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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科研综合楼项目(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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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3-04 19:4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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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科研综合楼项目(勘察)
发布时间:2020-03-04 17:29
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福建医科大学(招标人)的编号为 E3501210102100350001 (招标编号)的 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科研综合楼项目(勘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19]1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医科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科研综合楼项目(勘察) ;

2.2.建设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北路1号 ;

2.3.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科研综合楼,总建筑面积589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9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308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6662.4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计划于2020 年 5 月开工,建设周期约36个月 ;

2.7.勘察周期: 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勘察周期要求为:1、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供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电子成果资料;2、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钻探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 (勘察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资质等级高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等级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5.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3 月5 日至2020 年 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售标处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勘察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勘察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估法 (简易评估法或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城乡建委员会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银行保函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0年3月31日 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及开标地点详细地址);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在截止时间以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甲级 (甲级、乙级),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金额为 85.32万元,其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医科大学 ;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北路1号 ,

邮编: 350004 ;

电话: 0591-22862285 传真: / ;

联系人: 陈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层 ,邮编: 350002 ;

电话: 0591-87850812 传真: 0591-83768486 ;

联系人: 宋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 118390100100006038

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 0591-22983543

2020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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