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民丰县和美乡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BYMFX-2024010
项目名称:民丰县和美乡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61200
最高限价(元):398001.5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民丰县和美乡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61200单位:次简要规格描述:1、若克雅乡基础设施设备改造。(1)若克雅乡劳光村、阿奇玛村、英吾斯坦村入户地坪改造1955.90平方米,地坪规格为C25混凝土10cm厚+砂砾石垫层15cm;(2)对若克雅乡劳光村10户三类户及脱贫户实施三区分离改造;(3)对若克雅乡乡政府国语课堂新建电子大屏1套及附属设施。2、兰城乡村委会、村文化活动中心公共设施提升改造。(1)对兰城村原有村委会宣传栏改造提升,购置小型挖掘机(25型挖掘机)1台;(2)完善乡村食堂、锅炉等公共基础设施,其中30m3玻璃钢化粪池1座,DN200排水管道75米,吊顶250㎡等设施设备改造。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45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企业需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具有1项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提供2021年10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区外进疆施工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已在新疆建设yun上信息登记(原件或电子证照)。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5日12: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5、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民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民丰县文化东路10号
联系方式:0903-675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
联系方式:0903-2025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娜
电话:0903-202532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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