区片麻岩矿(建筑用)勘探报告》,该矿区查明建筑用片麻岩矿资源量为940.4万立方米(2482.8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357.6万立方米(944.2万吨),控制资源量134.4万立方米(354.8万吨),推断资源量为448.4万立方米(1183.8万吨);估算剥离物总量318.2万立方米,其中风化层剥离量为308.6万立方米(780.8万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无 拟出让年限:21年 起始价:4510.44万元 出让收益率: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参加竞买者报名时,需向出让人提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经营资格的银行出具的886万元(包含矿业权和土地使用权)的银行保函纸质原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作为“矿产+土地”组合供应竞买担保。4、竞得人提交的银行保函在签订出让合同时退回,未竞得人提交的银行保函于拍卖出让结果公示期满后退回。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4-12-27 地点: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大厅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获取出让文件途径:公告发布有效期为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止(20个工作日)。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前到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或湖北恒源拍卖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铁建1818中心23楼)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10-30—2024-11-26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按照出让文件的相关规定前往湖北恒源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竞买申请资料,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符合公告的竞买人资质条件的竞买人,经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竞买资格。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根据矿业权出让交易及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不低于起始价且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现场拍卖成交的,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风险提示(一)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资源储量可能存在差异,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该风险,出让方不承担该风险责任。(二)矿产资源规划或产业政策调整可能会对矿山开采带来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等对特定采矿加工方法进行限制。(三)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全面了解矿区范围内林地、土地(征用、占用或租用)、固定资产(含动产、不动产)等事宜的相关情况,掌握矿山开采涉及林地、土地(征用、占用或租用)相关情况,并认可竞得后按照“净矿”处置方案处理上述事宜,可能存在矛盾纠纷等不确定因素,竞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出让人提出任何要求。(四)竞买人应熟悉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严格遵守,避免开发过程中因违反相关规定导致承担不利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整顿等)。(五)矿业投资属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请竞买人认真考察,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如对出让的组合包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实名以书面方式向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联系电话:0722—3567735。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不予签订(或解除)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结果、终止出让、全额提取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且不予退还、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采矿权,5年内不得参与随县采矿权出让活动,出让人收回采矿权可重新进行出让。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2、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3、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相关费用的;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5、向主管部门及其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6、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随县任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7、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1、本次出让活动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向镇村和自然资源部门及相关网站咨询了解相关情况。2、意向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公告和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拍卖开始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3、出让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4、出让文件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政策等有关规定处理。5、出让人已进行重要风险提示,竞买人应完全明白上述风险内容及全部含义,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同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全面认可采矿权现状及出让文件内容,并自愿承担有关责任和全部风险。咨询电话: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0722-3315103湖北恒源拍卖有限公司18627839765 本公告在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1-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