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矿业信息网-珠穆科技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韶泽路(风雅大街-崔青干渠)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发布日期:2024-09-26 08:48
  • 有效期至:2024-10-16 [已过期]
  • 招标采购区域:河北
  • 浏览次数3
详细说明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韶泽路(风雅大街-崔青干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韶泽路(风雅大街-崔青干渠)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审批字【2023】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韶泽路(风雅大街-崔青干渠)

2.1.2建设地点:鸡泽县境内

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韶泽路(风雅大街-崔青干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1.4计划工期:3个月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9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8日00时00分之间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6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超群,电话:0310-7516388

代理机构:河北谦受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腾,电话:13722678142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0-7522236

电子邮箱:jzxjsj@126.com

9.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该企业最新招标采购
网站首页  |  专家列表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