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 |
本招标项目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观山项目1号道路、1-1、1-2、1-5号地块场地平整第三方检测项目已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投资项目备案证(2019-530131-70-03-025892)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昆明大观山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大观山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招标内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观山项目1号道路、1-1、1-2、1-5号地块场地平整第三方检测。 2.2 招标范围:完成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观山项目1号道路、1-1、1-2、1-5号地块场地平整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土承载力检测;路基、基层、沥青面层压实度检测;路基、基层、沥青面层弯沉值检测;水泥稳定土基层及底基层7d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沥青面层抗滑系数及构造深度检测等;排水工程土工试验;照明工程平均照度及接地电阻检测;支护工程沉降观测及位移观测;支护桩桩身完整性检测;支护工程锚索、锚杆检测;工程桩桩身质量及承载力检测等。(1)检测、试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招标人提供的检测项目清单;(2)最终以现场检测、试验项目为准并按招标人要求出具正式检测、试验报告。 2.3 总投资:20000万元 招标规模:125.542万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 2.6 项目实施时间:2020年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6.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6.2服务周期:检测周期根据招标人要求,按实际工程进度完成检测工作并确保满足工程的进度要求。 2.6.3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基桩低应变动测规程》(JGJ/T 93-9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2010)、《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08)、云建建【510】号文、云建质监[2016]1号等技术规范以及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提交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6.4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以下2种方式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①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远程解密、开标(投标人可选择不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及解密);②在规定时间于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远程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附件1“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投标人(1)”,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公告内容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请以本条款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文)规定。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3.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专项检测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物沉降及变形观测、见证取样检测、公路市政工程检测),并具有国家或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4.3投标人2016年至今承担过2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总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资料,且证明材料能证明业绩的工作内容、规模)。 3.4.4拟派往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检测人员上岗证(工种类别至少包括以下任意两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物沉降及变形观测、见证取样检测、公路市政工程检测),2016年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总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资料,且证明材料能证明业绩的工作内容、规模,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为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等信息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资料,否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4.5投标人近年(2016年至今)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需出具承诺书自行承诺); 3.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7云南省省外企业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需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3-02 15:39 至 2020-03-0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3-24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2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昆明大观山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 |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 招标联系人:梅老师 |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望 |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8510916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3334911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213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