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工器具、辅料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7-XJ-2024-024-1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现对所需工器具,辅料进行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询价条件:
1.1使用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8/18号线供电运维项目经理部
1.2采购组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1.3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八号线市光路~沈杜公路站(含殷行路停车场、浦江镇停车场)。包括:变电站56座(其中:3座主变,15座牵引变电所,33座降压变电所,5座跟随变电所),接触网118.35条公里及变电站间不同电压等级的电力电缆与信号电缆、接触网设备、变电站辅助设施、杂散电流监测系统、SCADA系统、电能计量系统、UPS系统设备(含辅助、控制设备、配电电缆等)、EPS设备。
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一期南段(航头站~御桥站,含航头停车场),包括:变电站25座(其中:主变1座、牵引变电站8座、降压变电站9座、跟随所6座,35kV开关所1座),接触网58.6条公里;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一期北段(莲溪路站~长江南路站),包括:变电站31座(其中:主变1座(歇浦路主变为14号线与18号线110kV进线共享主变)、牵引变电站7座、降压变电站18座、跟随所4座、35kV开关所1座),接触网48条公里;变电站间不同电压等级的电力电缆与信号电缆、接触网设备、变电站辅助设施、杂散电流监测系统、SCADA系统、电能计量系统、UPS系统设备(含辅助、控制设备、配电电缆等)、EPS设备。上述范围内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临修、抢修、预防性试验、配合大修更新改造以及施工配合和日常值守保驾等工作。
2.2交货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康林路317弄51号
3、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3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提供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3.4纳税及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参与平台报价供应商凡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里的不得参与报价,如有参与报价将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3.6报价人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的有效授权函或提供完整的授权链证明。
3.7报价人须提供2022年以后不少于1份投标产品或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8由于项目维保性质,本次询价的工器具需有2年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及时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要求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场(如有必要),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
4、物资需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