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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大坪选矿车间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评估技术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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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11-07 08:24
  • 有效期至:2024-11-13 [已过期]
  • 招标采购区域: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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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大坪选矿车间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评估技术服务采购公告采购类别:(501501)服务-环保评估费采购组织: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编号:GG-241106-00009

尊敬的供应商:

您好!

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以下采购,现邀请您参加投标。一、项目内容采购组织: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1220-ZB-2411-57360

项目名称: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大坪选矿车间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评估技术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二、保证金:0人民币

开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开户账号: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316:43

四、开标时间:2024-11-1316:43

五、采购标的:

标的编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TMP-2411-0208大坪选矿车间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评估技术服务采购1

六、资格要求

一、项目概况

2024年2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重点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通告》要求马关县都龙镇自2025年1月1日,废水中重金属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公司大坪选矿车间处于矿区下游,与越南毗邻,矿区及选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均通过隧道排往下方出境河流南北河,同时,大坪选矿车间周边存在多个矿权,各矿权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水、粉尘等污染物不可避免的对大坪选矿车间周边环境质量造成影响,因此,为摸清大坪选矿车间周边环境质量本底,确保公司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需开展大坪选矿车间周边环境现状质量评估工作,为公司下一步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二、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一)招标范围

通过采购大坪选矿车间周边环境现状质量评估技术服务,对大坪选矿车间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调查,客观记录现场环境现状情况,同时,针对厂区周边环境污染源进行布点取样监测分析,系统调查评估大坪选矿车间周边环境质量,并编制大坪选矿车间周边环境现状质量评估报告,为公司下一步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依据,报告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外部相关专家评审,取得专家审查意见。

(二)计划工期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前期资料收集10个日历天,提供所需资料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调查评估报告编制及专家审查);

2.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需至项目现场开展技术服务相关工作;

3.服务地点: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

(三)质量要求

本技术服务项目须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调查评估,所引用环境监测数据须具有CMA认证,以确保报告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技术服务成果主要以《调查评估报告》形式呈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情况以及评估结论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较强环境影响评价能力。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云锡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dzcg.ytc.com.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云锡电子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线上递交,地点为云锡电子采购平台。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的审计法务部,电话:0876-7362855。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都龙镇

联系人:张纹诚

电话:1502527900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概况

详见招标公告

(二)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三)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规范,自行给出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所需的各种费用、服务期限内应当提供服务的费用以及必要的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报价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

2、须完整报价,少报、漏报、错报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3、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4、报价人所提供的延伸服务若需采购人单独支付费用时,应在报价文件中给予明确,否则视为优惠,一旦成交,采购人不再支付该延伸服务部分的费用。

5、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报价≤50万元(含现场调查费、资料收集费、专家评审费、相关会务费、报告编制费、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税费等)。本项目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踏勘现场

(1)不统一组织,自行踏勘。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投标报价说明;

5.投标文件格式。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招标文件的澄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4.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报价人对招标文件用标前澄清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的内容向所有报价人公示,同时电话联系告知。

2.为使报价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报价人进行标前澄清时,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1天,否则将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3.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和计量单位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招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报价的要求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2.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3.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应使用中文简化字。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组成(包含但不限于下列附件)。

1.投标函

2.开标(唱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3.营业执照(盖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自然人参与招投标、办理相关事宜等按格式要求编制,格式附后)

6.公章授权书(投标过程中使用专用章时按格式要求编制,格式附后)

7.必须提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信誉类证明材料、服务技术方案、类似业绩证明、服务承诺以及服务计划等;

8.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

9.招标文件规定的应提交的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三)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报价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

2.报价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上传与之对应的文件。

3.招标文件中有格式要求的必须按格式要求填制,否则视为无效。

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上传图片(格式为pdf或jpg)不清晰或无法识别所引起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报价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报价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6.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有效期

1.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用澄清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延长投标有效期向所有投标人进行公示,同时电话联系告知。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响应及时性、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六)无效的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一)报价人隐瞒企业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报价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报价人串通投标的、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投标价的、报价人以向报价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报价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四)经落实通过非正规途径获取投标需求及评标过程信息的;

(五)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要求的或开标后未通过招标文件规定资质后审的;

(六)开标后经评标小组评议投标文件无效的;

(七)开标后报价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八)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九)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

(一)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公告。

(三)逾期递交(线上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可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正,也可以撤回投标。

五、开评标(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

(二)评标委员会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员数为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三)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四)评标

1.评标标准和办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七、合同授予(一)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将推荐结果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按程序发布中标公告。

(二)中标通知书及公示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招标人按程序进行公示,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向参与的其余投标人发布未中标通知书;对中标结果有疑议的利益相关方,可于中标公告发布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质疑,超出中标公告公示期招标管理部门将拒收。

(三)签订合同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记入黑名单;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八、纪律和监督(一)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三)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四)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五)监督和投诉

有异议的可向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投诉。

投诉电话:0876——7362855

七、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手机:***;

附件:附件2.大坪选矿车间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技术服务招标文件.docx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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