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肇公易土告字[2020]12号
经批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采矿权,并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人: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二、挂牌交易承办机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交易编号:CK2020-01
2.标的名称:四会市大沙镇陈冲矿区建筑(回填)用砂岩矿采矿权
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空白区新设
4.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回填用砂岩。
5.矿区面积:0.49平方公里
6.开采标高:+302米~-30米
7.出让年限:15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算起。
8.生产规模:350万立方米/年。
9.开采方式:露天分水平台阶。
10.矿区位置:陈冲矿区位于四会市城区南,方位170°,直线距离约6km,矿区中心坐标(2000大地):东经112°42′10″,北纬23°17′44″。行政隶属四会市大沙镇管辖。矿区有简易公路经过村道通往外界,南接G321国道、西连S260、东连S263省道,距离3~4公里左右,到四会市主城区运输距离约10公里。
11.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该采矿权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其拐点坐标见下表:
拐点 编号 | 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统 | |
X | Y | |
1 | 2578613.94 | 38366629.86 |
2 | 2578846.89 | 38367574.81 |
3 | 2578480.95 | 38367728.36 |
4 | 2578096.59 | 38366714.88 |
5 | 2578346.47 | 38366593.40 |
12.矿产资源储量:截止2019年4月30日,经评审、备案,出让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建筑用砂岩矿资源储量2297.66万m3(其中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2173.35万m3、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124.31万m3);另共生回填用风化砂岩矿资源储量3873.52万m3(其中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3150.68万m3、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722.84万m3)。可采储量4744.65万m3(建筑用砂岩1229.85万m3,回填用风化砂岩3514.8万m3)。
13.矿区开采技术条件:矿区开采技术条件属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工程地质条件中等、环境地质条件中等,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的勘查类型是兼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复合问题的中等类型。根据矿体赋存条件和矿山地形条件,设计采用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的水平分层法。矿山开拓运输系统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四、出让方式
本次采矿权网上出让方式为无底价挂牌出让。
五、挂牌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买保证金
1.挂牌起始价:12200万元(人民币壹亿贰仟贰佰万元整)
2.加价幅度: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
3.竞买保证金:3660万元(人民币叁仟陆佰陆拾万元整)
六、网上挂牌活动有关时间
1.挂牌公告时间:2020年3月3起至2020年3月30日止。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0年4月13日17:00止(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0年4月14日16:00止。
七、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该采矿权为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进行,通过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zhaoqing.gov.cn/,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1.近三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且未移出的矿业权人;
2.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约定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因不履行相应义务被广东省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解除《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3.被列入其他部门违法名录、黑名单、严重失信企业名录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八、参与网上竞买的程序
(一)申请数字证书
1.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宗网上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办理点(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话:0758-2109913)申请办理。
2.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网上交易,申请人须自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登记注册。
3.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上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CA证书办理说明》。
(二)提交竞买申请
1.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本次出让采矿权网上挂牌竞买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有效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
2.竞买申请人一旦使用数字证书提出竞买申请,则视为其真实意思表示,该行为具备法律效力,竞买申请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竞买申请人应对《竞买申请书》的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是申请人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
2.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在“网上交易系统”选择银行,即可获得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竞买申请人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竞买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在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自动赋予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对应采矿权的竞价权限。
3.如竞买申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指定账户的,系统将不赋予竞买申请人的竞价资格,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确认竞价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在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采矿权的竞价资格。
(五)网上挂牌报价
1.网上挂牌交易从网上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
2.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权限的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3.“网上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更新显示当前报价。
4.“网上交易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六)网上挂牌截止
网上挂牌截止由“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网上挂牌截止时间:
1.无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网上挂牌不成交。
2.有1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显示当前报价,当前报价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网上挂牌成交;当前报价低于底价的,网上挂牌不成交。
3.有2人或2人以上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竞买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时间截止后5分钟内做出是否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上交易系统”,超过5分钟未提交的,则视为其不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活动。
3.1在5分钟询问期内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网上挂牌成交;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网上挂牌不成交。
3.2在5分钟询问期内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七)网上限时竞价
1.网上限时竞价以当前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增价幅度后的价格为起始价。“网上交易系统”开始第一次5分钟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一个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
2.“网上交易系统”5分钟限时竞价内没有新的报价,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网上交易系统”确认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最终报价低于底价的,网上挂牌不成交。
3.在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网上挂牌交易底价者除外。
九、网上报价、竞价规则
(一) 本次网上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 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
(三) 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四)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1个或1个以上整数倍的增价幅度。
(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六)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必须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低于网上挂牌起始价的。
5.报价不符合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资格审查、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处理
(一)出让采矿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
