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淮安市涟水县唐集镇大桥等村省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经苏财资环[2019]10 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为国有,已落实到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本项目 的投标。
二、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涟水县唐集镇大桥等村境内
(2)工程规模: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项目总投资2774万元。
(3)招标内容:2019年淮安市涟水县唐集镇大桥等村省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4)工期: 365 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标段名为:2019年淮安市涟水县唐集镇大桥等村省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四、报名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合格证;
5、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9年6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
注: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投标单位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单位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以上1-6项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供评委核查,7-8项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凡是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请申请人于 2020 年3月3 日至 2020 年 3 月9 日,每天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成本费用壹仟元/份,售后不退。
七、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情况进行报价,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4 日14 时30分,开标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 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20年3月 24 日 14 时30 分。
九、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1)本工程招标信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20 年 3月 3日至2020年3 月 9 日。
十、注意事项
(1)如投标人因为弄虚作假(比如资料作假、业绩作假等)、串标围标等行为,中标后被投诉,导致招标人项目进度延期,3年内限制其在本县范围内自然源土地整治项目投标,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诉。
十一、招标人:涟水县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0517-82380273
地址:涟水县红日路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17-89860307
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28号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监管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