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教学楼、科创楼、食堂项目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教学楼、科创楼、食堂项目经长发改投资〔202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2-330522-04-01-865987),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实验中学,招标项目的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县实验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内容
1、项目规模:学校总用地面积约为40423平方米(约60.6亩),总建筑面积约为36500平方米,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约27300平方米,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约9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中教学楼、科创楼、行政楼、多功能厅、食堂、传达室、体育馆、室外运动场地以及市政景观配套设施等。本项目办学规模为30班普通高中。
2、项目地点: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大道与新开河路交叉口东北侧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估算价36万元,勘察总工期20日历天,勘察外业需在15日历天内完成,外业完成后需在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报告。中途应及时提供中间成果资料。具体根据建设项目施工进度由招标人确定,勘察人的技术服务工作需延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为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邮箱)、②营业执照、单位资质证书③经办人身份证(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明珠路1258号明珠商务大厦610)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报名结束后招标文件发至经办人邮箱。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兴县龙山街道忻湖路158号长兴县实验中学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实验中学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忻湖路158号
联系人:范老师电话:0572-655132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明珠路1258号明珠商务大厦610
联系人:陈工电话:18768213858
邮箱:399952209@qq.com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