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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乌鲁木齐永新村建筑用砂矿采矿权网络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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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11-11 07:5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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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2月9日乌鲁木齐永新村建筑用砂矿采矿权网络拍卖公告

项目类型:拍卖-公告所属行业:其他物资
所在区域:新疆-乌鲁木齐价格:报价/竞价
拍卖时间:2024-12-09发布时间:2024-11-08

开拍时间:2024-12-0915:00

竞买公告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关于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新村建筑用砂矿采矿权的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9日15时至2024年12月10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新疆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991/10?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115.314d1319OaUnTt;法院账户名: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新村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00.00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647平方公里;有效期限:叁年零柒月,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7年6月7日止。(具体详情见【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新村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川地评字[2024]07号】评估报告)

关于标的特别说明: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的相关权属转移(如采矿权),需买受人自行与政府主管部门联系,或与原权属人沟通协商,拍卖人不对权属转移等事项做保证。

(1)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采矿权变更,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七条规定“采矿权申请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限制类矿种采矿权的,应当出具有关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申请放射性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应当出具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将采矿权拍卖或裁定给他人,受让人应当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的受让人应当具备上述第(七)条规定的条件,登记管理机关凭申请人提交的采矿权变更申请文件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

(3)草场补偿费,根据《评估报告》内容显示草场补偿费分为两笔,分别为256.20万元和750.00万元,共计1006.20万元,对应草场面积为970.54亩;该费用视为已投入。

(4)根据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票据显示,采矿权人于2020年6月12日已全部缴纳(自2020年6月至2027年9月采矿权出让收益,该费用总计为2640万元)。

(5)欠缴探矿、采矿权使用费或其他费用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不详。

(6)经现场了解,现矿山有两条开采生产线且均为第三人所有,此次拍卖并不包含,矿山矿区内相关实物资产经多人投资修建,可能存在相关等问题,对矿山后期开采及运营可能会一定的影响。

(7)该矿山已开采资源量大约为15万吨,暂存于矿区内。包含在此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以实际现状进行,不再对标的实物进行质量、数量、品质、规格型号等一一清查核对,在标的所在地整体一次性移交,无论何种原因拍卖价款均不发生变动。

(8)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7年6月7日,《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期限截止时间为2027年9月,本次评估价值计算的矿山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2029年4月。

注意事项: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建议竞买人进行实地看样,一经应价即表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评估价为:6783.35万元

起拍价:61050150元;保证金:5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服务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过户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欠缴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即2024年12月2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板房沟支行,账号:80113001201011113010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

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0991-371333513899933005许主任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6日

标的物介绍相关附件下载:

新疆建筑用砂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初稿20240411).pdf

开采/勘探矿权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新村建筑用砂矿采矿权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新0121执恢114号
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勘测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证号:C6501212020117100150991)
标的物所有人所有公司:新疆**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
标的物介绍所在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新村
矿区面积0.647平方公里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200.00万立方米/年
可采储量1205.52万立方米
采矿/勘探许可证有效期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7年6月7日止
标的物估值评估价6783.35万元

标的物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新村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9日15时至2024年12月10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新疆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991/10?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115.314d1319OaUnTt;法院账户名: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拍卖标的: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新村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00.00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647平方公里;有效期限:叁年零柒月,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7年6月7日止。(具体详情见【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新村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川地评字[2024]07号】评估报告)

关于标的特别说明: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的相关权属转移(如采矿权),需买受人自行与政府主管部门联系,或与原权属人沟通协商,拍卖人不对权属转移等事项做保证。

(1)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采矿权变更,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七条规定“采矿权申请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限制类矿种采矿权的,应当出具有关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申请放射性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应当出具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将采矿权拍卖或裁定给他人,受让人应当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的受让人应当具备上述第(七)条规定的条件,登记管理机关凭申请人提交的采矿权变更申请文件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

(3)草场补偿费,根据《评估报告》内容显示草场补偿费分为两笔,分别为256.20万元和750.00万元,共计1006.20万元,对应草场面积为970.54亩;该费用视为已投入。

(4)根据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票据显示,采矿权人于2020年6月12日已全部缴纳(自2020年6月至2027年9月采矿权出让收益,该费用总计为2640万元)。

(5)欠缴探矿、采矿权使用费或其他费用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不详。

(6)经现场了解,现矿山有两条开采生产线且均为第三人所有,此次拍卖并不包含,矿山矿区内相关实物资产经多人投资修建,可能存在相关等问题,对矿山后期开采及运营可能会一定的影响。

(7)该矿山已开采资源量大约为15万吨,暂存于矿区内。包含在此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以实际现状进行,不再对标的实物进行质量、数量、品质、规格型号等一一清查核对,在标的所在地整体一次性移交,无论何种原因拍卖价款均不发生变动。

(8)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7年6月7日,《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期限截止时间为2027年9月,本次评估价值计算的矿山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2029年4月。

注意事项: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建议竞买人进行实地看样,一经应价即表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12月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即2024年12月20日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板房沟支行,账号:80113001201011113010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8516056532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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