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中心城市建设水利工程已由淮安市水利局以《关于下达2020年中心城市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淮水基〔20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城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城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淮安市境内。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电厂河泵站拆建工程。估算总投资1600万元,计划拆建电厂河泵站,包括站身及进出水连接段拆建、拦污栅拆建、管理房拆建、管理所绿化等。
2、古盐河西安路节制闸工程。估算投资2600万元,计划新建古盐河西安路节制闸、控制楼及上下游河道防护工程等。
3、2020年淮安市城区河道轮浚工程。估算投资1500万元,计划疏浚内城河、外城河、圩河、文渠河。
4、大运河里运河城区段市管水利设施景观提升工程。估算投资1500万元,计划对大运河里运河城区段由市直单位管理的水利设施实施景观提升,包括北门桥、堂子巷、东风泵站、淮钢泵站等临河建筑物实施景观改造,对大运河、里运河两段堤防清理现场杂树杂物,平整场地,根据沿线环境,种植高杆石楠、桂花、女贞、月季,铺设草皮,铺设景观道路等。
2.2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1个标段,主要为:
(1)上述各分项项目的详细勘察(含测量、地质勘探)及相关服务;
(2)项目的设计,包括项目上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勘察设计报告、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概预算、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及有关技术资料)】。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各分项项目在签订分项合同后15天内,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审查完成后,5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稿;
(2)自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起,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初稿报主管部门审查。审查完成后,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正式稿;
(3)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7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4)勘察、测量数据的深度与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进度的要求;其中2020年淮安市城区河道轮浚工程中城区河道每50米一个测量断面(断面测量前通知招标人,测量时招标人一同参加)。
(5)后续服务期:招标设计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具备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相关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
3.4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组织或参加(主要参加人员)水利建设项目设计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3.5投标人信用等级赋分值须为2.0分及以上(信用等级赋分值详见“2018年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规则”,网址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19/11/29/art_42984_8829768.html);
3.6本次评标时对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暂不作要求。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7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19年1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社保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暂时无法缴纳养老保险的,需提供收缴养老保险金的职能单位出具的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3.8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3.9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10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
3.11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的情形(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拟投标单位于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23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asggzy.com/EpointWeb/)进行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支付,售后不退,如果投标人只进行网上下载而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资格后审时将否决其投标。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服务→下载中心→《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超,电话:1377037047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24日9时30分;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逾期未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可拷贝在U盘中,开标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具有签章功能的CA锁和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会导致无法进行电子签章或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交到工作人员处。如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及导入,则用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供的U盘导入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未提供U盘或者U盘导入投标文件失败,则否决其投标;如果因为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的,则否决其投标。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水利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资格审查标准、方法
序号 | 项目内容 | 提供的资料 |
1 |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各成员分别提供)。 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材料”。 |
2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具备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相关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资质证书(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各成员分别提供)。 链接诚信库,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若存在联合体,则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材料”。 |
3 |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4 |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 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材料”。 |
5 |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组织或参加(主要参加人员)水利建设项目设计的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6 | 投标人信用等级赋分值须为2.0分及以上(信用等级赋分值详见“2018年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规则”,网址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19/11/29/art_42984_8829768.html) | 按照2019年11月23日正式施行的《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19〕6号)规定,确定2018年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 列入公布的2018年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表内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见赋分值表; 未列入公布的2018年度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表内的从业勘测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为3.4分。 联合体投标时信用等级赋分按联合体成员信用等级赋分值较低者为准。 |
7 |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 拟任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及2019年1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社保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暂时无法缴纳养老保险的,需提供收缴养老保险金的职能单位出具的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材料”。 |
8 |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 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及2019年1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材料”。 |
9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投标承诺书,彩色扫描件上至投标文件中“其他资料”。 |
10 | 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
11 | 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
12 |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 | 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投标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材料”。 |
13 |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的情形(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件为准); | 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投标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材料”。 |
14 | 委托代理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 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授权委托书,且时效在委托期限内,委托期限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材料”。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表中“提供的资料”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9.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文件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表决其排名顺序(按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34分) | 信用等级赋分(4分) | 按照2019年11月23日正式施行的《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19〕6号)规定,确定2018年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 列入公布的2018年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表内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见赋分值表; 未列入公布的2018年度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表内的从业勘测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为3.4分。 联合体投标时信用等级赋分按联合体成员信用等级赋分值较低者为准。 |
投标人业绩(3分) |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以来有单项工程总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 注: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仅计分一次。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 | 2015年1月1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工程总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有一项得2分;担任过专业负责人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注: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仅计分一次。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专业负责人素质 (10分) | (1)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所负责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备注: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2)2015 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水利工程设计项目专业负责人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专业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注: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仅计分一次。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人力资源配置(10分) | 专业人员(地质、水工、测量、造价、机电、金属结构、房屋建筑、水土保持、园林景观、资源环境等)专业配置合理,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专业齐全且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5人的得满分(需提供学历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每少一个专业扣1分,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每少1 人扣1分。本项最低得0分。 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
投标人获奖情况(2分)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以来承担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获得省住建厅或省勘测设计协会或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有一个得1分;同一项目获奖得分取高值,本项最多得2分。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材料”。 | ||
2.2.4(2) | 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46分) | (1)勘察设计范围、设计内容(6分) | 针对勘察设计项目范围、内容,投标人工作思路清晰、熟悉项目情况、内容符合工程实际且合理可行的,得6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
(2)勘察设计依据、工作目标(5分) | 投标人列出执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且所列出的标准及规范全面、准确、合理且具备针对性的,得3分;拟定的工作目标符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 ||
(3)勘察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5分)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3分;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4)勘察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8分) | 勘察设计说明和勘察设计方案等内容规划合理、思路清晰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5)勘察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10分) | 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②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③有后续服务及保密具体措施的得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
(6)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5分) | 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
(7)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4分) | 勘察设计工作的技术关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到位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8)合理化建议(3分) | 针对本项目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合理化建议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20分) | 偏差率 | /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评标基准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各分项工程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概算中勘察设计费之和的98%,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17分;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每下浮1%加1分,最高加3分(即为各分项工程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概算中勘察设计费之和的95%得20分),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 |
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获奖证书、相关人员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否则不予计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城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淮安市承德北路500号水利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蒋力
电话:0517-83660231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恒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路18号钵池创业大厦11楼
联系人:师金凤
电话:13915189015
2020年3月3日
附件:
2018年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规则的公布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19〕6号,以下简称《履约信用办法》)自2019年11月23日起施行,现将2018年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规则公布如下。
1、2019年11月23日之前发布招标公告的,勘测设计单位信用等级应用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2019年11月23日之后(含23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勘测设计单位信用等级应用执行《履约信用办法》,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应用下表公布的赋分值。
3、未列入下表的勘测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为3.4分。
2018年度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
序号 | 中标单位 | 信用等级赋分 | 备注 |
1 | 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 | |
2 | 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 | |
3 |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4 | |
4 |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 | |
5 | 南京瑞迪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6 | 无锡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5 | |
7 | 徐州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 | 3.5 | |
8 | 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 |
9 | 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5 | |
10 | 南通和信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3.5 | |
11 | 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4 | |
12 |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 |
13 | 盐城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 4 | |
14 | 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 | |
15 | 镇江市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 3.5 | |
16 | 宿迁市水务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4 | |
17 |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 |
18 | 河海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