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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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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9-12 12:47
  • 有效期至:2024-10-09 [已过期]
  • 招标采购区域: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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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2421010010518166发布日期:2024-09-12项目地址沈河区招标人名称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名称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号202421010010518166资金来源区(县)预算资金:100.0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总投资2225.73万元标段(包)数量1项目规模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道路工程主要为新泰街北段(东陵路-新立堡路),道路长306.04米,其中改造道路长138米、新建道路长168.04米;新泰街南段(新立堡路-新开河),改造道路长1211.4米;新立堡路(新泰街-新宁街),改造道路长377.13米;东达路(新泰街-新居街),改造道路长772.03米;东新路(五月花3期西侧路-新居街),改造道路长1540.79米;栽植行道树等。交通工程主要为施划标线,设置标志牌、中央隔离护栏、机非隔离护栏等。排水工程主要为新泰街北段(东陵路-新立堡路)新建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等。电气工程主要为新建路灯等。(详见招标文件)一标段标段(包)名称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包)编号202421010010518166001标段(包)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标段(包)内容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项资格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项资格要求。①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行业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符合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采购人要求,满足施工、验收的需要。(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符合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采购人要求,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标段(包)招标范围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建设、交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各项检验试验检测、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保修等,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20万元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电汇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日期2024-10-17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日期2025-12-31标段(包)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项人员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③项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任命书由牵头人出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担任。②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证书;③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合同估算价2015.37万元招标文件售价金额0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含)。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并明确联合体成员授权联合体牵头方为代表履行合同权利义务(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9-1208:00至2024-09-2317:00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地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0-0909:30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网上递交递交地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开标时间2024-10-0909:30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开标方式描述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投标有效期180日历天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其他公告内容1.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1)接收异议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联系单位: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史宇亮,联系电话:024-23601220,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2)异议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要求。2.投标人应在法定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提出异议将不予接收。3.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具备①、②或单独具备③项业绩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同时具备①、②或单独具备③业绩要求。①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③具有工程内容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均可。5、信誉要求:5.1联合体各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2提供信誉承诺书。6.其他要求:6.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6.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最低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1名,设计负责人1名,施工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造价工程师1名,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以上人员均应持有相应执业或资格证书。监督部门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局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督部门联系人高先生监督部门电话024-24845445招标人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联系人华正一电话024-23256541邮箱1768737325@qq.com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5联系人史宇亮电话024-23601220邮箱lnthzbb@126.com公告源URLhttps://www.lntb.gov.cn/#/notice?id=4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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