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某单位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故城县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故城县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配送服务2.2招标范围: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配送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相应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等);(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8至2024-11-0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故城县某单位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7.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相应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人邮箱:mubin101@163.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814:00,地点为故城县某单位。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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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慕助理;联系电话:16631863936;地址:衡水市故城县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故城县某单位
电话:16631863936
电子邮箱:mubin101@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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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