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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老硐沟金矿外围普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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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9-02 14:0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内蒙古阿拉善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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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阿矿交告〔2024〕2号

为推进新一轮找矿战略行动,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3〕16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矿业权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19号)规定,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准,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委托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1宗探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1.出让区块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老硐沟金矿外围普查;

2.出让区块地理位置:额济纳旗东风镇;

3.勘查矿种:金;

4.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5.出让区块面积:7.19平方公里;

6.出让期限: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7.矿区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99°56"31.207"41°05"10.525"

(2)99°54"24.290"41°05"10.924"

(3)99°54"21.000"41°04"45.998"

(4)99°58"54.840"41°03"22.048"

(5)99°59"04.999"41°03"50.000"

(6)99°59"04.999"41°04"05.002"

剔除区域

(1)99°56"15.575"41°04"58.100"

(2)99°56"26.000"41°04"57.000"

(3)99°57"25.000"41°04"37.000"

(4)99°57"26.000"41°04"32.000"

(5)99°58"20.000"41°03"58.000"

(6)99°58"20.000"41°03"48.439"

(7)99°57"48.583"41°03"48.440"

(8)99°57"18.578"41°04"04.442"

(9)99°57"19.577"41°04"10.439"

(10)99°56"15.573"41°04"11.441"

8.勘查投入要求:满足国家规定最低勘查投入要求。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按照规定完成最低勘查投入;

9.挂牌起始价:挂牌起始价参照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3〕166号)计算,起始价=矿业权面积×起始价标准×成矿地质条件调整系数×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老硐沟金矿外围普查探矿权市场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3.14万元(人民币肆拾叁万壹仟肆佰元);

10.矿业权出让收益。依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规定,在出让时征收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依据矿业权出让时《矿种目录》规定的标准确定;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1.出让人: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出让人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11号

2.受托出让人: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

受托出让人地址: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和硕特南路260号

受托出让联系人:马园明

受托出让联系人电话:0483-8595220

3.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西花园北街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阿拉善盟新政务大楼内)

联系方式:交易受理科:0483-6103037交易组织科:0483-8345583运行保障科:0483-8345573交易管理科:0483-8345571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规定,竞买人需具备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以上竞买人资格条件,如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四、出让公告时间、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时间安排

1.公告报名期:2024年9月2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30日17时00分。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7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3.网上挂牌期:

(1)挂牌起始时间:2024年10月8日9:00时;

(2)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00时;

(3)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内。

挂牌采取增价报价方式,同一竞买人可连续或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的,系统自动进入三分钟询问,竞买人确认后进入限时竞价期,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期内进行报价,倒计时结束时无竞买人出价的,产生最高竞价。

4.上传资料截止时间: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上传竞买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0时00分。

5.资格审核时间:本次矿业权出让采用资格后审形式,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上传竞买申请材料至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2024年10月24日17时00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上述材料审核,并予以确认。

6.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竞得人在竞买资格审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与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7.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意向竞买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http://www.alsggzyjy.cn/(操作流程可参照土地竞买相关流程)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土地与矿业权交易栏目中下载并认真阅读。如在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平台联系。

技术服务联系人:边文君15661159286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方式为无底价的网上公开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预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人为预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本次挂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竞得人。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须在挂牌期内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挂牌结束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携带资格后审资料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4室进行核验,交易中心和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竞得结果无效,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申请人必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函》、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后方可参加申请竞买。参加资格后审时请将以上资料及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凭证等资料加盖公章等资料复印二份,竞买人为法人单位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复印二份

六、CA办理及获取出让须知的途径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互认平台认证http://110.16.70.82:8084/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CA办理指南》,登录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alsggzyjy.cn/,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右下角重要通知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自行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出让须知》。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自行了解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区块周边的相关情况。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矿业权出让条件没有异议。

七、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一)此次探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保证金:45万元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账户名称: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保证金账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收款人全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三)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挂牌成交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按出让须知相关规定为符合相关要求的竞得人办理竞买保证金的退还手续,退还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出让合同签订和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竞得人于3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并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规定缴纳出让收益,竞争确定成交价一次性征收,在矿山开采时,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提示:出让范围涉及占用基本草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征占用草原等手续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33号)要求,该项目勘查矿种属于国家战略矿种,符合新上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条件。探矿权设置后,实施探矿作业前需按相关规定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转采时,需符合当时的产业政策。

出让范围剔除区域为已设采矿权(额济纳旗圆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硐沟金矿),在勘查、开采时需合理与已设采矿权进行避让,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二)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老硐沟金矿外围普查出让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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