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拟处置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 采矿产生剩余砂石料交易公告 赤峰市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委托,对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花沟矿区一采区及莲花山矿区五采区采矿产生剩余砂石料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出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040074012034XL 法定代表人:孙凌霄 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振兴大街12号 (二)出让标的简介:(本次竞价的标的为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拟处置的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花沟矿区一采区及莲花山矿区五采区采矿产生剩余砂石料,交货地点:分别在赤峰市松山区城子乡塔子村、王府镇敖包村及榆树林子村)。 标的及位置 | 存货产品 名称 | 数量(万/立方米) | 评估总价(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涨幅 (万元) | 1号废石堆(城子乡塔子村) | 采矿废石料(片麻岩) | 2.38 | 16.31 | 4 | 1 | 2号废石堆(王府镇敖包村) | 采矿废石料(片麻岩) | 2.71 | 18.56 | 5 | 1 | 3号废石堆(王府镇榆树林子村) | 采矿废石料(片麻岩) | 4.50 | 30.80 | 9 | 1 | 合计 | | 9.60 | 65.67 | 18 | 1 |
(三)特别说明: 特别提示:成交后成价款转入松山区人民银行国库。 开户行:松山区人民银行国库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13947611000 要求意向受让方成交后当天签订《砂石料买卖合同》,同时向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交清成交款,上述款项没交清者,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退,砂石料装卸运输及安全由受让方负责,根据合同约定条款按期清运砂石料。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转让方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受让。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拟转让标的实际数量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数量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数量误差不调整成交价格。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提供的文书确定。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为了确保砂石料装卸过程中的安全,避免石料装卸过程中的风险,要求成交人在成交后应雇佣具备相关装卸运输资格的队伍进行装卸运输。 (四)砂石料装卸运输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受让成功,意向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4年8月26日8:30起至2024年9月24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8:30起至2024年9月24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7:30止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6日8:30起至2024年9月24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城子乡塔子村、王府镇敖包村及榆树林子村 联系人:卜吉武 联系电话:13080267771 七、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意向受让方。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9月25日 延时竞价周期:9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与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签订《转让合同》。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 1、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银行账号及缴款子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注:意向受让方按《交易手册》操作。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均应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一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撤回其意向竞买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及交易佣金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松山区人民银行国库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 开户行:松山区人民银行国库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13947611000 (二)交易佣金无。 十、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2); 5.《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2); 4.《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一、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8:30时起至2024年9月24日17:30时止。 联系人:江玉杰 电话:0476-5868060 地址:松山区政务服务局5楼509 发布单位:赤峰市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6日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doc2承诺函.docx3自然人委托书.doc交易手册.docx12-3砂石料买卖合同.docx |