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志远药业有限公司(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箱式变压器、并网箱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公司采购有关规定,我公司四川志远药业有限公司(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箱式变电器、并网箱项目采购拟采取询价方式选定供货单位,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四川志远药业有限公司(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箱式变电器、并网箱;
1.2采购编号:广爱众电-2024-0906
1.3项目内容:
1.4拟成交单位数量:1家;
1.5最高控制价:人民币29万元整;
1.6项目期限:自中选及签约通知书发布之日起40个日历日;
1.7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
2、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1通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应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应答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应答人不得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
(4)应答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停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本次应答。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专用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涉及本项目。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行业商业信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未取消的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本次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