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韶泽路(椒乡大街-风雅大街)招标公告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韶泽路(椒乡大街-风雅大街)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韶泽路(椒乡大街-风雅大街)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审批字[2023]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韶泽路(椒乡大街-风雅大街)施工。
建设地址:鸡泽县境内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6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评标与定标。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孙超群;电话:0310-7516388;
代理机构:河北百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钢;电话:0310-5700369。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0-7522236
电子邮箱:jzxjsj@126.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标准:参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2000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百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鸡泽县会盟南大街619号地址:邯郸市渚河路282号金业国际大厦A座2012室
邮编:057350邮编:056000
联系人:孙超群联系人:王钢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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