(二)竞得人须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纸质材料到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材料清单如下:
1.身份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授权文件应明确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加盖公章的单位须对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2、竞买申请书(网上打印);
3、申购订单(网上打印);
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交易结果公示
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和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及后续有关要求
1.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天内与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成交后直接抵充采矿权部分出让收益。竞得人与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剩余采矿权出让收益,不接受分期缴纳。逾期不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不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视为自动放弃标的物,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视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上缴国库,肇庆市自然资源局有权对标的物再次组织出让。
2.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依照有关规定到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及时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3.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必须具备其它有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
(五)退还竞买保证金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人应在网上挂牌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保证金划付凭证到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
十一、注意事项
(一)肇庆市自然资源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组织竞买意向人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到现场踏勘出让矿区。
(二)为预防网络出现延迟问题,竞买人应避免在限时报价最后的几秒钟出价,防止“网上交易系统”无法及时接收报价情况的发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机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网上挂牌交易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
4.涉及矿业权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
5.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
6.肇庆市自然资源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为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的。
2.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3.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5.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二、其他约定
(一)矿山企业必须制定《陈冲矿区绿色矿山规划》,报四会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施工建设和开采生产,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同时,依照《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 号)文件规定,与四会市自然资源局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三方”协议》。矿山企业必须编制《四会市大沙镇陈冲矿区建筑(回填)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必须逐年足额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土地复垦保证金按与四会市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土地复垦资金提取和监管协议》约定执行,足额缴存土地复垦费,对矿山进行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工作。
(二)矿山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四定”(采矿权定时、定量、定界、定开采方式)管理工作,开采前对矿区范围进行埋设界桩,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开采方式进行采矿作业,不得超量开采;在采矿区、生产区、生活区科学布设视频监控和水保监测点,安装相关设备进行矿区开采、源头治超、水保实时在线监测监控,并将信号连接至相关管理部门;矿山货车运输须根据公路承载能力,并按照政府要求进行限量运输;强化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工作,在每年的7月1日前和12月31日前提交矿区现场检测资料和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报告。上述所有工作由矿山企业按照管理部门要求进行落实,相关费用由矿山企业承担。
(三)自然资源部门只负责采矿权出让。采矿权竞得人应当自行理顺与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关系,完善有关手续,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包括基建期和闭坑期),涉及土地、山林、道路、安全、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所发生的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
(四)竞得人应在摘牌后尽快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并积极组织力量加快矿山建设和投产,所销售的回填用砂岩应优先保障肇庆新区建设需要,且出场价格不应高于周边同类型石场的出场价格。
十三、风险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对此,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二)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建议到矿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及相关村小组就所涉及土地、林地等用地权益事宜进行实地考察。本次网上交易出让仅为采矿权,不含矿区范围的土地、山林等其它权利。出让范围涉及土地权属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如林木、耕作物、固定设施、道路、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房屋及高压电线等的处置,采矿权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矿山建设开采过程所涉及的土地、山林、道路交通及高压电线迁移等相关手续,自行理顺与周边村民的关系。土地转用、占用林地、道路交通、高压线搬迁等有关审批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因矿区所在地的土地、林地等权益问题与当地村、小组及村民无法达成协议而导致矿山无法按期建设和生产,竞买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三)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矿区土地租金、高压电线搬迁费用、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等补偿;不包括资源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采矿权占用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费、办理用地手续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等。以上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另行支付。竞得人向有关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税务等部门申办手续时需缴交的税费由其自行承担。
(四)竞买申请人应自行充分了解采矿权登记办理所需符合的环保、水利、林业、安全等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件。矿山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控而不能开采的,或因自然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出让人不承担责任且不负责协调。
十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通过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有意参与竞买者应持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签发的有效数字证书,登陆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竞买申请人应当及时关注网上挂牌交易信息。本公告如有调整,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续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内容与本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最新为准。
(三)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四)本公告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属于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五)本次出让采矿权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六)挂牌出让采矿权的详细资料可登陆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七)竞买人如对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肇庆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八)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媒介发布
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www.mnr.gov.cn/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aoqing.gov.cn/
肇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oqing.gov.cn/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zhaoqing.gov.cn/
十五、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六路9号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0758-2890381
(二)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联系人:彭小姐、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8-2109930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3日
挂牌成交确认书(样本).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